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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眉山市妇女联合会部门决算 | ||||||||||||||||||||||||||||||||||||||||||||||||||||||||||||||||||||||||||||||||||||||||||||||||||||||||||||
2022-09-27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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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2021年度 1 二、机构设置 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第四部分 附表 2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4 二、收入决算表 24 三、支出决算表 2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一)主要职能。 眉山市妇女联合会为群团组织。主要职能如下: 一是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结合眉山市实际,推进全市妇女运动健康发展,联系团体会员,对全市妇女组织进行业务指导。 二是参与制定我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促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实施,推进妇女儿童培训及活动阵地建设。 三是按照法律和章程,组织和指导各级妇联履行妇联的参与、教育、代表、服务、联谊等社会职能,推进全市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 四是调查研究我市不同地区妇女儿童的情况、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提出意见和建议,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参与涉及妇女儿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实施,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五是指导和推进全市农村妇女的“双学双赛”活动和城镇妇女的“巾帼建功”活动,城乡妇女的“五好文明家庭”活动,组织和带领妇女在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半天边”作用。 六是指导各级妇联的宣传舆论工作。教育引导妇女增加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表彰各行各业先进妇女,开展妇女职业技术培训和多层次的妇女干部培训,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七是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八是扩大与各族各界妇女的联系,做好有关外事联络交往工作,参与全市妇女统战工作政策的议定,配合做好我市妇女统战工作,维护和促进祖国统一,巩固妇女的团结。 九是承担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重点工作及特色工作。 1. 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召开全市“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11周年纪念大会,市委书记出席并讲话。选树先进典型,4人获四川省三八红旗手称号,2个单位获四川省三八红旗集体称号。举办“巾帼心向党 奋斗新征程”系列活动,开展“党的女儿”事迹宣传等宣传宣讲近100场,覆盖妇女群众20余万人次,引导妇女姐妹们坚定不移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2. 深化“乡村振兴巾帼行动”。与重庆市渝中区、长寿区签订《巾帼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战略合作协议》,搭建两地妇女交流合作平台。联合7个群团部门举办眉山市2021“群策群力”稳岗就业网聘会,提供岗位6623个,帮助就业1万余人。举办妇女居家灵活就业培训,1138人参训,完成市定目标任务113%。开展“三寻一赛”,在全市范围内寻找“最美民宿女主人”“最美果园女主人”“最美餐饮女主人”27人。举办眉山市首届“苏小妹”家政技能邀请赛,组织优胜选手参加全省家政技能大赛,获优秀组织奖,有效推动我市家政服务业专业化建设。 3.推进“两纲”全面实施。“两纲”实施成效显著,重难点目标提前实现,我市“两纲”终期达标率98%,优于全省平均水平,顺利通过四川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终期评估检查,获省评估检查组充分肯定。开展市“两纲”终期评估,对六县(区)“两纲”实施情况开展评估检查并反馈意见,推动解决妇女儿童事业发展重难点问题。启动新“两纲”编制,召开《眉山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编制工作会议,协调新“两纲”编制工作要素保障,在省市评估基础上充分研判,精心编制新一轮“两纲”,推动妇女儿童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安排。 4. 项目引领办好实事。研究制定《“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方案》,投入资金128万元,实施项目8个,惠及妇女儿童24.5万余人次。实施民生项目,救助困难母亲551人,完成目标任务137.75%;建设城乡社区友好型儿童之家54个,完成目标任务120%。争取全国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金140万元、中国下一代教育基金会助学循环金项目资金30万元,为困难家庭提供资金帮扶。在东坡区启动“女童宜居改造”计划,投入资金28万,改善6—16岁农村女童居住环境34户。 5. 普法维权促进和谐。牵头制定《眉山市未成年人家庭保护方案》,联合7部门开展第三届维护儿童合法权益十大案例评选,共筑儿童权益保护网。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落实维权“五项机制”,化解婚姻家庭信访287件次,家事纠纷调解工作经验全省交流。深入基层开展婚姻家庭现状等调研,形成《眉山市婚姻离异情况调研报告》,提出解决当前婚姻家庭问题的有效建议举措,开展“巾帼维权微课堂”等普法宣讲126场,覆盖妇女4万余人,引导广大妇女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积极选树典型,推荐全国维权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1名,全省维权先进集体7个,先进个人7名。 6. 志愿活动关爱儿童。牵头联合7家群团部门举办“童心向党 筑梦成长”——眉山市2021年暑期关爱儿童志愿服务活动,组织45名儿童代表前往重庆市开展“暑期研学夏令营活动”,与渝中儿童拉手结对,接受红色革命教育。组织在眉高校的200余名大学生志愿者赴全市80个村(社区)儿童之家,开展家庭安全教育、课外兴趣培养、心理健康疏导等关爱儿童志愿服务活动,覆盖儿童1.2万人次,传递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 7. 加强妇联组织建设。召开市妇联四届五次执委会议,增(替)补执委5名,选举常委2名、挂职副主席1名。指导推动乡镇(街道)、村(社区)妇联全面完成换届工作,选举执委1.4万名,乡镇(街道)兼职副主席配备率100%,妇联主席进“两委”率100%。“两新组织”“四新领域”新建妇联组织及阵地117个,居民小区建妇联工作经验在全省交流。 8. 深化家庭文明建设。依托三苏好家风持续打造“苏香·智慧堂”家风建设活动品牌,着力培育“苏香”女性,建设“苏香”家庭,塑造“苏香”底蕴。项目自启动以来吸纳会员465人,培养家庭服务志愿者82人,开展活动48场次,覆盖家庭1.2万余个,项目经验全省交流。常态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评选市级“最美家庭”20户,其中2户荣获“全国最美家庭”,4户荣获“市级最美家庭”。联合重庆市渝中区开展“清风常伴 廉洁齐家”家庭助廉立德展示活动,引导两地党员干部及家庭成员以良好家风助推清廉政风。 9. 服务基层社区家教。组建家庭教育志愿服务队伍7支,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550场次,个性化指导服务家庭1250个,举办高层次家庭教育进社区活动7场,1万余家庭参与,协同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体系。 二、机构设置眉山市妇女联合会为一级行政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本年末在职人数11人,其中行政人员8人、参公人员3人。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预算收入495.07万元,比上年预算收入408.72 万元增加86.35万元,主要是因为上年结转资金在本年支出。2021年预算支出495.07万元,比上年预算支出351.65万元增加143.42万元,主要是本年将结转资金支出。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总收入为495.07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100%。总支出为495.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8.93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90.6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33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4.51%;卫生健康支出10.3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2.08%;住房保障支出11.5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2.3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0.39%。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总支出为495.07万元比比上年预算支出351.65万元增加143.42万元,增幅40.78%,主要是本年有结转资金。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8.93万元,比上年310.92万元降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33万元,比上年19.66万元增加;卫生健康支出10.3万元,比上年8.9万元增加;住房保障支出11.5万元,比上年10.17万元增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万元,与上年持平。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柱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入(一般公共预算)438万元,比上年408.72万元增加0.7%,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金额为0万元,结转资金57.07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495.07万元(含上年结转资金57.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6.05万元,比上年213.89万元增加24.39%;项目支出229.02万元,比上年137.76万元增加66.25%,主要原因是上年项目结转资金在本年支出。具体构成(含上年结转资金):工资福利支出213.1万元,比上年156.4万元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279.49万元比上年183.77万元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48万元,与上年0.48万元持平;资本性支出2万元,比上年11万元降低。本年的特点是人员经费增加,而业务活动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5.07万元,比上年408.72万元增加86.35万元,增加21.13%。本年的特点是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业务活动经费增加。
(图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5.07万元,基本支出具体构成为:工资福利支出213.1万元,比上年156.4万元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50.47万元比上年57万元降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48万元,比上年0.48万元持平;资本性支出2万元,比上年11万元降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229.02万元,比上年137.76万元增加。本年的特点是人员经费增加,业务活动经费也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95.0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19.92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43.08万元。 3.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项):支出决算为85.94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5.34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99万元。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9.44万元。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0.86万元。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1.5万元。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 安全监管(项):支出决算为2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6.0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3.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意义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52.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数为0.6万元,“三公”经费全是接待费支出,人均支出约100元。比上年决算支出数0.6万元基本持平。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余批次,56人次。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5:三公经费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部门无保留车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6万元,与上年决算支出数0.6万元持平。 其中: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余批次,56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市妇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47万元,比2021年的57万元,降低4.53万元。主要原因是建立勤俭型机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市妇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市妇联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全部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大于50万的项目),年终执行完毕后对该项目进行自评,并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见附件(第四部分)。 我单位圆满完成年初预算项目设立的绩效目标。。
2021年眉山市妇女联合会支出绩效报告
一、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眉山市妇女联合会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本年机构无变化。 (二)机构职能。 一是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结合眉山市实际,推进全市妇女运动健康发展,联系团体会员,对全市妇女组织进行业务指导。 二是参与制定我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促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实施,推进妇女儿童培训及活动阵地建设。 三是按照法律和章程,组织和指导各级妇联履行妇联的参与、教育、代表、服务、联谊等社会职能,推进全市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 四是调查研究我市不同地区妇女儿童的情况、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提出意见和建议,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参与涉及妇女儿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实施,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五是指导和推进全市农村妇女的“双学双赛”活动和城镇妇女的“巾帼建功”活动,城乡妇女的“五好文明家庭”活动,组织和带领妇女在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半天边”作用。 六是指导各级妇联的宣传舆论工作。教育引导妇女增加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表彰各行各业先进妇女,开展妇女职业技术培训和多层次的妇女干部培训,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七是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八是扩大与各族各界妇女的联系,做好有关外事联络交往工作,参与全市妇女统战工作政策的议定,配合做好我市妇女统战工作,维护和促进祖国统一,巩固妇女的团结。 九是承担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情况 眉山市妇女联合会为一级行政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本年末在职人数11人,其中行政人员8人、参公人员3人。 二、单位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单位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眉山市妇女联合会2021年预算收入495.07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单位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眉山市妇女联合会年初人员及公用经费预算495.07万元,截至年底支付495.07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基本能完成预算目标。 三、单位财政支出管理及预算调整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我单位严格执行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按照市财政的要求编制2021年的单位预算,预算内容与项目实施内容相符。 (二)预算执行管理情况。 我单位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控制一般性行政经费支出。行政经费支出严格按照单位预算执行进度进行;人员经费按照组织、人事文件发放工资待遇;项目经费支出严格按照项目进度拨付款项。 (三)预算调整情况。 我单位无自主调整预算项目情况。 (四)整体绩效实现情况。 我单位恪尽职守、践行履责,上半年因疫情原因活动略有延迟,基本完成预算目标,圆满完成年初预算项目设立的绩效目标:妇女儿童之家、维权站点运行较好,进一步丰富了家风家教活动,组织开展了关爱儿童夏令营活动,提升基层干部能力,促进妇女创业就业。 四、评价结论及改进措施 (一)评价结论。 2021年整体支出评价结果良好。 (二)存在问题。 一是专业知识不足,绩效管理工作需改进。 二是因为疫情原因,部分项目经费支出进度较为缓慢。 (三)改进措施。 一是提升财务意识,加强财务专业知识学习,严谨、细致、精算。 二是严格预算编制,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服务保障,严控财务风险,不断提高财务工作的精准度和有效性。
眉山市妇女联合会 2021年12月30日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市委组织部转来的培训费结余部分。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 指反映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指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0.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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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眉山市妇女联合会gongkai .xl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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