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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
2021-02-04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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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单位基本职能和2021年主要工作等) 2.部门概况(部门主要情况,在职、退休人员数等) 3.收支预算情况(2021年部门收支总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变化原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明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4.机关运行经费情况三公经费情况 5.其他重要事项 6.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2-2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6.政府采购预算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眉山市农业农村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加挂眉山市扶贫开发局牌子。主要负责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市“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省级扶贫开发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后期扶持的法律、法规、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和指导社会扶贫工作。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开展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全市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负责全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全市农业全产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组织移民安置规划、库区开发规划;负责扶贫、移民项目资金管理;负责全市农业投资管理;负责全市农田建设管理。制定全市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制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开展全市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参与拟订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市农业综合执法。组织开展全市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全市农业农村人才工作。依法依规负责农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二)2021年主要工作。 1.大力实施农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工程。积极构建“583”产业体系,大力培育现代农业园区,强化农业科技支撑,进一步扩大农业开放合作,确保“味在眉山”实现销售收入1100亿元。 2.大力实施稳粮保供提升工程。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巩固提升粮食产能,全面完成粮食扩种任务,确保全市粮食总产量稳定在125万吨以上。落实生猪生产各项政策,加快华西德康生猪养殖项目、中德通内斯高端肉制品屠宰加工项目等建设进度,探索开展标准化规模生猪养殖场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试点,严格非洲猪瘟防控,确保全市生猪出栏220万头。 3.大力实施乡村建设提升工程。以农村“四好”路为重点,推进农村基础设施路水电气信防“六网”和森林乡(镇)建设。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确保全市35%以上的行政村建成“美丽眉山·宜居乡村”达标村,50%以上的行政村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措施,75%以上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60%以上。 4.大力实施农村改革提升工程。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积极探索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改革。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应安排至少8%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深入落实承包地“三权分置”,稳妥推进第二轮承包地延包改革。创新财政金融支农机制,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融资担保,完善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制度。强化乡村发展人才支撑,继续探索乡村振兴合伙人制度,实施“眉州田园名星”培育计划,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5.大力实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提升工程。建立完善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和党管农村工作的组织体系、组织机构和绩效考评机制。继续保持农村低收入人口财政投入力度总体稳定,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机制。持续抓好产业扶持、转移就业、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帮扶措施,补短板强弱项,推动贫困村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加强扶贫项目资金资产管理和监督,筑牢返贫致贫防线,接续推进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 二、部门概况 市农业农村局内设30个职能科室,下设4个参公事业单位、11个全额事业单位。 2020年末在职职工229人,其中行政人员64人、事业人员141人(含参公人员52人,事业人员89人)、工勤人员8人,控制数人员和临聘人员16人。退休人员46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 (一)2021年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眉山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收入预算为4616.26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支出预算为4616.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22.23万元,项目支出1194.0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36.2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36.26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7.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0.17万元,农林水支出3417.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1.3万元。农业农村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比2020年增加111.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2.9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9万元,原因为根据中共眉山市委印发《关于调整优化中心城区园区管理体制与布局实施方案》的通知(眉委〔2020〕105号)和中共眉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眉山岷江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人员转隶的通知》精神,岷江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现有县级领导干部由组织统筹安排,“其他人员”转隶到市农业农村局。具体情况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1年预算数为281.7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2021年预算数135.4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07.6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82.5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569.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我局市农村能源促进服务中心、市农业(水产)技术推广中心、市农村经营服务站、市农机监理所为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130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工作经费保障、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工作、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及科技教育管理工作、现代农业装备转型升级工作、乡村振兴先进县、示范乡镇和示范村创建等工作经费。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机关服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81.0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局机关安保、绿化、食堂、保洁、日常维修等。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034.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2021年预算数为12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有机肥替代化肥、秸秆肥料化还田、病虫害绿色防控和专业化统防统治、重大动物疫病监测1.2万检份、人畜共患病监测0.1万检份、强制免疫质量评估监测等工作经费。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2021年预算数为1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巡查监管、监督抽查、农业生产技术培训、地方农业标准制定、“三品一标”认证、农产品追溯管理工作以及农业投入品执法检查、农资打假、例行抽检、监督抽检等,假劣高毒高残农药销毁工作经费。加强产地环境(农田灌溉水、土壤)、农产品(种植业、畜禽、水产)、农业投入品(种子、农药)的检验检测工作,包括抽样方案制定、检验检测参数的选择、取样点位设置、样品抽取、制样、室内分析、检验检测报告或总结报告;购置实验室所需的试剂耗材及标准品等物资;实验室设备设施的添置、维护、保养等。开展年度水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印制水产健康养殖记录本,制定水产健康养殖制度,实施规模水产养殖户养殖信息档案化管理等工作经费。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执法监管(项)2021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全市农业农村部门承担的行政执法工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渔业资源,农资投入品执法监管。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渔业资源保护形势预判。指导区县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等经费。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行业业务管理(项)2021年预算数为80万元,主要用于:农田建设的项目评审、实地考察、检查验收、工程实施监管、绩效评价、资金和项目公示,“十四五”规划编制费用等管理方面的工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成员认定、农村土地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等相关工作经费。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外交流与合作(项)2021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全市农业对外合作工作,协调管理与有关农业国际组织或机构合作、交流,指导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组织开展农业会展活动等相关工作经费。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生产发展(项)2021年预算数为10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产业和现代农业园区全域规划编制,指导区县现代农业园区工作,开展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在现代装备、冷链物流、利益联结、精深加工等方面的建设与补短板工作。新品种引进、新技术推广、品牌宣传、市场开拓等工作,推进晚熟柑桔柑桔产业发展的工作经费。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加工与促销(项)2021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味在眉山”食品产业提升行动、品牌营销行动、外向拓展行动、政策支持行动,壮大“味在眉山”食品产业,进一步促进产业提质增效,推动“味在眉山”系列产品快速迈向国际市场的工作经费。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40万元,主要用于:推进烘干冷链物流建设,种养结合粪污资源化利用,把长期稳定的小农户培育成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示范性强的家庭农场主,指导区县及合作社开展相关工作的差旅费、培训费、印刷费等。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建设征地及移民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相关的差旅费、培训费、印刷费等。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社会发展(项)2021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全市脱贫攻坚,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友善互助的传统美德,形成人人愿为、人人可为、人人能为的社会扶贫参与机制,构建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大格局的工作经费。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40万元,主要用于:对已脱贫退出的贫困户、贫困村的巩固提升,对照标准,补齐短板,确保实现稳定脱贫、持续增收。引入第三方评估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的工作经费。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211.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380万元,主要用于借助中国食品安全报社平台、国家级协会平台,充分开发利用协会各方资源,申报举办中国泡菜食品国际博览会,宣传眉山食品产业,全方位、立体化宣传眉山食品产业,助推眉山食品产业发展。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与2020年度持平。 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806.98万元,其中:办公费21万元,印刷费5万元,水费4万元,电费19万元,邮电费3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8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10万元,维修(护)费78万元,会议费12万元,培训费30万元,公务接待费40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劳务费95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35.22万,福利费35.52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0.2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56万元。 五、“三公”经费情况 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4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0万元。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0年度经费持平。 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度经费持平。 眉山市农业农村局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加强内部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制度,经费主要用于: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安全监管、检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现代农业,高标准农田建高设,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业生产发展,农产品加工与促销,水利建设,脱贫攻坚,后期扶贫等日常迎接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农业招商引资等公务活动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度持平。 眉山市农业农村局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公车制度改革相关规定加强车辆管理,切实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1辆。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万元,用于1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以保障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执行公务活动开展基层工作调研,指导全市农业农村生产等。 眉山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项目绩效目标。 1.单位整体绩效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农业农村现代化总体目标,抢抓建设成渝现代高效特色农业带和成德眉资都市现代高效特色农业示范区机遇,突出建设“五业五带五十园”,大力实施“五大提升工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强市,力争“十四五”良好开局。全年第一产业增加值力争增长3.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力争增长8.5%。 2.项目的绩效目标 (1)眉山市与中国食品安全报社战略合作经费:在《中国食品安全报》上宣传“味在眉山”专刊12期,泡博会期间对泡菜博览会进行3个整版宣传报道,组织1—2个食品知名食品企业到眉山考察,推荐并邀请30—50家省外食品企业参会参展,助推眉山食品产业发展。 (2)眉山市与中国食品工业协会战备合作经费:在协会主办的平台上宣传推广眉山食品产业,举办中国泡菜食品国际博览会;不定期组织知名企业来眉考察,争取眉山,壮大眉山食品产业;商务部备案泡博会,会同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品商会共同主办,提升中国泡菜食品国际博览会形象。 (3)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及农药管理、防灾减灾工作经费:有效控制农作物病虫灾害,确保重大病虫不大面积暴发成灾,确保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进一步减轻农业面源污染。农药经营进一步规范,企业责任进一步落实,农药执法监管进一处加强。加强粮食生产及农药化肥减量、防灾减灾等工作,圆满完成省市下达目标任务。 (4)纪检监察工作经费保障: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纪委的安排部署,严格按照市纪委赋予的职责和权限,围绕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开展监督执纪,保持坚强政治定力,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5)美丽家居乡村建设工作经费: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乡村发展新格局,建成“美丽宜居乡村”达标村50个。 (6)现代农业装备转型升级工作经费:按照部、省要求,指导区县规范实施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强化信息公开、核验监管等;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8.5%。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农机安全事故。 (7)乡村振兴先进县、示范乡镇和示范村创建工作经费:坚持以点带面,实现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农村人居,2021年新创建2个市级乡村振兴先进县,10个乡村振兴先进乡镇,50个示范村。 (8)后勤物管服务专项经费:按规定提供后勤服务,保障日常办公需要。 (9)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测流调查项目工作经费:完成重大动物疫病监测1.2万检份,人畜共患病监测0.1万检份,强制免疫质量评估监测0.2万检份,召开4次疫情分析会商会,提交不少于2份疫情分析会商报告。 (10)农产品、畜产品质量安全及农业投入品监管工作经费: 确保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抽检合格率达到97%以上,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件。全市“三品一标”保有量达261个。 (11)农业质量检测中心运行经费:全年完成产地环境、农产品、农业投入品抽检任务1000个以上,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7%以上;全年完成饲料抽检任务400个以上。 (12)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抽样及水产健康养殖工作经费:开展年度水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抽样等工作,实施水产健康养殖、开展养殖尾水治理,印制水产健康养殖技术资料,制定水产健康养殖制度,实施规模水产养殖户养殖信息档案化管理等,年度抽检水产品样20个以上。 (13)农业农村行政执法工作经费:对全市农业执法人员培训200人次,组织召开全市农资打假、渔政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等会议,开展对全市农药、肥料、种子、水产、畜禽养殖、饲料兽药、生猪屠宰等行业的专项执法检查,加大查处力度,打击违法行为,维护全市农业生产秩序。 (14)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及“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经费:2021年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十四五”规划方案,新建高标准农田12.2万亩,完成项目评审、实地考察、检查验收、工程实施监管、绩效评价、资金和项目公示等。预计新增和改善排水达标面积9.5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07万亩, 年节约水量1500万立方米,增加机耕面积3万亩,新增粮食产量800万公斤,油料190万公斤,其他农产品1000万公斤,扩大良种种植面积5.8万亩,治理酸化土地面积0.25万亩,控制水土流失面积6.8万亩,项目区土地流转面积1.8万亩,直接受益农户数量3万户,直接受益农业人口数9.3万人,直接受益农民年纯收入增加总额6300万元。 (15)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经费: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做好农村宅基地管理、社会化服务、承包地管理、农民合作社发展等工作。 (16)发展规划与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经费:开展全市“十四五”农业农村规划编制和执行工作;推动建设一批产业特色鲜明,加工水平高,产业链条完善,设施设备先进,生产方式绿色,品牌影响力大,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要素高度聚集,辐射带动力强的现代农业园区,成为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的坚实基础和核心载体;重点做好创建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培育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和市级现代农业园区等相关工作。 (17)特色产业发展工作经费:贯彻落实全省建设现代农业“10+3”产业体系推进会议精神,大力推进蔬菜、水果、茶叶、中药材等特色产业发展,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实施品牌建设,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不断延伸产业链条,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到2021年底,全市蔬菜播种面积80万亩左右,水果种植面积160万亩左右,茶叶面积40万亩左右,中药材面积6万亩左右;全市蔬菜产值达到30亿元,水果产值100亿元,茶叶产值20亿元,中药材产值2亿元。 (18)“味在眉山”食品产业推进工作经费:协助有关部门、单位,推进泡菜国际标准制定,推进建设一批集群化加工园区,培育一批有潜力的龙头企业。牵头或协助有关单位有针对性组织企业组团参加海外知名展会和国内知名外向型展会,开展形式多样的“味在眉山”主题推介活动,提升“味在眉山”知名度。2021年“味在眉山”产业销售收入达到1100亿元。 (19)农产品仓储保鲜烘干冷链物流项目工作经费:大力推进冷链物流项目建设,建成冷链设施40个以上,新增库容3万吨以上。 (20)现代畜牧业发展工作经费:建设生猪养殖单元580个、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2%。 (21)现代农户家庭农场主培训工作经费:把长期稳定的小农户培育成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示范性强的家庭农场主,提高技术含量,节约成本,在农业生产中发挥综合效益,种植绿色有机农作物,带动周边农民增收,加速农业现代化进程。2021年培育50名现代农户家庭农场主。 (22)大中型水利水电后期持持项目工作经费:加强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搞好移民培训,提高移民就业技能,做好产业开发,促进移民致富增收。 (23)市扶贫开发协会工作经费: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全市脱贫攻坚,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友善互助的传统美德,形成人人愿为、人人可为、人人能为的社会扶贫参与机制,构建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大格局。募集爱心资金80万元,引进扶贫项目2个,开展栋梁工程捐资助学活动,帮助贫困大学生圆梦大学;开展光伏扶贫项目、扶贫健康饮水项目。 (24)全市脱贫攻坚工作经费: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探索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促进全市316个省、市贫困村向乡村振兴转变,16.2万贫困群众实现稳定脱贫不返贫。不断做强特色产业、夯实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公共服务、推进乡风文明。补齐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短板,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持续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25)晚熟柑桔产业发展工作经费:2021年,柑桔总面积100万亩,总产值100亿元,带动100万人增收致富。 (26)农业对外开放合作推进工作经费: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国际和境内外地区的农业合作,高水平组织参加港澳台和境内农业合作有关活动。完成成德眉资农业同城化发展2021年重点任务。力争在境外农业交流合作中取得新突破,全面完成成成渝、德眉资等区域间合作的目标任务,眉山农业在外影响力进一步扩大。 (27)长江流域眉山境内天然水域禁捕退捕专项工作经费:开展眉山境内天然水域禁捕退捕专项工作,水产品质量安全年度抽检检测合格率90%,水生生物保护区永久性禁捕。 (28) 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及科技教育管理工作经费: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及科技教育工作,开展业务培训,着力解决农业生态环境问题,改善农业生态环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眉山市农业农村局截至2020年12月共占用国有资产3081.33万元,包括土地8221.22平方米,房屋面积0.63万平方米,办公家具1228件,通用设备935件,专用设备112件,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无,公务用车11辆等。眉山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无100万以上专用设备购买计划,无新购车辆计划。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度眉山市农业农村局政府采购预算314.13万元,其中:办公设备、通用设备等66.1万元,车辆维修保养服务25万元,车辆加油服务29万元,社会化服务81.03万元,分散采购农林牧副渔服务113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1.2021年部门预算 2.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眉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2月2日 | ||||||||||||||||||||||||||||||||||||||||||||
【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xls】 【2021年部门预算.xl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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