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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眉山市​国资委部门决算
2021-09-29 14:11  市国资委 [字号: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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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1年916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二、机构设置………………………………………………………………………11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1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2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1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9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9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1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1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21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31

第四部分  ……………………………………………………………………35

附件1………………………………………………………………………………35

附件2………………………………………………………………………………42

第五部分  ……………………………………………………………………49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49

二、收入决算表……………………………………………………………………49

三、支出决算表……………………………………………………………………4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49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4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49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49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49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49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49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49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49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49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49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 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资产运营机构和地方金融企业的国有资产。

2. 承担所监管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管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等措施,加强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监管。

3. 负责市本级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区、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指导。负责所监管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购置、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

4. 研究制定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办法,制定相关制度。

5. 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提出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年度预算建议草案,组织和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执行,编报所监管企业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决算草案,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

6. 指导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7. 负责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考核管理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8. 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市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董事、监事、财务总监,并执行和落实相关管理制度。   

9. 负责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收入分配工作,及调控市属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的工作。    

10. 负责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及中央、省在眉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和廉政建设工作。

11. 负责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以及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负责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清产核资、调剂、处置等工作。

12. 在市政府授权范围内,负责市本级政府性融资工作。

13.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狠抓疫情防控,展现国资国企担当

一是牵头成立市国资系统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综合协调、应急处置等工作小组,明确具体责任,落实工作举措,确保了市国资系统零感染。二是突出党建引领抗击疫情,着力发挥国企独特优势。组建党员志愿者服务队33支,号召600余名党员投身抗疫一线,快速搭建5G远程会诊系统、云视频会议平台,奋力保障全市视讯畅通、公共出行、生产生活用水和防疫物资运输,市兴眉水务公司党委被省委省政府评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三是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支持中小微企业纾难解困政策举措,市属国企为868户承租户减免租金740.97万元,市工投公司为中小企业办理应急转贷资金4亿元,办理贷款风险补偿基金4320万元;眉州担保为45户企业提供融资担保,规模3.69亿元,费率最高为1.3%,较好服务了眉山经济社会发展。

2.持续深化改革,激发企业发展活力

一是加快推进整合重组。将行业部门直接管理的企业划转到眉山发展和眉山国投两大集团,对集团下属二、三级企业开展整合撤并,对企业领导人员实行分级管理,实施差异化的薪酬管理制度。二是加快推进转型发展。委托专业机构编制我市国有资本“十四五”规划,三大集团同步启动战略规划编制,引入川发展、川体投、华体照明、洲际酒店等优质资本,与市属国企合作共赢。完成市供排水总公司、市公交公司等4家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制。三是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指导企业拓宽融资渠道,落实偿债资金和发展资金。建立预警机制,定期开展财务检查,对债务率高的企业及时提醒,督促整改。督导企业完善内控制度,开展财务管理培训,妥善化解“黑天鹅”“灰犀牛”事件。四是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落实企业党组织参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置程序要求。加强董事会和监事会建设,完善董事会工作制度,建立了外部董事管理办法,在全省率先出台监事会工作试行办法。推进经理层人员市场化选聘,对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契约化管理。五是完成了专职外部董事选聘工作。为规范企业董事会建设,助推我市国资国企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市国资委以外部董事制度为切入点,于2020年4月13日向眉山发展、眉山国投、眉山工投委派专职外部董事1名。六是明确内设监事会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职责划入审计部门后,市国资委立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充分结合监管工作实际,印发了《眉山市市属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试行办法》。

3.聚焦主责主业,推动企业转型发展

一是科学编制“十四五”规划,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坚持规划引领,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编制机构,启动全市国有资本“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聚焦“3+3”“443”“583”产业体系,加快布局结构调整优化,年底完成规划初稿。眉山发展集团将进一步完善文化旅游、工业、金融、片区综合开发和工程房地产等业务板块布局。眉山国投集团推进城投、水务和公交,转型为智慧城市、智慧水务和新能源城市交通服务商,拓展医疗大健康、科技农业等前瞻性科技领域。眉山天投集团将打通城市开发运营全产业链,全面提升产业发展能级,打造城市综合开发、房地产、市政建设和现代服务业四大主业。二是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千方百计增强造血功能。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已经完成项目公司工商登记注册、可研编制及评审、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项目招标挂网等工作;餐厨垃圾项目由市城投公司与川发中恒能、眉州能源共同组建项目公司具体实施,目前完成立项、科研、场平等工作。三是围绕开放发展,积极拓展合作空间。紧盯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及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重点工作,谋划包装医疗康养、充电桩系统、智慧物流园等项目,主动对接省属和成都市国企,瞄准省属国企产业投向,从补链、延链、强链上找项目,积极探索合作模式,共同参与项目建设,通过项目建设,不断提升眉山国企发展能力。会同市委办起草《眉山市属国有企业市场化运营情况调研报告》获得市委慕新海书记肯定性批示。苏小妹家政服务公司工作被《人民日报》报道后获得市委慕新海书记肯定性批示。

4.突出“底线”意识,强化企业风险防控

一是完善财务监督制度。下发了《资产负债率预警线、管控线指标》,发出提示函5份,加强对市属企业债务情况的梳理分析和监测预警。二是抢抓政策窗口,加大融资力度。充分把握疫情防控融资政策窗口机遇,积极通过发行债券、向金融机构借款等方式,落实偿债资金和筹集发展资金。到年底,市属三大集团已取得授信规模218.53亿元,资金到位146亿元。三是加强财务审计、检查和培训,规范财务管理。组织专班对东湖饭店、居安公司、国粮公司开展财务检查,对检查出问题,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清单限期整改。组织开展全市国资系统及监管企业财务管理培训,着力提升全市国企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和财务风险管控能力。

5.坚持放管结合,完善国资监管体系

积极推进国资国企监管规范化、专业化和科学化。一是完善监管制度,理清监管权力边界。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原则,制定出台《出资人监管权力清单(2020版)》、《市属国有企业投融资及对外借款和担保管理办法》和《眉山市市属企业国有资产处置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配套政策文件。二是改进监管措施,不断提升监管效能。整合出资人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以及社会监督等多方监督力量,形成监管闭环。三是完善监事会监督职能,规范企业法人治理结构。9月出台了《眉山市市属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试行办法》,为全省首创。四是强化考核激励导向,不断增强干事创业动力。修订了《眉山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经市第四届人民政府1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五是强化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委机关选调经济金融类专业人才5名,组织党员干部轮岗交流、上挂学习、下派锻炼等方式,提升干部能力;加强对区县国资部门的监督和指导,着力构建国资监管一盘棋。

6.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国企党的建设

一是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党建入章全覆盖。规范市属企业领导人员管理,逐步完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配齐配强市属企业领导人员51人次,市场化选聘企业经理层人员9名,全面落实“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一肩挑”要求。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新引进研究生以上学历人才和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专业人才48名。二是按照企业发展到哪里、党的建设就跟进到哪里的要求,新设立公司党委3个、党总支2个,配齐配强企业党务工作人员。不折不扣抓好《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贯彻落实,联合市委组织部制发贯彻落实《条例》实施方案,精心举办为期3天的《条例》学习贯彻示范培训班,教育培训学员210余人次。三是扎实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坚持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立说立行抓好省委巡视和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出台《眉山市市属国有企业商务招待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33个,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全面得到整改,省委巡视反馈国企党的建设方面问题于12月底全面完成,其他问题按要求有序推进中。深化国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狠抓粮油系统“以案促改”,全面梳理完善企业内控制度,对企业廉政风险点进行再评估再排查,企业435个廉政风险点逐个确定防控等级、落实防控举措,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二、机构设置

眉山市国资委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眉山市国资委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眉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眉山市开发性金融合作中心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20044.34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2278.68万元,增长107.81%。主要变动原因是对国有企业注册资本金的注入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118310.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6.47万元,占0.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6834.19万元,占98.7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70万元,占0.6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一、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119942.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6.41万元,占0.29%;项目支出119596.48万元,占99.7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0044.34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2278.68万元,增长107.81%。主要变动原因是对国有企业注册资本金的注入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3.1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6%。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9879.18万元,下降96.68%。主要变动原因一是2019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中包含20000万元国有企业注册资本金;二是2020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中包含国有企业退休补贴资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3.1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2.29万元,占10.5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77万元,占5.53%;卫生健康支出16.82万元,占2.46%;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534.86万元,占78.3%;住房保障支出19.22万元,占2.8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15万元,占0.32%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83.11万元完成预算96.6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0.25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5.52万元,完成预算42.1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政府采购项目为跨年执行项目,项目采购资金结转至下一年度支付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66.52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5.63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2.14万元,完成预算100%。

6.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0.98万元,完成预算100%。

7.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84万元,完成预算100%

8.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05.83万元,完成预算93.6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政府采购项目为跨年执行项目,项目采购资金结转至下一年度支付

9.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27.36万元,完成预算99.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继续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加强单位经费管理

10.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1.67万元,完成预算100%

11.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9.22万元,完成预算100%

1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支出决算为2.15万元,完成预算100%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6.4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9.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5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预算3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控制经费开支。(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9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19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3. 公务接待费支出1.2万元,完成预算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1.71万元,下降58.76%。主要原因是2020年实际接待任务减少。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1批次,15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十四五规划编制考察、国企监管交流学习、眉山市大数据公司组建、泡菜食品国际博览会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16834.19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2425.59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眉山市国资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07万元,比2019年减少20.78万元,下降34.1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办公费、差旅费等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眉山市国资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0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0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眉山市国资委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三创工作开展、市属国有企业和中央/省在眉企业党组织管理、与省开行高层联席会议及项目合作座谈、国有企业信访维稳、招商引资、市属国有企业资产评估/专项审计、国有资本收益收缴、机关法律顾问、项目贷款及指导区县金融工作、“十四五”规划编制、专职外部董事聘请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20年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国有资产监管扎实有效,未发生国有资产流失;国有企业、中央/省在眉企业党建工作得到有效开展,党组织建设稳步推进;完成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工作;创文创卫工作持续推行,包保社区环境有效改善;“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持续有效开展;区县工作得到有效指导;项目资金申贷工作有效落实。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5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各个项目工作有效开展,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1.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
三创工作开展”“市属国企资产评估、专项审计”“国有企业信访维稳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三创工作开展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万元,执行数为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创文、创卫等工作正常开展,改善了单位及包保社区生活环境、提高了职工及居民文明卫生意识。

(2)市属国企资产评估、专项审计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5.83万元,执行数为19.33万元,完成预算的53.95%。通过项目实施,及时发现企业日常运营中企业管理与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并根据审计发现问题要求企业限期完成整改,提高市属国企资产管理水平,确保国企资产保值增值不流失。

(3)国有企业信访维稳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万元,执行数为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纠纷事件及信访事件得到有效处理,企业安全生产及环保得到及时有效督察,棚改项目与企业改制等相关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4)项目贷款及指导区县金融工作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25万元,执行数为6.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及时有效开展了项目贷款工作和区县金融工作指导工作,加强了开行贷款资金申贷和使用监管及融资平台建设发展和管理的指导等工作。

(5)与省开行高层联席会议及项目合作座谈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25万元,执行数为6.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加强了与省开行的联系和项目合作关系,积极邀请市外企业来眉参观及项目合作座谈,为眉山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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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三创”工作开展

预算单位

眉山市国资委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4

执行数:

4

其中-财政拨款:

4

其中-财政拨款:

4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完成2020年创文创卫等工作任务

顺利完成2020年创文创卫等各项工作,配合完成了眉山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三创”工作次数

不少于20次

30余次

质量指标

开展质量

完成2020年网报,三创任务得到圆满落实

顺利完成工作任务,配合完成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0年

2020年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三创”工作对环境的影响

提高包保社区环境质量

包保社区居民文明卫生意识提升,环境得到改善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包保社区环境满意度

≥90%

≥9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市属国企资产评估、专项审计

预算单位

眉山市国资委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35.83

执行数:

19.33

其中-财政拨款:

35.83

其中-财政拨款:

19.33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确保市属国企混改、撤并工作顺利开展,对市属国企资产进行科学评估、审计,全年不产生一起国有资产流失

开展4家企业混改撤并工作,完成20家国企审计工作,全年未产生一起国有资产流失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混改、撤并企业数量;重点国企监管审计数量

混改撤并3家;重点国企监管审计15家

混改撤并4家;重点国企监管审计20家

质量指标

开展质量

确保市属国企资产价值得到准确评估、审计,全年不发生一起国有资产流失

有效开展企业资产评估、审计工作,全年未发生一起国有资产流失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0年

2020年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优化国有企业资源配置

引入社会资本,发展混合所有制,撤并资产效益差、规模小、发展不好的企业,使国有企业资源优化

有效开展该项工作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市属国企满意度

≥90%

≥9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国有企业信访维稳

预算单位

眉山市国资委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8

执行数:

8

其中-财政拨款:

8

其中-财政拨款:

8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开展市属国企安全生产、环保督导等工作,妥善解决棚改项目及混改、撤并清算等信访问题

完成2020年市属国企安全生产、环保督导工作,棚改项目及混改、撤并等问题得到妥善有效解决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安全生产、环保督导等次数

10次

15次

数量指标

信访维稳处理数量

200件以上

200余件

质量指标

开展质量

不发生安全及环保问题,信访问题妥善有效处理

未发生安全及环保问题,所以信访问题都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0年

2020年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对市属国企及社会发展效益

市属国企安全生产、环保达标,各项矛盾得到及时化解。

实现市属国企安全生产、环保达标和各项矛盾得到及时化解目标。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市属国企及服务对象满意度

≥90%

≥9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项目贷款及指导区县金融工作

预算单位

眉山市国资委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6.25

执行数:

6.25

其中-财政拨款:

6.25

其中-财政拨款:

6.25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完成2020年度项目贷款及指导区县金融工作任务

顺利完成2020年度项目贷款及指导区县金融工作等任务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项目贷款和区县金融工作指导量

根据2020年项目需要适时开展项目贷款和区县金融指导工作

已完成

质量指标

开展质量

加强开行贷款资金申贷和使用监管,提高区县金融工作质量

资金使用规范,金融工作有效进行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0年

2020年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保障项目及金融工作正常开展

确保2020年度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发放;保障区县金融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已达到预期目标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市属国企和区县满意度

≥90%

≥9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与省开行高层联席会议及项目合作座谈

预算单位

眉山市国资委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6.25

执行数:

6.25

其中-财政拨款:

6.25

其中-财政拨款:

6.25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加强与省开行联系,促进项目合作,推动我市重点项目申贷工作,保障我市棚户区改造等民生项目贷款资金落实

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与省开行对接次数

10余次

10余次

质量指标

开展质量

加强与省开行的联系和贷款项目审定工作,确保资金顺利落实

加强了与省开行的联系,贷款项目顺利开展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0年

2020年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对社会发展效益

促进项目合作和贷款项目审定落实,促进我市经济发展

加强了与省开行的联系和项目合作关系,积极邀请市外企业来眉参观及项目合作座谈,为眉山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90%

≥90%

2.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眉山市国资委部门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三创工作开展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三创工作开展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4.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市国资委退休人员补助支出。

6.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市国资委下属事业单位市开发性金融合作中心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项目支出。

7.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市国资委及下属事业单位市开发性金融合作中心事业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市国资委及下属事业单位市开发性金融合作中心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指市国资委及下属事业单位市开发性金融合作中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市国资委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指市国资委下属事业单位市开发性金融合作中心和市国有资产服务中心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2.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 指市国资委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3.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市国资委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项目支出和国企退休人员补贴

14.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项): 指市国资委及下属事业单位市开发性金融合作中心项目经费支出

15.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指市国资委下属国企的注册资本金支出。

16.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7.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款)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项):指市国资委下属国企收益收缴后拨付国企的政策性补贴支出。

18.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指市国资委安全生产奖励资金支出。

19.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眉山市国资委部门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市国资委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眉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眉山市开发性金融合作中心。

纳入市国资委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全覆盖自评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眉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 眉山市开发性金融合作中心

(二)机构职能

1. 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对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进行监管。

2. 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订考核标准,通过审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

3. 负责市本级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区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指导。负责国有产权界定、登记、产权纠纷调处及国有资产交易监管等工作。

4. 研究制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政策办法,制定相关制度。

5. 组织实施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收缴和支出安排,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产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6. 指导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7.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指导企业董事会规范建设。

8. 根据工资宏观调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及调控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9. 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指导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进行结构调整;审核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对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重大投融资决策审核。

10. 负责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负责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处置等工作。

11. 组织协调与央企、省企对接合作工作,引进投资。

12. 负责指导党的关系归口市国资委党委管理的中央、省属在眉企业和市属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

13. 协助市纪委抓好党的关系归口市国资委党委管理的中央、省属在眉企业以及市属国有企业的纪检和监察工作。

14. 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直接监管的国有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15. 在市政府授权范围内,负责市政府开发性融资项目的规划和审定工作;负责在开行贷款过程中相关工作的协调;负责开行贷款资金使用和贷后管理工作;负责市重点项目建设工作。

16. 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市国资委2020年度编制人数24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1人,事业编制人数13人;年末实有人数25人,其中行政编制在职人数16人(包含3名军转干挂编干部),事业编制在职人数9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本年收入总计120044.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6.47万元,占0.5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6834.19万元,占97.3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70万元,占0.64%;年初结转和结余(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33.68万元,占1.44%。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119942.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6.41万元,占0.29%;项目支出119596.48万元,占99.71%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 预算编制情况

2020年度预算编制时将年度总体目标根据工作需要,细化为三创工作、企业党组织管理、招商引资、信访维稳、市属国企资产评估专项审计等多个目标,并分别制定各个目标工作任务,把绩效指标按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量化。2020年末完成各项项目目标任务及整体工作任务,年度预算结转结余101.46万元。

2.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度经费预算数与决算数有一定的偏差,但大多数保持一致。部门预算按各项目标任务进度持续有效开展。

3. 部门预算完成结果

2020年底,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国有资产监管扎实有效,未发生国有资产流失;国有企业、中央省在眉企业党建工作得到有效开展,党组织建设稳步推进;完成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工作;创文创卫工作持续推行,包保社区环境有效改善;前卫村、田湾村两个贫困联系村脱贫,未出现返贫情况;工作开展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违规记录及违规行为。

(二)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绩效目标及自评情况按预决算要求,随同预决算一并公开。本次自评通过部门预算管理、绩效结果运用2个一级指标逐一展开自评,并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佐证材料得出自评明细分值和总分值。通过明细指标自查找出预算管理薄弱环节,以查促改,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绩效指标

指标分值

自评分值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部门预算管理(80分)

预算编制(30分)

目标制定

10

9

目标实现

10

9

编制准确

10

8

预算执行(30分)

支出控制

10

10

动态调整

10

9

执行进度

10

7

完成结果(20分)

预算完成

10

10

违规记录

10

10

绩效结果应用(10分)

信息公开(2分)

自评公开

2

2

整改反馈(8分)

结果整改

4

4

应用反馈

4

4

自评质量(10分)

自评质量(10分)

自评准确

10

8

合计

100

9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部门、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眉财绩〔2021〕6号)文件要求,我委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通过绩效评价工作,及时发现预算执行、日常工作及财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自查自纠,有效规避了财务风险,提高了财务管理水平。

(二)存在问题

1. 财务制度执行力有待加强,资金使用计划有待细化。

2. 部门整体支出预算控制有待进一步加强。

3. 内控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改进建议

1. 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2. 加强财务人员队伍建设,抓好绩效评价管理部门的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建立绩效评价长效机制;加强对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全面有效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及时有效完成。

3. 加强制度建设,加快推进内控制度、财务制度进一步完善。





附件2


“三创”工作开展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市委、市政府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工作部署,眉山正全力打造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完成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二)项目实施情况

2020年眉山市通过迎检,创成了全国文明城市,圆满完成2020年“三创”工作任务。

(三)资金投入使用情况和项目绩效目标

2020年我委“三创”工作经费预算数4万元,执行数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开展“三创”工作的办公费、差旅费和其他交通费用支出。

2020年我委到包保社区开展志愿者、入户宣传活动30余次,清理牛皮癣、小广告、卫生死角50余处,纠正车辆停放20余次。通过开展志愿者活动及入户宣传等工作,社区居民文明卫生意识提升,环境得到改善,2020年“三创”任务圆满完成。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组织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绩效自评工作,提高绩效自评质量,我委成立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组,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成员包括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办公室主任、财务工作人员。按照绩效评价规范要求,绩效评价工作组搜集准备了有关资料,对所有资料进行核实、验证。

(二)评价原则

本次评价指标体系制定遵循相关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可比性原则、经济性原则和系统性原则。

(三)评价指标体系

本次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按照《关于开展2021年部门、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眉财绩〔2021〕6号)文件要求,以及项目预算申报情况,本次项目支出绩效指标体系主要分为4个一级指标,分别为:立项定位30分,预算编制9分,组织实施35分,绩效评价26分。一级指标下设定了若干个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及其分值,共计100分。

(四)评价方法

通过现场了解,实地取样、集中座谈等方式,对被评价项目的相关资料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分析,重点查看账目,账实对照,利用是否评分法,作出总体性评价。

(五)绩效评价标准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是否达到评分依据及标准确定分值,最终得分由各级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形成。根据最终得分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三、综合评价结论(附评分表)

2020年,我委较好的完成了“三创”工作任务,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分数90分,项目绩效评分及等级自评优秀。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评分依据及标准)

分值

自评

得分

立项定位(30分

战略规划编制

战略规划是否符合省(市)政府经济和社会总体发展规划

2

2

部门是否围绕战略规划目标确定工作任务

2

2

项目是否具有中央(市、县)政府政策依据

2

2

绩效目标设立

项目是否设立绩效目标

2

2

绩效目标是否科学、清晰、明确

2

2

绩效目标是否量化可考核

2

2

绩效目标是否有一定的前瞻性和挑战性

2

0

绩效指标设定

项目是否设定绩效指标

2

2

绩效指标是否细化、量化

2

2




绩效目标和指标是否匹配

2

2

绩效指标设计是否全面完整

2

0

绩效论证评估

是否按科学、民主、规范的程序进行决策

2

2

是否与其他项目重复

2

2

资金是否能足额保证

2

2

基础设施条件是否能够有效保障

2

2

预算编制(9分)

绩效预算编报

是否按财政部门规定的时间、格式、内容编报

3

3

项目资金需求是否按规定标准测算

3

3

项目资金是否细化各项支出

3

3

组织实施(35分)

计划管理

是否围绕绩效目标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

2

2

项目是否落实到责任科室及相关负责人

3

3

是否严格落实了实施计划

3

3

绩效监控

是否对项目完成情况实施监控,是否根据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修正


题题

3

3

是否建立项目绩效收集和反馈机制

3

1

是否按要求定期向政府或财政部门提交绩效报告

3

3

风险监控

是否对项目实施中可能存在影响绩效目标实现的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建立防范措施

2

0

资金到位情况

资金是否落实,是否按计划及时支付资金

2

2

资金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向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报告

3

3

绩效制度建设

是否建立健全具体项目财务和绩效管理制度

2

0

完成结果


是否按时完成项目工作

3

3

是否达到绩效目标

3

3



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3

3

绩效评价(26分)

自评工作组织

是否按照财政部门要求组织自评工作

3

3

绩效自评工作是否发现问题,是否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

4

4

自评报告

自评报告是否按时提供

4

4

评价结果是否客观准确反映项目结果

4

4

是否按照文本要求格式内容填报自评报告

4

4

评价结果运用

评价结果是否与下年度预算安排挂钩

4

4

评价结果是否按要求公开

3

3

合计

100

90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为确保眉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我委顺利开展2020年创文创卫创森工作,我委根据往年创文创卫实际开展情况及市创文办对创文创卫工作开展要求,制定了该项目。2020年“三创”工作经费4万元。

(二)项目管理情况

我委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并按市财政局年度评价工作开展要求成立评价工作组,编制绩效目标,细化绩效指标,对项目实施年中绩效监控、年末绩效评价,及时发现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问题进行详细分析并及时解决。

(三)项目产出情况

2020年我委干部职工到包保社区开展志愿者、入户宣传活动30余次,清理牛皮癣、小广告、卫生死角50余处,纠正车辆违规停放20余次。

(四)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开展志愿者活动及入户宣传等工作,社区居民文明卫生意识提升,环境得到改善,眉山市完成了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2020年“三创”任务圆满完成。

五、存在主要问题

(一)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主体意识不强

部门绩效管理理念还未深入,预算绩效管理主体意识不强,未将预算绩效管理作为加强预算管理,提升资金使用绩效的有效管理模式,绩效管理工作大都为被动应付,存在被财政推着走的情况。部门内部协调机制不完善,绩效自评工作主要由财务人员牵头并完成,各相关业务科室配合欠缺。

(二)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机构不健全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政策性强、专业性强、涉及面广、操作难度大,对于基层从事此项工作的财务人员具有许多新的挑战。工作与学习之间矛盾突出、重使用轻培养的问题普遍存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时间较短,加上缺乏系统的培训,无论是部门领导还是负责预算绩效管理人员,对预算绩效管理业务不专业。

(三)绩效目标编制不理想

绩效指标编制不理想,绩效目标没有完全、完整反映项目的绩效目标。共性指标设置难以量化,指标体系科学化设置难度较大,个别绩效指标量化程度不高,可考核性不强。

六、相关措施建议

一是加强专业方面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二是高度重视年初预算申报工作,全面考虑认真梳理,依据项目活动明确项目绩效目标,量化关键绩效指标,做好绩效目标的编报工作。在编制年度预算时要全面考虑实际情况,处理好需要与可能的关系,提高认识,加强对预算管理的重视,树立绩效理念。三是增强单位干部职工的绩效责任感,激发部门和员工的热情、潜力和智慧,自觉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参与绩效管理,提高项目绩效管理水平。



五部分 附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出决算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四川省眉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汇总)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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