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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2-01-27 15:06  市医疗保障局 [字号: ] 打印

目录:

1、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单位基本职能和2022年主要工作等)

2、部门概况(部门主要情况,在职、退休人员数等)

3、收支预算情况(2022年部门收支总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变化原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明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5、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7、“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10、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1、名词解释

附件: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眉山市医疗保障局主要承担医保基金、医疗保障政策、医疗服务价格、实施药械招采等12项职能。

(二)2022年重点工作

2022年,全市医保工作要秉持“一切为了眉山好”理念,聚焦群众所盼、基层所望,进一步直面问题、锐意改革,夯实人民群众医有所保的制度基础,为实现“健康眉山、品质立市”美好目标贡献医保新力量。

1、完善待遇保障制度,修订完善《眉山市职工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管理办法》,改革个人账户划拨政策,增强门诊统筹共济保障能力。出台《眉山市医疗救助管理办法》《大学生门诊医疗费用管理办法》《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管理办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管理办法》等行政规范性文件,完善相关待遇保障。

2、纵深推进支付方式改革,持续深入推动DRG付费改革,不断完善DRG付费政策体系。推动定点医疗机构完善基于DRG的成本控制体系和绩效考核体系。全面实施DRG智能审核监管,进一步完善DRG支付补充协议,充分运用大数据分析和智能审核规则对违规违约行为进行监测、预警和处理。

3、强力推进药品耗材改革措施落地见效,督促公立医疗机构在用药械全口径通过省药械采购平台进行采购。按省局部署,积极推进货款资金流、订单信息流、货物物流“三流合一”。常态化推进国省药械集中带量采购工作,落地及续签实施约16批次药械集中带量采购。鼓励民营定点医疗机构参与国省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进一步降低医疗成本。指导本地药耗企业尽快适应国省集采规则,争取进入国省集采清单。

4、高质量开展医疗服务服务价格改革,综合计算支付方式改革、药耗集采和基金监管腾退的空间,合理确定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总量。构建DRG支付方式与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权重调整之间的联动机制,优化收入结构。在不明显增加患者负担的前提下,优先支持临床价值、经济性评价分值较高的先进医疗技术,倾斜支持中医优势病种和优势学科服务价格。依托第三方机构探索建立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模式。

5、全力支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改革试点,对医共体实施一个总额预算、一个单元考核,结余留用、超支不补。鼓励医共体基层单元选择基层病种,对参保患者实施定额收费。支持医共体率先建成村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确定与村医能力相适应的病种。支持医共体试点施行幅度较大的分级诊疗报销政策。

6、深化成德眉资同城合作,落实成德眉资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互认,持续强化异地就医水平,简化经办服务。密切四市监管协同、相互支持。探索开展四市药耗集采区域联盟。持续强化异地就医服务能级水平。

7、扎实做好城乡居民参保组织,确保医有所保。做好2022年参保收尾工作,2月28日前实现全市253.9万居民参保目标,力争6月30日前完成全市260万居民参保目标。动态维护参保信息,及时剔除死亡人口、重复参保人口信息,做好新参保人员增员管理,做到分别以县乡(镇)村(社区)组为单元成建制归集信息,精准指导基层组织参保。加强相关部门间协作配合,形成特困人员、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已稳定脱贫人口和重度残疾人等重点人员参保长效工作机制。积极做好在眉就读大学生参保工作。

8、推动标准化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解决农村居民就近报销问题。2022年,扎实开展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试点工作,将200个具备“四有”条件(有场地、有设备、有网络、有人员)的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市医保局配套制定按人头付费、药品使用范围、基层病种、参保人员报销范围及比例等政策。乡镇卫生院负责做好定点村卫生室药品配送保障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对村医开展基础病种诊疗技术培训。

9、深入开展“两病”国家门诊用药保障专项行动,广泛组建以“1个县级或中心医院专科医生+1个乡镇全科医生+2个护士+1名村医”于一体的家庭医生团队,走村入户,切实将“两病”患者信息登记入册、指标按时检测、服药处方规范、用药保障有力。鼓励镇村定点医疗机构均要配备“两病”用药专柜。通过家庭医生签约率、“两病”患者规范管理率、“两病”患者满意率等指标评价,加强对家庭医生“两病”管理的绩效考核。

10、强化医疗救助托底功能,区县局要确定专人,认真落实因病致贫返贫动态监测机制,坚持每月将医疗自付费用超过城乡居民人均收入50%的人员信息,推送给相关部门核实,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救助体系。落实困难群众依申请救助和“二次救助”机制。抓好医疗救助公开公示、阳光结算和电子支付等工作,确保救助工作阳光实施。开展政策调整后运行分析,正确处理救助托底、财政承受能力和财政绩效之间的关系。推动实施医疗救助市级统筹,建立与支出责任一致的风险共担机制。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医保局下属事业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2021年末,在职职工49人,其中:行政人员1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21人,事业人员8人,控制数人员和临聘人员10人。退休人员8人。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医疗保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眉山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1,296.79万元,比2021年增加356.86万元。增加6.86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增加,增加基本支出6.86万元;根据工作安排,原由财政编制切块项目领导干部医疗费用350万元改为我局编制部门预算,导致增加350万元。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收入预算为1,296.79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支出预算1,296.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1.79万元,项目支出65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1,296.79万元,比2021年增加356.86万元。增加6.86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增加,增加基本支出6.86万元;根据工作安排,原由财政编制切块项目领导干部医疗费用350万元改为我局编制部门预算,导致增加350万元。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卫生健康支出1230.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6.6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96.79万元比2021年增加356.86万元。增加6.86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增加,增加基本支出6.86万元;根据工作安排,原由财政编制切块项目领导干部医疗费用350万元改为我局编制部门预算,导致增加35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卫生健康支出1230.12万元,占94.86%;住房保障支出66.67万元,占5.14%。

具体情况为:

1.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604.12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2022年预算数为10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医疗保障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开发、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医保基金核算、精算、参保登记、权益记录、转移接续等医疗保障经办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516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其他用于医疗保障事务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66.67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41.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24.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1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9万元,会议费5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培训费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万元。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2022年眉山市医疗保障局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接待经费比2021年增加1万元,主要是周边市州来学习交流工作次数增加。2022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持平。单位现有公务车辆2辆。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眉山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眉山市医疗保障招采服务中心等工作开展。

眉山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8




6

2

眉山市医疗保障局

8




6

2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眉山市医疗保障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17万元,抛开增长人员增加公用经费,比2021年预算减少7万元,下降6.36%。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紧行政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101.2万元,其中:医保信息系统维护90万元,8台台式计算机4万元,4台多功能一体机1.2万元,公务用车燃油维护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眉山市医疗保障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车辆2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详细描述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

发挥医保基金战略性购买作用,坚持医疗保障需求侧管理和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并重,加快建设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医疗保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详细描述部门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①后勤物管管理专项经费:按规定提供后勤服务,保障日常办公需要。

②设备购置经费:保障单位日常办公设备等需求。

③医保信息系统运维经费补助:全力确保医保信息系统应用软件流畅、高效运行、保障参保、报销等医保业务顺利开展。

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经费:组织全市居民参加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⑤医保业务档案管理:整理2022年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保障所有资料,方面人民群众查阅。

⑥智能审核系统维护:通过设置审核规则,对所有医保结算单据进行大数据审核,规范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

⑦离休干部和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保障经费:全年保障17名离休干部、13名二乙伤残军人医疗费用。

⑧审核违规医疗费用:通过大病保险承办机构审核的违规医疗费用,按10-20%给予奖励;确保基金安全,促进大病保险长期稳定运行。

⑨医保政策宣传工作经费:印制2万份医保政策资料,到企业、医疗机构、社区、公共场所宣传。

⑩领导干部医疗费用:保障市本级领导干部医疗费用。

⑪医疗服务体系价格调整和药械招标工作经费: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全市医疗服务体系价格做大量数据测算,对现有医疗服务体系价格进行调整,体现医务人员技术价值、劳动价值。

十一、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眉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月26日

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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