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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眉山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
2023-01-18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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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3日在眉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眉山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眉山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提请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讲政治拼执行、抓发展拼干劲、惠民生拼服务、保安全拼担当,迎难而上、负重前行,认真执行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全力以赴拼经济、搞建设,聚力建设成都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新兴城市。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2022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6.09亿元,为预算的105.29%,增长13.19%,其中:税收收入完成76.54亿元,增长-12.6%。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上年结转、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等收入后,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为411.02亿元,支出预算相应变动为357.25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10.70亿元,为预算的86.97%,增长12.22%。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上解支出、偿还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364.47亿元后,因项目跨年实施需要结转下年继续使用46.55亿元。全市各级均实现收支平衡。 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6.25亿元,为预算的98.36%,增长5.74%,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3.98亿元,增长-5.63%。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下级上解收入、上年结转、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等收入后,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为145.12亿元,支出预算相应变动为68.40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1.80亿元,为预算的90.35%,增长23.50%。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支出、偿还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138.52亿元后,因项目跨年实施需要结转下年继续使用6.60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67.46亿元,为预算的87.96%;加上上级补助、上年结余、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收入后,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为402.91亿元,支出预算相应变动为377.23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369.88亿元,为预算的98.05%,主要用于征地拆迁、基础设施建设、还本付息等方面。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调出资金、偿还地方政府专项债务等支出395.56亿元后,全市结余7.34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57.55亿元,为预算的130.06%;加上上级补助、上年结余、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收入后,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为118.10亿元,支出预算相应变动为72.44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69.21亿元,为预算的95.53%,主要用于征地拆迁、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补助下级支出、调出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等支出114.87亿元后,因项目跨年实施需要结转下年继续使用3.24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2.95亿元,为预算的52.19%;加上上级补助、上年结余等收入后,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为3.07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1.07亿元,为预算的28.55%,主要用于增加国有企业资本金和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和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1.9亿元后,结转下年0.10亿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0.28亿元,为预算的100.68%;加上上级补助、上年结余等收入后,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为0.38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0.09亿元,为预算的86.23%,主要用于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和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0.19亿元、补助下级支出0.06亿元后,结转下年支出0.04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66.94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50.89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本年结余16.05亿元,加上以前年度结余100.34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16.39亿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45.83亿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41.68亿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本年结余4.15亿元,加上以前年度结余64.59亿元,年末滚存结余68.74亿元。 5.地方政府债务 2021年底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538.84亿元。2022年发行新增债券106.66亿元、再融资债券39.94亿元,偿还到期政府债券49.42亿元后,债务余额为636.02亿元,比2021年底增加97.18亿元,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分类型看:全市一般债务限额225.16亿元,余额207.03亿元;专项债务限额452.55亿元,余额428.99亿元。分级次看:市本级债务限额164.84亿元,余额146.16亿元;县级债务限额512.88亿元,余额489.86亿元。 2022年,全市发行新增专项债券资金101.25亿元,主要用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公共卫生设施、棚户区改造、生态环保、乡村振兴、文化旅游、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乡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等领域项目;发行新增一般债券资金5.41亿元,主要用于市域铁路S5线及同城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小型水库安全运行、地质灾害防治、污染防治领域项目。 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是按照全市和市本级收支执行快报数据汇编的,决算正式编审结束报财政厅批复后,还将有一些变化,届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22年财政重点工作情况。 一是全力以赴保主体稳增长,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建立留抵退税、减税降费专项工作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约60亿元,惠及市场主体12.9万户。实行旬通报、月调度常态化工作机制,督促各地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形成实物工作量,完成财政支出680.59亿元。建好用好产业引导基金、创新产业投资基金、“再担·兴眉贷”融资担保贷款风险资金、应急转贷资金和贷款风险补偿金,引导社会资金69.04亿元支持经济社会发展。落实降低参与门槛、调整价格扣除优惠幅度、加大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预留份额等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中中小企业占比达到92.08%。紧盯上级政策和资金投向抓争取,到位资金比去年增加106亿元,有力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重要项目建设。 二是全力以赴调结构促发展,财政保障更加精准有效。围绕“制造强市”首位战略,出台“1+3”产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转企升规财税金融支持办法等一揽子配套政策,兑付激励资金8.49亿元,招引和培育万华化学、中创新航等行业龙头,推动3个千亿产业集群成链发展取得重大突破。围绕“开放兴市”战略,统筹各类财政资金43.13亿元,推进市域铁路S5线和天眉乐高速等12个重大交通建设项目。研究制定国际班列常态化开行财政补贴办法和成眉动车补助办法,推动国际班列累计开行36列、成眉动车日开行频次105列。围绕“品质立市”战略,积极筹措17.6亿元推动城市新中心建设和城市有机更新,开工建设18条市政道路、城市艺术中心、东坡步道等一批标志性工程,提升城市品质、改善人居环境。 三是全力以赴惠民生办实事,财政支出更加务实温暖。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安排全市20件民生实事115个项目资金117.8亿元。落实资金4.13亿元,做好疫情防控及能力提升建设。筹集资金近2亿元,促进“1+3”主导产业发展用工,保障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安排补助资金2.1亿元,支持养老服务机构运营及社区养老机构建设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筹集教育事业发展经费45.1亿元,落实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要求,新(续)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29所。安排生态环保类资金17.86亿元,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厚植绿色生态本底、增强绿色发展动能。安排44.38亿元乡村振兴资金,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路灯照明”、农村“四好”公路建设等项目。 四是全力以赴防风险强监管,财政运行更加安全有序。建立财政运行风险防控机制,严格“三保”支出“三单列三专项”机制,坚持“三保”支出优先安排、优先支付。组织开展全市债务风险大排查,推行全口径债务分级分类台账管理,健全财政、金融、国企风险防范联动机制。始终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严禁通过新增隐性债务上马政府投资项目。落实最低库款保障机制,加强资金运行情况跟踪分析,实现调度有序、运转平稳。 五是全力以赴提绩效促改革,财政管理更加规范高效。持续推进预算绩效全过程闭环管理,出台市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职责等制度,在全省率先开展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强化财政预算绩效结果运用。建立“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三个层次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完善从“入口”到“出口”的全生命周期资产管理制度。制定《眉山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明确53类禁止行为、205项具体表现形式,规范各政府采购主体的行为。启动全省首个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进一步优化盘活镇村资产资源。 六是全力以赴强规范促透明,人大监督更加深入全面。全面贯彻《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对标对表中省市战略部署和政策,确保预算足额保障。将四本预算、所有部门整体支出和100万元以上项目绩效目标全部提请市人代会审议。用好预算联网监督系统,每月向市人大报送中省财政政策执行、收支预算完成、财政重点管理改革等情况。落实专项报告制度,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调整预算和决算报告,以及政府债务、绩效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等情况,邀请市人大代表实地查看重点项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等。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监督指导、市政协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全市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财政运行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我市经济正处于新旧动能转换期,财政收入增长乏力,“三保”支出、中长期支出事项等刚性支出增加明显,政府债务余额上升、还本付息压力加大,收支矛盾依然突出。对此,恳请各位代表提出宝贵意见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努力推动解决。 二、2023年预算草案 2023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是保重点,聚焦核心任务,精准安排预算,集中财力保障市委确定的三市一城、天府粮仓、三苏文化、东坡文化等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战略任务、重大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二是重统筹,坚持存量调结构、增量优方向,整合各方资源,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类资金绩效。三是优序列,区分轻重缓急,做好项目排序,足额保障“三保”、债务偿还等刚性支出,全力保障市委重点工作。四是讲绩效,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五是守规矩,不碰预算管理制度底线和财经纪律红线。 (一)全市财政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2023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为166.23亿元,增长6.5%,加提前通知的各类转移支付和返还性收入56.85亿元、调入资金2.68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亿元、上年结转46.55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预计为276.31亿元,减上解支出11.99亿元、债务还本支出0.86亿元后,相应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3.45亿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为257.72亿元,加上年结余7.34亿元,减调出资金0.72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5.79亿元、上解支出0.64亿元后,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37.91亿元。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为4.30亿元,按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有关要求,相应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34亿元、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1.96亿元。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为65.71亿元;按照现行社会保险支出政策,安排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0.34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计本年结余15.37亿元,加上以前年度结余112.66亿元(自2023年起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全市滚存结余减少3.73亿元),预计年末滚存结余128.03亿元。 以上全市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是根据市本级和各县(区)预计数据汇总编制的,请予审查。 (二)市本级财政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2023年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为27.96亿元,增长6.5%,加提前通知的各类转移支付收入和返还性收入34.24亿元、下级上解收入4.77亿元、上年结转6.60亿元、调入资金0.92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预计为78.49亿元,减补助下级支出16.67亿元、上解上级支出2.86亿元、债务还本支出0.86亿元后,相应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10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为53.40亿元,加上年结余3.24亿元后,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为56.64亿元,减调出资金0.73亿元、债务还本支出8.79亿元、上解支出0.36亿元后,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6.76亿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为0.28亿元,加上年结转0.04亿元后,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为0.32亿元,按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有关要求,相应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13亿元、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0.19亿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为65.71亿元;按照现行社会保险支出政策,安排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0.34亿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计本年结余15.37亿元,加上以前年度结余112.66亿元(自2023年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均为全市滚存结余),预计年末滚存结余128.03亿元。 (三)岷东新区财政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202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中,岷东新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为1.1亿元,加调入资金0.72亿元,减债务还本支出0.68亿元后,相应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4亿元。岷东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为15.18亿元,减调出资金0.72亿元、上解支出0.11亿元后,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4.35亿元。 以上市本级(含岷东新区)地方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 按照《预算法》要求,将97个市级部门2023年的综合预算提交大会,请一并审查。为保障市级部门正常运转,按照《预算法》规定,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参照上一年同期支出情况安排相应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三、2023年财政工作计划 (一)大力推进先进制造业发展。围绕巩固提升锂电产业、突出发展晶硅光伏产业、提档升级食品加工业,创新方式支持招商引资快签约、快落地、快建设,全力招引链主企业和延链补链强链固链项目,推动建设成渝地区新能源新材料制造基地,培植一批可持续发展的优质产业涵养财源。把信息化赋能、创新驱动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完善财政性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推进制造业绿色化改造。健全产业引导基金多渠道募集机制,放大财政资金的叠加效应、乘数效应、共振效应,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扶持重点产业发展。 (二)全面推进“天府粮仓”建设。围绕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示范区,研究完善专项扶持办法、建立专项补偿基金,引导激励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力度,重点支持耕地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科技引领示范、主体培育、示范带动、延链融合等保地稳粮“六大工程”,切实保障粮食安全。抓住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莅眉视察的重要机遇,做好农业政策和资金对上争取,继续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保障好乡村振兴各项任务开展。 (三)统筹保障品质眉山建设。围绕城市新中心建设、城市有机更新、建设成都都市圈消费副中心等品质眉山建设重大项目,整合各类预算资金、债券资金和国有资本,推动重点项目早开工、早见效,以城市建设带动城市发展、提升城市品质。设立“传承弘扬三苏文化、东坡文化”专项资金,围绕市委提出的“三苏祠创建国家一级博物馆、眉山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三苏文旅成功创建5A景区”等文旅建设中长期目标打好基础。全力推进四川大学眉山校区、清华附中天府学校、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四川省儿童医院)、西南医科大学天府医院等高品质教体医卫项目建设。 (四)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完善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财政支持体系,做好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等就业工作,保障重点产业、园区用工。围绕创建儿童友好城市、“一老一小”、公共医疗、文体教育等事业,实施一批有感可及、展现温度、贴近群众的民生项目,优化公共服务水平。强化社会保障,兜牢民生底线,切实解决群众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安居乐业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五)提高财政管理质效。加强分析研判和调度督促,前端处置财政运行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坚持关口前移,从“被动买单、跟随保障”向“主动参与、引领带动”转变,提高政策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强化过紧日子思想,当“铁公鸡”、打“铁算盘”,从严从紧安排非重点、非刚性一般性支出事项,将绩效理念贯穿财政预算管理全过程,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健全债务风险管理考核问责机制,做实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坚持争取发债和有序化债相结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各位代表,2023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本次会议的决议决定,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全力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为加快建设“经济繁荣、百姓富庶、文化昌盛、生态秀美、和乐安宁”的现代化成都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新兴城市展现财政担当、贡献财政力量! |
【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xls】 【眉山市政府预决算公开表.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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