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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1-02-07 10:45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字号: ] 打印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1. 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单位基本职能和2021年主要工作等)

2. 部门概况(部门主要情况,在职、退休人员数等)

3. 收支预算情况(2021年部门收支总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变化原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明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4. 机关运行经费三公经费情况

5. 其他重要事项

6. 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2-2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4-1 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政府采购预算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负责推进全市住房制度改革、保障低收入家庭住房。

3.负责全市房地产行业管理和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与监督管理。

4.负责全市建筑行业管理和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规范与监督管理。

5.负责指导全市的村庄建设和小城镇建设。

6.负责指导全市的城市建设和城市功能配置。

7.负责眉山城市规划区杆管线新建、迁改的管理。

8.负责全市城市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

9.负责全市城市景观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

10.负责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的监督和指导。

11.负责全市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秩序规范和监督管理。

12.负责建立健全全市建筑工程的标准体系。

13.负责指导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生态文明建设。

14.负责全市建设行业人才教育、培训和执业资格管理。

1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主要工作

1.加快推进高品质生活宜居城建设。围绕文化城、公园城、活力城建设,加快推进城市新区建设。2021年,完成城镇基础设施投资200亿元。

2.持续推进民生实事落地落实。始终坚持关注民生、改善民生,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痛点,精准实施一批利民惠民项目,深入推进“三个全域” “厕所革命”、市政设施提升、土坯房改造等重大民生工程。

3.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中心镇。按照小城市的功能做强中心镇,以中心镇辐射带动全市乡村发展。2021年,在已有重点镇、特色镇基础上,做好省级百强中心镇的培育和申报工作。

4.大力提升房地产业品质。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按照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要求,研究制定“一城一策”工作方案。2021年,完成房地产投资400亿元,商品房销售710万平方米。

5.创新推进建筑产业发展。认真抓好《眉山市建筑业改革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的落实,精准招引具有强大产业带动能力的行业龙头企业,加快培育打造百亿级装配式产业新高地。2021年,完成建筑业产值590亿元,增速10%。

6.突出行业治理出实效。持续开展“1+X”行业治理,加大房地产市场开发销售、二手房交易、物业管理、装饰装修和建筑业施工现场、勘察设计、监理市场、中介行业、招投标代理等整治力度。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6个,分别为城乡建设档案馆、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和市政工程中心、园林绿化服务中心、房地产服务中心、路灯管理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城市地下管线信息中心、建设教育培训中心、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绿色建材发展中心、数字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市容环境管理支队、市政设施管理处、环境卫生管理处。2020年末在职职工710人,其中:行政人员54人、事业人员656人、控制数人员和临聘人员82人。退休人员166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

(一)2021年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2021年收入预算为58,021.72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支出预算为58,021.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62.56万元,项目支出47,859.1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535.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535.7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2.8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61.7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511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24.16万元。住建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比2020年减少814.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92.4万元,原因为:防震减灾服务中心划出及人员调出减少了人员支出及公用经费预算。项目支出减少322万元,原因为:机动车收费人员经预算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情况为:

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2.4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机关退休人员交通补贴和住房补贴。

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0.7万元,主要用于:局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交通补贴和住房补贴。

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832.2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97.5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11.9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449.7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749.44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916.9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采购、后勤物业管理费、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工作、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城市专项工作、农村为危房土坯房改造等专项工作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44.36万元,主要用于:房屋征收补偿中心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2021年预算数为1560.64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项)2021年预算数为137.14万元,主要用于:绿色建材中心和造价站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2021年预算数为882万元,主要用于:市质安站、市政设施建设处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2021年预算数为1232.73万元,主要用于:市房地产服务中心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2238.46万元,主要用于:局属事业单位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2021年预算数为121.82万元,主要用于:地下管线信息中心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416.4万元,主要用于:局属事业单位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1年预算数为4816.91万元,主要用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临工工资及保险费。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624.1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0486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4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用房改造成档案库房,库房改造、装修及库房必备设施采购。馆藏档案整理、扫描,实现档案存储数字化,档案数据异地备份;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40473万元,主要是市环卫处、路灯处、市政处、园林服务中心等管护经费及路灯电费支出以及城投公司双创补短板、文定街、青衣街、双凤街、安和街市政工程等项目支出。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比2020年增加18158万元,增加的原因是按照市政府项目委员会确定的2021年投资项目计划,根据项目轻重缓急,结合项目绩效管理科学安排资金,增加了资金安排。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05万元,全部为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的公务用车运行费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2130万元:办公费402.81万元,印刷费25.6万元,咨询费8万元,水费29.59万元,电费84.34万元,邮电费84.7万元,物业管理费20.52万元,差旅费206.63万元,维修费67万元,租赁费11万元,会议费22.95万元,培训费37.3万元,公务接待费11.25万元,劳务费95.5万元,委托业务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1万元,其他交通费82.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70.4万元。

五、三公经费情况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三公经费预算数382.7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1.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71.52万元。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公务接待费比2020年预算减少0.25万,降低2%。与2020年预算基本持平。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20年预算增加137.78万元,增加58.94%增加的原因是市市容环境管理支队增加了公务用车购置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4辆。2021年计划报废公务用车2辆,新购置公务用车2辆,购买特种车10台,采购预算为165.54万元。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1万元,用于44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住房保障、新型城镇化建设、农村危房土坯房改造、工程扬尘专项治理、环境卫生、市容秩序管理、园林管理、路灯管理等工作开展。

眉山市住建局2021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编码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277.78


266.53

165.53

101.00

11.25

202101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

54.00


51.00

36.00

15.00

3.00

202102

市绿色建材发展中心

0.60


0.00

0.00

0.00

0.60

202104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6.53


25.53

19.53

6.00

1.00

202105

市房地产服务中心

4.00


3.00

0.00

3.00

1.00

202111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行支队

26.00


24.00

0.00

24.00

2.00

202112

市城乡建设档案馆

0.25


0.00

0.00

0.00

0.25

202113

市市政工程建设处

3.00


3.00

0.00

3.00

0.00

202116

市市容环境管理支队

146.50


146.00

110.00

36.00

0.50

202117

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0.50


0.00

0.00

0.00

0.50

202118

市政设施管理处

0.20


0.00

0.00

0.00

0.20

202119

市路灯管理处

6.00


6.00

0.00

6.00

0.00

202120

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8.00


6.00

0.00

6.00

2.00

202121

市数字城市管理指挥中心

2.20


2.00

0.00

2.00

0.20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项目绩效目标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项目绩效

1.村镇建设项目工作经费:保障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居住环境,完成全市土坯房改造目标任务。

2.保障性安居工程及政府购买棚改服务专项工作经费:加强与国开行、农发行的对接协调,全力争取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贷款。

3.规划管理工作测绘单位技术服务费:用完成2021-2022年地下管线规划放线、验线、核实、核查,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率。

4、法制建设专项经费经费:主要用于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法制宣传、立法工作、行政执法培训、法律法规相关资料购买等。

5.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项目经费: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考察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城市建设要留得住历史记忆、留得住乡愁、留得住传统文化的“根”和“魂”的精神,坚持聚焦文脉传承,切实做好“以文塑城”这篇文章,加快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6.后勤物管服务绩效目标:按规定提供后勤服务,保障日常办公需要。

7.建筑行业专项治理与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专项经费:升级、完善建筑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务工实名制、民工工资保证金、民工工资银行代发等监管系统,与国家、省厅、市级相关部门相应管理平台进行数据对接;开展全市建筑业市场秩序整治;清欠维稳。推广装配式建筑,力争全年完成装配式建筑150万平方米。推动全市建筑业发展改革试点工作,推动我市建筑行业高质量发展。

8.勘察设计专项工作经费:完成勘察设计、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质量检查、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检查。提高勘察设计质量,提升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整体水平,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消防设计验收满足相关要求,保证消防设计验收质量。

9.纪检工作专项经费:保障驻市住建局纪检组办案工作期间的差旅费、公用品等支出。

10.设备采购经费:保障单位日常办公需要,及时更新部分办公设备。

11.外宣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大力宣传全市建设系统新经验、新思路、新亮点,积极助力环成都经济圈开放发展示范市建设、繁荣富裕美好眉山建设,与眉山日报,四川新闻网签订宣传合作协议,对重点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12.网络运行维护经费:保障单位日常办公及信息化建设需求。

13.办公楼维修费:保障办公大楼建筑的安全,机关事业单位办公正常运转。

14.事业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2021年公务员遴选工作经费:完成2021年事业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

15. 联系村乡村振兴项目经费:帮助仁寿县汪洋镇田中村和北斗镇石河村社道、户道硬化各0.5公里共计1公里。

16.眉山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能力建设PPP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绩效考核服务费:按照眉山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能力建设PPP项目合同约定,2021年应完成眉山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能力建设PPP项目建设期考核,并完成2020年全年眉山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能力建设PPP项目污水处理厂运营分月考核,实现对PPP项目的绩效评价和付费。

17.基金预算支出项目绩效

1)“双创”补短板及文定街、青衣街等续建市政工程项目资金: 按照《眉山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第109次会议10号)精神、《关于下达2020年市本级第一批政府投资计划的通知》(眉市发改投[2020]63号 )要求,2020年实施眉山城市市政基础设施补短板人行道、车行道改造维修项目和实施齐通路和青衣街等市政道路工程。文定街(北段)市政道路工程4000万元,青衣街、彭寿街、文安东路市政工程1900万元,景贤街市政工程600万元,双凤街、安和街市政工程1400万元,景贤街北段市政工程600万元,苏湖路改造工程2000万元,子瞻大道、子由路及周边照明改造工程340万元,眉山城区农贸市场周边整治工程330万元,眉山城区无障碍设施建设工程330万元,眉州大道(东坡大道至长庚街)周边人行道改造工程、科二路临时便道市政工程、诗书路与环湖路交叉口改造工程、诗书路与一环路交叉口改造工程、东坡湖雨污混接整治工程1标段、火车站片区5条道路、珠市街、兴隆街、金鑫街市政工程、老城区内涝整治工程、东坡大道与红星路交叉口改造工程、东坡湖污染治理截流工程南延段、赤壁西路市政工程、文忠街市政道路、二环西路市政工程、市儿童福利院周边市政工程、“双创”市政道路补短板项目、“双创”环境卫生设施补短板项目、积翠路市政工程、齐通路市政工程、东坡湖雨污混接整治工程2标段、西北片区学校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齐通路片区学校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东坡湖雨污混接整治工程3标段、飞仙街中梁华府旁道路工程、绿化带步道建设项目、齐通路和青衣街市政工程、铁环东路(科一路至阜成路)临时污水管道项目、“公厕革命”工程、城区桥梁防撞护栏等安全设施整治工程、东坡湖景观水车重建工程、春江广场水车公厕改造工程、铁环东路(眉州大道至阜成路)市政工程等项目3500万元。

2)成乐高速互通立交外、苏洵公园等区域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社会化服务:成乐高速互通立交外园林景观工程、苏洵公园、市交通中心周边绿地、西来堰桥下及水碾河公共绿地、新地标小区外侧高压走廊绿地园林景观及对外集中绿地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部分环卫保洁及设施设备维护,折合总管护面积573770平方米。

3)东坡城市湿地公园管理社会化服务:东坡城市湿地公园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环卫保洁和市政路灯设施设备维护、公园秩序管理,折合总管护面积163万平方米。

4)眉州大道交通组织提升改造工程:全线设置出入口19处,采用绿化带封闭原出入口400m,折合面积1200平方米。

 (5)  市政道路维修、东坡城市湿地公园和周边建筑亮化工程:眉州大道、文定街东坡城市湿地公园及周边建筑亮化工程2000万元,裴城改造工程1500万元,南湖街断头路市政道路工程200万元,科二路市政道路工程3000万元,中梁华府旁道路200万元,铁环路、铁环东路节点改造工程200万元,苏堤路改造工程300万元。铁环东路市政工程(阜成路至科一路)、双凤街、安和街市政工程、二环西路市政道路工程、一环西路、一环南路、金象大道管网改造工程、一环南路改造工程、湖滨路景观提升工程等项目600万元。

 (6)污水处理PPP项目污泥处理费:根据《眉山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能力建设PPP项目补充合同》第10条约定“污水厂剩余污泥应进行脱水处理,眉山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眉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新建项目、岷东新区污水处理厂扩建、提标升级改造项目污泥脱水后含水率均应不大于80%。脱水后的污泥按规定处置,处理费用另行测算”,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岷东新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费用未纳入PPP项目合同内。

  (7)眉山主城区污水管网排查监测:按照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川建发〔2019〕15号)要求,我局结合眉山实际,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制定印发了《眉山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两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1年)》(眉建发〔2020〕16号),并组织编制了《眉山市主城区污水处理系统提质增效“一厂一策”方案》。

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和市政工程中心2021年项目绩效:

1. 后勤物管服务专项经费用于后勤物管,如卫生保洁费等。

2.维修费主要用于厕所改造维修。

3.市政工程研究项目主要用于眉山城市水环境治理项

目研究和编制研究分析达到河长制工作水质管理目标;眉山城市交通改善项目研究和编制,达到缓解城市交通拥堵问题;眉山城市更新项目研究和编制,对城市进行更新,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眉山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服务费,为全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提供技术服务支撑,提高工程质量;眉山市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品质宜居地城市建设研究经费,提升城市建设品质,打造城市品位。

4.设备购置费:2021年需购买设备。

市容环境管理支队2021年项目绩效:

1. 后勤物管服务专项经费:3177平方米办公区域后勤

和物业管理,办公房屋维修维护。

2.13个广场增设宣传栏、橱窗或LED显示屏设置经费:

按照市发改委《关于城区公共广场、文体广场宣传项目立项的批复》(眉市发改投2019104号文件精神),用于东坡湖广场等13个广场增设宣传栏、橱窗或LED显示屏建设经费。2020年已支付71万元,2021年预计支付17万元。

3.13个广场宣传栏、橱窗、LED屏管理经费:满足对宣传栏、橱窗、LED屏的用电需求,宣传公益广告的不定期更新。

4.劝导员专项经费:聘请250人作为劝导员提高我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安全稳定管理能力。

5.市容市貌管理专项经费:保障市容市貌宣传广告与资料的制作;杂物、单车、废旧广告、乱搭乱建清运、非机动车停放点施划、噪音检测、油烟管理、节日气氛营造等工作。

市路灯处项目绩效:

1.后勤物管服务专项经费保障办公区域房屋安全、办公环境干净整洁。

2.路灯电费确保路灯亮灯率达到99%,提高城市亮化水平,亮化我市夜景,为市民出行提供良好的夜间安全出行保障,打造生态宜居城市。

3.临时工工资、各项保险等主要负责城区路灯、控制柜、地下网络设施,做好精心管护,确保亮灯率、灯杆整洁率、设施完好率,提高城市夜景亮化。

4.城区路灯维修维护费城区300余条街、道、巷及10余处市政广场照明设施数量共计100186盏(67461柱),其中路灯设施44954盏(12718柱)、亮化设施55232盏(54743柱);路灯专用变压器110台;RTU远程控制柜共计350台(其中路灯系统控制柜253台、楼宇亮化系统控制柜97台);约3035千米照明线路(路灯地下网络)的管理和维护工作。有效的保证亮灯率和设施完好率达标,提高了城区亮化水平,确保亮灯率与设施完好率均达到99%以上。

5.2018\2019年眉山城区锈蚀路灯改造工程(续建项目)本项目采用绿色节能环保的LED光源,节约电能,减少碳排放,减少环境污染,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城市亮化品质。

眉山市房地产服务中心2021年项目绩效:

1.白蚁防治费:用于白蚂蚁防治宣传、药品采购、人工开支等。

2.房地产市场服务工作经费:用于房地产市场管理系统信息系统建设、人员培训、市场调查分析。

3.房交会专项经费:开通网上房交会平台,网上购房。

4.领导干部个人住房信息查询报送系统维护费:负责眉山市各区、县及市委组织部领导干部个人住房信息查询报送及系统维护。

5.物业服务、住房保障资料印刷费:印刷宣传物业管理及住房保障资料。

6.网络安全维护费:由天府云提供全系统网络安全服务。

7.宣传房地产政策:对房地产行业政策的宣传和贯彻落实。

8.安全等保评测:等保三测评费用。

9.后勤物业服务专项经费:按规定提供后勤服务,保障日常办公需要。

10.商品房存量房网签系统服务费:网签业务系统的系统维护费。

11.房地产网签业务系统升级:为提升营商环境,与不动产和地方税务部门对接及按建设部要求的系统升级。

12.加装电梯项目: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补贴。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1年项目绩效:

   1.后勤物管服务专项经费:按规定提供后勤服务,保障日常办公需要。

   2.车辆购置费:保障业务股室巡查工地的需求;
   3.设备购置费:保障单位日常办公需求,及时更新部分办公设备。

4.标化工地评审经费:对申报标准化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内业资料进行抽查和评审。
5.危险性较大分项分部工程专项治理经费:定期聘请具有专业技术能力的单位和人员对全市范围内在建工程危大工程进行检查,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6.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动态核查经费:开展中心城区及三区四县监理企业资质核查,对在建工程现场监理机构的工作质量进行考评抽查,确保监理机构严格按要求配备人员并履职到位。

7.建筑工地起重机械检查经费:对全市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市场、在建工地建筑起重机械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市场行为,杜绝起重机械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8.消防产品及涉及防火性能构配件的监督抽查经费:对在建项目的消防产品、涉及防火性能的建筑构件、装饰装修材料进行监督抽检,确保质量满足规范要求。

9.建材及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检测经费:对辖区内在建工程实体质量、建筑工地使用的建筑材料和构配件进行大面积抽查,规范有序的建筑市场秩序。

10.全市部分在建项目质量安全评估经费:聘请专业机构对全市部分在建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评估,加强工地质量安全管控。

11.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动态核查经费:对全市检测机构人员、资质、制度、仪器设备、现场送检试样、检测报告等进行动态核查和检查,规范检测行为,杜绝虚假检测报告和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
   12.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治理经费:用于加强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有效遏制工地扬尘污染,切实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项目绩效:

1.后勤物管服务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支队办公用房物业管理等费用。

2.特种车购置用于支队现有执法车辆8台,预计2021年将有2台执法车达到报废条件,为保障城管执法工作正常开展,原有执法车辆报废后,及时购置。

3.办公设备购置用于满足支队在编在岗人员正常工作需要。

4.城市管理执法专项经费用于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和城市管理领域全市执法的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主要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2021年重点对建筑业市场、房地产市场、中介市场以及施工扬尘等多个方面进行检查,并对违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实现城区在建工地检查覆盖率100%,全年开展“双随机”检查不少于22次。

5.制服采购用于统一规范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推进规范文明执法,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按照制服配置要求,满2年可以按标准换发。

市环境卫生管理处2021年预算项目绩效:

1.临工工资及保险用于发放中心城区街面清扫保洁人员及垃圾的收集、运输人员工资,确保中心城区街面干净整洁,提升城市生活品质。

2.后勤物管专项经费:用于完成面积约644平方米办公用房及约200平方米业务用房的修缮、保洁及安全保障,确保办公区域干净整洁,为办公区域财产安全提供保障。

3.水域管护经费:用于治理东坡湖水域面积约79.37万平方米及通惠河水域面积约 9.72万平方米,使用生态浮岛提高水体自净能力及人工打捞湖面垃圾等漂浮物,实现水质达标。

4.管护经费:用于完成中心城区已接管街面清扫保洁及垃圾的收集、运输等工作,使中心城区已接管街面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提升城市品质。

5.建筑垃圾转运站、二号生活垃圾压缩站等运行费:用于暂存中心城区产生的建筑垃圾及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压缩,实现建筑垃圾转运站、二号生活垃圾压缩站正常运行。

6.续建工程(6个):用于二号压缩转运站工程、生活垃圾分类项目、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监管信息化平台1期、新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程、生活垃圾处理场封场工程及城区垃圾分类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续建。

7.多功能抑尘车租赁费:用于租赁2辆多功能抑尘车,确保主城区道路清洁度,降低城区空气污染,有效控制中心城区道路扬尘。

市绿色建材发展中心2021年预算项目绩效:

1.绿色建材行业宣传和管理费主要用于散装水泥行业综合治理,推进绿色环保搅拌站建设,农村推广散装水泥和规范管理,推动绿色建材和绿色建筑产业融合发展。

2.物业管理费用于单位卫生、食堂、物管等后勤服务,保障单位基本运行。

市城市地下管线信息中心2021年项目绩效:

1.地下管线信息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平台维护主要用于2021年度地下管线信息数据新增维护工作和对外提供信息数据服务工作正常运转。

2.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主要用于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6个子系统建设,完成支撑环境建设:服务器3台,工作站3台,二维GIS平台、三维GIS平台和数据库软件各一套。

市建设工程管理造价站2021年预算项目绩效

1.工程人工工资测算经费用于完成全市建筑工程人工 工资测算,为工程人工工资的结束提供参考依据。

2.工程材料价格信息采编经费用于完成2021年全市建筑工程材料价格信息的采集编制,为建筑材料价格的准确性提供依据。

3.工程造价指数测算经费用于完成2021年全市工程造价指数的测算,确保工程造价预算的准确性。

市数字城市管理指挥中心项目绩效:

1.眉山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运维服务保障项目:眉山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运维服务,保障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正常运转。

2.眉山市数字城管信息平台操作社会化服务项目:保障眉山市数字城管信息系统平台操作工作正常进行。

3.眉山市数字城管信息采集社会化服务项目:保障眉山市数字城管信息系统信息采集工作正常进行。

4.信息网络人员外包服务项目:配备4名技术人员,为数字城管信息系统安全可靠运行提供技术保障服务。

5.管护经费:保障中心各共享平台、自建监控及“智慧工地”等的光纤传输及自建监控运行维护,处置定向流量及“智慧工地”和“信用信息”平台报警短信服务正常运行。

6.“眉山市住建领域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测评:保障数字化业务稳定运行,及时消除眉山市住建领域信用信息系统安全风险,提升眉山市住建领域信用信息系统安全防护能力。

7.眉山市住建领域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在眉山市住建领域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一期)建设框架下,建设房地产开发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其从业人员、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企业、园林绿化施工企业等9类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保障眉山市住建领域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正常运行。

市园林绿化中心项目绩效:

1.后勤物管服务专项经费:用于单位办公用房的维修和1名保安、1名保洁人员的工资待遇,确保办公用房的安全和园林工作正常运行。

2.办公设备购置:用于办公设备更新,确保单位工作正常运行。

3.水域管护费:负责城区公园水域管理,水面卫生保洁,漂浮物打捞,并进行生态处理,水域水调控,生物调控,水生植物剪等。全年根据水质和水生物生长特性,适时进行养护,确保水质良好,水生植物成活率高,水面无垃圾,生态处理水质保持3类以上,改善城市宜居生活环境。

4.临聘人员工资、保险:确保单位临聘人员238人全年工资、保险的正常支付,保障园林绿化工作稳步推进。

5.园林绿化管护经费:对城区约700万平方米的绿化进行养护,城区绿地的养护管理采用社会化服务和自行管理护两种形式,管护内容:杂草清除,卫生保洁,残缺株补植,修剪,回水,施肥,绿色垃圾清运处理;城区鲜花摆放;劣气候应急保障,名木古树管理,公园绿地设施维修、维护,景观设施管理。

6.滨江大道东坡段、湿地公园等四个项目购买服务管理费用:完成管护范围内园林绿化109.3万平方米,环卫保洁52.58万平方米、市政道路49.56万平方米、路灯729柱的管护工作和安保秩序管理等各项工作,负责东坡城市湿地公园水舞秀重大节日保障工作。

7.眉山城区公园设施设备维修和东坡城市湿地公园水体和亲水平台西侧生态治理(水生态)2个续建项目:完成眉山城区6个公园进行基础设施设备维修改造和重要节点景观提升改造,对东坡城市湿地公园和亲水平台西侧水体的生态进行维护管理。

市市政设施管理处2021年度部门预算项目绩效:

1.城区桥梁管护工作对城区47座桥梁每年进行日常检测和管护,保障城区47座桥梁完好,利于人民群众和车辆通行,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功能齐全完好。

2.市政设施日常管护工作:对中心城区733.53万平方米市政道路等基础设施进行日常管护,对城区市政下水道管网长度66.3万米进行清障疏通,保障市政道路平整完好,保障下水道管网畅通和雨季度汛。

3.城区道路挖掘修复工作对中心城区行政许可后挖掘的道路及时进行修复管护,保障城市道路平整完好,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功能齐全。

4.东坡湖亲水平台管护工作东坡湖亲水平台防腐木地板5500平方米和防腐木栏杆4600米每年打磨、上漆、上色、翻新和青石地板880平方米、青石栏杆434.6米、花岗石地板423.2平方米、沙木长廊亭子3处管护,保障东坡湖亲水平台完好,利于市民和行人休闲健身。

5.临聘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临聘人员主要负责中心城区市政设施管护,及时巡查市政设施安全隐患,保障市政设施常年处于完好状态。

6.城区游乐设施管护工作对中心城区市政公用设施管护范围内游乐设施进行日常管护,保障游乐设施完好,利于市民休闲健身。

7.后勤物管服务:单位办公用房618平方米,业务用房142平米管护和清扫保洁。

8.东坡湖湿地公园市政设施维修项目:湿地公园市政设施维修项目已列入2019年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经眉市发改投﹝2018﹞161号的批复立项后按项目工程程序实施。项目地址位于眉山市中心城区东坡湿地公园,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更换破损木栈道2400㎡,喷刷防腐漆11000㎡,更换木栈道钢架基础1000,更换混凝土仿木树池450个,道路喷刷油漆16000㎡,沉水步道亚克力墙250㎡及基座维修、更换,安装监控设施20个和无线局域网,沙滩区更换白沙、围堰贴砖,更换景观廊架外墙材料等。

9. 2018年破损车行道改造维修工程:2018年破损车行道改造维修工程为2018年度政府性投资项目,经眉市发改投[2018]155号批准立项按项目工程程序实施。项目地址位于眉山市中心城区。该项目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景贤街附街沥青混凝土(东坡大道至彭寿街)、通惠街沥青混凝土(纱毂行至诗书路)、黄州中路沥青混凝土(长安中路至百坡路二段)、东坡大道科工园段东侧沥青混凝土(科二路至—科三路)、阜城路沥青混凝土(景贤街口、彭寿街口)、三苏大道沥青混凝土(诗书路至杭州路)、湖州路(颍州路至一环路)等破损车行道,共计改造沥青路面27377.24㎡,混凝土路面1530㎡。该项目已竣工验收,并拨付80%进度款和前期费用,本次预算该项目剩余20%工程款和审计服务费。

10. 2018年破损人行道改造维修及雨污检查井防护网安装工程:破损人行道改造维修及雨污检查井防护网安装工程为2018年度政府性投资项目,经眉市发改投[2018]154号批准立项按项目工程程序实施。项目地址位于眉山市中心城区,该项目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环岛路(湖滨路至安置小区)花岗石人行道、三苏路(医卫巷至环湖路)花岗石人行道、彭寿街(湖滨路至文安路)透水砖人行道、彩虹街(长安路至顺河街)透水砖人行道、乐居街(裴城路至岷江大道)及裴城路口透水砖人行道、诗书路(环湖路至桃园西路)彩板人行道、兴隆街(商业东街至欣欣街)透水混凝土人行道、红星路(一环路至三苏路)透水砖人行道等破损人行道改造及城区1万余个雨污水检查井防护网的安装。共计花岗石人行道5430.5㎡,透水砖人行道17380㎡,彩板砖人行道14813㎡,透水混凝土人行道1650㎡,雨污水检查井防护网10591个。该项目已竣工验收,并拨付80%进度款和前期费用,本次预算该项目剩余20%工程款和审计服务费。  

11. 东坡湖醉月桥加固工程:东坡湖醉月桥加固工程列入2018年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经眉市发改投﹝2017﹞320号的批复立项后按项目工程程序实施。项目地址位于眉山市中心城区。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醉月桥主拱圈开裂进行加固,醉月桥开裂桥梁铺装进行更换,醉月桥锥坡开裂进行处理。该项目已竣工验收,并拨付80%工程款和前期费用,本次预算该项目剩余20%工程款和审计服务费。

市城档案馆2021年项目绩效:

1.后勤物管服务专项经费用于后勤物业管理,按规定提供后勤服务,保障机关日常办公运行。

2.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费计划于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城建档案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建设工作,并完成1984年至2020年规范化电子档案的信息导入。

3.档案管理保护专项经费用于城建档案收集、整理、保管保护、提供利用,库房消毒、杀菌,温湿度控制,二氧化碳浓度监测,库房“八防”。

4.声像电子档案制作用于拍摄制作建设工程声像电子档案,记录、保存城市建设、发展过程。计划完成声像光盘实物档案制作、收集30张。

5.纸质档案电子化专项经费用于馆藏纸质档案扫描,实现档案存储数字化,档案数据异地备份,确保档案信息安全。计划完成1984-1989年建设工程档案的数字化扫描5000卷,完成档案数据山西异地备份。

6.2020年市住建局档案馆项目该笔政府性基金用于纸质档案电子化的续建项目工作,计划完成1993年至2009年建设工程档案整理及纸质档案电子化扫描4500卷。

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2021年预算项目绩效:

1.征收项目业务经费主要用于组织参加省住建厅和组织职工学习、调研其它地区征收工作经费。协助指导市、区实施项目征收工作。妥善处理信访、维稳(含诉讼费)等相关工作。

2.后勤物管服务专项经费用于单位后勤物管专项经费,保障正常办公运行。

建设教育培训中心2021年项目绩效:

培训费:指导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操作工人、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等建筑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全年完成1500人;并根据培训情况定期到省岗培中心进行培训考核颁证等业务对接。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市住建局机关截止2020年12月共占用国有资产2794.37万元。包括土地12919.41平方米,房屋面积16468平方米,办公家具475件,通用设备404件,专用设备24件,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无,公务用车5辆。

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和市政工程中心截止2020年12月共占用国有资产80.52万元。办公家具40件,通用设备98件,专用设备3件,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无,公务用车1辆、特种用车1辆。

市容环境管理支队截止2020年12月共占用国有资产176万元。包括土地0平方米,房屋面积0万平方米,办公家具244件,通用设备370件,专用设备13件,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无,公务用车21辆(其中电动巡逻车6辆)。

市路灯管理处截止2020年12月共占用国有资产576.97万元。包括土地1948.00平方米,房屋面积0.0864万平方米,办公家具89件,通用设备102件,专用设备10件,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无,公务用车0辆、生产用车12辆。

市房地产服务中心截止2020年12月共占用国有资产1579.5万元。包括土地0平方米,房屋面积0.95万平方米,办公家具128件,通用设备217件,专用设备19件,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无,公务用车1辆。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截至2020年12月共占用国有资产673.997万元。包括土地4642.28平方米(没有单独核价,含在办公楼房屋价值里),房屋面积2997.90平方米,办公家具180件,通用设备211件,专用设备50件,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无,公务用车2辆。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截止2020年12月共占用国有资产158.7万元。办公家具86件,通用设备235件,专用设备21件,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有(无),公务用车8辆等。

眉山市绿色建材发展中心截止2020年12月共占用国有资产10.42万元。包括土地0.00平方米,房屋面积0.00万平方米,办公家具13件,通用设备18件,专用设备0件,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无,公务用车无。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截止2020年12月共占用国有资产7.675万元。包括土地0平方米,房屋面积0万平方米,办公家具2件,通用设备17件,专用设备0件,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有(无),公务用车无。

市数字城市管理指挥中心截止2020年12月共占用国有资产67.947106万元。包括办公家具2件,通用设备9件,专用设备7套,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无,公务用车1辆。

市环卫处截止2020年12月共占用国有资产6378.59万元。包括房屋面积675.31万平方米,办公家具386件,通用设备666件,专用设备12件,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无,作业用车97辆。

市市政设施管理处截止2020年12月共占用国有资产602.85万元。包括土地2391.94平方米,房屋面积759.66平方米,办公家具109件,通用设备92件,专用设备15件,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无,作业用车42辆。

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截止2020年12月共占用国有资产20.14万元。包括房屋面积0.0316 万平方米,办公家具1 件,通用设备20 件,专用设备0件,无形资产(软件)1套,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无,公务用车无。

市城市地下管线信息中心截止2020年12月共占用国有资产2.794万元。包括土地0平方米,房屋面积0万平方米,办公家具0件,通用设备6件,专用设备0件,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有(无),公务用车无。

市城乡建设档案馆截止2020年12月共占用国有资产96.4672万元。包括土地0平方米,房屋面积0万平方米,办公家具15件,通用设备53件,专用设备1件,无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公务用车0辆。

市建设教育培训中心截止2020年12月共占用国有资产5.553万元。包括土地0平方米,房屋面积0万平方米,办公家具1件,通用设备10件,专用设备无,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有(无),公务用车无。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10223.5万元,其中:服务类采购7130.32万元,工程类采购182.2万元,货物类采购2910.98万元。

七、 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为保障住建系统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住建局新型城镇化建设、房地产业发展及市政设施建设等项目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2-2021项目绩效申报表.rar
附件1-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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