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网站标识码:5114000002 蜀ICP备:1202591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001
本页面执行时间为0.04秒 ,推荐使用1366*768分辨率以上显示器及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进行浏览
眉山市残疾人康复中心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 |||||||||||||||||||||||||||||||||||||||||||||||||||||
2021-02-01 14:58
[字号:大 中 小]
打印
| |||||||||||||||||||||||||||||||||||||||||||||||||||||
目录: 1. 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单位基本职能和2021年主要工作等) 2. 部门概况(部门主要情况,在职、退休人员数等) 3. 收支预算情况(2021年部门收支总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变化原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明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4. 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情况 5. 其他重要事项 6. 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2-2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政府采购预算表 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眉山市残疾人康复中心是眉山市残疾人联合会直属全民所有制公益性事业单位,是集康复医疗、康复科学普及、康复人才培训以及信息与社会服务的综合性康复机构。中心主要承担全市残疾人康复计划与业务技术指导,为各类患者提供从急性期抢救、早期干预到后期康复医疗的全面服务,宣传普及残疾预防和康复知识,开展社区康复指导,负责聋儿语言训练、智残儿童康复、残疾人用品用具开发供应服务等工作。 (二)重点工作 1、开展聋儿语训工作,为50名聋儿开展一年的语训教学工作。 2、实施复明工程,为1000名白内障患者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 3、进行脑瘫儿童康复训练,为100脑瘫儿童进行康复治疗训练。 4、实施智障和自闭症儿童的康复教学,为50名智力障碍和自闭症儿童开展康复训练。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内设康复医学科、眼科、儿童康复科、听力语言训练部、儿童教育康复科、办公室、医务科、项目办、财务科、总务科等科室,2020年末在职职工19人,其中:在编人员17人、控制数人员1人、退休人员1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 (一)2021年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眉山市残疾人康复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为1265.54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支出预算为1265.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2.54万元,项目支出11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残疾人康复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5.5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5.54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5.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96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11.78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原因为正常晋升工资增加了相应的人员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1.2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9.7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项) 2021年预算数为304.2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的工资以及专用材料支出等日常公用支出。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4.3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15.9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残疾人康复中心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残疾人康复中心2021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情况 (一)、眉山市残疾人康复中心2021年无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二)、眉山市残疾人康复中心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因公出国经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与2020年相比无增减。2021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与2020年相比无增减。单位现有公务车辆5辆,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用于5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与2020年相比无增减。因公出国经费0元,与2020年相比无增减。 眉山市残疾人康复中心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1.单位整体绩效目标 2021年主要完成下列目标绩效任务:1、开展聋儿语训工作,为50名聋儿进行为期一年的语训工作。2、完成白内障复明工程任务,为1000名白内障患者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患者人均补助卫生材料费300元。3、完成100例脑瘫儿童的康复训练任务,通过项目实施,有效改善了脑瘫儿童肢体活动能力,减轻了患儿家庭的经济负担,促进了社会安宁和谐。4、开展智力障碍和自闭症儿童康复训练工作,完成50名智力障碍和自闭症儿童的康复训练任务。 2.单位项目绩效目标 本单位2021年度部门预算中安排了“白内障患者手术补助”” 脑瘫儿童康复治疗补助”“ 房屋购建及维修”等5个项目。 (1)“白内障患者手术补助经费”项目。项目2021年预算数30万元,完成白内障患者手术1000例次,人均补助材料费300元。 (2)“脑瘫儿童康复治疗补助经费”项目。项目2021年预算数10万元,完成100例脑瘫儿童的康复训练任务,人均补助专用材料费1000元,通过项目实施,有效改善了脑瘫儿童肢体活动能力,减轻了患儿家庭的经济负担,促进了社会安宁和谐。 (3)“房屋购建及维修经费”项目。项目2021预算数60万元,完成支付英伦蓝岸商住小区2100平方米写字楼年租金60万元,该写字楼作为0-6岁听障儿童语言康复训练和脑瘫儿童康复项目等民生工程的实施场地,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4)“后勤物管服务经费”项目。2021年项目预算数10.2万元,通过项目实施,完成了单位办公场所保安、保洁服务费用的支付。 (5)“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经费”项目。2021年项目预算数2.8万元,完成单位HIS系统及其他信息系统的维护任务。 (二)政府采购情况 描述单位2021年采购计划。 2021年政府采购项目主要有:1、公务用车用油采购业务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眉山市残疾人康复中心有公务用车5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1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十、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 |||||||||||||||||||||||||||||||||||||||||||||||||||||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市残疾人康复中心).xls】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