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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眉山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部门决算 | ||||||||||||||||||||||||||||||||||||||||||||||||||||||||||||||||||||||||||||||||||||||||||||||||||||||
2020-10-12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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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二、机构设置8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5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6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为市级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含区县限额以上工程建设项目)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 2.按有关规定查验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各方主体资格和进场交易项目相关手续;负责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并组织实施,为交易各方主体提供服务。 3.负责对进入市级交易服务中心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产权交易、矿业权和特许经营权出(转)让等公共资源交易提供现场管理和服务;受委托依法承担其他有关公共资源项目交易服务工作。 4.受委托组织实施政府采购项目;受委托组织实施土地矿权交易项目。 5.负责项目交易现场服务,记录、制止和纠正违反交易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接受有关咨询、投诉,并按职责分工及时处理。 6.承担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负责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建设和技术维护,按照有关规定发布场内交易信息,为交易各方提供交易资讯、鉴证等服务。 7.按规定制定市级政务服务大厅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行政务服务标准化。督促审批事项在线办理工作,对窗口单位服务项目办理过程的催办、跟踪;对办件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协调处理;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考勤、考核和年终考评。为实施行业监督和行政监察提供相关的保障服务。 8.对区、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进行业务指导,参与相关业务工作的调研和培训。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市委统一部署,中心迅速掀起活动热潮,召开动员大会、集中学习、支部书记讲党课、重走长征路、集中观影,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通过主题教育活动,推动中心广大党员干部同志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高效率统筹推进项目交易。始终坚持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大局这一根本要务,不断强化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对重点园区、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及民生实事工程主动协调、大力推进。2019年,中心共计组织完成交易项目527项,涉及交易总额172.17亿元,增收节支17.74亿元(不包括PPP项目),缴纳非税收入2997万元,更好的服务了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3.聚焦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举措,深入贯彻优化营商环境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不断推动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能力。一是严格做好保证金管理。一方面做到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全年退还保证金1523笔,涉及金额45.43亿元,没有出现过因为保证金退还产生的质疑;另一方面积极探索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机制,对投标保证金领域使用电子保函的相关情况进行调研,草拟了《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电子保函数据服务平台建设的建议意见》,以期减少企业资金占用。二是积极贯彻落实“政采贷”政策,交易项目支持“政采贷”信用融资贷款,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三是优化窗口办事服务。结合放、管、服政策要求进一步简化窗口办事程序,新增CA锁网上续期等自助功能,实现了诚信库入库加后期资料维护的全程网办。 4.着力加强现场监管。认真履行现场监管责任,把严格贯彻落实《眉山市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暂行办法》、《眉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规程》等四个规范性文件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工程招投标等重点业务领域监管,时刻关注招投标中的异常状况和违法违规现象,及时上报重大异常状况。截至目前,参加65个重大项目的现场监督,记录代理机构不规范行为7次,协助公安、监察机关查办招投标案件8起,向市政管局报送招投标异常情况分析表4项,配合监管部门处理招投标质疑投诉5起。进一步强化了公共资源交易规则意识、规矩意识和问责意识。 5.全面深化电子交易平台建设。着力把电子交易平台打造成公共资源交易的安全线、高速线、廉政线、效益线。一是调整完善电子交易系统。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据规范2.0》等一批新政策要求,对交易平台的文件模板、业务流程进一步进行简化、深化、细化和优化。二是拓展电子交易平台功能覆盖。开发建设了国有资产交易网上竞价系统,与市国资委联合印发了《眉山市国有产权交易网络竞价规则》;继续深化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率先与省政府采购网实现同步对接,开发了竞争性谈判全程电子化交易系统,“互联网+政府采购”受到省财政厅充分肯定;推进异地远程评标建设,与达州、泸州、自贡等地建立了区域联盟合作机制。截至目前,完成异地远程评审主场项目1个,副场项目7个。三是保障电子交易平台正常运行。积极发挥第三方安全公司对三期平台的监管作用,确保电子交易平台安全运行。2019年9月取得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三星认证证书。 6.稳步开展固定价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试点工作。严格贯彻落实《眉山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固定价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实施办法(试行)》,配套制定了《眉山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固定价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抽取工作规程》,开发了固定价随机抽取电子交易系统。截至目前,全市共组织固定价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项目34个,其中市本级13个,区县21个。同时积极总结固定价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机制的成效与不足,形成了《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固定价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呈报市政管局。 二、机构设置 眉山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下属二级单位。 2019年度收、支总计1181.74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352.54万元,减少22.98%。主要变动原因是:基本工资、奖金、其它社会保障缴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住房公积金、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各项费用压减。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1181.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81.74万元,占100.00%。 图2:收入决算情况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1087.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5.74万元,占63.04%;项目支出402.04万元,占36.96%。 图3: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81.74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352.54万元,减少22.98%。主要变动原因是:基本工资、奖金、其它社会保障缴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住房公积金、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费用压减。 图4: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7.7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429.31万元,减少28.30%。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工资、奖金、土地拍卖佣金等支出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7.7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915.04万元,占84.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65.15万元,占5.99%;医疗卫生支出(类)25.48万元,占2.34%;城乡社区支出(类)53.00万元,占4.87%;住房保障支出(类)29.11万元,占2.68%。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087.7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政务公开审批(项):支出决算为349.0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566.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6.6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报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8.5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5.4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9.1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5.7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50.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奖励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35.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37万元,完成预算40.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心严格按照公务用车规定进行派车;严格按照接待标准接待来函来访人员。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6万元,占24.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81元,占76.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与2018年决算数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1万元,完成预算6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11.22万元,下降86.00%。主要原因是车辆使用车辆由6辆减为1辆并严格按照公务用车规定进行派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81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差、开会、取文件、扶贫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6万元,完成预算19.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44万元,下降44.0%。主要原因是来函来访人员减少。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6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包括陪同人员在内87人次,共计支出0.5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省中心、省财政厅、资阳、德阳、益阳、彭山、洪雅、仁寿等交易中心7批次,花费餐费0.56万元。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53万元。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新场地专项支出、电子交易平台升级(第三期建设)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因未能成功租赁新场地,市政府领导决定在2019年度中取消新场地专项支出项目的建设,故新场地专项支出项目未能完成目标;电子交易平台升级(第三期建设)项目按市第三届人民政府第142次常务会议(第1523号)议定,如期实现了项目绩效目标:提升了电子化交易水平,实现全业务、全流程的电子化交易,确保了交易平台的平稳、安全、高效运行。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电子交易平台升级(第三期建设)项目”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电子交易平台升级(第三期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75万元,执行数为7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提升了电子化交易水平,实现全业务、全流程的电子化交易,确保了交易平台的平稳、安全、高效运行。发现的主要问题:暂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暂无。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2018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交易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非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4.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4.00万元。主要用于车辆保险、车辆维修、汽油、电脑、投影机、打印机、摄像机、监控系统、空调、电视机、电子三期平台建设、采购网数据终端、除湿机、温度计、等堡测评、复印机、采购系统对接软件、办公家具、工程建设项目固定价随机抽取系统、异地远程评标项目、笔记本、桌椅、手写板、协同办公系统、碎纸机等的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7.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5.6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7.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5.69%。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眉山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部门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政务公开审批(项):指政务公开审批方面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退休人员的退休费用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用于职工职业年金缴费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用于除上述项目外的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事业人员基本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的支出。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部门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眉山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于2008年4月1日正式挂牌成立,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内设7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受理科、组织科、评审科、监督科、政府采购科、信息技术科。 (二)机构职能。 一是负责为各类交易活动办理登记和招标申请,统一发布交易信息,受理投标报名,为开标、评标和定标等交易活动提供服务。 二是收集、存贮和发布招投标政策法规以及相关价格、企业、科技和人才等信息,并为招投标交易各方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三是为有关监督部门参与监督各类中介(代理)服务机构进行服务提供条件。 四是负责制定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项目的有关交易规定,维护招投标交易场所内活动秩序。 五是负责建立招投标集中统一平台各方主体信用和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体系,并做好交易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立卷和管理。 六是承办市政府、市公管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概况。 2019年末中心共有在职职工42人,退休人员2人。在职职工中:事业人员30人,人员控制数及自聘人员12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度度收入合计1181.74万元,与2018年1380.63万元相比,收入减少198.89万元,减少14.0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支出合计1181.74万元,与2018年1517.09万元相比,支出减少335.35万元,减少22.00%。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一)部门预算管理。 2019年交易中心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为:按政策要求保证中心人员的工资、社保等支出,保障中心日常办公的正常运行,完成市级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工作。顺利完成新场地的租赁装修工作,保障交易中心的整体搬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除因未能成功租赁新场地,市政府领导决定在2019年度中取消新场地专项支出项目的建设,故新场地专项支出项目未能完成目标外,其他目标均已完成。预算编制较为准确,严格按要求对支出进行控制,预算动态调整严格按财政要求进行调整,能严格按要求执行进度,无违规记录情况。 (二)专项预算管理。 专项预算项目包括新场地专项支出和电子交易平台升级(第三期建设)项目,预算项目程序严密、规划合理,均通过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或通过了市政府常务会议。除新场地专项支出,因场地租赁困难,市政府取消该项目外,电子交易平台升级(第三期建设)项目如期完成,结果符合绩效目标,过程无违规记录情况。 (三)结果应用情况。 电子交易平台升级(第三期建设)项目的完成,保障了中心系统的平稳正常运行,促进了电子交易化的进程,符合预期目标,做到了让招投标人满意的结果。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交易中心2019年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实现,预算编制较为精确,保障了交易中心的正常运行。 (二)存在问题。 无 (三)改进建议。 无 | ||||||||||||||||||||||||||||||||||||||||||||||||||||||||||||||||||||||||||||||||||||||||||||||||||||||
【四川省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级).xl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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