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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司法局机构职能信息
2023-12-18 09:34  市司法局 [字号: ] 打印

联系方式:

眉山市司法局办公地址:眉山市东坡区富牛大道和彭山路交汇处东南角。

眉山市司法局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眉山市司法局联系方式:028-38186100

 

机构职能:

眉山市司法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委依法治市办)设在市司法局,接受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具体工作。市司法局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项目建议,起草或者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承担市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指导、协调、监督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工作,承办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市政府行政应诉案件。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负责并指导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的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负责全市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管理工作。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六)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市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七)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并指导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全市企业投诉处理和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协管强制戒毒所党组织建设工作。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一)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负责处理市委依法治市办日常事务。(科室负责人:李春燕。科室电话:028-38168657)

(二)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安全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信访、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工作。承担司法行政重大政务督办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科室负责人:彭欣。科室电话:028-38186109)

(三)法治调研与督察科。开展全面依法治国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全面依法治市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督察及重大专项督察。拟订本系统发展战略、发展规划、重大政策。接受县(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单位)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承担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科室负责人:陈俐冰。科室电话:028-38186123)

(四)立法科。承办立法协调工作。负责市政府规章编纂、翻译工作、行政立法工作。承担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的草案起草或者组织起草、审查和市政府规章的解释、具体应用问题的答复工作。组织开展市政府规章的清理和立法后评估工作。承办相关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回复工作。(科室负责人:冉劲波。科室电话:028-38186299

(五)合法性审查科。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县(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单位)规范性文件报送市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科室负责人:徐旖濂。科室电话:028-38168229)

(六)社区矫正工作科(眉山市社区矫正执法支队)。组织实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县(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科室负责人:雷廷康。科室电话:028-38186113)

(七)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负责指导监督协调全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案件。办理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和因之引发的行政诉讼。办理以市政府为被申请人的省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向市政府申请行政赔偿的案件。指导行政裁决工作。(一科负责人:周炜。科室电话:028-38168129。二科负责人:王亮。科室电话:028-38186123)

(八)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负责全市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和评价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监督人员的资格和证件管理,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协调县(区)、部门(单位)在执法中产生的争议。办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指导、协调、监督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工作。(科室负责人:蒋莉。科室电话:028-38166829)

(九)普法与依法治理科。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县(区)、部门(单位)“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将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教育重要内容并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开展宣传普及。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承担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工作。指导县(区)、部门(单位)、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科室负责人:李溯。科室电话:028-38186103)

(十)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拟订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项目建议有关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督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负责并指导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科室负责人:袁媛。科室电话:028-38186102)

(十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工作。编制眉山市司法鉴定、公证和仲裁名册并公告。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科室负责人:商勇洪。科室电话:028-38186107)

(十二)律师工作科。监督管理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承办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的审查报批工作。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及律师协会工作。(科室负责人:张霞。科室电话:028-38186105)

(十三)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眉山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规划和组织实施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审核、报批、颁证、档案建立使用、违纪违规处理等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科室负责人:徐静。科室电话:028-38186106)

(十四)行政审批科。负责机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以及行政权力事项的清理,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运行。科室负责人:郭进。科室电话:028-38186108)

(十五)企业投诉处理监督科。指导监督全市企业投诉处理工作。为外来企业、民营企业及投资者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服务。依法组织调解和协调,帮助企业维护其合法权益。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对企业投诉事项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科室电话:028-38099619

(十六)政策法规科。负责办理向市司法局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赔偿案件和以市司法局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负责市政府信访复查复核案件的审查。研究、起草、制定市司法局规范性文件。研究各项法律、政策的适用。负责对各项法律、政策的适用进行解释、解答。(科室负责人:石俊。科室电话:028-38025618)

(十七)科技信息科。负责机关科技信息化基础建设和涉及重大信息化项目的规划、设计、实施和管理。负责机关网络信息安全工作。(科室负责人:余汭浦。科室电话:028-38186788)

(十八)装备财务科。负责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后勤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科室负责人:曹毅。科室电话:028-38175773

(十九)政治部。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班子队伍建设、意识形态和宣传教育等工作。指导强制隔离戒毒所党组织建设工作。设组织宣传科、干部人事科。(政治部副主任:赵世华。科室电话:028-38099682

(二十)组织宣传科。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队伍建设、文化建设、舆情管理、对外宣传等工作。(科室负责人:曾宪文。科室电话:028-38186125

(二十一)干部人事科。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干部任免、干部监督、教育培训、表扬奖励、人事人才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科室负责人:罗苑碧。科室电话:028-38099682)

(二十二)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王毅。科室电话:028-38186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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