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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金融工作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
2021-02-07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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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金融工作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1. 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单位基本职能和2021年主要工作等) 2. 部门概况(部门主要情况,在职人员数等) 3. 收支预算情况(2021年部门收支总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变化说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及变化说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及变化说明) 4. 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情况 5. 其他重要事项 6. 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2-2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政府采购预算表 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眉山市金融工作局是负责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地方金融秩序维护、主管地方金融政策、央地金融协调服务等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基本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督促市内金融机构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金融工作的安排部署。 2.调查分析全市金融宏观形势,提出政策建议,制定全市金融业发展规划。 3.负责联系国家驻眉金融管理机构、各类金融机构以及行业自律组织;协调解决金融业发展应由地方解决的矛盾和问题。 4.负责地方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机构的行业管理和服务,配合协调国家金融管理机构对市内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的监管。 5.协助做好全市金融风险的防范化解工作,推进地方信用体系建设,维护我市金融秩序。 6.参与策划、指导、规范我市重大建设项目、重大资产整合的融资工作,协调金融机构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金融支持和服务。 7.组织推进我市资本市场建设,负责我市企业上市指导、推荐工作,指导推进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和再融资工作。 8.负责督促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地方金融组织的工作部署;负责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等地方金融组织的审批和监管;维护地方金融组织行业秩序等。 9.负责全市金融风险应急机制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处置地方金融稳定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协调有关部门依法监测查处非法集资、非法证券活动;负责市处非办日常工作等。 10.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1年主要工作 (一)抓金融同城化。平台共建共享。紧抓成渝双城经济圈和成德眉资同城化机遇,加强与成都、重庆和德阳、资阳等地金融部门的联系对接,定期组织召开金融同城联席会,积极推动交子“5+2”金融平台在眉山的合作应用。对标上市培育。借力成都“交子之星上市企业倍增行动”,抓好省市两级后备资源库入库筛选、培育引导工作,力争入库20家以上。加快推动幺麻子、吉香居上市进程,力争2021年成功上市;积极推动顺应动力和博雅新材料两家企业科创板IPO进程。强化组织合作。支持西南联交所、成都农交所拓展在眉业务渠道。积极争取与成都市再担保公司建立合作关系。鼓励市县融资担保公司与省再担保公司合作。加强与成都市供应链金融协会等行业组织协作,弥补行业空白。 (二)抓金融产业化。结合“十四五”规划,从战略上思考重构金融业发展规划,推动眉山金融从“要素化”向“产业化”转型。搭建“眉山金服”线上平台。借助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搭建政务、金融、大数据等有机融合的线上金融服务平台,实现政府数据资源、融资需求信息、金融产品信息和企业信用信息、防范金融风险宣传信息的交互对接、高效利用。优化金融产业线下布局。借助北部新城片区开发建设契机,推动金融要素资源集聚,规划建设以金融业为核心的中央商务区(CBD),打造眉山“新地标”。丰富域内金融要素。加大优质异地机构引进力度,督促洪雅信用联社2021年底前完成农商行改制,鼓励区县引入或培育村镇银行;加快推动丹棱晚熟柑橘交易中心、天府新区再生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启动筹备建设泡菜交易中心。 (三)抓金融服务多元化。 固化“一产一单”“金融顾问”“主题活动”服务机制。分三次产业建立金融需求清单,定期更新、动态管理;由金融顾问专家精准“把脉问诊”,照单提供“一对一”全程跟踪服务;每季度举办“金政企”主题对接活动,搭建共享信息、解决问题的沟通平台。开展“金融助农”专项行动。通过引入保险机构,试点“政担银保”风险分摊模式,创新开展保单抵押贷款、保价订单协议贷款,推广动物活体抵押、农作物抵押等贷款业务,拓宽“三农”贷款融资渠道。壮大地方金融组织实力。支持融担公司建立多元化资金补充机制,整合各类财政奖补资金,适时向市级融担机构注资,推动融资担保服务县域全覆盖;鼓励和支持市属国有企业收购典当行1家。抓牢直接融资窗口机遇。抓住债券发行机遇,引导国有企业转型发展,提高信用评级,加强债券包装、申报和发行工作,继续推进“险资入眉”,确保全年实现直接融资100亿以上。积极引导证券营业部做大规模,加强对本地企业的证券服务。 (四)抓金融风险可控化。建立金融风险预防网格化机制。结合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实现金融风险“地毯式”排查、“台账式”管理,严控不稳定因素。严防农信系统风险“反扑”。推进农信系统实施股权改革,切实壮大地方法人银行机构风险缓释和整体抗风险能力。完善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拓宽案件线索获取渠道,推动群防群治,实现涉金融案件金额和数量“双降”。做实地方金融组织监督管理。按照“减量提质、规范发展”要求,引导“7+4”类地方金融组织合规稳健经营;加快推进我市地方金融组织接入成都“金融沙箱”监管系统,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金融工作局有下属事业单位1个,为眉山市金融服务中心,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020年末在职职工25人,其中:行政人员9人,事业人员12人,控制数人员和临聘人员4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 (一)2021年部门收支总预算 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眉山市金融局2021年收入预算为489.80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支出预算为489.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8.85万元,项目支出150.9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变化说明 眉山市金融工作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89.8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9.80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7.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7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31万元。市金融工作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比2020年增加9.52万[d1] 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6.69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7.17万元,原因为:一是2020年度调入人员4人,增加了相应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二是2020年职级并行后正常增资。项目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对部分项目缩减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情况为: 一般公共服务(类)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19.6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类)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150.9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中心开展办公设备购置、后勤物管、处置非法集资、企业上市辅导培训等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37.02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金融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8.4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13.3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8.0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1.16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金融服务中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21.3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变化说明 市金融工作局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及变化说明 市金融工作局2021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金融工作局2021年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日常公用支出)77.6万元,其中:办公费3.53万元,印刷费3.53万元,邮电费3.53万元,差旅费32.13万元,培训费3.53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工会经费3.55万元,福利费3.8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8.21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28万元。 五、“三公”经费情况 市金融工作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公务接待费比2020年增加0.5万元。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监管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眉山市金融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项目绩效目标 1.办公设备购置:保障单位日常办公需要,及时更新部分办公设备; 2.便利融资行动经费:新增融资、融资成本、改制转型、金融创新、服务质量各方面水平均优于2020年; 3.处非大案要案督办经费:督促协调天府新区、各区县、公检法部门有序开展处非大案要案处置化解工作; 4.处非宣传工作经费:通过各种形式推动处非宣传常态化,促进社会风险意识和法治意识明显增强; 5.后勤物管服务专项经费:按规定提供后勤服务,保障日常办公需要; 6.企业上市、新三板、四板辅导培训经费:有序推动年度企业挂牌上市辅导培训,增强企业直接融资观念,提高企业挂牌上市的意愿和能力; 7.全市投融资对接会、保险工作推进会、地方金融组织监管会、处非工作会经费:按照局、中心职能职责正常开办投融资对接会、保险工作推进会、地方金融组织监管会、处非工作会; 8.双创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双创期间对接社区的项目推进费用,促进全市“双创”工作顺利推行; 9.引进异地金融机构:引进实力较强的金融机构到眉山设立分支机构,不断丰富眉山金融市场要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眉山市金融工作局截止2020年12月共占用国有资产54.45万元。包括通用设备32.47万元,办公家具21.98万元等。价值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无,公务用车0辆。眉山市金融工作局2021年无100万以上专用设备购买计划,无新购车辆计划。 (三)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金融工作局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10.15万元。 七、 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金融工作局 2021年2月10日 | |||||||||||||||||||||||||||||||||||||||||||||||||||||||||||||||||||||||||
【(定)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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