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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信访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
2021-02-05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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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 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单位基本职能和2021年主要工作等) 2. 部门概况(部门主要情况,在职、退休人员数等) 3. 收支预算情况(2021年部门收支总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变化原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明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4.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三公”经费情况 5. 其他重要事项 6. 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2-2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政府采购预算表 6.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眉山市信访局是市政府主管信访工作的综合指导部门,内设6个职能科室,主要职责是:综合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全市信访工作;研究制定涉及信访工作的政策性文件,组织开展信访问题排查化解、风险评估,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建议;负责汇集分析社情民意,综合研判信访问题;负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交办、转办、督办信访事项。 (二)2021年主要工作 1. 强力推进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工作。按照中央、省信联办要求,组织对全市重复信访事项进行分类化解,推动重复信访比例持续下降、信访突出矛盾明显缓解。 2. 全力做好各项信访保障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社情民意收集,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全力做好全国两会等重要敏感节点信访保障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 进一步压实信访工作责任。贯彻落实中办、国办《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及我省《实施细则》,进一步压实信访工作责任,征集社情民意推动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 4. 努力提升“信访三率”。坚持以人民利益至上,全面畅通信访渠道,强化初信初访初投办理,推动信访制度改革,努力提升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群众满意率,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 5. 持续规范信访秩序。加强法治宣传,依法处理违法信访行为,引导群众依法依规信访,努力营造无理不能取闹,有理也要依法有序表达的良好氛围。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信访局2020年末在职职工29人,其中:行政人员12人,事业人员15人,临时用工控制数2人;退休人员2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 (一)2021年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眉山市信访局2021年预算收入为515.7388万元,均为当年财政拨款。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预算支出为515.73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8.2388万元,项目支出107.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信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15.738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5.738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6.54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7416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2.478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9764万元。市信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比2020年增加31.92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1.9293万元,原因为2020年度调入行政人员1人,事业人员2人。具体情况为: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215.011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用房物管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35.2万元,主要用于:市信息化视频接访系统运行维护费。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41.524万元,主要用于:信访工作的专项支出。如全国、全省、全市重大会节点和敏感时期信访工作的专项经费、涉访情报信息采集、信访积案攻坚及重复访治理等工作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03.789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下设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社保等人员经费以及工会费等。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信访信息系统应用和运行维护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6.0178万元,主要用于:局下属事业单位党委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1年预算数为33.301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局机关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2021年预算数16.199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局机关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0.2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局机关按规定给退休人员发放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1.400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1.078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0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信访局2021年国家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包保工作的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24.976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信访局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信访局2021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信访局2021年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81万元,其中:办公费20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6万元,邮电费5万元,差旅费20万元,维修(护)费4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4.5万元。 五、“三公”经费情况 眉山市信访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没有变化。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信访工作应急用车。 眉山市信访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项目绩效目标。 1、四川省信访信息系统应用和运行维护:及时将地方系统数据导入四川省信访信息系统,确保网上信访数据准确、完整和真实; 2、后勤物管服务绩效目标:按规定提供后勤服务,保障日常办公需要; 3、社情民意征集、信访积案攻坚及重复访治理:及时收集、调研、报告、社情民意,完成中央、省交办的积案攻坚任务。; 4、信息化视频接访系统运行及维护经费:保障全系统各级点位互联互通,确保省市县乡四级视频接访系统音视频均无缝衔接; 5、信访工作项目经费:督导群众信访诉求依法及时就地解决,保障重大会节和各敏感节点期间信访稳定; 6、创文和联系村工作经费:完成好部门包保创文工作责任和联系村帮扶工作。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眉山市信访局及其下属单位截止2020年12月共占用国有资产76.135万元,其中:通用设备80件,公务用车1辆,无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眉山市信访局2021年无100万以上专用设备购买计划,无新购车辆计划。 (三)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信访局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共计39.2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万元。 七、 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下属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 ||||||||||||||||||||||||||||||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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