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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眉山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部门决算 | ||||||||||||||||||||||||||||||||||||||||||||||||||||||||||||||||||||||||||||||||||||||||||||||||||||||||||||||||||||||||||||||||||||||||||||||||||||||||||||||||||||||||||||||||||||||||||||||||||||||||||||||||||||||||||||||||||||||||||||||||||||||||||||||||||||||||||||||||||||||||||||||||||||||||||||||||||||||||||||||||||||||||||||||||||||||||||||||||||||||||||||||||||||||||||||||||||||||||||||||||||||||||||||||||||||||||||||||||||||||||||||||||||||||||||||||||||||
2021-09-28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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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眉山市人民政府 驻北京联络处部门决算 公开时间:2021年9月27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眉山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是主管眉山在京的对外交流、宣传和群众信访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1、与所在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联系,宣传介绍眉山的政治、经济情况,促进相互了解和友好往来。 2、参与我市与北京之间有关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或参与经济技术合作,积极为经济技术交往牵线搭桥,协助眉山市企业拓展市场,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技术引进工作。 3、加强信息沟通工作,负责收集、整理所在地有关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科学技术及市场动态等各类重要信息,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4、做好眉山籍群众到京上访解释、分流和劝返工作,协助当地有关部门调解眉山籍群众在京劳务纠纷,积极维护我市群众的合法权益。 5、搞好政务服务工作,尽力为市级各部门在京开展业务活动提供咨询服务和工作方便。承办市委、市政府、省厅和市级有关部门来京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为“十四五”开局打下基础的关键之年,是市委确定的“开放发展攻坚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联络处努力克服新冠疫情影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实干担当,圆满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1.坚持联防联控,精准做好疫情防控。 疫情发生后,及时成立领导小组,科学制定防控方案,全面落实防控措施。积极参与疫情防控战,加强与眉山市抗疫指挥部、省驻京办等单位的沟通衔接,向眉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报送眉山市涉外疫情防控信息,为我市第一时间掌握从北京入境涉眉相关人员提供支撑。全力做好北京入境人员接转运工作,组织人员参加省转运工作组,在入境口岸配合首都机场、新国展集散点、四川省驻京办等部门,专人、专车全天候值守,按照一级防护标准,做好转运消杀、防护和后勤保障工作,确保了转运工作无缝对接,防控期间,共计参与闭环转运从北京入境赴眉人员29名。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充实到首都社区疫情防控一线,与社区干部并肩值守175人次,为首都疫情防控作出积极贡献。 2.着眼和谐稳定,合力做好信访维稳。 充分发挥京眉两地“对话”和市、县、乡、村四级联动机制优势,紧扣“平安、稳定、高效”目标,紧盯信息查控、前期劝返、后续跟进等重要环节,疏堵结合,定期召开信息分析研判会,继续实行24小时值班和重要节会值守制度,常态化开展矛盾排查化解工作,注重关口前移,定期会商、沟通协调、加强合作、依法处置等联动协作,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把上访苗头化解在萌芽状态。2020年实现上访人非访零滞留、零倒流,非访登记数量在全省各市州排末位,被省驻京办表扬为先进集体。无工作不当发生的恶性事件和负面舆情炒作,全市驻京信访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3.服务京眉对接,着力做好政务服务。 积极与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各区县委县政府,市级各部门对接,主动争取为各级各部门赴京工作开展公务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并将服务范围更进一步拓展到部分省级部门。继续推行首接责任制度,对每一批客人尽量落实专人负责,实现无缝对接。坚持细化方案,提前踩点,力争做到服务精准化、热情化、温馨化。 4.围绕八大攻坚,服务眉山经济发展。 紧紧围绕市委“八大攻坚”重点任务,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履职担当,积极发挥在京的桥梁作用,坚持在日常政务活动中宣传介绍眉山经济发展、文化底蕴、招商引资政策、眉山宜居宜业城市金字招牌等信息。整合北京眉山企业商会和北京四川企业商会努力资源推介眉山。依托全国市长协会这个平台服务眉山经济社会发展。积极服务市委、市政府在京重大项目招商工作,充分发挥在京的窗口优势做好宣传,提升眉山知名度,当好眉山“大使”,做好“双向”服务,为眉山经济建设牵好线、搭好桥。积极收集整理政策、项目、经济信息传递回眉山。 5.抓实党建工作,凝聚干事创业力量。 把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理论学习和集中学习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文章、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坚持“两学一做”常态化,为在京眉山籍农民工党员创造“有组织关怀、有智力支撑、有创新思路、有工作活力”的“四有”党建服务中心,让每一位流动党员在北京能站得住、回乡能走得稳,促进我市在京农民工党建工作更加高效务实。帮助流动党员了解与自己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宣传介绍眉山发展现状,畅通返乡创业信息渠道。开展回引服务创业、维权服务、走访慰问等服务活动,组织参加党组织活动等,切实解决流动党员遇到的困难,尽力做好协调帮助工作。被省驻京机构党委评为优秀单位。 二、机构设置 眉山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下设三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信息部、接待部。编制8人,实有在岗在编10人,全部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692.53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5.70万元,增长5.44%。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长。 图1: 2019、2020年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单位: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633.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3.73万元,占100%。
图2:2020年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462.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82万元,占35.44%;项目支出298.38万元,占64.5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2020年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692.53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5.70万元,增长5.44%。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长。 图4:2019、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单位: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3.96万元,下降2.93%。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本年政务工作量下降、进京上访群众数量减少引起项目支出相应下降。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单位: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2.2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440.87万元,占95.39%;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类)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1.01万元,占2.38%;医疗卫生支出(类)4.82万元,占1.04%;住房保障支出(类)5.51万元,占1.19%。 图6: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62.20万元,完成预算66.7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25.48万元,完成预算94.1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处加强管理、严控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98.38万元,完成预算59.0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上年项目执行完结后存在结转结余,二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年政务工作量下降、进京上访群众数量减少引起项目支出相应下降,三是加强管理、严控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7.00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34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67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82万元,完成预算100%。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5.5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3.8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0.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18万元,完成预算82.6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管理、严控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23万元,占70.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5万元,占29.87%。具体情况如下: 图7: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9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3万元,完成预算94.8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0.08万元,下降3.46%。主要原因是我处加强车辆管理、严控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其他用车3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23万元。主要用于眉山在京的对外交流、宣传和群众信访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5万元,完成预算63.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0.04万元,下降4.04%。主要原因是我处加强接待费管理,严控支出标准。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9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1批次,18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9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各类招商引资项目对接、驻京信访工作调研、流动党员服务工作调研等的接待支出。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联络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68万元,比2019年增加3.96万元,增长40.7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其他交通费用较上年有所增长。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联络处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65万元。主要用于联络处正常运行、政务服务、驻京信访维稳、农民工综合党委及流动党员服务等工作。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3.2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3.26%。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联络处共有车辆4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其他用车3辆。 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4个项目全部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对所有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所有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不同项目都较好实现了其年初设定的时效指标、质量指标、满意度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和可持续影响指标等各类指标目标值。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20年我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逐渐丰富和完善。按照 2020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我处部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完成结果、信息公开、整改反馈等方面进行了自评,最终得分 77.22 分(满分 90 分)。 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 4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总体评价良好,保障了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部分项目扣分因素,主要是受新冠疫情影响,减少专项工作任务,预算执行率未达到预期,影响预算编制得分。 1.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后勤物管服务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2万元,执行数为4.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完成了联络处后勤维修、办公区域卫生清洁及绿化任务,保障了我处行政运行、政务服务、信访维稳等工作的正常运转。 (2)“维稳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6万元,执行数为35.47万元,完成预算的77.11%。通过项目实施,很好地完成了眉山籍群众在北京合法权益的维权帮扶工作,确保眉山籍群众2020年度在京未出现任何群体性事件或过激行为,维护了首都稳定。发现的主要问题: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预算安排数较实际执行存在偏差。下一步改进措施:结合当年的实际情况和突发情况,进一步梳理进京信访人员数和做好费用测算,提高预算编制准确度。 (3)“信访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00万元,执行数为105.42万元,完成预算的52.71%。通过项目实施,顺利完成了对眉山籍群众到京上访解释、分流和劝返等各项工作,2020年度实现了我市被通报的进京非正常上访人员数量在全省排名靠后的目标,眉山在京形象提升。发现的主要问题:年中预算执行进度较慢,预算安排数较实际执行偏差较大。下一步改进措施:结合当年的实际情况和突发情况,进一步做好信访问题属地解决情况统计和进京信访人员数增减变化的把握,提高预算编制准确度。 (4)“正常运行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55.30万元(包含本年预算数200万元和上年结转55.30万元),执行数为153.30万元,完成预算的60.05%。通过项目实施,一是为我市各级各部门、省级有关部门来京政务服务提供了专业细致的保障;二是积极加强对外联系、深化对接,有力推广我市的“三张名片”,推动促进了我市的引资引智工作;三是对眉山籍在京农民工和流动党员加强服务管理,有力开展了集中教育、政策分享、维权帮扶等活动。发现的主要问题:年中预算执行进度较慢,预算安排数较实际执行有偏差。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费用测算,提高预算编制准确度。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眉山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1)。 本部门 2020 年无专项项目预算,不涉及附件2内容。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后勤物管服务专项经费”、“维稳经费”、“信访工作经费”、“正常运行工作经费”全部四个部门预算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3)。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3.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眉山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联络处2020年独立机构编制数1个,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无纳入本年度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二)机构职能 1.负责与所在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联系,宣传介绍眉山的政治、经济情况,促进相互了解和友好往来。 2.参与我市与北京之间有关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或参与经济技术合作,积极为经济技术交往牵线搭桥,协助眉山市企业拓展市场,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技术引进工作。 3.加强信息沟通工作,负责收集、整理所在地有关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科学技术及市场动态等各类重要信息,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4.负责眉山籍群众到京上访解释、分流和劝返工作,协助当地有关部门调解眉山籍群众在京劳务纠纷,积极维护我市群众的合法权益。 5.搞好政务服务工作,尽力为市级各部门在京开展业务活动提供咨询服务和工作方便。承办市委、市政府、省厅和市级有关部门来京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2020年本部门编制人数8人,全部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编制。年末在职人员实有人数10人,全部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额为692.5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33.73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58.80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额为692.5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为462.2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230.33万元;年末结转结余资金将全部由财政统一归集上缴。 本年支出,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0.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1万、卫生健康支出4.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1万元;按支出性质分类,基本支出163.82万,项目支出298.38万;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50.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7.18万、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2万元、资本性支出24.88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2020年,我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全省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立足于市委市政府确立的“建设现代化成都都市圈副中心”的奋斗目标,围绕“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总体要求,我处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眉财办〔2019〕17号)的工作要求,细化落实绩效管理各项流程,推进绩效管理工作稳步开展。 一是按照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认真填报了我处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全部四个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设定了符合项目特点的年度绩效数量指标、成本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满意度指标等,将绩效目标和预算一同上报给财政部门,经人大批复下达后最终确定后进行信息公开。 二是按照《眉山市市级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动态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 三是在年底结合我处整体运行情况,参照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逐项对部门整体、项目支出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开展绩效自评。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时,将各预算项目的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及年初绩效目标作为项目延续和项目金额调整的重要依据,并参照2020年度事中绩效监控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对预算资金进行调剂使用,调整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 (二)结果应用情况 我处按照《眉山市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结果应用管理办法》(眉财绩〔2020〕13号)的要求,践行“花钱必问效、问效必问责”的工作原则,严格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一方面将事前评估结果作为项目延续和预算金额安排的重要依据;同时,参照事中监控的项目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及时予以纠正,改进管理,采取必要措施确保预算执行和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最后,根据事后绩效评价结果做好绩效信息报告及公开工作,并依据评价结果研究改进措施或调整次年的预算安排,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时,我处参照了2020年1-8月份项目预算的实际执行进度,对“信访工作经费”、“正常运行工作经费”两个项目的金额做了调整,调整支出结构,不断强化绩效理念,推动我处部门整体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0年我处整体支出绩效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转,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按照2020年度省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我处部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完成结果、信息公开、绩效结果应用等方面进行了自评,最终得分78.12分。 (二)存在问题 一是部门预算安排准确度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绩效管理结果应用需加强。 (三)改进建议 一是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加强项目实施过程控制,设定监控时点,分别在7月初、9月初和11月初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实行监控,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相应进行警示纠偏、督促进度、对预计当年项目支出无法执行、绩效目标无法实现的资金,进行预算调剂或调整取消,切实提高预算安排的准确度。二是加强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对评价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整改,尤其注重将事后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到改进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等方面,用于次年调整预算安排方式、增减预算规模和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源配置的有效性和科学性。 附件 2 2020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本部门2020年无专项预算项目经费,不涉及此项工作。 附件 3 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后勤物管服务专项经费”项目) 一、基本情况 “后勤物管服务专项经费”项目用于保障联络处驻地——东城区交道口北二条74号楼大厅和客房的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各项工作。该项目2020年调整预算数为4.2万元,决算数为4.2万元。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我单位针对该项目编报了4项绩效目标,从质量、成本、可持续影响、满意度等方面综合衡量预算资金的使用效果。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为加强部门责任意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根据绩效评价的相关要求,我处明确由办公室组织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 我处按照绩效评价三级指标体系,根据综合部汇总提供的2020年后勤物管服务任务完成情况相关数据,从项目完成、效益和满意度三个方面对该项目展开绩效评价。 三、综合评价结论(附评分表) 根据自评情况和年度项目预期目标实现程度,我处认为,本项目绩效年度总目标已圆满完成,该项目自评得分97分。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及绩效管理相关要求,我处针对该项目认真填报了《联络处2020年部门项目预算申报表》和《联络处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并上报主管部门审核。 (二)项目管理情况 我处严格执行《眉山财政局财务管理制度》和《眉山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工作规则》等各项规定,依据项目任务完成进度以及相关合同的付款约定,做到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保证经费及时到位和合理使用。 (三)项目产出情况 2020年已顺利完成各项综合治理、绿化和卫生等各项任务。本年,联络处共服务我市市级部门、省厅相关部门来京政务人员130批次575人次,该项目为政务服务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后勤保障;未发生因维修维护不及时、不到位影响我处正常运转的情况,大厅和客房环境安静舒适、入住客人满意率达到95%以上。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无。 六、相关措施建议 无。
“后勤物管服务专项经费”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
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维稳经费”项目) 一、基本情况 “维稳经费”项目致力于做好眉山籍群众在京合法权益的维权帮扶工作,防止眉山籍群众在京出现群体性事件或过激行为,守住“三个不发生”底线,维护首都稳定。该项目2020年调整预算数为46万元,决算数为35.47万元。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我单位针对该项目编报了4项绩效目标,从数量、时效、社会效益、满意度等方面综合衡量预算资金的使用效果。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为加强部门责任意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根据绩效评价的相关要求,我处明确由办公室组织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 我处按照绩效评价三级指标体系,根据驻京信访工作组汇总提供的2020年眉山籍群众维稳任务完成情况相关数据,从项目完成、效益和满意度三个方面对该项目展开绩效评价。 三、综合评价结论(附评分表) 根据自评情况和年度项目预期目标实现程度,我处认为,本项目绩效年度总目标已圆满完成,该项目自评得分89.42分。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及绩效管理相关要求,我处针对该项目认真填报了《联络处2020年部门项目预算申报表》和《联络处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并上报主管部门审核。 (二)项目管理情况 我处按照《中共眉山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驻京信访工作规范》的通知》(眉委办发电〔2017〕24号)中信访工作规范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眉山财政局财务管理制度》和《眉山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工作规则》等各项规定,根据项目任务完成进度,及时、规范、足额保障经费到位,确保工作需要。 (三)项目产出情况 2020年全年,面对疫情形势下的信访维稳局面,我处带领驻京信访工作组强化使命担当,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以创新工作为抓手,在强化认识、强化主责、强化创新、强化队伍上狠下功夫,攻坚克难,筑牢我市进行上访最后一道防线,进京上访始终保持“零登记、零通报、零滞留”的成绩,未发生进京集体非访、未发生涉访群体性聚集、未发生涉访个人极端事件和涉访负面舆情炒作,眉山籍群众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维护了首都和谐稳定,群众维稳满意度水平处于全省靠前水平。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该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眉山进京上访群众数量下降,年中绩效运行监控环节没有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预算调整,导致该项目年终预算执行率为77.11%, 六、相关措施建议 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加强项目实施过程控制,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相应进行警示纠偏、督促进度、对预计当年项目支出无法全部执行的资金,及时进行预算调整,切实加快项目预算执行进度,减少结余注销资金量,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应。 “维稳经费”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
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信访工作经费”项目) 一、基本情况 “信访工作经费”项目致力于做好眉山籍群众到京上访的接出、稳控、劝返等工作,确保对上访人员“接得出、不滞留;稳得住,不重访;劝得回,不出事”。具体负责进京上访处置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做好与国家信访局、中央维稳办、中央综治委、北京警方、中央和国家各部委信访机构、驻京信访工作组等单位的沟通、协调和衔接工作;负责眉山籍人员在京上访的现场处置工作。 该项目2020年调整预算数为200万元,决算数为105.42万元。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我单位针对该项目编报了4项绩效目标,从数量、时效、社会效益、满意度等方面综合衡量预算资金的使用效果。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项目评价工作由办公室通过对驻京信访工作组提供的2020年眉山籍人员进京上访处置工作完成情况汇总数据的核实,结合绩效评价三级指标体系组织实施,从项目完成、效益和满意度三个方面对该项目展开绩效评价。 三、综合评价结论(附评分表) 根据自评情况和年度项目预期目标实现程度,我处认为,本项目绩效年度总目标已顺利完成,该项目自评得分75.74分。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及绩效管理相关要求,我处针对该项目认真填报了《联络处2020年部门项目预算申报表》和《联络处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并上报主管部门审核。 (二)项目管理情况 我处按照《中共眉山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驻京信访工作规范》的通知》(眉委办发电〔2017〕24号)中信访工作规范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眉山财政局财务管理制度》和《眉山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工作规则》等各项规定,根据项目任务完成进度,及时、规范、足额保障经费到位,确保工作需要。 (三)项目产出情况 2020年,面对疫情形势下的信访维稳局面,我处带领驻京信访工作组强化责任担当,树立全省驻京信访工作“一盘棋”的思想,服从指挥、通力配合,既坚持原则、又灵活机动,依法文明、安全稳妥地做好接出、稳控和劝返工作,牢牢筑起了我市进京上访的最后一道防线。全年以来,共成功劝返进京上访人员33批次40人次;与区县属地政府建立30分钟核查反馈机制,及时有效处置各类预警信息57条,将大部分上访事件化解在了前端;向四川省驻京信访工作组推动信息简报10余期。年底,联络处被四川省驻京办事处和四川省驻京信访工作组表彰为“2020年四川驻京信访工作先进集体”,3名同志被表彰为“全省驻京信访工作先进个人”。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该项目预算编制不够准确,年初预算数200万元,实际决算数为105.42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差额较大;二是预算执行率偏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眉山进京上访群众数量下降,2020年进京上访数量为40人次(往年正常情况为100人左右),年中绩效运行监控环节没有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预算调整,导致该项目年终预算执行率仅为52.71%, 六、相关措施建议 一是加强该项目的前期评估,提高项目预算编制的准确度;二是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加强项目实施过程控制,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相应进行警示纠偏、督促进度、对预计当年项目支出无法全部执行的资金,及时进行预算调整,切实加快项目预算执行进度,减少结余注销资金量,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应。 “维稳经费”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
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正常运行工作经费”项目) 一、基本情况 “正常运行工作经费”项目致力于做好我市各级各部门、省厅相关部门来京政务服务保障;积极加强对外联系、深化对接,宣传眉山,推动我市引资引智工作;做好眉山籍在京农民工和流动党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该项目2020年调整预算数为255.3万元,决算数为153.3万元。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我单位针对该项目编报了4项绩效目标,从质量、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等方面综合衡量预算资金的使用效果。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项目评价工作由办公室通过总结2020年我处政务服务、对外联络、农民工和流动党员服务管理等方面开展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结合绩效评价三级指标体系组织实施,从项目完成、效益和满意度三个方面对该项目展开绩效评价。 三、综合评价结论(附评分表) 根据自评情况和年度项目预期目标实现程度,我处认为,本项目绩效年度总目标已顺利完成,该项目自评得分78.01分。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及绩效管理相关要求,我处针对该项目认真填报了《联络处2020年部门项目预算申报表》和《联络处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并上报主管部门审核。 (二)项目管理情况 我处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市委市政府“六个坚持”及其实施细则,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有关差旅费、政府采购等方面的财经纪律以及《眉山财政局财务管理制度》、《眉山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工作规则》等各项工作规范,根据项目任务完成进度,进行资金支付管理。 (三)项目产出情况 2020年,该项目取得的成效一是积极为我市市级各部门、省厅相关部门来京政务提供精准化、热情化、温馨化的服务保障,共服务130批次575人次,政务服务得到上级部门肯定。二是主动作为,加强对外联络、深化对接:为市级各部门领导来京洽谈重大合作项目提供有力后勤保障32批次235人次;与省厅各部门、中央各大部委建立联系、深化对接36批次276人次;整合北京眉山企业商会和北京四川企业商会努力资源推介眉山,依托全国市长协会这个平台服务眉山经济社会发展。三是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理论学习和集中学习制度,坚持“两学一做”常态化,为在京眉山籍农民工党员创造了“有组织关怀、有智力支撑、有创新思路、有工作活力”的“四有”党建服务中心,2020年度被省驻京机构党委评选为优秀单位。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该项目预算编制不够准确,年初预算数255.3万元,实际决算数为153.3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差额较大;二是预算执行率偏低。受新冠肺炎疫情管控影响,市级和省厅各部门进京公务批次和人员数量减少,在年中绩效运行监控环节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预算调整,导致该项目年终预算执行率仅为60.05%;三是该项目的绩效目标设置还需进一步完善,未设置评价该项目完成情况的数量指标。 六、相关措施建议 一是加强该项目的前期评估,力求年度业务计划安排的前瞻性,提高项目预算编制的准确度;二是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加强项目实施过程控制,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相应进行警示纠偏、督促进度、对预计当年项目支出无法全部执行的资金,及时进行预算调整,切实加快项目预算执行进度,减少结余注销资金量,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应;三是结合单位实际,进一步强化在预算管理、绩效管理方面的学习,增强绩效目标设置的合理性和全面性。 “正常运行工作经费”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附件3:2020年眉山市政府驻京联络处决算编制说明+(终210927).doc】 【四川省眉山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本级)公开表(终).xl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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