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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林业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
2021-02-03 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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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林业局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1. 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单位基本职能和2021年主要工作等) 2. 部门概况(部门主要情况,在职、退休人员数等) 3. 收支预算情况(2021年部门收支总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变化原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明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4.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三公”经费情况 5. 其他重要事项 6. 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2-2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政府采购预算表 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眉山市林业局是主管林业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负责林业生态建设和林业行业管理,行使林业行政执法职能,基本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2、组织全市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3、负责全市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4、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 5、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 6、负责推进全市林业改革相关工作。 7、拟订全市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8、指导全市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 9、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行政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0、负责落实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11、监督管理全市林业市级以上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核报、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 12、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指导全市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 13、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主要工作 1、不断厚植生态本底。全面启动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眉山区域)建设,完成营造林10万亩,创建市级及以上森林小镇2个、森林村庄5个。全市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0%以上,城乡绿化覆盖率达到60.4%。 2、加快推进竹林风景线建设。推进竹林风景线建设,新建省级竹林基地2个、翠竹长廊2条和竹林小镇、竹林景区、竹林公园、竹林人家各1个。 3、加快林业产业发展。一是加快推进青神“斑布”健康竹纸产业园和洪雅“竹钢”国际生态园等竹深加工项目建设。二是坚持“三花并进”,指导区县打造花海景观,举办季节性花市、花展和花节,开展赏花指数预报。三是指导彭山区加快推进彭祖山、五湖四海等项目建设进度,为全省森林康养年会的成功举办创造条件。四是探索林果、林药、林菜、林菌、林蜂、林茶、林畜(禽)、林下采集等林下经济发展模式,培育一批森林食品基地、林下经济示范基地。 4、持续抓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积极推进治本工作,全面提升森林防灭火综合能力,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 5、强化森林资源管理。启动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严格林地用途管制和林地使用审核审批,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出台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坚持凭证采伐和限额采伐制度,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实行告知承诺制,简化办理程序。加强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依法依规从严自然保护地内建设项目审核、审批,全面清理整顿自然保护地内违法违规建设活动。 6、积极筹办好2021年竹博会。争取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际竹藤组织等更大支持,提前谋划好2021年竹博会,力争在举办规格、规模及形式上再提升,做到常办常新。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林业局下属眉山市护林防火站(眉山市野生动物保护站)、眉山市林业林业科技推广中心两个事业单位。2020年末在职职工55人,其中:行政人员23人、参公事业人员7人,事业人员18人、控制数人员4人、临聘人员3人。退休人员12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 (一)2021年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眉山市林业局2021年收入预算为961.98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支出预算为961.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4.13万元,项目支出207.8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林业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61.9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61.98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26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41.58万元,农林水支出781.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20万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比2020年增加66.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6.69万元,原因一是增加公务员2人,调入事业人员1人,新进事业人员2人,二是正常职务职级晋升;项目支出增加40万元,原因一是部门重点工作增多,二是职能职责增多。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情况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0.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行政人员交通、住房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0.8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事业人员交通、住房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1年预算数为61.6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2021年预算数29.2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26.5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5.0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农林水(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614.6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和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以及为完成本年林业项目建设的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委托业务费等工作经费支出。 农林水(类)林业(款)机关服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2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设施维修维护、物业管理等后勤物管支出。 农林水(类)林业(款)事业机构(项)2021年预算数为140.2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46.2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林业局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林业局2021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林业局2021年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177.36万元,其中:办公费5万元,印刷费5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8.4万元,邮电费18万元,差旅费18万元,会议费5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劳务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7.70万元,福利费7.9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6.1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6.2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9.32万元。 五、“三公”经费情况 林业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0年预算减少5万元,原因是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批次和人次。主要用于对外开展森林康养合作交流费用。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及会节筹办等公务活动开支费用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20年预算持平,没有变化。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辆。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万元,用于4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林业防灾减灾、林业产业化发展、森林资源管理、创国家森林城市巩固提升等工作开展。 眉山市林业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项目绩效目标 1、后勤物管服务绩效目标:按规定提供后勤服务,保障机关卫生、绿化、维修、安保正常开展,职工满意度95%以上。 2、林业项目工作经费绩效目标:加强全市森林防火和有害生物防治,森林资源管理,林业产业发展,绿化造林,“双创”等工作管理,确保森林防火安全检查率100%,全市不发生一起较大以上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0.29%以下;森林资源提质提量,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0%以上,林地、林木权属争议调解率80%以上;林业产业发展持续推进,实现林业生态旅游收入76亿元,竹产业综合产值76亿元,林业总产值250亿元;继续巩固国家城市创建成果,绿化造林稳步实施,完成营造林10万亩以上,义务植树300万株以上,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80%以上;林业项目惠农资金兑付率100%,国有林场林区稳定,林区林农满意度90%以上,林区职工满意度95%以上。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眉山市林业局及其下属单位截止2020年12月共占用国有资产542.05万元。包括土地4002平方米,房屋面积1.33万平方米,办公家具692件,通用设备216件,专用设备5件,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无,公务用车4辆等。眉山市林业局2021年无100万以上专用设备购买计划,无新购车辆计划。 (三)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林业局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20.92万元,其中:台式计算机2.6万元,便携式计算机1.7万元,打印设备2.32万元,空调机0.7万元,复印纸2万元,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5万元,车辆加油服务5万元,车辆保险服务1.6万元。 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林业局 2021年1月28日 | |||||||||||||||||||||||||||||||||||||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绩效目标申报表_150101市林业局机关_后勤物管服务专项经费.xls】 【绩效目标申报表_150101市林业局机关_林业项目工作经费.xls】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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