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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贸促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
2021-02-05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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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 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单位基本职能和2021年主要工作等) 2. 部门概况(部门主要情况,在职、退休人员数等) 3. 收支预算情况(2021年部门收支总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变化原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明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4.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三公”经费情况 5. 其他重要事项 6. 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2-2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政府采购预算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眉山市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眉山商会)是市委、市政府领导的由眉山市经贸界有代表人士、企业和团体组成的全市经济贸易促进组织,由市委、市政府领导联系。 1.围绕市委、市政府和行业经济发展和对外经贸工作的总体部署,开展促进本地区、本行业与世界各国、各地区之间的贸易、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的活动。 2.接待境内外经贸界人士和代表团来访;组织经济贸易代表团赴境外访问、考察和参展;安排外国有关组织、企业同本地区和本行业组织、企业及有关部门进行交流;为本地区本行业同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工商界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供服务。 3.根据市委、市政府和行业经贸发展战略招商引资,宣传市委、市政府和行业招商引资政策及资源优势,推广介绍相关项目,为外商投资提供相关服务;根据产业结构调整的需求,促进企业到国(境)外投资。 4.收集、整理、传递和发布经贸信息;承办中外经济技术合作项目的评估和可行性研究工作;向国内外有关企业和机构提供经贸信息、咨询和资信调查等服务;编辑、出版相关的报纸、刊物、电子出版物等。 5.为企业提供服务,承办企业委托的相关事宜;向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企业界的情况和意见;举办报告会、研讨会及其他各类经贸活动,提供相关的业务培训。 6.经上级贸促会批准或授权,办理经济贸易调解业务,签发原产地证明书,出具人力不可抗拒证明,代办涉外商贸文件的领事认证业务,认证涉外商业单据,出具国际商事证明书,承担暂准进出口货物单证册(ATA)的出证业务;进行国际、国内民商事有关争议解决的法律研究,提供有关法律咨询、顾问、代理等服务;组织企业进行公平贸易申诉和应诉。 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主要工作 1.党建引领。一是继续发挥好党建引领作用,推进与成都市贸促会、中车公司党委(党支部)的联建工作,打造特色党建品牌。二是继续加大业务培训、打造政治坚定、视野开阔、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复合型贸促人才队伍。 2.区域联动。一是在川渝贸促协同发展战略合作机制下,主动对接重庆市贸促会,发挥好贸促桥梁作用,促进两地企业的交流合作。二是根据成德眉资战略合作协议,主动加强与“主干”成都及其他两市的对接,加强信息互通。 3.补链招商。围绕“3135”产业,瞄准“五个重点”,发挥贸促系统信息多、渠道广、领域宽、机制活的优势,紧靠“主干”成都进行补链,促成优势企业、优质项目在眉山落户。 4.贸促服务。一是针对企业需求积极组织参加专业展会及经贸活动。二是协同将“泡博会”、“竹博会”等我市重点展会打造成国际知名品牌展会,邀请国际知名商协会、国际卖家观展、对接。探索“互联网+会展”模式,培育本土企业适应线上展览,实现线上线下双轮驱动。三是建立进出口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加强与乐山海关对接,在通关便利化、商事法律服务等方面为企业提供及时、有效信息。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贸促会为一级预算单位。2020年末在职职工14人,其中:参公事业人员12人,控制数人员2人。退休人员4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 (一)2021年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眉山市贸促会2021年收入预算为229.8107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支出预算为229.81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0987万元,项目支出71.71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贸促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9.810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9.810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3.406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44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5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45万元。贸促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比2020年增加22.31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1.5987万元,原因为:一是2020年度新调入人员增加了相应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二是职工工资福利正常增资。项目支出增加0.712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情况为: 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21.6949万元,主要用于: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27.712万元,主要用于: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后勤物管、公众号维护、信息化建设等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国际经济合作(项)2021年预算数为1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贸易投资促进和补链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园区、企业参加国际国内知名展会及经贸活动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国内贸易管理(项)2021年预算数为26万元,主要用于:为外向型企业办理原产地证及提供商事调解服务的支出;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助推企业拓展市场等精准服务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2.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5.848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7.8959万元,主要用于: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0.609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其他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9.4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贸促会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贸促会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贸促会2021年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日常公用支出)34.0978万元,其中:办公费2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1万元,邮电费3.5万元,差旅费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3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工会经费1.575万元,福利费1.578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02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7.22万元。 五、“三公”经费情况 贸促会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3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用与2020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开展“味在眉山·香飘世界”境外活动。 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持平。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20年预算持平。 眉山市贸促会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项目绩效目标 1.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创新贸易投资促进工作,为外向型企业提供精准服务,助推“眉山产”、“眉山造”、“味在眉山”等系列产品拓展国际市场。 2.项目绩效目标 (1)后勤物管服务专项经费:按规定提供后勤服务,保障日常办公需要; (2)贸促委员会工作经费:利用贸促委员会,进一步加强我市企业对外交流与贸易合作,促进对外开放发展; (3)商事法律服务费:充分利用商事调解中心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建化解民商事纠纷诉调对接平台,为企业提供经济贸易调解、法律咨询服务; (4)精准服务外向型企业经费:对中小企业提供精准服务; (5)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工作经费:保障单位开展贸易投资促进和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园区、企业参加国际国内知名展会及经贸活动; (6)办理原产地证经费:为本地外向型企业签发原产地证,组织企业出证认证业务培训; (7)开展联系村、社区扶贫、包保等工作经费:开展联系村、社区扶贫、包保、双创等工作的推进和巩固; (8)信息化宣传经费:保障单位信息化建设及宣传需求。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眉山市贸促会截止2020年12月共占用国有资产22.966万元。包括办公家具18件,通用设备25件,价值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无,公务用车0辆等。眉山市贸促会2021年无100万以上专用设备购买计划,无新购车辆计划。 (三)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贸促会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3.28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3.28万元。 七、 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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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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