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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
2021-02-05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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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单位基本职能和2021年主要工作等) 2部门概况(部门主要情况,在职、退休人员数等) 3.收支预算情况(2021年部门收支总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变化原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明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4.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情况 5.其他重要事项 6.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2-2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政府采购预算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拟订全市机关事务工作的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市级机关和县(区)机关事务工作。 2.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资产产权界定、处置、清查登记、划转和调配等审批工作。制定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会同财政部门建立健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统计报告和绩效考评制度,组织开展机关运行成本统计、分析和评价等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全市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 3.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全市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市级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及年度改造计划的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制定能源消耗支出标准,拟订市级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检查和考核评价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4.负责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负责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权属登记、使用调配、维修、处置和租赁审核审批及监督管理。 5.负责全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市级机关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和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的编制、采购配备、更新、处置工作。指导并监督县(区)和市级机关公务用车配备、更新、使用、处置等工作。承担全市重大活动的车辆调配。 6.制定市级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干部周转房后勤服务管理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爱国卫生等社会事务工作。协调市级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爱国卫生工作。 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主要工作 1.继续推进“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机关事务”建设,大力实施信息化标准化两化融合,提升机关事务管理效能。 2.继续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节约型机关建设和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工作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3.积极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全市公共机构带头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到2022年底,实施范围扩大至全市所有公共机构。 4.完成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协调自然资源、财政、税务等部门,开展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登记工作。 5.严格审核各县(区)和市级单位(部门)申请购置公务用车,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监督检查,通过全覆盖督查和大数据抽查,开展精准监督,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规使用公车的行为,督促规范使用公务用车。 6.严格审批市级部门办公用房维修、租赁申请和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处置申请。 7.抓好机关后勤服务管理,保障机关高效运行。 8.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加强作风和能力建设,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加强机关文化建设。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分别为机关服务中心和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中心。2020年末在职职工37人,其中:局机关行政人员18人、事业人员4人,服务中心事业人员7人、控制数人员5人,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中心事业人员3人。退休人员11人,全部为局机关退休人员。 三、收支预算情况 (一)2021年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收入预算为2855.92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支出预算为2855.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6.93万元,项目支出2348.9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23.5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23.5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02.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2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9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00万元。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比2020增加59.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7.31万元,原因为:一是调入了5名工作人员;二是正常增资。项目支出与上年基本持平。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情况为: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2417.5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机关事务管理、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的人员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包括人员工资、节能改造经费、集中办公区辅助性岗位劳务派遣费、安保和清洁卫生委托业务费,维修维护费等。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84.9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服务中心和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中心保障运行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1.3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退休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1年预算数为41.3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2021年预算数19.5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9.3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8.5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31.0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32.39万元,全部为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比2020增加232.39万元,主要是增加了会议中心屋面钢结构维修整改工程等项目支出。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96万元,其中:办公费24万元,电费3.84万元,邮电费6.56万元,差旅费13.5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工会经费13.4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5.65万元。 五、“三公”经费情况 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1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2万元。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预算与上年持平。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比上年增加177万元,主要是增加了下属事业单位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中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1辆,其中:服务中心其他用车2辆;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中心应急保障用车27辆,其他用车2辆。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2万元,用于3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工作调研、监督检查、脱贫攻坚、后勤保障及无保留车辆单位公务出行等工作开展。 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项目绩效目标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一是积极宣传推广LED照明灯,更换光彩工程灯具及灯带,完成节能目标任务督查落实;二是按照省公车平台建设要求,建设“全省一张网”的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实现“管理平台化、平台信息化、车辆标识化”。三是强化后勤服务保障,全面提升机关后勤服务质量。四是不断提升办公用房管理效能。 2.部门项目绩效目标 (1)节约型机关建设项目。主要用于按照节约型机关标准建设成功31家市级机关单位所需费用。 (2)公务用车平台车载定位系统运行费项目。主要用于市级公务用车平台对公务用车运行轨迹监控的费用。 (3)后勤物管专项经费项目。按规定提供后勤服务,保障日常办公需要,主要用于办公区域安保、保洁、绿化、维修等后勤服务的费用。 (4)节能工作经费项目。主要用于节能工作开展,新技术宣传,目标任务督查落实等工作的费用。 (5)会议中心日常运行费项目。主要用于会议中心会议服务,场馆运行等的费用。 (6)集中办公区电梯租赁费项目。主要用于为集中办公区提供电梯服务,保障电梯安全运行的费用。 (7)集中办公区物管经费项目。主要用于集中办公区清洁、绿化、维修等后勤服务所需费用。 (8)交流干部周转房及食堂经费项目。主要用于为市级交流干部提供周转房和食堂服务,确保周转房及食堂正常运转的费用。 (9)市政中心和投促大厦及周转房食堂后厨外包服务费项目。主要用于为集中办公区提供食堂用餐服务,保障集中办公区食堂正常运转的费用。 (10)投促大厦食堂租金项目。主要用于为投促大厦食堂提供使用场地,确保投促大厦食堂正常使用的费用。 (1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项目。主要用于为市级无保留车辆单位提供公务用车租赁服务,保障无保留车辆单位公务出行的费用。 (12)驾驶员劳务派遣费项目。主要用于为驾驶员提供劳务派遣业务,保障驾驶员工资发放,保险按时缴纳的费用。 (13)新建视频会议室线路费和运行维护费项目。主要用于新建视频会议室线路和设备运行管理的费用。 (14)会议中心新建视频系统设备采购和视频系统装饰装修工程尾款项目。主要用于建设集中统一的视频会议室,建设大数据中心平台的费用。 (15)会议中心屋面钢结构维修整改工程项目。主要用于解除屋面钢结构钢架锈蚀的安全隐患,有效保障参会人员人身安全的费用。 (1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项目。主要用于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处置集中调配车辆服务,保障市本级无保留车辆单位符合规定条件下的公务出行的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及其下属单位截止2020年12月共占用国有资产8513.78万元,其中:局机关87.75万,服务中心8078.52万,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中心347.51万。无价值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公务用车31辆等。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无100万以上专用设备购买计划,无新购车辆计划。 (三)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1328.07万元,其中:节约型机关建设经费6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7.36万元,包括打印设备、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加油服务、 保险服务等;会议中心日常运行费12万元;集中办公区物管经费588.41万元;交流干部周转房及食堂经费72万元;市政中心、投促大厦和周转房食堂外包费175.8万元;新建视频会议室线路费和运行维护费80万元;屋面钢结构维修整改工程1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9.5万元。 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1.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 2021年部门项目绩效目标 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年2月4日 | |||||||||||||||||||||||||||||||||||||||||||||||||||
【2021年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xls】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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