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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
2021-02-09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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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1. 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单位基本职能和2021年主要工作等) 2. 部门概况(部门主要情况,在职、退休人员数等) 3. 收支预算情况(2021年部门收支总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变化原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明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4. 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情况 5. 其他重要事项 6. 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2-2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政府采购预算表 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眉山市应急管理局是主管应急救援、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基本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各地、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规定,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3.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市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各地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8.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10.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上级下拨及市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承担市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市直管园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省应急管理厅做好中央和省属在眉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 14、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5.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和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16.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7.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8.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1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主要工作 1、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强化理念引领, 强化规划先导, 强化系统治理, 强化重大政策落地落实。 2、把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推动清单制管理提档升级,压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 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强化安全绩效管理。 3、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扎实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攻坚行动,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治理提升三年行动,强化对“两重点一重大”的安全监管,加强客运、货运、危化品运输和农村交通安全监管,开展房屋和市政工程、交通、铁路、水利、航电和农村自建房安全专项治理,持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全面实行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深入开展地下矿山和露天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加强对涉及金属熔融、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企业排查,强化对吊运高温熔融金属作业、煤气作业等风险较大作业环节监督检查,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整治,以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纪念馆、网吧、公共娱乐场所、旅行社、星级饭店、旅游景区为重点,开展文化旅游安全综合治理,深化其他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稳步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建设。 4、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安全监管执法,全面推行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先进企业安全承诺、高危企业重点监管模式,强化重点时段安全管控,加强激励约束,严格事故调查处理。 5、提升基础保障能力,鼓励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大力推进科技兴安、科技强安,建设一批保护生命重点工程,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宣传动员干部群众支持参与安全生产。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应急管理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个,分别为市应急管理保障中心、市防震减灾服务中心、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市地震数字台网中心。2020年末在职职工75人,其中:公务员25人,参公事业管理人员23人,全额事业人员22人、工勤人员2人,控制数人员3人。退休人员3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 (一)2021年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眉山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收入预算为1919.20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支出预算为1919.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1.20万元,项目支出84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19.2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19.20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4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7.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4.3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186.64万元。眉山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比2020增加537.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21.15万元,原因为: 2020年度市防震减灾服务中心和市地震数字台网中心转隶到市应急管理局,转隶人员12人,增加了相应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项目支出增加315.9万元,原因是新增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200万元,以及新增了地震预测防灾救援等项目经费的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情况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0.3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住房交通补贴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85.8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42.2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41.2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6.7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64.3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820.5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32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后勤物管服务专项经费等项目。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灾害风险防治(项)2021年预算数为335万元,主要用于:应急管理局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和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等项目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2021年预算数为9万元,主要用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维护项目。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生产基础(项)2021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购买服务项目。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救援(项)2021年预算数为60万元,主要用于:应急管理局关于应急救援工作的项目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地震监测(项)2021年预算数为24万元,主要用于:PDA地震灾情速报平台运行维护、地球物理监测平台建设、地震监测台站及宏观异常观测站运行及维护、地震震情趋势会商会等项目。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地震预测预报(项)2021年预算数为23万元,主要用于:地震台网建设及运行维护、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建设、建设AETA多分量监测台站等项目。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地震灾害预防(项)2021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防震减灾示范基地建设、防震减灾综合技术服务平台运行及维护等项目。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地震应急救援(项)2021年预算数为9万元,主要用于:地震现场工作队培训和演练及现场工作队设备更新项目。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日常公用支出)281.17万元,其中:办公费30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24万元,邮电费3万元,差旅费86.5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会议费5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劳务费5万元,工会经费10.73万,福利费10.57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3.87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4.5万元。 五、“三公”经费情况 眉山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万元。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公务接待费比2020年预算增加3.5万元,原因是市防震减灾服务中心和市地震数字台网中心转隶到局机关下属后工作职能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20年增加3万元,原因是市防震减灾服务中心和市地震数字台网中心转隶到局机关下属后转隶一辆公务用车。单位现有公务用车6辆,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用于6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工作调研、脱贫攻坚、执法检查、应急救援等工作开展。 眉山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项目绩效目标 1、整体的绩效目标 (1)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强化责任担当、使命担当,推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严格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2)统筹推进清单制管理。扎实开展清单制管理第三阶段工作,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职责。推动企业开展清单管理智能化建设。 (3)持续实施精准管控。强化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管控,不断完善全市各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台账,实施风险精准管控。严格实现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销账闭环管理。 (4)扎实做好三年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抓好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确保全市三年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显著。 (5)强化安全生产基础。稳步推进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建设,推行基层安全生产网络化监管,增强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效能。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五进”活动。 (6)深化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批示指示精神以及国务院督导动员大会、省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推动“四个清单”落地落实,做好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提升我市森林火灾综合防控水平。 (7)强化应急救援能力。编制“十四五”应急体系建设专项规划。持续强化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8)统筹推进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统筹开展眉山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获取我市主要灾害致灾信息,重要承灾体信息、历史灾害信息,摸清全市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全市灾害综合风险水平,形成全市自然灾害防治区划图集,为我市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工作,切实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2、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1)后勤物管服务专项经费:按规定提供后勤服务,保障日常办公需要; (2)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平台运行维护费:保障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正常运用和维护; (3)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经费:保障安全生产评审工作的经费支出,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4)安全生产综合管理:保障安全生产各具体项目工作正常运行及开展的工作经费; (5)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购买服务费:聘请专家参与安全生产检查(道路、工贸行业、防汛、消防及其他行业领域)、安全咨询、项目评审等工作,进行隐患排查,确保不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工作经费; (6)消防员招录工作经费:完成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保障招录工作顺利进行。 (7)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费:按照《应急部关于加快编制地方应急管理信息化发展规划的通知》、《关于印发四川省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要求,确保应急管理科技信息化建设和应急指挥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 (8)办公设备购置:保障单位日常办公需要,及时更新部分办公设备; (9)“双创”包保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双创期间对接社区的项目推进费用,促进全市“双创”工作顺利推行; (10)考试中心运行维护经费:主要用于考试中心电脑耗材的更新维护,监控、考试设备的安装维护。 (1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维护费:保障监测系统全年正常运行,按要求完成24小时值守的工作。 (12)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支持减灾救灾能力建设,保障全市防灾减灾查灾核灾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13)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主要用于确保遭受自然灾害群众损毁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基本生活救助。 (14)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保障按照中央和省、市要求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经费。 (15)应急救援工作经费:主要用于牵头开展地震应急救援演练、水旱灾害救援演练、地质灾害救援演练。 (16)PDA地震灾情速报平台运行维护:用于采集学校、医院、交通、工矿企业等抗震设防基础数据,组织PDA地震灾情速报软件系统应用培训,开展PDA地震灾情速报知识宣传,PDA地震灾情速报设备维护管理费,PDA地震灾情速报数据传输通讯费等。 (17)地球物理监测平台建设:保障地球物理监测平台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18)地震监测台站及宏观异常观测站运行及维护费:主要用于流动监测台站设备的日常养护、设备维修、现场支出等费用及宏观异常观测点运行标牌、展示栏、观测员通讯费等费用。 (19)地震震情趋势会商会:主要用于全市抗震救灾部门联席会、全市震情趋势会商会、全市地震应急工作会、全市“防震减灾助理员”会议、川西南片区震情趋势研判会、川滇片区震情趋势研判会、全省13个重点监视防御市州震情趋势会商会、环成都经济圈片区震情监视跟踪区域会、雅眉震情监视跟踪区域会、全市地震专题会议等。 (20)地震台网建设及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地震台网24小时震情值守、数字地震监测设备更新维护费用、JOPENS地震数字监测系统更新维护费用、MSQSL数据库日常整理费用、震情速报EQIM平台更新维护等费用。 (21)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建设:主要用于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在我市建设38个专用台站,用于开展台点项目地设备安装、数据测试等现场工作。 (22)建设AETA多分量监测台站:保障AETA多分量监测台站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23)地震应急技能训练及防震减灾“三网一员”培训:主要用于充实全市防震减灾“三网一员”队伍,对全市“三网一员”队伍定期开展地震应急技能培训,构建“测防结合、防救结合、以防为主”的群测群防工作网络体系。 (24)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主要用于防震减灾科普知识读本印刷费、大量宣传展板制作费、短信平台宣传费、电视专题片制作播放等媒体宣传费。 (25)防震减灾示范基地建设:主要用于建设一批标杆性的省、市级的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基地等费用。 (26)防震减灾综合技术服务平台运行及维护费:保障防震减灾综合技术服务平台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27)抗震救灾指挥部地震指挥平台建设、运行维护费,及抗震救灾指挥部救援装备、设备购置等费用:主要用于指挥部地震指挥平台建设与维护,地震趋势判断、综合协调等模块建设,24小时地震震情应急值守能力保障,指挥部救援装备和设备购置等费用。 (28)地震现场工作队培训和演练及现场工作队设备更新:主要用于积极组织全市地震现场工作队开展地震综合培训和演练,以及地震现场工作队老旧装备更新等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眉山市应急管理局及其下属单位截止2020年12月共占用国有资产568.36万元。包括通用设备423件,专用设备268件,价值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无,公务用车5辆等。 眉山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无100万以上专用设备购买计划,无新购车辆计划。 (三)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226.38万元,其中:车辆运行维护费1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12.48万元,应急救援物资经费40万元,地震监测、预防、救援物资费25.9万元,购买服务费130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2月5日 | |||||||||||||||||||||||||||||||||||||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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