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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2021年政府预算公开
2021-02-05 11:37  市财政局 [字号: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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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眉山市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关于眉山市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1120日在眉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眉山市财政局局长 刘汉学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大会报告眉山市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查。

一、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是眉山开放发展攻坚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历史罕见的暴雨洪涝灾害和严峻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和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锐意进取、克难攻坚,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严格执行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预算,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迈上120亿元台阶、财政支出突破800亿元、财政管理持续加强。

(一)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2020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16,211万元,为预算的104.57%,增长9.80%。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725,792万元,增长6.65%。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上年结余、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等收入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3,289,857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55,416万元,完成预算的99.29%,增长6.25%。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上解支出、偿还地方政府一般债务等支出3,187,428万元后,全市结存资金102,429万元。结存资金按规定清理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2,711万元、因项目跨年实施需要结转下年继续使用19,718万元。全市各级均实现收支平衡。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0,845万元,为预算的100.35%,增长5.37%。加上上级补助、下级上解收入、上年结余、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等收入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1,434,966万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7,486万元,完成预算的98.33%,增长0.94%。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支出、偿还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等支出1,379,715万元后,市本级结存资金55,251万元。结存资金按规定清理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6,815万元、因项目跨年实施需要结转下年继续使用8,436万元。

市本级主要收入项目执行情况:增值税43,287万元,为预算的93.05%;企业所得税13,969万元,为预算的87.68%;个人所得税3,541万元,为预算的107.79%;非税收入103,692万元,为预算的115.27%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超收收入804万元,全部按规定补充市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年初安排的预备费6,327万元,使用2,427万元,剩余3,900万元用于补充市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020年初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47,149万元,经市四届人代会第六次会议批准动用15,000万元,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动用4,722万元,加上按规定补充46,815万元后,2020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74,242万元。

市本级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969万元,完成预算的98.52%;交通运输支出10,684万元,完成预算的88.91%;教育支出26,963万元,完成预算的99.36%;公共安全支出35,986万元,完成预算的98.73%;卫生健康支出158,9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结转资金8,436万元,主要包括: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资源勘探等方面6,117万元,教育、科技、文旅和体育等方面388万元,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等方面471万元,农林水、社保等方面591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方面60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等方面146万元,其他方面119万元。

市对县(区)转移支付428,441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含税收返还)352,69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75,751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4,707,871万元,为预算的205.85%;加上上级补助、上年结余、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收入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5,699,216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5,302,245万元,完成预算的98.99%,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基础设施建设、还本付息等方面。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调出资金、偿还地方政府专项债务等支出5,645,116万元后,全市结余54,100万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560,084万元,为预算的149.08%;加上上级补助、上年结余、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收入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1,091,528万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634,128万元,完成预算的93.05%,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补助下级支出、调出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等支出1,052,321万元后,市本级结余39,207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1,096万元,为预算的134.01%;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3,63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增加国有企业资本金和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7,465万元。收支平衡。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568万元,为预算的100.31%;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1,798万元。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05,235万元,为预算的100%;加上上年滚存结余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1,260,928万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98,5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收入总量减去支出后,全市滚存结余862,392万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90,631万元,为预算的100%;加上上年滚存结余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930,377万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29,1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收入总量减去支出后,市本级滚存结余601,189万元。

5.地方政府债务

2019年底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4,054,009万元。2020年发行新增债券751,929万元、再融资债券418,920万元,偿还到期政府债券488,375万元后,债务余额为4,736,483万元,比2019年底增加682,474万元,控制在国务院核定的债务限额5,221,729万元内,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分类型看:全市一般债务限额2,250,729万元,余额2,043,083万元;专项债务限额2,971,000万元,余额2,693,400万元。分级次看:市本级债务限额1,405,819万元,余额1,263,693万元;县级债务限额3,815,910万元,余额3,472,790万元。

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储备、棚户区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生态环保等方面支出。

以上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详见《眉山市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是按照全市和市本级收支执行快报数据汇编的,决算正式编审结束报财政厅批复后,还将有一些变化,届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20年主要财税政策落实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一是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面落实针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等市场主体的普惠性减税、部分行业增值税税率由16%10%分别降至13%9%、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降低社保缴费费率等减税降费政策,2020年全市累计减免税504,703万元,在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居民消费、稳定市场预期和扩大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支持了实体经济稳定发展。

二是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工作。新冠疫情暴发后,第一时间建立应急机制,立即对标梳理现有政策,紧急出台应急值守、财政保障等系列疫情防控机制。第一时间开通绿色通道确保预算安排,实行“先预拨、后清算”,优先调度疫情资金,全市全年统筹安排各级各类财政资金207,371万元第一时间完善和落实政策体系,全面执行感染人员医疗救治、防控救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疫情防控设备、紧急采购等防控救治政策,用好小微企业“战疫贷”、“政采贷”等财金互动政策助企纾困,研究出台一系列支持复工复产政策措施,市级企业应急转贷资金和贷款风险补偿金支持范围扩大到一二三产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三是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打好“铁算盘”,不该花的钱坚决不花,把节省腾挪出的资金统筹用于支持产业发展、重点建设和民生改善。从严从紧安排支出预算,大力压减非重点、非刚性的一般性支出,全市各级压减一般性支出10.6%。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控制预算追加事项。强化财政承受能力评估,不出台难以持续的支出政策。

四是兜牢兜实“三保”底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三保”工作部署,实施“三保”支出“三单列三专项”工作新机制,定期报告“三保”支出保障情况。全面落实“三保”支出主体责任,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确保兜住“三保”支出底线。加强日常监控和支出预判,防止出现影响“三保”支出情况,确保三保保障可持续。

五是加强基本民生保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人民群众谋幸福,坚持将新增财力主要用于改善民生,持续加大民生投入,2020全市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65%。其中,2020年省政府下达的民生实事财政投入资金共计278,428万元,为计划投入的105.59%。脱贫攻坚、社保、医疗卫生、教育、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大民生服务领域得到有力保障。

六是开源挖潜筹集资金。增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比例和国有企业利润上缴额,2020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798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的70%大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2020年市级财政收回存量资金6,637万元,统筹用于保重点支出。全市全年争取到上级转移支付1,494,303万元、新增债券资金751,929万元、抗疫特别国债126,300万元,有力支持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七是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加强支出进度管理,对直达资金、抗疫特别国债、政府新增债券、扶贫资金等重点资金实行日报告、周调度、月通报,依法依规加快支出进度、有效支持经济发展。实施市本级国库集中支付标准化管理改革,规范财政资金支付业务。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工作机制,在全省率先开展集采机构竞争机制、联合采购探索,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试点全面开展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所有市级部门纳入编制范围。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市本级首次选取了32个市级部门、40个项目的绩效目标上市人代会审议,出台了市级项目支出绩效管理、财政预算绩效结果运用等工作规范。市县财政改革两年攻坚计划全面完成。深化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工作,成为全省两个“一卡通”阳光审批试点市之一。

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2021财政经济形势分析

从经济形势看,2021年,宏观政策将保持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促进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各类超常规的疫情救助与经济纾困政策将陆续退出,总量性政策工具的力度将大概率停止加码,并有序调降。结构性工具尤其是针对小微企业、弱势群体和新兴产业的支持性工具,预计将延续或进一步迭代升级。

从财政政策看,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2021年,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保持适度支出强度,增强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在促进科技创新、加快经济结构调整、调节收入分配上主动作为,抓实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工作,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

从眉山实际看,经济发展势头强劲,主要经济指标逆势升位,进入全省第一方阵,财源基础不断增强。但财政收入存在对房地产市场依赖度大、一次性收入占比较高等结构性问题,受目前全市房地产库存大,房地产企业融资“三道红线”和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等影响, 2021年,土地交易与房地产市场不确定性加大,财政收入增长面临挑战。同时,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还本付息、项目续建、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等刚性支出需求进一步加大,财政收支矛盾仍然突出。

(二)2021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2021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十六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全面落实“三保一优一防”要求,确保财政经济运行平稳。

2021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是依法编制,严格按照《预算法》及《预算法实施条例》规定,编制四本预算,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科学性。二是以收定支、量力而行,严格审批把关,严格开支标准,严格预算安排。三是厉行节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削减低效无效资金。四是兜牢“三保”支出底线,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坚持中央、省定标准的“三保”支出优先顺序,把“三保”“六保”保足保够。五是加强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实质性嵌入预算管理中,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六是加大预算统筹力度,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协调,加强上级专项资金和本级财力资金的预算统筹。

(三)2021年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根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2021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和重点任务,合理编制2021年预算。

1.全市财政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2021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1,301,346万元,增长7%,加提前通知的各类转移支付和返还性收入659,151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0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9,718万元,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为2,003,215万元,减上解支出88,756万元后,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914,459万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为2,993,344万元,相应安排基金支出预算2,993,344万元。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为24,855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要求,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4,855万元。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数535,629万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数422,206万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本年预算结余113,423万元,年末滚存预算结余950,770万元。

以上全市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是根据2020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收支政策代编的,请予审查。待市、区县预算编制完成汇审后,再将汇总情况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2.市本级财政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2021年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247,004万元,增长7%,加提前通知的各类转移支付收入和返还性收入328,241万元,下级上解收入30,18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8,436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000万元,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为636,863万元,减补助下级支出119,59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2,019万元后,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85,247万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375,614万元,相应安排基金支出预算375,614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609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要求,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609万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数409,350万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数350,118万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结余59,232万元,年末滚存预算结余635,376万元。

3.岷东新区财政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2021年市本级财政预算中,岷东新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14,175万元,其中税收收入12,138万元、非税收入2,037万元,相应安排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175万元。岷东新区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103,000万元,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03,000万元。

以上市本级(含岷东新区)地方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

按照《预算法》要求,将85个市级部门2021年的综合预算提交大会,请一并审查。为保障市级部门正常运转,按照《预算法》规定,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参照上一年同期支出情况安排相应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三、2021年财政工作计划

2021年,是眉山开放发展冲刺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将聚焦市委“六个冲刺”重点任务,认真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坚持系统观念,坚持底线思维,坚持“三保一优一防”,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整合、精准保障,推动“十四五”良好开局、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2021年的财政工作重点包括: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落实党的决策部署

坚持将党的全面领导贯穿财政管理全过程,强化理想信念教育、纪律规矩教育、职业素养教育,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坚定财政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守正创新、奋发有为推进财政事业发展。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执行财政重大事项、重点工作请示报告制度,确保有令必行、令行禁止,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委“六个坚持”及其实施细则,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巩固基层减负成效。

(二)抓好财政收支管理,全面保障重点支出

加强收入运行监测分析,合理把握组织收入力度和进度。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夯实收入增长基础。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坚持政府过紧日子,进一步压减部门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大力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支出政策和项目资金的指向性、精准性、有效性。建立健全同一领域不同渠道资金、财政拨款资金与非财政拨款资金、不同年度间财政资金统筹整合机制,聚焦重大项目建设、营商环境优化、市场主体帮扶、乡村振兴战略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等重点支出,精准发力、精准投入、精准保障。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同级人大批准的预算,严控预算调剂追加,严把支出关口,强化财政承受能力评估,精打细算,确保实现预算收支平衡。

(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持财政运行可持续

强化“三保”支出管理,建立“三保”支出全链条、全流程、封闭式预算管理新机制,实行“三保”预算编制事前审核,重点做好三单列三专项工作。加强政府债务风险管控,依法构建管理规范、责任清晰、公开透明、风险可控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足额安排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化解隐性债务存量,严格控制政府债务风险水平。加强库款运行动态监测,防范国库资金运行风险,扎实推进市县财政暂付款清理消化工作。强化社保基金风险管控,健全社保基金风险评估机制。支持金融、国企平稳运行,厘清财政与金融、财政与国企的关系,建立健全有效防控金融风险、利于国企发展的财政财务监管体系。完善重要物资储备体系建设,为应对突发事件、稳定市场等打下基础。强化财税政策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监督,确保政策执行落实到位、资金使用合规有效。

(四)深入推进财政管理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转变财政管理方式,启动市级财政资金项目库动态管理,各级各部门共同“当家理财”,研究重大项目资金筹集。优化支持发展方式,推动产业扶持资金从事前补助向事后补助转变、从直接补助向贴息担保等间接补助转变,发挥资金杠杆作用。坚持“花钱问效、无效问责”,建立健全绩效导向的预算管理机制,实现绩效目标、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机制。全面推进现代国库制度建设,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扎实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加快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体系完善,发挥标准在预算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分类推进财政电子票据改革,探索建立新型电子票据监管体系。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健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标准化和行政裁决工作机制,提升政府采购监管服务能力。继续抓好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阳光审批试点工作。

各位代表,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勇担使命,奋发有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全面执行本次会议的决议决定,全力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为夺取建设现代化成都都市圈副中心新胜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安排情况

鉴于国家和省级相关政策尚未明确,为"保持财政投入力度总体稳定",暂按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额度安排年初预算2600万元。本项资金根据市委市政府2021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工作部署,按照因素法测算、制定分配方案,并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后,下达到各区县。

二、转移支付情况

截至20201222日,2021年预算报人大预工委初审时,共收到上级提前下达市本级转移支付资金328,241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31,176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296,54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519万元,资金全部列入2021年年初预算;市本级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补助下级转移支付资金119,597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1,92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07,60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67万元。

三、债务情况

2020年眉山市政府债务限额为495.6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为214.98亿元,专项债务限额为280.64亿元;政府债务余额为473.5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为204.18亿元,专项债务余额为269.34亿元;发行新增债券75.19亿元,其中发行新增专项债券69亿元,发行新增一般债券6.19亿元;发行再融资债券41.89亿元;还本付息总计64.86亿元,其中还本48.93亿元,付息15.93亿元。

2020年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为135.1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为84.33亿元,专项债务限额为50.85亿元;政府债务余额为126.3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为77.39亿元,专项债务余额为48.97亿元;发行新增债券10.84亿元,发行专项债券10.25亿元,发行一般债券0.59亿元;发行再融资债券10.37亿元;债券还本付息总计17.49亿元,其中还本12.75亿元,付息4.74亿元。

2021年眉山市政府债务限额为571.0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为219.75亿元,专项债务限额为351.3亿元;政府债务余额为538.8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为204.4亿元,专项债务余额为334.41亿元;发行新增债券75.43亿元,其中发行新增专项债券70.66亿元,发行新增一般债券4.77亿元;发行再融资债券41.66亿元;还本付息总计69亿元,其中还本51.78亿元,付息17.22亿元。

2021年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为146.4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为85.09亿元,专项债务限额为61.35亿元;政府债务余额为133.5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为74.77亿元,专项债务余额为58.78亿元;发行新增债券11.26亿元,发行专项债券10.5亿元,发行一般债券0.76亿元;发行再融资债券14.7亿元;债券还本付息总计23.84亿元,其中还本18.79亿元,付息5.0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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