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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
2021-02-07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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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 1. 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2. 部门概况 3. 收支预算情况 4.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5. “三公”经费情况 6. 其他重要事项 7. 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2-2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政府采购预算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眉山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是主管眉山在京的对外交流、宣传和群众信访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负责与所在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联系,宣传介绍眉山的政治、经济情况,促进相互了解和友好往来。 2、协助属地党组织,加强眉山籍在京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帮扶救助,参与预备党员的推荐和流动党员“返乡创业”回引。 3、参与我市与北京之间有关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或参与经济技术合作,为经济技术交往牵线搭桥,协助眉山市企业拓展市场,开展招商引资、技术引进工作。 4、加强信息沟通工作,负责收集整理所在地有关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科学技术及市场动态等各类重要信息,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5、负责眉山籍群众到京上访解释、分流和劝返工作,协助当地有关部门调解眉山籍群众在京劳务纠纷,积极维护我市群众的合法权益。 6、搞好政务服务工作,尽力为市级各部门在京开展业务活动提供咨询服务和工作方便。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市有关部门来京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我们将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围绕中心履职担当,着力做好党的建设、信访维稳、政务服务和外联内引等重点工作。 1、强化理论武装。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加强党建工作。扎实推进基层党建,筑牢意识形态工作,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继续加强眉山在京流动党员服务管理工作。 3、抓实政务信息工作。紧盯国家部委政策动态、沿海发达地区产业动向,认真搜集、梳理、研判、报送有价值的信息,为决策提供参考。 4、强化联络对接。密切与中央部委、知名企业、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的对接联系,在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等方面发挥作用。采取有力措施,做好涉京信访维稳工作。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下设办公室、信息部、接待部。2020年年末在职职工18人,其中:行政人员10人、临聘人员8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 (一)2021年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眉山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2021年收入预算为597.62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支出预算为597.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62万元,项目支出446.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2021年收入预算597.62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97.6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2.5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98万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比2020增加51.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5.23万元,原因是相比2019年末,2020年末在编人员从7人增加到10人,导致基本支出预算增长;项目支出减少4.2万元,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情况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16.58万元,主要用于:联络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工会经费、福利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后勤物管服务专项经费2021年预算数为6.00万元,主要用于:加强后勤安保工作,定期开展保洁、绿化工作,创造整洁、有序的行政办公环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驻京联络处维稳经费2021年预算数为40.00万元,主要用于:做好眉山籍群众在京合法权益的维护,及时防止眉山籍群众在京出现恶性群体性事件或过激行为,维护首都稳定。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驻京联络处信访工作经费2021年预算数为170.00万元,主要用于:做好眉山籍群众到京上访解释、分流和劝返工作。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驻京联络处正常运行工作经费2021年预算数为230.00万元,主要用于:做好我市市级各部门、省级相关部门来京公务服务保障工作;积极加强对外联系、宣传眉山,促进我市招商引资、引智工作;做好农民工综合党委的服务管理工作。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1.9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5.9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8.09万元,主要用于:联络处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8.98万元,主要用于:联络处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联络处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联络处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眉山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2021年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日常公用支出)30万元,其中:办公费3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2.8万元,差旅费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3.2万元。 五、“三公”经费情况 眉山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8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4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3万元。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1.4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公务接待费比2020年预算降低0.02万,下降1.33%,主要原因是我处加强内部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制度,压减公务接待支出。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我处的正常行政运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20年预算降低0.02万,下降0.85%,原因是我处加强内部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具体如下表: 眉山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项目绩效目标 1、后勤物管服务专项经费:用于保洁、绿化、维修等后勤保障服务,创造安全、整洁、舒适的工作环境,保障日常行政运行、政务服务、信访维稳工作。 2、维稳经费:做好眉山籍群众在京合法权益的维护工作,努力确保眉山籍群众在京不出现群体恶性事件或过激行为,为首都和谐稳定做出贡献。 3、信访工作经费:做好眉山籍群众到京上访解释、分流和劝返工作,我市被通报的进京上访人员数量在全省排名靠后。 4、正常运行工作经费:做好我市市级各部门、省级相关部门来京公务服务保障工作,积极加强对外联系、宣传眉山,促进我市招商引资、引智工作,做好眉山籍在京农民工和流动党员服务管理工作。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眉山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截止2020年12月底共占用国有资产1797.93万元。包括土地463.9平方米,房屋面积1317.2平方米,通用设备148件,专用设备14件等,无价值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2021年无100万以上专用设备购买计划,无车辆购置计划。 (三)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4.63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2.3万元,车辆维修保养、加油、保险等2.33万元。 七、 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眉山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 2021年2月4日 | ||||||||||||||||||||||||||||||
【2021年眉山驻京联络处预算公开表(2021.2.4).xl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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