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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
2021-02-08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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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 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单位基本职能和2021年主要工作等) 2. 部门概况(部门主要情况,在职、退休人员数等) 3. 收支预算情况(2021年部门收支总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变化原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明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4. 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情况 5. 其他重要事项 6. 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2-2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政府采购预算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资产运营机构和地方金融企业的国有资产。 2.承担所监管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管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等措施,加强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监管。 3.强化市本级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县(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指导。负责所监管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购置、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 4.研究制定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办法,制定相关制度。 5.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提出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年度预算建议草案,组织和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执行,编报所监管企业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决算草案,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 6.指导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7.负责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考核管理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负责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人事任免和薪酬待遇管理。负责职能主管部门下属的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人事任免工作。 8.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市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董事、监事、财务总监,并执行和落实相关管理制度。 9.负责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收入分配工作,及调控市属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的工作。 10.负责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及中央、省在眉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和廉政建设工作。 11.负责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以及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产权界定、清产核资、调剂、处置等工作。 12.在市政府授权范围内,负责市本级政府性融资工作。 13.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进行结构调整;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审核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等。 14.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市投促委统筹协调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市国资委主要负责央企和国有企业的招商和引进。 15.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主要工作 1.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完成编制《眉山市国有资本“十四五”规划》,研究制定眉山市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深入实施眉山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对市属国企进行战略性重组专业化整合,不断优化国有资本布局,调整国有资本结构,保持发展定力,推动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2.服务全市发展战略。聚焦市委“136”发展思路,指导企业抢抓“双循环”战略机遇,紧紧围绕市委“3+3”“583”“443”等产业规划,加快转型发展步伐;聚焦城市运营、产业发展、民生改善等领域,加强与央企、省企和蓉企合作,建立完善重大合作项目对接机制、发展评价体系,进一步带动眉山产品、技术、服务“走出去”,提升眉山国企的知名度。 3.加快监管体制改革。完善优化以管资本为主的监管体系,强化清单管理,厘清与企业权责边界,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方式,通过公司章程、法人治理结构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快国资在线监管平台建设,12月份开始对企业“三重一大”决策运行、大额资金等实时在线监管,形成全市国资监管“一张网”。不断强化出资人监督和审计、纪检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 4.加强国企党的建设。开展国企党建提质行动,进一步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规范党委会参与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程序和要求,建立完善企业党组织工作机构,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深入开展利益输送、设租寻租、化公为私等专项整治,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立。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国资委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为眉山市开发性金融合作中心。2020年末在职职工29人,其中:行政人员16人,事业人员9人,控制数人员和临聘人员4人。退休人员2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 (一)2021年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眉山市国资委2021年收入预算为492.92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支出预算为492.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1.22万元,项目支出121.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国资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92.9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2.9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7.8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6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47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17.3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75万元。市国资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比2020增加68.54万元,原因是按省国资委要求,配置视频会议室,项目支出新增会议视频系统建设13万;有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44.55万元,公用经费增加9万。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情况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0.2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17.67万元,主要用于:我委下属事业单位开展“三创”、项目贷款工作及办公设备购置项目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69.89万元,主要用于:我委事业人员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0.3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4.2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4.29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6.1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事业人员及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213.27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104.03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开展“三创”、信访维稳、国有企业党组织管理和资产评估审计、国有资本收益收缴、招商引资工作及聘请法律顾问、办公设备购置等项目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22.7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市国资委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市国资委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国资委2021年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日常公用支出)69万元,其中:办公费6.5万元,印刷费1.5万元,电费6.44万元,邮电费6万元,差旅费7万元,会议费1.5万元,培训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劳务费3.9万元,工会经费12万元,福利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16万元。 五、“三公”经费情况 市国资委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9万元,未保留公务用车。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相比基本持平。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没有变化。 眉山市国资委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项目绩效目标 1.单位整体绩效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工作会部署安排,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突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十四五”国有资本规划编制工作为重点,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扣“开放发展冲刺年”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强化创新驱动发展,优化调整布局结构,健全国资监管体制,形成国资系统合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为建设现代化成都都市圈副中心作出新的贡献。 2.项目绩效目标 (1)投促大厦集中办公区后勤物管服务项目,预算金额4.70万元。按规定提供后勤服务,保障日常办公需要,主要用于投促大厦办公区物业管理费用。 (2)办公设备购置项目,预算金额9万元。保障单位日常办公需要,及时更新部分办公设备,如:办公电脑、打印机、笔记本、办公桌椅等。 (3)档案整理项目,预算金额2万元。保障档案能按照市档案馆标准整理、装订及存档,确保档案管理工作水平达标。 (4)“三创”工作经费项目,预算金额3.43万元。主要用于三创宣传、包保社区志愿者服务,确保到包保社区开展创文创卫创森活动及志愿者服务次数全年不少于20次,通过广泛宣传,提升市民素质和“三创”意识,确保单位内部、包保社区宣传到位,社区检查达标。 (5)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信访稳定工作项目,预算金额8万元。主要用于加强国企运行督导,减少责任事故发生,提升国企职工、群众满意度。 (6)国资监管平台建设项目,预算金额13.43万元。主要用于国资在线监管平台项目咨询费等。 (7)选调生周转住房补贴项目,预算金额1万元。主要用于解决单位选调生临时周转住房问题。 (8)国有资本收益收缴项目,预算金额4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国有企业利润收益收缴工作,并按国有企业经济发展需求,将收益收缴部分经费用于支持企业项目建设。 (9)机关法律顾问聘用项目,预算金额4万元。主要用于聘请专业法律顾问,减少2021年度法律纠纷案的发生。 (10)市属国有企业和中央在眉企业党组织管理经费项目,预算金额8.1万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等支出。 (11)会议视频系统建设项目,预算金额13万元。主要用于建设会议视频系统,优化会议召开方式,实现会议便捷化,提高会议效率。 (12)市属企业年度审计和内部审计项目,预算金额23.3万元。主要用于市属国企年度财务审计,市属国企内部审计,国有资本收益审核等支出。 (13)招商引资专项经费项目,预算金额13.5万元。主要用于围绕市委“3+3”“583”“443”产业体系,发挥好产业组织角色,促进央企、省企及其他外地国企投资眉山,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引进优质项目落户眉山等支出。 (14)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项目,预算金额1万元。主要用于解决聘用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问题。 (15)与省开行高层联席会议及项目合作座谈会项目,预算金额4.12万元。主要用于加强与省开行的联系,推动我市重点项目申贷改造,保障我市棚户区改造等民生项目贷款资金的落实等支出。 (16)项目贷款及指导区县金融工作经费项目,预算金额6.75万元。主要用于根据2021年项目需要适时开展项目贷款工作和区县金融工作的指导工作等支出。 (17)央企、省企合作经费项目,预算金额2.37万元。主要用于与央企、省企交流合作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眉山市国资委及其下属单位截止2020年12月共占用国有资产40.96万元,其中:委机关38.49万元,市开发性金融合作中心2.47万元。无价值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眉山市国资委2021年无100万以上专用设备购买计划。 (三)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国资委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20.15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6.72万元,包括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国资监管平台建设13.43万元。 七、 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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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项目绩效目标上会表.xl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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