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预决算公开 >> 正文

眉山市水利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21-02-08 10:41  市水利局 [字号: ] 打印

目录:

1.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单位基本职能和2021年主要工作等)

2.部门概况(部门主要情况,在职、退休人员数等)

3.收支预算情况(2021年部门收支总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变化原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明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4.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5.“三公”经费情况

6.其他重要事项

7.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2-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政府采购预算表

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利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水利行政管理的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

3.负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拟定全市水资源保护与规划。

4.负责编制全市水利行业建设项目资金计划。

5.负责全市水利基建项目前期工作。

6.负责全市农村水利工作。

7.负责全市河道、水库、湖泊、河口滩涂的行政管理及管护范围内砂石资源等的开发、利用和保护。

8.负责统一管理全市防汛抗旱工作。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起步之年,全市水利工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中央新时代治水思路,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按照治眉兴眉“136”发展思路,加快全市水利建设发展,为眉山建设现代化成都都市圈副中心提供有力的水安全保障。

1.锚定目标,强力推进河湖长制。锁定水质目标,实施“清河、护岸、保水、净水”四项行动,完成1条跨县(区)河流(湖库)健康评价试点工作,指导眉山天府新区、各区县各完成1条县级河流(湖库)健康评价试点工作,开展河湖管理保护示范县建设,全力推动彭山区打造省级示范县。抓好“十四五”河湖长制规划工作,推进完善河湖渠系管理,优化眉山河长APP及信息化平台建设,提升河长制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持续推进小流域污染治理工作,落实好《眉山市小流域污染防治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常态化开展流域污染源排查,督促责任单位抓好整改落实,深入推进市本级挂牌督办的重点小流域支沟支流治理。加强水域岸线管理,常态化推进河湖“四乱”清理整改,加强河道采砂监管,全面完成锦江、球溪河、越溪河、周公河4条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报批。强化流域联防联控,推进成眉同城化河湖长制联防联控、信息化平台一体化发展。深化河湖长制宣传,开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党校、进企业、进单位”七进活动,讲好河湖故事,发出河湖声音,传递河湖能量。强力推进环保督察整改,加强小水电生态下泄流量日常监管,持续推进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做好迎接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准备工作。

2.持续发力,加快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2021年计划完成全社会水利投资6亿元,力争7亿元。全面完成东坡区穆家沟水库工程建设任务,加快推进青神县复兴水库扩建工程等“十三五”期间已开工项目建设,积极推进防洪工程、病险水库水闸和水源工程等“十四五”水利投资重点工程前期工作;持续推进岷江、青衣江防洪治理工程和中小河流治理,完成中小河流综合治理10公里,堤防工程5公里;积极对上争取农村水系综合治理、主要支流防洪治理、山洪沟防治等项目。强化乡村振兴战略水安全保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使命感、紧迫感、责任感,持续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完成40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主体工程建设;加强水库运行管护,加快小型水库动态预警系统建设,着力提高水库管理信息化水平,积极推动第二批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省级示范县创建;实施农村饮水安全民生实事项目,巩固提升全市2.23万人的饮水安全保障能力,力争到2021年底全市集中供水率达89.5%,自来水普及率达87.6%,年度水费综合收缴率达到98%以上;持续抓好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和水美新村建设,推动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3.节水优先,狠抓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加强水资源管理,组织开展用水总量统计,加快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应用推广,确保实现全覆盖;强化监督检查,制定《2021年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监督检查方案》,采取“四不两直”、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检查,督促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加强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运行维护的监督检查,确保系统稳定运行;指导区县建立县级生态流量重点河湖名录,完成市级、县级重点河湖生态流量目标确定和市级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方案编制工作;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定期对全市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开展水质监测,指导区县开展县级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完成2021年黑龙滩水库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评估工作;强化用水定额管理,推进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工作。坚持节约用水,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指导青神县、洪雅县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指导仁寿县、丹棱县开展四川省第三批节水型社会重点县建设;建设一批节水型高校、小区、企业等节水载体,完成2021年度总量强度双控、农业节水增效、城镇节水降损等目标任务;加强节水宣传。

4.坚守底线,提升防汛减灾能力。践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组织开展全市水旱灾害风险普查工作,汛前完成16处水毁工程修复任务,组织开展防汛隐患拉网式排查,完善监测预报预警系统,推进2021年山洪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汛前完成山洪灾害危险区应急演练,修订完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补充更新防汛物资。坚持多部门联合会商,强化监测预警,加强值班值守,及时传递防汛信息和调度指令。严格执行“提前避让、预防避让、主动避让”,坚决守住确保群众生命安全这条底线。

5.强化监管,树牢底线思维。加强水行政执法,组织开展水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常态化开展执法巡查;开展水行政执法综合调研、水行政执法培训,着力提升执法能力;加强普法宣传,组织开展“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工作,汇编近5年全市水利系统水行政执法案件,开展“以案释法”;建立水行政执法人员库和抽查对象库,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好水利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乱点乱象排查整治。坚持底线思维,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监督检查;严密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计划,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推动建立健全水利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全面加强行业监管,建立健全组织,组建眉山市水利督查队伍,制定眉山市水利监督管理办法,2021年监督计划,开展监督检查。

6.综合施策,加强水土流失治理。依托项目加快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着力提升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水平,开展全市人为水土流失卫星遥感常态化监管和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做好成果应用;大力推进水土保持示范创建,确保黑龙滩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创建成为四川省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力争黑龙滩、青神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创建成为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探索青神县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深入推进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宣传,发挥好青神白果科技示范园和柴桑河生态文明工程的科普教育和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全民水土保持意识。

7.把准方向,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市委四届十六次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学以致用上下功夫,推动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全市水利行业落地落实。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教育,开展经常性政治体检,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选人用人导向,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培养锻炼,不断提高治理能力和专业能力。持之以恒抓好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挂账销号制度,做到问题不见底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收兵;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查缺补漏,扎牢制度笼子,防止回弹返潮;着力构建长效机制,把整改成果与促进水利发展相结合,做实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水利局一级预算单位1个,2020年末共有在职职工79人。其中:行政人员24人,事业人员37人,控制人员和临聘人员18人。退休人员13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

(一)2021年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眉山市水利局2021年收入预算为1561.94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支出预算为1561.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9.94万元,项目支出54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水利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61.9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61.94万元,包括:一农林水支出1316.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8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7.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68万元。市水利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比2020增加70.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0.59万元,原因为:2021年人员增加及正常增资。项目支出持平。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情况为: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816.5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1.2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交通住房补贴等。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事业单位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0.3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退休交通住房补贴等。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2021年预算数为6.6万元,主要用于:水利项目资金安全使用监管发生的差旅费等。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2021年预算数为25万元,主要用于:东坡湖进水闸年运行管理维修养护费。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2021年预算数为115万元,主要用于: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建设监管,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水土保持执法检查等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2021年预算数为210万元,主要用于:水资源应急处置,国家级饮用水源地监测站运行维护工作,水法规宣传培训业务工作,水资源管理基础设施及设备采购,水行政执法工作,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编制水资源规划和水资源公报工作,国控取水户监测运行维护工作。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2021年预算数为70万元,主要用于:防汛抗旱指挥中心运行维护费,防汛物资采购等。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73万元,主要用于: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站运行维护费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1年预算数为84.9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2021年预算数38.3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34.4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22.8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63.6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水利局2021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水利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比2020减少61万元。主要是2020年新增了眉山市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编制支出61万元。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水利局2021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水利局2021年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日常公用支出)183万元,其中:办公费25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20万元,邮电费8万元,物业管理费5万元,差旅费22万元,维修(护)费8万元,会议费6万元,培训费6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劳务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59万元。

五、“三公”经费情况

市水利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万元。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5辆。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用于5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水利工作调研、河长工作、脱贫攻坚、水利工程检查、水利项目绩效评价等工作开展。

眉山市水利局2021“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19


15

0

15

4

市水利局

19


15

0

15

4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项目绩效目标

1.后勤物管服务绩效目标:抓好市水利局机关保安、保洁、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园林管理、食堂管理等工作、为局机关运行提供有力的后勤保障。

2.眉山市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运行维护费:完成眉山市境内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运行维护,负责眉山市境内水文监测数据的收集,为防汛抗旱减灾、水资源管理、水环境保护决策所需水文信息提供支撑。

3.防汛专项经费:保证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正常开展;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信息化系统正常运行,并发挥作用;补充市级防汛物资储备;全市防汛减灾工作安排部署到位;培训全市防汛减灾责任人及值班人员;保障防汛工作24小时值班值守和信息及时准确上传下达;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会议会商、调度、指挥工作高效运转,确保全市安全度汛,实现零伤亡。

4.水利工程安全及资金监管:指导四县二区重点水利工程施工事故零发生和强化重大水利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5.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检查等:对生产建设项目开展例行的执法检查,发现未批先建、超范围扰动地表面积、未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未验收先投产等水保违法行为,为打击水保违法行为奠定基础。

6.水土流失监测:1、开展区域水土流失监测;2、配合长江委、水利厅开展水土流失动态监测调查;3、青神白果水土保持监测点运行维护;4、青神白果水土保持监测点购买自动化设备。

7.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及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1、水土保持法法律法规宣传及培训业务;2、编制水土保持公报。

8.“双创”工作专项经费:按照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安排部署,抓好水利行业相关工作落实,深入推进“包保”工作,确保完成“双创”年度各项任务。

9.水资源节约管理和保护:1、水资源应急处置;2、国家级饮用水水源地监测站运行维护;3、水法规宣传及业务培训;4、水资源管理基础设施及设备;5、水资源管理、调度和保护;6、编制水资源公报;7、国控取水户监测系统运行维护等。

10.东坡湖进水闸运行管理维护:实行运行管理24小时工作制度,及时启闭闸门,合理调节入湖水位,保证运行安全;根据进水闸前河道淤积情况,及时对河道进行清理疏浚,同时做好闸前拦污、淘淤、垃圾清理及畜禽死尸处理工作,确保引水入湖;全年需引岷江来水1.2亿立方米用于补充交换东坡湖水体,水质达到111类以上;做好机电设备维修养护工作,确保设备工作正常;群众满意度90%以上。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眉山市水利局截止2020年12月共占用国有资产880.16万元。办公家具685件,通用设备235件,专用设备34件,价值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无,特种用车5辆等。 眉山市水利局2021年无100万以上专用设备购买计划,无新购车辆计划。

(三)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水利局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29.25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4.25万元,车辆运行费采购15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水利局

2021年2月2日

项目绩效目标表.xls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