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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机关工委2022年度部门决算
2023-09-21 10:30  市直机关工委 [字号: ] 打印

2022年度

中共眉山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3年9月20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规划市直机关党的建设,分类指导市直机关及有关单位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

2.负责实施市直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和作风建设。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定期了解市直机关各部门党员和群众对部门领导干部的意见,及时向市委反映市直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情况。

3.综合指导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有关工作,承担市直机关思想、道德、文化建设工作。

4.负责审批市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直属机关党委、直属党总支(支部)和机关纪委的建立、领导班子的组成,负责书记、副书记的考核、任免、培训和管理工作。

5.领导市直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审议市直机关副县级以上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问题,审批市直机关科级干部和一般党员违反党纪的处理决定。

6.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抓好党员和干部的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科学文化业务知识的学习,组织市直机关科级干部短期小集中理论学习和轮训,负责市直机关党务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的短期集中培训。

7.指导市直机关各部门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以及社会稳定和老龄工作,加强同市直各部门党组(党委)的联系,同他们搞好指导支持机关党组织工作的协调、配合。

8.领导市直机关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

9.归口指导行业协会等市直机关社会党建工作。

10.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市直机关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市直机关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424.69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83万元,增长2.1%。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正常晋升、调资等。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424.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4.69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424.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3.02万元,占94.9%;项目支出21.67万元,占5.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24.69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83万元,增长2.1%。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正常晋升、调资等。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4.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83万元,增长2.1%。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正常晋升、调资等。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4.6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5.71万元,占8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26万元,占7.4%;卫生健康支出13.15万元,占3.1%;住房保障支出34.57万元,占8.1%。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24.6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24.0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1.6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9.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3.1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34.5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3.0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49.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53.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34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减少0.25万元,下降42.37%。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4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与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因公出国业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务用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

  1. 公务接待费支出0.3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0.25万元,下降42.3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公务接待开支。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34万元。主要用于省直机关工委来眉调研、兄弟市州机关工委相互交流学习中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31人次,共计支出0.3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省直机关工委来眉调研、阿坝州直机关工委来眉交流学习接待费。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中共眉山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52万元,比2021年减少65.2万元,下降54.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用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中共眉山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共眉山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机关党的建设、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等8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8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结束后,选取8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

    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 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 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 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 科目中反映。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年金支出。

1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 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

中共眉山市直机关工委

2023年市级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中共眉山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二)机构职能和人员概况。

1.规划市直机关党的建设,分类指导市直机关及有关单位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

2.负责实施市直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和作风建设。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定期了解市直机关各部门党员和群众对部门领导干部的意见,及时向市委反映市直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情况。

3.综合指导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有关工作,承担市直机关思想、道德、文化建设工作。

4.负责审批市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直属机关党委、直属党总支(支部)和机关纪委的建立、领导班子的组成,负责书记、副书记的考核、任免、培训和管理工作。

5.领导市直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审议市直机关副县级以上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问题,审批市直机关科级干部和一般党员违反党纪的处理决定。

6.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抓好党员和干部的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科学文化业务知识的学习,组织市直机关科级干部短期小集中理论学习和轮训,负责市直机关党务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的短期集中培训。

7.指导市直机关各部门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以及社会稳定和老龄工作,加强同市直各部门党组(党委)的联系,同他们搞好指导支持机关党组织工作的协调、配合。

8.领导市直机关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

9.归口指导行业协会等市直机关社会党建工作。

10.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在职职工16人,其中:行政人员1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牵头市直机关大学习大实践大提升活动。举办专题宣讲会17场,开展“强国复兴有我”主题演讲比赛,扎实开展讲一次专题党课、重温一次入党誓词等“十个一”活动,开展“三个走遍”,全覆盖走访调研6区县机关工委、61个直属党组织、87个定点帮扶村、13个两新组织党组织,收集建议意见68条。打造市直机关大学习大实践大提升示范单位10个,评选展播十佳微党课,指导选送市直机关2部微党课视频被中组部远程教育课件展播,4部被市委组织部通报表扬。

2.抓实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三级五岗”责任清单,推行党支部积分制管理,命名“五好三优”头雁支部20个。深化片区制,每月召开片区会,印发机关党建责任清单,开展党组织结对共建。举办“眉州头雁”小讲堂6期、新任党支部书记培训班等3期。在“眉州头雁”微信服务号、眉山机关党建网站刊发党建信息248条,被省直机关党建网站采用198条。

3.强化为民服务办实事。推进“党建大联盟”,开展“六联”活动122次,解决小区车棚改造等难题159个。牵头打造东坡邻里中心.水云间分中心。引导党员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3.6万人次。推行“五主一体”帮扶工作机制,全覆盖走访督导联系村定点帮扶工作情况,形成集体经济发展情况调查报告。

4.推进机关作风和纪律建设。加强机关纪委建设,印发《加强市级部门机关纪委建设工作任务清单》。强化家风家训教育,开展“红色家书诵读”活动,选送《三苏家风润天府》作为全省机关红色家书诵读活动开场节目。加强廉洁纪律教育,举办市直机关“喜迎二十大”年轻干部廉洁故事分享会。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部门名称

中共眉山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

年度主要任务

任务名称

主要内容

机关党的建设

全面加强机关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建设,推进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

资金总额

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年度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在建设成都都市圈开放发展新兴城市上有新作为。全面开展调研、督查不少于2次;围绕眉山发展定位,有针对性地抓实抓好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新党员等对象培训,全年举办各类培训4次,培训3000人次,开展宣讲2次,开展党建主题主题活动1次。提升干部队伍履职能力;深入推进机关党支部积分管理,全面巩固提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聚心作风建设,加强机制建设。抓实抓好定点帮扶工作,加大检查指导力度,督促市直各部门强化结对帮扶,助推乡村振兴。

年度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举办各类培训班

≥4次

开展党建主题活动

=1次

培训人次

≥3000人次

质量指标

高效率、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定性优良中低差其他

时效指标

2022年12月底完成

定性优良中低差其他

成本指标

开展工作所需经费

≤316.03万元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提升干部队伍履职能力;全面巩固提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助推乡村振兴

定性优良中低差其他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机关党组织和党员满意

≥90%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1.部门总体收入情况。2022年部门总体收入424.69万元。

2.部门总体支出情况。2022年部门总体支出424.69万元。

3.部门总体结转结余情况。无。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情况。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24.69万元。

2.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情况。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424.69万元。

3.部门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情况。无。

三、部门整体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8个项目,2个项目预算执行率达100%,5个项目超过95%,1个项目低于60%(受疫情影响,党建活动频次和人数受限,特别是安排在去年12月的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系列活动均推迟到今年年初),总体执行良好,收到预期效果。

(二)部门整体履职绩效分析。一是科学设立绩效目标。年初编制部门预算时,委办公室对各部室报送的项目绩效目标进行严格审核,对绩效目标设立不合理、不规范的项目,坚决不列入预算。二是加强绩效监督。严格按照批复的年初部门预算数,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监管范围,按照“三项清理”要求,定期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定期清理闲置沉淀资金、低效无效资金及预算结余资金。委办公室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施线上监督。9月完成了2022年度绩效运行监控工作。三是认真开展绩效评价。按照要求,5月完成了2022年整体部门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确保绩效评价工作取得实效。

(三)结果应用情况。将预算绩效评价与下年预算编制相结合,对未实现设定绩效目标的项目,在下年预算此项目编制时,相应扣减预算指标或直接不予安排。

(四)自评质量。较好。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总体预算执行良好,收到预期效果。

(二)存在问题。一是预算指标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财政支出评价对象涉及行业多,项目之间差异性大,虽然已经发布了一些共性指标,但是要结合项目效果的个性指标设置难度较大。二是预算指标设置需要进一步规范,由于缺乏系统的培训,预算编制人员对预算指标知识了解不够,设置的项目指标还不够精准。三是个别项目受不可控因素执行进度偏慢。

(三)改进建议。一是加强制度建设,结合实际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规范项目和资金管理流程,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二是强化项目管控,加强项目前期规划论证评估,细化量化项目绩效目标,精准测算项目资金需求,严格项目实施管理,保障项目实施效果。

眉山市直机关工委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表

绩效指标

指标分值

得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65分)

目标管理(40分)

目标制定

20

20

目标实现

20

18

动态调整(15分)

支出控制

5

5

及时处置

5

5

执行进度

5

4

完成结果(10分)

资金结余率(低效无效率)

5

5

违规记录

5

5

绩效结果应用(25分)

合计

信息公开

(5分)

自评公开

5

5

内部应用(10分)

预算挂钩

10

10

整改反馈(10分)

问题整改

5

5

应用反馈

5

5

自评质量(10分)

自评质量

自评质量

10

10

合计

100

97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备注:按照绩效自评工作安排,各部门已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绩效自评模块上传“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该表格应作为附表予以公开。)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doc
公开表-中共眉山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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