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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眉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
2021-02-08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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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2.部门概况 3.收支预算情况 4.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情况 5.其他重要事项 6.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2-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政府采购预算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研究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规草案,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及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 2、研究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和市、县(区)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市、县(区)、乡镇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3、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市委、市政府各部门与区县之间的职责分工;对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进行指导、督促,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工作。 4、审核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市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驻外办事机构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县(区)党委、政府区科级工作机构设置和县(区)以下各级党政群机关、单列管理的人员编制总额;参与行政区划调整工作。 5、研究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及其配套的有关政策;审核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审核市级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负责市属事业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县(区)所属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的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事业单位的登记和年检工作。 6、研究拟定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具体实施意见和操作办法,依法保护核准登记(备案)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负责本级登记管辖范围内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监督事业单位贯彻落实《条例》及《细则》、处理违反《条例》及《细则》规定的事件。 7、监督检查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并上报市委、市政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8、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1年主要工作 强化《条例》意识,完善刚性约束机制,切实加大问题预警、纠偏和整改力度。 围绕“优化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理顺职能职责”三个重点,深入开展前瞻研究,推动研究成果及时转化为领导决策和工作措施。 深化机改后部门运行分析和职能优化。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加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力度,重点推进应急、卫生等领域改革。 完善成眉同城工作机构设置。服务保障东部新城建设发展。支持眉山高新区创建国家级高新区,重点园区提档升级。优化规范开发区、工业园区、农业园区机构设置,探索管理机构升格与发展挂钩激励机制。 开展编制使用效用分析,强化人才专项编制保障,继续完善“岗编适度分离”制度。围绕“三型”编办建设,进一步优化业务工作流程,推进“不见面”审批平台建设,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委编办是市委主管机构编制工作的职能部门,内设七个科室,下设一个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眉山市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2020年末在职职工34人,其中:行政人员23人、事业人员5人、机关工勤人员3人,临时用工控制数人员3人。退休人员5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 (一)2021年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眉山市委编办2021年收入预算为610.73万元,其中:经费拨款610.73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支出预算为610.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1.08万元,项目支出109.6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委编办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10.7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0.7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3.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32万元。市委编办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比2020增加1.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9万元。增加原因为,市委编办2020年较2019年比调进、调出人员产生的工资差异及其相关福利费差异。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情况为: 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383.38万元,与2020年基本持平。主要用于:市委编办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109.65,与2020年基本持平。主要用于:市委编办开展机构编制综合业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如后勤物管、电子政务中心工作经费、机构编制专项业务工作经费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1年预算数为40.43万元,与2020年基本持平。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市委编办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2021年预算数19.54万元,与2020年基本持平。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市委编办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23.42万元,与2020年基本持平。主要用于:市委编办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3.87万元,与2020年基本持平。主要用于:市委编办下属事业单位市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30.32万元,主要用于:市委编办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委编办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也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委编办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委编办2021年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日常公用支出)93万元,其中:办公费16万元,印刷费4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5万元,邮电费4万元,物管费4万元,差旅费14万元,维修(护)费7万元,会议费6万元,培训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劳务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10万,福利费0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1.5万元。 五、“三公”经费情况 眉山市委编办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5.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公务接待费比2020年预算减少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公务接待费减少原因:主要考虑疫情影响公务接待任务减少,接待费相应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20年预算减少1万。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工作调研、脱贫攻坚、机构编制审计巡察等工作开展。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原因:主要考虑2021年疫情影响,公务出行次数相对减少,公车燃油费和过路过桥费等相应减少。 眉山市委编办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项目绩效目标 1.单位整体的绩效目标:市委编办2021年预算,主要用于保障2021年编办职工工资福利兑现,保障深化机构改革、优化机构设置、开展机构编制调研等机构编制工作的正常运行。 2.市委编办具体项目的绩效目标 后勤物管服务专项经费:按规定提供后勤服务,保障日常办公需要; 市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工作经费:保障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开展实名制统计工作、域名注册工作等费用; 机构编制专项业务工作经费:保障机构编制开展机构编制工作调研、审计巡察,召开编委会会议等工作费用。 “双创”工作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双创期间对接社区的项目推进费用,促进全市“双创”工作顺利推行。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眉山市委编办及其所属单位截止2020年12月国有资产72.29万元,办公家具134件,通用设备99件,价值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无,公务用车1辆等。眉山市委编办2021年无100万以上专用设备购买计划,无新购车辆计划。 (三)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委编办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7.06万元,其中:公车燃油费、保险费、维修费等2.5万元,台式机6台3万元,打印机5台0.6万元,投影仪1台0.96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中共眉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29日 | |||||||||||||||||||||||||||||||||||||||||||||||||||||||||||||||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2021项目申报情况表.xl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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