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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中共眉山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决算 | ||||||||||||||||||||||||||||||||||||||||||||||||||||||||||
2022-09-29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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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 中共眉山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部门决算
公开时间:2022年9月27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一)主要职能 1.规划市直机关党的建设,分类指导市直机关及有关单位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 2.负责实施市直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和作风建设。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定期了解市直机关各部门党员和群众对部门领导干部的意见,及时向市委反映市直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情况。 3.综合指导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有关工作,承担市直机关思想、道德、文化建设工作。 4.负责审批市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直属机关党委、直属党总支(支部)和机关纪委的建立、领导班子的组成,负责书记、副书记的考核、任免、培训和管理工作。 5.领导市直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审议市直机关副县级以上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问题,审批市直机关科级干部和一般党员违反党纪的处理决定。 6.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抓好党员和干部的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科学文化业务知识的学习,组织市直机关科级干部短期小集中理论学习和轮训,负责市直机关党务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的短期集中培训。 7.指导市直机关各部门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以及社会稳定和老龄工作,加强同市直各部门党组(党委)的联系,同他们搞好指导支持机关党组织工作的协调、配合。 8.领导市直机关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 9.归口指导行业协会等市直机关社会党建工作。 10.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聚焦主题主线,抓实党史学习教育。一是统筹协调强实行。制发指导方案,细化学习大感悟、能力大提升、党史大感召、服务大优化、党性大分析“五大活动”、17项任务。二是守正创新求实效。坚持常态学史,率先开展“一唱、一看、一读、一享、一试”党史学习,党史知识竞赛获全省第三;举办机关党建微电影比赛、万名党员“学党史、唱誓词、践初心”“四史”宣讲进小区等活动,获省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王承先肯定性批示。三是真情为民办实事。深化“党建大联盟”工程,5400余名机关在职党员回居住小区参与志愿服务1.6万余人次。“眉州头雁志愿服务队”开展“四上门”服务,协调解决解决老旧小区路面硬化等问题165个。 2.聚焦基层基础,推动组织全面过硬。一是紧盯标准规范。专题研究基层组织设置22批次,新建、划转、撤销、更名党组织67个,采取交叉方式开展全覆盖调研督查,对排名末位的进行谈话提醒,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升。二是紧盯队伍垂范。组织60名直属党组织书记到省直机关党校和长征干部学院集中培训,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114名,走访慰问困难党员干部113名,发放慰问金18.7万元。三是紧盯创新示范。在全省率先推行“机关党支部积分制管理”,评选命名“示范岗”“示范窗口”各62个,打造机关党建示范点4个,评选机关党建创新项目10个。 3.聚焦有形有效,筑牢意识形态阵地。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分片区宣讲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省市全会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18场,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学习研讨560余场次,覆盖党员6000余人次。二是深化实践运用。突出党的四个历史时期、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内容,市直部门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300多期,举办首届“学思践悟新思想”机关公文写作比赛,并组织优秀代表参加全省比赛,1人获得二等奖,4人获得三等奖。三是优化宣传引导。举办“眉州头雁”大讲堂、发展对象示范培训班等11期,培训党员2500余人,办好用好眉山机关党建网站、“眉州头雁”微信服务号,在省级以上媒体刊发132条,得分全省第一方阵。 4.聚焦清正清廉,拧紧党风廉政发条。一是从严履行主体责任。建立“三级五清责任清单”,参加全省“铿锵廉音”诗文朗诵活动,获得一、三等奖,眉山市获得优秀组织奖。编印《我们走在乡村振兴路上》,调整市级部门结对帮扶关系,承办全省定点帮扶示范培训会,省直机关工委给市委发来感谢信,相关做法被《农民日报》专题报道。二是从实履行第一责任。认真学习贯彻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主持召开工委委员会、书记办公会、干部职工会传达、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8次,带头以《弘扬百色起义精神 感恩奋进新征程》为题讲专题党课,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三是从深履行一岗双责。每季度听取班子成员履责情况汇报,从严要求2名干部作检讨说明。开展市直机关党员代表换届警示教育,市直机关出席市第五次党代会代表推选风清气正。 二、机构设置市直机关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市直机关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415.86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3.31万元,增长11.62%。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正常晋升、调资等,人员经费增加。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402.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2.3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415.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1.01万元,占98.83%;项目支出4.85万元,占1.1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15.86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3.31万元,增长11.63%。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正常晋升、调资等,人员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5.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3.98万元,增长14.92%。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正常晋升、调资等,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5.8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56.29万元,占85.68%;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9万元,占7.43%;卫生健康支出13.1万元,占3.15%;住房保障支出15.56万元,占3.7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15.86,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27.6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支出决算为1.8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23.7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0.7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1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2.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0.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15.5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1.0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92.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59万元,完成预算16.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相互之间互动交流学习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9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0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因公出国业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0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务用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9万元,完成预算16.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1.91万元,下降76.4%。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59万元,主要用于省直机关工委来眉调研、兄弟市州机关工委相互交流学习中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3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5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省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莅眉调研、省直机关工委在眉培训办班接待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市直机关工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8.72万元,比2020年增加54.51万元,增加84.89%。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等保障类费用年初预算不够,在该科目中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市直机关工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市直机关工委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党建大联盟”、“走基层”联系服务群众项目等7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7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7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中共眉山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 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 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 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 科目中反映。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年金支出。 1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 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1年中共眉山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中共眉山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是市委的派出机构,负责领导市直机关党的工作,无下属事业单位。 (二)机构职能 中共眉山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是市委的工作机构,负责领导市直机关党的工作。主要职责是: (1)规划市直机关党的建设,分类指导市直机关及有关单位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 (2)负责实施市直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和作风建设。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定期了解市直机关各部门党员和群众对部门领导干部的意见,及时向市委反映市直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情况。 (3)综合指导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有关工作,承担市直机关思想、道德、文化建设工作。 (4)负责审批市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直属机关党委、直属党总支(支部)和机关纪委的建立、领导班子的组成,负责书记、副书记的考核、任免、培训和管理工作。 (5)领导市直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审议市直机关副县级以上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问题,审批市直机关科级干部和一般党员违反党纪的处理决定。 (6)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抓好党员和干部的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科学文化业务知识的学习,组织市直机关科级干部短期小集中理论学习和轮训,负责市直机关党务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的短期集中培训。 (7)指导市直机关各部门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以及社会稳定和老龄工作,加强同市直各部门党组(党委)的联系,同他们搞好指导支持机关党组织工作的协调、配合。 (8)领导市直机关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 (9)归口指导行业协会等市直机关社会党建工作。 (10)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市直机关工委编制数12个,其中:行政编制11个,临时用工控制数2个,实有人员16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军转干挂编4人,临时用工控制数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中共眉山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1年年初预算收入合计306.7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6.7万元。 根据决算报表,2021年决算收入合计415.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2.3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3.48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根据年初部门预算、决算报告及相关资料,中共眉山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1年初预算支出合计30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6.85万元、项目支出49.85万元。 根据决算报表,2021年决算支出合计415.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1.01万元、项目支出4.85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1)目标制定 1.全面保障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运行,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坚持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切实推进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提升机关党建质量,为眉山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目标制定”指标满分15分,得分15分。 (2)目标完成 2021年,市直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市委全会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紧扣“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核心任务,坚持政治建设统领,扎实推进机关党史学习教育,统筹抓好机关党的各项建设,“学党史、唱誓词、践初心”、机关党建微电影实体展播比赛、“四史”宣传教育进小区等工作被人民日报、新华社、旗帜网、学习强国APP等中省主流媒体重点报道,获省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王承先和市委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参加全省党史知识竞赛获得第三名,党纪法规知识竞赛获得全市第二名,以良好成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推动眉山奋力建设成都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新兴城市提供了坚强保障。 “目标(完成)实现”指标满分 15 分,得分 15 分。 2.预算执行情况。 (1)支出控制 中共眉山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基本支出中列支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年初预算52.85万元,决算数16.95万元,偏差率67.93%;中共眉山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项目中列支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年初预算27.85万元,决算数1.85万元,偏差率93.36% 。 支出控制指标满分5分,得分0分。 (2)及时处置 中共眉山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额0万元,预算结余注销资金0万元。 “及时处置”指标满分 10分,得分10分。 (3)执行进度 中共眉山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6月30日、9月30日、11月30日实际支出分别为236.77万元、316.52万元、366.05万元;实际预算支出数分别占部门预算总额的 56.94%、76.11%、88.02%。2021年6月30日、9月 30日、11月30日目标进度分别80%、90%、90%。实际进度占目标进度的比重计分别为71.18% 、84.57% 、97.8% ,得分分别为1分、1分、2分,合计4分。 3.结果应用情况。 (1)预算完成 根据眉山市财政局提供的大平台取得数据,2021年部门预算实际执行数为407.15万元,执行进度99.71%。 “预算完成”指标满分10分,得分10分。 (2)资金结余率 根据2021年项目年初预算数及2021年决算数,年初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执行数低于1%项目结余数量7个项目,总项目数7个。 资金结余率指标满分5分,得分5分。 (3)违规记录 2021年全年无违规记录。 “违规记录”指标满分10分,得分10分。 (二)结果应用情况 1.信息公开 中共眉山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1年2月公开了2021年部门预算;于2021年9月公开了2020年决算,并将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和自行组织的评价情况随同决算公开。 “信息公开”指标满分5分,得分5分。 2.结果整改 中共眉山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在自评中发现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清理整改。 “结果整改”指标满分5分,得分5分。 3.应用反馈 中共眉山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每季度按时,报告绩效监控相关情况,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应用反馈”指标满分5分,得分5分。 (三)自评质量 “自评质量”指标满分10分,得分10分。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按照《眉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部门、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及相关附件设定的绩效指标和计分标准,市直机关工委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3.65分。
(二)存在问题。 绩效目标设定不够准确项目绩效目标未达到了要素完整、细化量化的要求。 (三)改进建议。 1.加强绩效目标编制和审核,绩效目标应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和项目实际进行编制。编制的目标要符合量化细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指向明确的要求。应加强对单位绩效目标的自审工作,切实提高绩效目标编制质量。 2.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根据制定的绩效目标和计划进度,合理安排年度预算,预算编制应该依据充分、测算过程明确具体,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加强项目前期论证和准备工作,充分考虑影响项目执行的各项因素,提高预算执行进度和均衡性;加强基础管理工作,提高预算执行的规范性。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决算表三、支出决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附件2.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编制说明范本(市直机关工委).docx】 【公开表-中共四川省眉山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xl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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