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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
2021-02-03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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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1. 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单位基本职能和2021年主要工作等) 2. 部门概况(部门主要情况,在职、退休人员数等) 3. 收支预算情况(2021年部门收支总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变化原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明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4.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5. “三公”经费情况 6. 其他重要事项 7. 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1: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2-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政府采购预算表 附件2:2021年绩效目标表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为市委、市政府的派出机关,在眉山高新区建成区内,行使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上级党委、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 2.负责园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负责统战、群团工作。 3.负责研究园区重大发展战略,组织编制经济发展和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园区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经济合作、统计调查、项目准入、开发建设等工作。 5.负责园区建成区财政金融、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保护、企业服务、行政审批及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6.负责统筹协调东坡区和市级部门(单位)对园区开展项目服务。 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主要工作 1.提速推进项目建设。一是加快工业项目建设和开工竣工步伐。推动万华二期首批乙炔产业链及年产6万吨PBAT可降解塑料、年产1万吨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昊华清洁能源催化材料产业化基地项目等24个在建项目;推动顺应年产10万吨锂电三元正极材料一期项目、德国梅塞尔工业气体项目、博雅新材二期项目等项目开工;推动万华化学年产6万吨PBAT可降解塑料项目、金象年产1万吨电子级双氧水项目、锦成化学年产200吨聚烯烃催化剂项目、融锦等13个项目竣工投产。 二是加快供排水、电力、天然气、道路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度。加快推进总投资5.2亿元的10万方/日工业供水工程、2万方/日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项目建设。新建总投资约2亿元的万华220KV变电站及配套线路,10KV同杆四回甘高线;迁改220KV爱镇线,110KV爱尚、爱华线,10KV铝象线。加快总投资0.6亿元的长8km、年供气能力5亿方输气专线及配气站,220KV电力专线等要素保障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总投资4.2亿元的万华大道三期、农林路五期、金桥大道三期等公共道路建设。推动万华化学配套临时设施3月开工建设,9月竣工投用。 2.提升科技创新质效。签订与重庆大学、成都理工大学科研及成果转化合作协议。依托金象赛瑞、万华化学等龙头企业,开展协同创新和协同制造,推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新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支持金象赛瑞、中车制动等企业争创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工程实验室。 3.突出重点精准招商。紧密跟踪挖掘万华产业园二期及上下游、博雅新材二期、赞宇二期、顺应材料二期等一批优质项目后续,确保万华化学西部研发中心2021年落户我市,同时坚持“两精两高一导向”,加快产业链上下游项目和配套项目引进,打造成渝科技成果转化眉山基地,构建万华化学四大产业链下游制品产业集群,并争取纳入中国西部(成都)科学城。 4.优化提升发展环境。一是攻坚国家高新区创建,高品质完成展示中心装修装饰,建立一级财政、一级金库,确保2021年列入国家高新区升级考察计划。二是建成一站式企业项目服务平台,以扩权赋能为核心深化“放管服”改革。三是坚持市场化原则,全面改革现有下属国企,组建眉山高新区投资集团,推动其与行业优质企业实质性合作,成长为业务量10亿元以上的工业服务企业,当好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先行示范。 二、部门概况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下称管委会)内设“一室一部七局”,分别是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内审室)、经济科技局(统计局)、财政局(金融国资局)、行政审批局、住房和建设管理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社会事业局;下设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企业和项目服务中心和投资促进中心。园区下属眉山金象园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眉山金象园区园林绿化有限公司、眉山金象园区工业供水有限公司、眉山锦象广告传媒有限公司4家国有独资企业。 2020年末在职职工70人,其中:行政人员33人,事业人员14人,人员控制数8人。退休人员15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 (一)2021年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2021年收入预算为30238.2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支出预算为3023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4.53万元,项目支出29493.6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9.8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7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255.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24万元。2021年园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较2020年增加716.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80.63万元,原因是人员的减少导致人员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的减少;项目支出增加896.97万元,原因是增加了环境监测服务、园区2021年度安全专业技术服务和园区应急预案等政府采购项目。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3.0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593.0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0.3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3068.97万元,主要用于园区综合管理项目支出,包括招商引资、党群建设、统计工作、维稳工作、安全环保、纪检监察以及一些政府采购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1年预算数为60.3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2021年预算数28.3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28.8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1.8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45.2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100万元,主要用于智慧园区平台建设、环保管家服务和环境监测服务等政府采购项目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021年预算数为50万元,主要用于园区创文创卫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为25238.2万元。其中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17691.4万元,城市建设支出5346.8万元,城市环境卫生1600万元,其他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600万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比2020年增加4338.2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征地拆迁补偿支出和城市环境卫生支出。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没有增减变化。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日常公用支出)144万元,其中:办公费40万元,邮电费10万元,差旅费35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2.5万元。 五、“三公”经费情况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9.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公务接待费比2020年预算减少0.5万元。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各部门工作调研、环保安全监督检查、招商引资等工作开展。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项目绩效目标 1.园区办公设备购置:保障单位日常办公需要,及时更新部分办公设备; 2.产业链研究经费:完成园区产业链“树状图”研究及制作; 3.创建国家高新区经费:召开高新区“以升促建”专家咨询会、国家高新区经济专题培训会和高新区科技服务资源对接会,促进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和国家高新区的创建; 4.化工园区认定服务费:取得化工园区认定资质; 5.宣传手册制作费:完成园区招商引资宣传手册制作; 6.园区2021年度安全专业技术服务:配合园区对原金象园区(含原科工园)范围120余家企业(化工、工贸类等企业)实施安全检查; 7.园区应急预案:完成园区应急预案编制,形成完整应急体系; 8.环保管家服务:通过三方公司技术和服务支持,力争达到区域环境质量持续优良,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污染物达标排放; 9.环境监测服务:完成规划环评对园区环境质量监测的要求; 10.智慧园区平台建设:实现园区环境智慧、实时监测,杜绝污染事故; 11.2021年林地报批作业:为保障万华二期、顺应二期重点项目用地,助推园区高质量发展,开展2021年林地报批作业服务; 12.2021年土地调规和报批项目:为保障万华二期、顺应二期重点项目用地,助推园区高质量发展,开展2021年土地调规和报批项目; 13.2021年园区测绘项目:按照“统一标准、联合测绘、成果共享、依法监管”以及2021年全年国土、规划测绘工作的要求,开展2021年测绘项目; 14.园区绿化保洁外包购买服务:保障辖区市政基础设施道路绿化日常管护,保障园区内干净整洁; 15.后勤物管服务专项经费:按规定提供后勤服务,保障日常办公需要; 16.园区综合管理:保障整个园区招商引资工作、党群建设工作、统计工作、维稳工作、安全环保工作、纪检监察工作、产业发展工作以及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前期工作顺利开展; 17.园区创文创卫工作:继续开展病媒生物防治工作,2021年接受中央文明办的复查; 18.园区工业发展资金: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工业强市战略,加快推进园区工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绿色发展,区企业达到一定标准后实施奖励补助; 19.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主要用于2021年园区道路、场平、配套的管网、园区内杆管线路迁改和新建项目消防审计审查等基础设施; 20.园区债务还本付息:偿还园区债务本金及利息; 21.园区征地拆迁安置:完成园区征地拆迁项目房屋及附着物补偿、土地款、失地农民保险及安置费用支出; 22.污水处理费保底专项资金:按照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用于管委会对园区污水处理厂按保底水量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补助部分,深度治理提高污水处理服务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及其下属单位截止2020年12月共占用国有资产53.4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2辆,均为定向保障用车。2021年无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购买计划,无新购车辆计划。 (三)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3445.9万元,其中:车辆维修保养服务、车辆加油服务和机动车保险服务共3.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7万元;产业链研究经费80万元,创建国家高新区经费100万元,化工园区认定服务费100万元,宣传手册制作费30万元,园区2021年度安全专业技术服务50万元,园区应急预案30万元,环保管家服务60万元,环境监测服务40万元,智慧园区平台建设1000万元,2021年林地报批作业108万元,2021年土地调规和报批项目118.8万元,2021年园区测绘项目120万元,园区绿化保洁外包购买服务1600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2月3日 | |||||||||||||||||||||||||||||||||||||
【附件1: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附件2:2021年绩效目标表.xl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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