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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 | ||||||||||||||||||||||||||||||||||||||||||||||||||
2022-01-26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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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关于眉山市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眉山市市本级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汇总情况 3.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关于眉山市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2年1月11日在眉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眉山市财政局局长 刘汉学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大会报告眉山市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查。 一、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是眉山开放发展冲刺年。面对经济运行不稳定、不确定因素较多的复杂情况,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和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锐意进取、克难攻坚,严格执行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批准的预算,抓好财政收入组织,强化财政支出管控,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做实财政绩效管理,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2021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7.9亿元,为预算的106.0%,增长13.4%,其中:税收收入完成87.6亿元,增长20.7%。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上年结余、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等收入后,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为354.1亿元,支出预算相应变动为300.3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76.9亿元,为预算的92.2%,增长0.5%。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上解支出、偿还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支出330.7亿元后,因项目跨年实施需要结转下年继续使用23.4亿元。全市各级均实现收支平衡。 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4.8亿元,为预算的100.5%,增长7.6%,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4.8亿元,增长16.5%。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下级上解收入、上年结余、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等收入后,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为122.1亿元,支出预算相应变动为52.6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0.0亿元,为预算的95.2%,增长0.5%。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支出、偿还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支出119.6亿元后,因项目跨年实施需要结转下年继续使用2.5亿元。 市本级主要收入项目执行情况:增值税4.2亿元,为预算的89.3%;企业所得税1.6亿元,为预算的110.1%;个人所得税0.6亿元,为预算的164.1%;城市维护建设税1.2亿元,为预算的106.3%;房产税0.4亿元,为预算的119.1%;印花税0.4亿元,为预算的133.6%;城镇土地使用税0.8亿元,为预算的120.3%;土地增值税1.6亿元,为预算的139.2%;契税3.2亿元,为预算的116.2%;非税收入10.0亿元,为预算的91.3%。 市本级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公共安全支出3.8亿元,完成预算的90.6%;教育支出2.8亿元,完成预算的9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亿元,完成预算的96.8%;卫生健康支出15.7亿元,完成预算的96.8%;交通运输支出1.0亿元,完成预算的98.2%。 市对县(区)转移支付37.3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含税收返还)31.2亿元,专项转移支付6.1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342.5亿元,为预算的114.4%;加上上级补助、上年结余、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收入后,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为437.4亿元,支出预算相应变动为382.0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357.4亿元,为预算的93.6%,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基础设施建设、还本付息等方面。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调出资金、偿还地方政府专项债务等支出412.8亿元后,全市结余24.6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53.6亿元,为预算的142.6%;加上上级补助、上年结余、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收入后,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为109.6亿元,支出预算相应变动为62.9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57.2亿元,为预算的90.9%,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补助下级支出、调出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等支出103.9亿元后,市本级结余5.7亿元,结转下年按规定继续使用。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2.7亿元,为预算的126.2%;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0.9亿元,为预算的120.6%,主要用于增加国有企业资本金和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0.9亿元。结转下年0.9亿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0.3亿元,为预算的100.7%;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0.1亿元,为预算的73.4%,主要用于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0.2亿元。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57.8亿元,为预算的100.1%;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46.3亿元,为预算的100.0%。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本年结余11.4亿元,加上以前年度结余83.8亿元,年末滚存结余95.2亿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44.0亿元,为预算的100.1%;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38.7亿元,为预算的100.0%。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本年结余5.3亿元,加上以前年度结余55.9亿元,年末滚存结余61.2亿元。 5.地方政府债务 2020年底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473.5亿元。2021年发行新增债券75.4亿元、再融资债券41.7亿元,偿还到期政府债券10.0亿元后,债务余额为538.9亿元,比2020年底增加65.4亿元,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分类型看:全市一般债务限额219.7亿元,余额204.5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51.3亿元,余额334.4亿元。分级次看:市本级债务限额146.4亿元,余额133.5亿元;县级债务限额424.6亿元,余额405.4亿元。 全市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部分主要用于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生态环保、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公路、城乡冷链物流基础设施、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等领域项目。 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是按照全市和市本级收支执行快报数据汇编的,决算正式编审结束报财政厅批复后,还将有一些变化,届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21年主要财税政策落实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2021年,财政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和省有关规定,认真贯彻市委决策部署,突出重点保障、绩效引导、责任约束,强化向内挖潜、优化结构、严控风险,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贡献财政力量。 一是聚焦开源挖潜,千方百计筹集资金。坚持全面分析研判收支政策和经济运行情况,依法征管,实现应收尽收、应减尽减、应免尽免。严格落实各项减负纾困、恢复发展的减税降费政策,全市累计减免税收62.0亿元,兑现增值税留抵退税23.9亿元。加大对外开放投入,履行招商引资契约,重点培育行业“小巨人”“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精准引进杉杉锂电、美国雅保锂电、四川钢构、苏州天华超净等重大项目,夯实经济和财政可持续基础。加快储备土地周边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安排、有序出让,保持土地收入合理规模。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强化预算管理,坚持节俭办事,全年清理闲置沉淀资金、低效无效资金和预算结余资金15.1亿元,用于支持和保障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和改善民生。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实现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使用。紧盯上级政策和资金投向,建立向上争取信息共享机制,实行季度督查通报和年终目标激励,全年共争取上级补助资金137.5亿元,争取到位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75.4亿元。 二是聚焦民生福祉,切实强化财政保障。全面落实“三保”支出主体责任,严格实行“三单列三专项”,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全市没有出现“三保”不到位的情况。统筹整合资金,加大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民生投入。全市三十件民生实事190项民生项目投入资金109.2亿元,为计划投入的105.4%。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全市共安排环境保护资金16.2亿元,专项用于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小流域污染治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等项目。贯彻落实“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筹集资金2.58亿元,全力支持疫情防控。统筹支农项目资金17.35亿元,支持全市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三是优化支持方式,助推经济平稳发展。转变财政支持方式,变直接补助为间接补助,变事前补助为事后补助,发挥资金杠杆作用,以有限的财政资金撬动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经济社会发展。设立“再担—兴眉贷”融资担保贷款风险资金和乡村振兴农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扩大企业应急转贷资金和贷款风险补偿金支持范围,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助力解决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用好创新产业基金资金23.3亿元,促进杉杉锂电、天府绿洲装配式建筑、环龙新材料等项目落地。全市统筹安排资金18.7亿元,支持市场主体科技创新和工业高质量发展。全市统筹安排资金0.8亿元用于支持外经贸事业发展,稳步推进全市物流建设,提升国际贸易服务能力,深度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 四是聚焦关键领域,筑牢风险防范底线。制定“1+9”防范化解经济、财政运行风险工作行动方案,建立财政运行风险防控月调度机制。组织开展全市债务风险大排查工作,推行全口径债务分级分类台账管理,制定财政、金融、国企风险防范联动措施,全市没有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债务风险。始终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原则,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财政支出全部依法纳入预算管理,严格审查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的落实情况,严禁通过新增隐性债务上马政府投资项目。 五是聚焦财政管理,夯实财政治理基础。建立财政运行快报机制,按月反映财政运行重点数据、重要事项、重大问题,推动财政工作提质增效、更可持续。启动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推进预算全过程闭环管理。建立财政资金项目库动态管理机制,压实部门共同“当家理财”主体责任。制定《眉山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管理办法》、《采购人权利、义务和责任清单》等10项规定,切实增强了政府采购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健全财政预算绩效结果运用和预算绩效管理跟踪问效“两书一函”工作机制,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持续巩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工作,在发放平台基础上建成审批平台和公共服务渠道,实现财政补贴资金阳光审批、阳光发放、阳光监管。 二、2022年预算草案 2022年,是眉山抢抓“双城”“同城”机遇、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编制好2022年预算、做好各项财政工作意义重大。 (一)2022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及原则。 2022年预算编制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坚持更加精准、更可持续,全面推进积极的财政政策与稳定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协调联动,提升整体效能,为奋力建设成都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新兴城市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2022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坚持依法编制。严格按照《预算法》及《预算法实施条例》规定,编制所有部门预算,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科学性。二是坚持厉行节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削减低效无效资金。三是坚持有序保障。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坚持中央、省定标准的“三保”支出在各级“三保”支出中的优先顺序,保足保够。四是坚持统筹优化。强化各层次、各类别资金资源统筹整合,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将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增强对重大战略任务的财力保障。五是坚持深化改革。落实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主体责任,实施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以信息化推进预算管理现代化,提高预算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水平和预算透明度。 (二)2022年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1.全市财政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2022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为148.2亿元,增长7.5%,加提前通知的各类转移支付和返还性收入75.4亿元、调入资金5.3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0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3.4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预计为258.3亿元,减上解支出10.0亿元、债务还本支出4.5亿元后,相应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3.8亿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为304.1亿元,加上上年结余24.6亿元,收入总量预计为328.7亿元,减调出资金2.5亿元、债务还本支出7.0亿元,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19.2亿元。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为5.6亿元,加上年结转0.9亿元,收入总量为6.5亿元。按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有关要求,相应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8亿元、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2.7亿元。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为63.3亿元;按照现行社会保险支出政策,安排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8.2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计本年结余15.1亿元,加上以前年度结余95.2亿元,预计年末滚存结余110.3亿元。 以上全市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是根据市本级和各县(区)预计数据汇总编制的,请予审查。 2.市本级财政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2022年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为26.7亿元,增长7.5%,加提前通知的各类转移支付收入和返还性收入31.1亿元、下级上解收入3.1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5亿元、调入资金2.0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6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预计为69.0亿元,减补助下级支出12.7亿元、上解上级支出3.5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7亿元后,相应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1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为44.2亿元,加上上年结余5.7 亿元,收入总量预计为49.9亿元,减调出资金1.7亿元、债务还本支出3.8亿元后,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4.4亿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为0.3亿元,按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有关要求,相应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1亿元、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0.2亿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为45.7亿元;按照现行社会保险支出政策,安排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0.3亿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计本年结余5.4亿元,加上以前年度结余61.2亿元,预计年末滚存结余66.6亿元。 3.岷东新区财政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2022年市本级财政预算中,岷东新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为1.0亿元,加调入资金1.7亿元,减债务还本支出1.3亿元后,相应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亿元。岷东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为15.3亿元,加上年结余0.8亿元,减调出资金1.7亿元后,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4.4亿元。 以上市本级(含岷东新区)地方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 按照《预算法》要求,将85个市级部门2022年的综合预算提交大会,请一并审查。为保障市级部门正常运转,按照《预算法》规定,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参照上一年同期支出情况安排相应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三、2022年财政工作计划 2022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将围绕市第五次党代会擘画的新蓝图、确定的新目标,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成都都市圈建设重大机遇,聚焦制造强市、开放兴市、品质立市,锚定财政工作着力点,踔厉奋发,坚定笃行,全面统筹好财政资金资源,为建设成都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新兴城市提供基础性、保障性支撑。 一是开源节流,积极推动财源建设。落实好“减、免、缓、退、抵”等税收优惠政策,依法依规抓好财税收入组织工作。积极涵养税源,聚焦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做好收入组织“加法”,稳定全市整体税收规模和增速,促进财政发展更可持续。推动泡菜、调味品等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确保优质传统税源持续稳定。设立政府出资产业引导投资基金,支持以锂电、晶硅光伏等为重点的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建设全球最具影响力的新能源新材料生产基地,培育新的税收增长点。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精简会议、差旅、培训等公务活动,从严从紧核定“三公”经费,切实做到不该花的钱一分不花,把钱用到刀刃上,用出效益来。加大向上争取力度,吃透政策,对标对表,明确目标,压实责任,确保取得更多的中省政策、资金支持。 二是精准施策,促进民生事业发展。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持续加大民生领域投入力度,确保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民生支出占比稳定在65%以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办好一批具有引领性、示范性、带动性民生实事,推进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事业发展,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持续加大生态文明建设投入,提升环境治理能力,推进形成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支持公共服务适老化改造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整合资金资源,支持实施城市有机更新,提升市民生活品质。创新投融资方式,推动城市新中心建设,优化市域空间格局。 三是兴农强农,加大乡村振兴投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求,确保全市乡村振兴资金预算安排和实际投入均高于上年度。完善支持政策体系,做好财政投入保障,加强涉农资金监管,扎实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围绕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发展构建“2+3+N”产业体系,推进农业现代化。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建设为主要抓手,保障乡村建设行动。围绕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发展质量、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治理效能四大任务,切实做好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经费保障,支持打造一批具有支撑力和带动力的综合试点乡镇(街道),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和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是创新引领,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坚持制造强市战略,突出发展新能源新材料,重点支持电子信息、机械及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发展,保障其他产业协同发展,助推形成以“1+3”为主导的现代工业体系。坚持因城施策,加强预期引导,实行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满足商品房合理购房需求并重,推动房地产业健康发展,促进经济平稳转型升级。聚焦创新驱动,完善政策体系,加大产业人才吸纳、培育力度,支持科创平台建设,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健全财政性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鼓励企业加大研发,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市域铁路S5号线开工建设,加大成绵乐铁路运营补贴力度,推动眉山国际铁路港建设,形成国内国际开放新格局,构建企业发展新支撑。抢抓“双碳”机遇,推行“双控”政策,支持企业节能增效,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五是防范风险,提升债券资金效益。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健全债务风险管理考核问责机制,坚决杜绝违规举债。做好债务数据统计和风险监测,做实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坚持争取发债和有序化债相结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加快债券资金使用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确保债券资金合法合规高效使用。优化债券投向结构,保障全市重大发展战略实施,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率效益。 六是强基固本,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深化财政信息公开,晒账亮相,自觉接受人大、审计、群众等各方监督。督促整改好巡视、审计、督查等反馈的问题,全面办理好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建章立制,逗硬执行,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快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以部门项目为基本,构建覆盖前期谋划、项目储备、预算编制、项目实施、项目结束和终止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建立最低库款监测和保障机制,规范高效调度资金,提高预算执行能力,确保财政运行平稳。坚持“花钱问效、无效问责”,压实部门主体责任,深化预算绩效管理,用好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项目安排等挂钩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各位代表,2022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执行本次会议的决议决定,全力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为建设成都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新兴城市、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眉山新篇章贡献财政力量!
眉山市市本级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 汇总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市政府工作安排,经眉山市财政局汇总,2022年眉山市市本级部门,包括市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8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23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16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959万元),公务接待费402万元。 眉山市市本级部门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安排情况 鉴于国家和省级相关政策尚未明确,为"保持财政投入力度总体稳定",暂按2021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额度安排年初预算2650万元。本项资金根据市委市政府2022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工作部署,按照因素法测算、制定分配方案,并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后,下达到各区县。 二、转移支付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9日,2022年预算报人大预工委初审时,共收到上级提前下达市本级转移支付资金311,432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31,176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280,256万元,资金全部列入2022年年初预算;市本级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补助下级转移支付资金126,614万元,其中:返还性支出11,92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14,692万元。截至2021年12月9日,未收到上级下达专项转移支付。 三、债务情况 2021年眉山市政府债务限额为571.0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为219.75亿元,专项债务限额为351.3亿元;政府债务余额为538.8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为204.4亿元,专项债务余额为334.41亿元;发行新增债券75.43亿元,其中发行新增专项债券70.66亿元,发行新增一般债券4.77亿元;发行再融资债券41.66亿元;还本付息总计69亿元,其中还本51.78亿元,付息17.22亿元。 2021年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为146.4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为85.09亿元,专项债务限额为61.35亿元;政府债务余额为133.5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为74.77亿元,专项债务余额为58.78亿元;发行新增债券11.26亿元,发行专项债券10.5亿元,发行一般债券0.76亿元;发行再融资债券14.7亿元;债券还本付息总计23.84亿元,其中还本18.79亿元,付息5.05亿元。 2022年眉山市政府债务限额为661.0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为225.43亿元,专项债务限额为435.66亿元,政府债务余额为636.2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为207.26亿元,专项债务余额为428.99亿元;发行新增债券106.92亿元,发行专项债券101.25亿元,发行一般债券5.67亿元;发行再融资债券39.97亿元;债券还本付息总计69.63亿元,其中还本49.42亿元,付息20.21亿元。 2022年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为162.2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为89.09亿元,专项债务限额为73.18亿元,政府债务余额为146.1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为76.88亿元,专项债务余额为69.28亿元;发行新增债券18.4亿元,发行专项债券14.4亿元,发行一般债券4亿元;发行再融资债券8.3亿元;债券还本付息总计19.43亿元,其中还本14.09亿元,付息5.34亿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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