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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眉山市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1-02-08 10:01  市委政法委 [字号: ] 打印

目录:

1.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单位基本职能和2021年主要工作等)

2.部门概况(部门主要情况,在职、退休人员数等)

3.收支预算情况(2021年部门收支总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变化原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明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4.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情况

5.其他重要事项

6.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2-2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政府采购预算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

2.贯彻党中央决定和省委、市委决策,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区县、园区新区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

3.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市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4.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

5.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

6.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完善与市纪委监委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7.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市委及市委组织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市委和市纪委监委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代管市法学会机关。

8.落实中央和省市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国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加强全市政治安全、法治眉山建设重要问题研究,提出建议和工作意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

9.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10.完成市委和省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主要工作

一是聚力政法系统政治建设,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加强理论武装,加强制度建设,加强政法宣传,

二是聚力政治安全社会稳定,提高工作能力水平。抓实政治安全工作,抓实稳定风险防控,抓实重大活动信访安保维稳。

三是聚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眉山。深入推进“一市一品牌、一县一特色、一乡镇一亮点”工程,优化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健全扫黑除恶长效常治机制,强化专项整治,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联动机制。

四是聚力政法领域深化改革,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抓好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办案运行机制改革,扎实推进智能化建设应用。

五是聚力法治眉山建设,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体现法治担当。

六是聚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锻造高素质政法铁军。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委政法委员会是领导管理全市政法工作的市委工作部门。2020年末在职人员51人,其中:行政人员31人,参公人员8人,事业人员2人,工勤人员3人,控制数人员和临聘人员7人。退休人员4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

(一)2021年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中共眉山市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收入预算为1460.76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支出预算为1460.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0.76万元,项目支出69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中共眉山市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60.7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60.76万元,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273.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3.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25万元。市委政法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比2020年增加119.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 19.8万元,一是2020年度调入人员2人,增加了相应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二是2020年新增人员控制数和临聘人员2人;2020年职级并行后正常增资。项目支出增加99.97万元,原因是2020年新设平安眉山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新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业务增加,支出增加。具体情况为: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163.72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公共安全相关业务工作的项目支出。如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宣传等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110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政法综合业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项目支出。如后勤物管、绩效评价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1年预算数为64.3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2021年预算数31.0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38.42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5.0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48.2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市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市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市委政法委2021年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179.42万元,其中:办公费26万元,印刷费3万元,邮电费1万元,物管费5万元,差旅费56.76万元,会议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5.75万元,劳务费5万元,工会经费8.04万,福利费6.99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8.39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7.49万元。

五、“三公”经费情况

市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1.7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公务接待费比2020年预算基本持平。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20年预算持平,没有变化。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财政改革工作调研、脱贫攻坚、财政监督检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等工作开展。

中共眉山市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11.57

0

6

0

6

5.57

中共眉山市委政法委员会机关

11.57

0

6

0

6

5.57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项目绩效目标

1.单位整体的绩效目标

保证委机关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工作、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持续深化政法领域全面改革、政法机关建设等6个版块工作全面圆满完成。

2.单位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一是后勤物管服务:按规定提供后勤服务,保障日常办公需要;

二是维护政治安全:支付政治重点人、涉恐重点关注人员教转、管控费用;

三是开展涉稳情报信息收集、研判:支付涉稳情报信息费用;

四是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审:支付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评审经费;

五是编制《群体事件应对处置演练教材》:编印<<群体事件应对处置演练教材>>费用;

六是开展反邪教工作:支付打击全能神邪教专项行动、反邪教教育挂图印制费用;

七是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支付“提升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水平专题研讨班”培训费用;

八是加强网格化服务管理:表彰奖励优秀网格员;

九是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支付个人调解工作室、社会调解组织开办补助经费,优秀调解员、调解能手办案补助经费;

十是见义勇为基金:表彰奖励、帮扶慰问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十一是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打造“一市一品牌、一县一特色、一乡镇一亮点”应用场景展示、交流学习专项经费;

十二是开展组织专家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评析:支付法律顾问,复杂疑难案件、涉法涉诉信访专家评查咨询费用;

十三是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支付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资料、省级督导组进驻费用;

十四是举办眉山市政法系统运动会:用于支付场地租用,器材购置,教练员裁判员费用;

十五是开展政法宣传舆论工作:支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平安眉山建设、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纪实片、宣传片摄制费用;编印《看四川·眉山政法专刊》;

十六是提升政法宣传教育水平:支付媒体合作、文化墙维护更新、订阅报刊杂志、学习资料、政法大讲堂费用;

十七是政法舆论引导与舆情管控:支付政法网军舆情管控;

十八是保障委机关正常运行:支付市委政法委基本运转经费;

十九是开展政法调研:支付政法领域深化改革、依法治市、政法重大问题课题调研成果评审及印制费用;

二十是实施安全可替代工程:支付“安全可替代工程”设备购置费用;

二十一是脱贫攻坚帮扶:支付仁寿县龙正镇石顶、全新社区脱贫攻坚帮扶,对口援建藏区帮扶,巩固联系社区“双创”成果费用;

二十二是开展法学会工作:支付编印《眉山法学文集》《眉山法学》《法学论坛获奖论文集》内刊,开展法律服务活动费用;

二十三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支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展示费用;

二十四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办案经费:查办违法违纪案件。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市委政法委截止2020年12月共占用国有资产186.72万元,其中:委机关186.72万。包括房屋面积396平方米,办公家具193件,通用设备146件,专用设备2件,价值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无,公务用车2辆等。市委政法委2021年无100万以上专用设备购买计划,无新购车辆计划。

(三)政府采购情况

市委政法委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6.7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0.7万元,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加油服务采购6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眉山市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预算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省委政法委机关、省法学会、省政法研究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5.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省委政法委机关、省法学会、省政法研究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21年预算编制说明.doc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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