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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眉山市市本级 “三公”经费支出汇总情况 |
2022-09-29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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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的有关规定,经眉山市财政局汇总,2021年眉山市市本级部门,包括市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三公”经费支出2697.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三公”经费支出为57.26万元,较汇总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增加102.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1万元;公务接待费136.3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7.6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618.6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经费1191.1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27.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0.69万元。 2021年,眉山市市本级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支出低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及其他受疫情影响等原因,减少了相关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高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一是原有执法执勤车辆老旧,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共更新17辆执法执勤用车,购置税费共计381.01万元。二是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共更新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购置税费共计127.1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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