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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眉山市农业农村局部门决算 | |||||||||||||||||||||||||||||||||||||||||||||||||||||||||||||||||||||||||||||||||||||||||||||||||||||||||||||||||||||||||||||||||||||||||||||||||||||||||||||||||||||||||||||||||||||||||||||||||||||||||||||||||||||||||||||||||||||||||||||||||||||||||||||||||||||||||||||||||||||||||||||||||||||||||||||||||||||||||||||||||||||||||||||||||||||||||||||||||||||||||||||||||||||||||||||||||||||||||||||||||||||||||||||||||||||||||||||||||||||||||||||||||||||||||||||||||||||||||||||||||||||||||||||||||||||||||||||||||||||||||||||||||||||||||||||||||||||||||||||||||||||||||||||||||||||||||||||||||||||||||||||||||||||||||||||||||||||||||||||||||||||||||||||||||||||||||||||||||||||||||||||||||||||||||||||||||||||||||||||||||||||||||||||||||||||||||||||||||||||||||||||||||||||||||||||||||||||||||||||||||||||||||||||||||||||||||||||||||||||||||||||||||||||||||||||||||||||||||||||||||||
2020-09-30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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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公开时间:2020年9月30日
第一部 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80 二、收入决算表80 三、支出决算表8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80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8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80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80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80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80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80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80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80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80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眉山市农业农村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加挂眉山市扶贫开发局牌子。主要负责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市“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省级扶贫开发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后期扶持的法律、法规、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和指导社会扶贫工作。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开展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全市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负责全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全市农业全产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组织移民安置规划、库区开发规划;负责扶贫、移民项目资金管理;负责全市农业投资管理;负责全市农田建设管理。制定全市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制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开展全市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参与拟订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市农业综合执法。组织开展全市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全市农业农村人才工作。依法依规负责农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五次重大会节成功举办。 一是11月13日至17日,成功举办第十七届中国食品安全年会暨第十一届中国泡菜食品国际博览会。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昌智和8位省部级领导莅会。会节规格规模、数量质量和销售签约再创新高,9部委和省政府联合举办,参会嘉宾1600余人、参展企业397家,举办各类活动20项,现场销售1960万元、线上线下销售4500万元,签约投资192.32亿元,吸引各地游客46万人次。在美国纽约时报广场连续7天播放东坡泡菜视频,央视13套新闻频道、亚旅卫视、新华社等报道本届盛会。 二是3月26日至28日,成功举办中央农办重大政策文件起草培训班。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吴宏耀莅会,来自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农办系统负责人和农业农村部门代表近300人参加了会议。 三是6月26日至27目,成功举办农业农村部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启动仪式。农业农村部总农艺师马爱国莅会,全国25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农业农村部门负责人和60个地理标志农产品企业代表近400人参加了会议。 四是9月20日,成功举办省政府全省生猪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集中开工仪式。副省长尧斯丹莅会,并对我市生猪保供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五是1月11日至12日,成功举办眉山市第二届晚熟柑橘节。国务院参事、中国农产品市场协会会长张玉香莅会,现场达成购销协议7.3亿元,央视七套节目进行了全程宣传报道。 农业农村部有关司局先后在眉山举办2019智慧农业高峰论坛、全国粮油绿色高质高效暨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技术培训班、2019年全国金融支农创新试点项目管理培训班,省农业农村厅在眉山举办全省优质稻产业发展暨“稻香杯”品种展示观摩会,与中华全国农民报协会联合举办2019第五届中国农业品牌年度盛典。 2.三个重大发展再上台阶。 一是农业开放合作再上台阶。争取到中央、省级关于农业农村的项目扶持资金10.51亿元,资金量创历年新高。成功引进总投资120亿元的中德通内斯高端肉制品项目,顺利推进德康200万头生猪、中法农业科技园、正大300万只蛋鸡等重大项目建设,初步构建成眉农业合作7大平台、3大基地,全市现代农业投资完成100亿元以上。其中德康眉山200万头生猪项目,开工586个生猪养殖单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6.55%,累计完成投资3.2亿元。扎实推进“味在眉山·香飘世界”行动,“味在眉山”销售收入预计937.8亿元、其中境外销售收入5.49亿元。组织参加全国糖酒会、第125届广交会、2019上海·全国优质农产品博览会、2019第十四届东亚国际食品交易博览会、第八届四川国际茶博会、第七届四川农业合作发展大会暨农博会、第六届川台农业合作论坛等知名展会,有力促进眉山优势农产品品牌提升和产销对接。 二是主导产业发展再上台阶。根据全省“10+3”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总体部署,加快建设眉山“583”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泡菜产业预计销售收入200.84亿元,《泡菜(盐渍发酵蔬菜)规范和试验方法》国际标准正式立项,“微生物多态发酵解析及调控泡菜生产关键技术研究应用”获得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眉山市在全省蔬菜产业推进会上作了经验交流。晚熟柑橘新发展4.72万亩,总面积达103.12万亩,产值达95亿元,带动96.9万人增收,制定高水准的《眉山市晚熟柑橘产业发展规划》,“眉山春橘”正式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位列“2019中国农产品百强标志性品牌”榜首。现代畜牧业以德康200万头生猪项目为龙头,加快推进转型升级,建设畜禽养殖种养循环示范基地14个,实施畜禽养殖场种养循环提升工程261个,畜禽规模养殖比重提高1.51个百分点,肉牛、肉羊、家禽等出栏均较大幅度增长。粮食产业全面完成“两区”划定,粮食总产量预计125万吨、增产0.9%,油料总产量12.7万吨、增产2.9%。水产品总产量 13.27万吨、同比增长3.23%,生产鱼苗128亿尾、保持全省第一,长江流域眉山天然水域禁捕退捕工作扎实推进。牛奶产量5.8万吨,增长8.1%。禽蛋产量5.91万吨,同比增长4.46%。东坡蜂蜜、彭山设施葡萄、仁寿枇杷、洪雅茶叶、洪雅藤椒产业提质增效。 三是农业园区建设再上台阶。东坡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正式获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授牌。彭山岷江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成功创建国家农村创新创业园区,丹棱琨玉珑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孵化实训基地成功创建全国农村创新创业孵化实训基地,彭山区葡萄现代农业园区、青神县柑橘现代农业园区成功创建四川省星级现代农业园区。全市创建认定县级现代农业园区18个、市级现代农业园区5个,创建第二批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3个。全市新建高标准农田16.14万亩、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44座、现代经作产业标准化基地15万亩、农业主题公园6个、美丽休闲乡村6个,新增农机总动力4.25万千瓦,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8%。洪雅县获得“2019中国十大生态产茶县”“2019中国茶业百强县”,青神县百家池村被评为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丹棱县幸福村入选2019年“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3.五项重大攻坚取得实效。 一是攻坚“两不愁三保障”大排查取得实效。历时半年,开展落实“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排查出贫困户问题1.1万个、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户问题2634个,均整改完成。全市2019年150户398人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达到“一超六有”脱贫标准并公告退出,16.2万已脱贫人口稳定脱贫,脱贫成效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整体任务基本完成。对口帮扶金川县顺利通过国家贫困县摘帽验收,帮扶茂县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效,眉山综合帮扶工作队助推凉山彝区脱贫攻坚。 二是攻坚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取得实效。构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框架和体制机制,创建市级乡村振兴先进县2个、先进乡镇10个、示范村50个。1个县、2个乡镇、15个村创建成为全省首批乡村振兴先进县、先进乡镇、示范村。推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丹棱县万年村等12个省市级贫困村创建为市级乡村振兴先进示范村。构建党建统领,自治为核心、法治为保障、德治为引领“三治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东坡区白马镇、青神县高台乡百家池村、彭山区观音镇果园村、丹棱县杨场镇狮子村被评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 三是攻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取得实效。扎实推进“六大行动”,农村生活垃圾有效处理的行政村达99%,基本具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的行政村达55.3%,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74.6%,建成“美丽宜居乡村”达标村350个。实施场镇、村、农村生活聚居点“路灯照明”工程,在25个镇乡39个村(社区)安装路灯2069组,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3%。丹棱县“一元钱”撬动农村垃圾治理新机制入选“中国乡村振兴先锋榜”十大榜样。 四是攻坚非洲猪瘟防控取得实效。全年,落实最严格的责任、最严格的外疫堵截、最严格的泔水禁喂、最严格的疫病排查、最严格的应急准备,排查消毒养殖场(户)10549个、农贸市场214个次、生鲜猪肉经营3747户次、运输车辆932车次,完成3轮非洲猪瘟大清洗大消毒。尽最大限度保护和恢复生猪产能,预计全市出栏生猪166.6万头、肉类总产量27.35万吨,保障了市场肉食品供应。 五是攻坚农业安全环保稳定取得实效。强化农业安全生产,围绕农机、沼气等重点领域,开展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推进标准生产、监测预警、可追溯试点,续展绿色食品30个,新认证绿色食品20个,复查换证无公害农产品14个,有效期内“三品一标”总量达246个,农产品质量抽检总体合格率达99.2%,市农业质量检测中心顺利通过“双认证”复查换证和扩项评审,洪雅县成功创建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强化农业环保,农药、化肥分别减量3.12%、6.78%,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分别达85.3%、92.69%。强化信访维稳,排查遗留问题,开展风险评估,化解矛盾纠纷,没有出现到省进京上访和不稳定问题。强化农业依法行政,办结农业行政处罚案件123件,获得省级优秀案卷7卷、居全省第二,获得全国优秀案卷1卷、全国优秀文书1卷,部门“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深化。 4.三个重大改革平稳推进。 一是部门机构改革全面完成。迅速完成原市委农工委、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扶贫移民局、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机构整合,坚持“五化管理”,弘扬“四种精神”,各项职责全面履行、各项工作有效推进。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现思想洗礼、观念更新、能力提升,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任用中层干部52名。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委员提案27件,满意率100%。认真履行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一岗双责”,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督查,没有发生违纪违规和重大舆情,接受市委巡查情况良好。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领导干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等制度,集中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公务用车油卡油费清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深化正风肃纪,有效防范腐败问题发生。在全市党建工作会上作了经验交流。 二是农村深化改革扎实推进。完成全市1457个村集体经济组织、11892个组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完成率100%,通过省级抽查验收,眉山市被纳入2019年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市、为全省4个试点市之一。开展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回头看”,规范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设,全市新增流转面积4.86万亩、达124万亩,占二轮承包面积的47%,30亩以上规模经营占流转面积的72%。总结推广彭山区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经验,出台《关于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融资担保的指导意见》,全市向业主颁发《农村土地经营权证》1467本,实施经营权融资担保贷款3.29亿元。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新培育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1家、市级龙头企业4家,建立农业产业化联合体16个。加大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职业农民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市新发展家庭农场419个、农民合作社191个,新创建全国农民合作社示范社4个、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15个、省级示范家庭农场52个,眉山德心农机专业合作社入选全国首批“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典型案例。在彭山区实施国家级职业农民制度试点、在丹棱县实施省级职业农民制度试点,全市教育培训新型职业农民2007人,开展现代农业科技培训3447人、农村实用人才培训6.43万人、科技示范户培育2590户,认定新型职业农民210名,开展职业农民职称资格评定526人,选拔表扬首批“眉州田园名星”,开展第二批“眉州田园名星”遴选培育,促进农民从“身份化”向“职业化”转变。 三是脱贫攻坚机制不断创新。强化动态管理机制,将贫困人口纳入信息平台精准管理,一月一更新,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健全长效研判机制,实行市县乡村四级脱贫攻坚定期研判,坚持问题导向、对标补短,保障稳定增收不返贫。深化对口帮扶机制,针对机构改革变化对全市贫困村第一书记进行轮换调整,压紧压实干部结对帮扶责任,因村施策、因户施策,提高帮扶实效。严格追责问责机制,针对扶贫领域腐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履职不到位等问题,提醒约谈44人次、通报曝光典型案例35件45人、追责查处74人。 二、机构设置 市农业农村局内设27个职能科室,下设4个参公事业单位、10个全额事业单位。全部由眉山市农业农村局统一核算,纳入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2310.3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变动原因是根据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眉山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眉委发﹝2019﹞1号)精神,2019年组建市农业农村局,不再保留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市农业和畜牧局、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市城乡综合治理办公室,无上年指标数。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10852.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28.28万元,占6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06.55万元,占33%;其他收入117.98万元,占1%。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10826.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56.23万元,占49%;项目支出5470.09万元,占51%。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185.73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变动原因是根据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眉山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眉委发﹝2019﹞1号)精神,2019年组建市农业农村局,不再保留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市农业和畜牧局、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市城乡综合治理办公室,无上年指标数。 (图4:财政拨款民、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64.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8%。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变动原因是根据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眉山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眉委发﹝2019﹞1号)精神,2019年组建市农业农村局,不再保留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市农业和畜牧局、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市城乡综合治理办公室,无上年指标数。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64.0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560.69万元,占7.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73.85万元,占6.6%;卫生健康支出(类)182.37万元,占2.5%;城乡社区支出(类)204.32万元,占2.9%;农林水支出(类)5537.87万元,占77.3%;住房保障支出(类)204.99万元,占2.9%。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7164.09万元,完成预算94.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决算为560.69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退休费(项):支出决算为0.72万元,完成预算100%; (2)事业单位离退休费(项):支出决算为0.48万元,完成预算100%;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决算为341.66万元,完成预算100%; (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支出决算为130.99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支出决算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1)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04.01万元,完成预算100%; (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75.36万元,完成预算100%。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支出(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决算数为196.32万元,完成预算100%。 6.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环境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决算数为8万元,完成预算100%。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 (1)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779.21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91.75万元,完成预算100%; (3)机关服务(项):支出决算为80.91万元,完成预算100%; (4)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778.75万元,完成预算100%; (5)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预算100%; (6)病虫害控制:支出决算为142万元,完成预算50.3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及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尚未完工,待2020年度实施。 (7)农产品质量安全(项):支出决算为47.78万元,完成预算2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省级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尚款完工,待2020年继续实施。 (8)执法监管(项):支出决算为38万元,完成预算100%; (9)农业行业业务管理(项):支出决算为8.5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农产品加工与促销(项):支出决算为18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其他农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55.37万元,完成预算88.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第五届中国农业品牌年度盛典联合项目、省级种子质量监督抽查费下达资金、晚熟柑桔产业品牌设计、广告片拍摄制作、果王评选等活动资金等待2020年度继续实施。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建设移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1.25万元,完成预算100%。 9.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 (1)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23.15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9.6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发展(项):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预算100%; (4)扶贫事业机构(项):支出决算为14.54万元,完成预算100%; (5)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47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6万元,完成预算100%。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04.9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164.0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690.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665.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6.9万元,完成预算61.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厉行节约,严控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5.37万元,占9.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9.15万元,占6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38万元,占21.8%。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5.3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5.67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元,主要表现为我单位主要为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参加统一培训,年初不能预计。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2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变动原因是根据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眉山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眉委发﹝2019﹞1号)精神,2019年组建市农业农村局,不再保留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市农业和畜牧局、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市城乡综合治理办公室,无上年指标数。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15万元,完成预算76.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眉山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眉委发﹝2019﹞1号)精神,2019年组建市农业农村局,不再保留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市农业和畜牧局、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市城乡综合治理办公室,无上年指标数。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8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9.1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事业发展、农业行业监管、农业项目实施监管、泡菜产业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口帮扶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38万元,完成预算3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眉山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眉委发﹝2019﹞1号)精神,2019年组建市农业农村局,不再保留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市农业和畜牧局、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市城乡综合治理办公室,无上年指标数。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2.3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45批次,104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2.3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农业事业发展、农业行业监管、农业项目实施监管、泡菜产业发展、柑桔产业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口帮扶等日常迎接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农业招商引资等公务活动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开支。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3322.23万元,主要用于对口帮扶金川县、第十七届中国食品安全年会合作、第十七届中国食品安全年会暨第十一届中国泡菜食品国际博览以及河长制工作经费等。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眉山市农业农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5.28万元,比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眉山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眉委发﹝2019﹞1号)精神,2019年组建市农业农村局,不再保留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市农业和畜牧局、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市城乡综合治理办公室,无上年指标数。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眉山市农业农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6.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8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6.2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局办公设备购置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7%。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眉山市农业农村局共有车辆1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8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农村集体制度改革工作经费、渔业增殖放流、柑橘黄龙病防控项目、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味在眉山”食品产业推进等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2个项目(含追加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眉山市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做好了资金测算、任务完成情况监督,绩效目标制定、绩效监控和评价等工作,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0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均完成了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第十七届中国食品安全年会暨第十一届中国泡菜食品国际博览会、第十七届中国食品安全年会合作协议项目、战略合作协议项目、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资金项目、第七届四川农业博览会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等10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第十七届中国食品安全年会暨第十一届中国泡菜食品国际博览会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36.55万元,执行数为636.5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成功举办中国食品安全高峰论坛、泡菜食品国际合作高峰对话等各类活动20项,7个国家级行业协会、14个国际商协会出席活动,参会嘉宾总人数达1600余人,共吸引397家国内外泡菜食品企业参展。共吸引各地46万人次现场观展,现场销售1960万元;联合京东商城举办线上线下“中国泡菜食品国际博览会”,八城互动销售收入达4500万元;签约投资项目47个,总金额192.32亿元。 (2)第十七届中国食品安全年会合作协议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0万元,执行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举办中国食品安全高峰论坛、泡菜食品国际合作高峰对话等各类活动20项,参会嘉宾总人数达1600余人,共吸引397家国内外泡菜食品企业参展。与加中四川总商会、德国中华总商会、马来西亚国际商会达成合作意向;与荷兰、意大利、埃及、墨西哥等国际商会在中小企业服务、展会服务、工程机械等领域加强合作;与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就引进国内外大型食品企业和知名采购商达成合作共识。 (3)战略合作协议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80万元,执行数为3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主要用于“味在眉山”专刊及常态化宣传、中国泡菜食品国际博览会宣传报道及广告、资源开发、招商引资及产业信息咨询费。合作两年多来,双方在泡菜博览会提档升级、“味在眉山”产业宣传、食品产业招商引资等方面深度合作,促进了我市食品行业发展。有力提升了会节会展档次,2019年邀请到9个国家部委参与联合举办。本届大会汇集了来自政府部门、企业代表、行业专家、新闻媒体等嘉宾1600余人,参展企业397家,参展参会规模屡创新高,吸引广泛目光聚焦眉山、关注四川。有力宣传了眉山食品产业,有力促进了产业经贸合作,有力推动了食品安全共治。 (4)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4.4万元,执行数为104.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检测1700余个,其中省级例行监测样品590个,省级专项监测样品192个,省级监督抽检151个,省级农资市场监督抽查农药抽检56个,种子专项监测样品110个,市级风险监测抽检蔬果茶畜禽水产品530个,市级水稻重金属专项监测,监测样品48个。“爱媛38”果王品鉴会农药残留和重金属专项检测,监测样品26个,提升了检测技术能力。 (5)第七届四川农业博览会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79.76万元,执行数为173.33万元,完成预算的96.42%。通过项目实施,全方位多角度展示了我市东坡文化的历史气质、环成都经济圈开放发展示范市的现代气息和都市现代绿色农业的独有特色。通过参加四川农业合作发展大会(农业投资推介会)暨农博会开幕式、四川省2019年农产品品牌推介等配套活动,以发展都市现代绿色农业为主题,组织省、市级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报道开,整合主流媒体、新兴媒体和行业媒体资源,推进了农业转型升级,促进了对外开放合作,打造了“味在眉山”千亿产业。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眉山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第十七届中国食品安全年会暨第十一届中国泡菜食品国际博览会、第十七届中国食品安全年会合作协议项目、战略合作协议项目、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资金项目、第七届四川农业博览会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第十七届中国食品安全年会暨第十一届中国泡菜食品国际博览会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第十七届中国食品安全年会合作协议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战略合作协议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资金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第七届四川农业博览会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种子质量监管抽查工作经费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际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际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城乡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 2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反映用于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等方面的支出。 3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执法监管(项):反映用于农业法制建设、执法监督、纠纷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监管、农资打假与市场监管,农机监理、农业机械使用跟踪调查及试验鉴定,渔玫、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3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用于农业农村政策研究、土地承包管理、审计监督等农业行业一般性基本业务管理工作的支出。 3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防灾救灾(项):反映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难救助补助,草原扑火防火及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 3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项):反映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开展基地建设、质量标准认证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3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加工与促销(项):反映用于农产品加工、储藏、运输、国内外大型农产品展示、交易、产销衔接、开拓国内外农产品市场及农业产业化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3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建设移民支出(项):反映水利工程建设移民、拆迁等方面的支出。 37.农业水支出(类)扶贫(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8.农业水支出(类)扶贫(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9.农业水支出(类)扶贫(款)社会发展(项):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中学教育、文化、广播、电视、医疗、卫生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40.农业水支出(类)扶贫(款)扶贫事业机构(项):反映扶贫事业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41.农业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42.农业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4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6.其他资本性支出中对企业政策性补贴:指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4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眉山市农业局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根据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眉山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眉委发﹝2019﹞1号)精神,2019年组建市农业农村局,不再保留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市农业和畜牧局、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市城乡综合治理办公室。 眉山市农业农村局内设27个职能科室,下设4个参公事业单位、10个全额事业单位。 (二)机构职能 眉山市农业农村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加挂眉山市扶贫开发局牌子。主要负责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市“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省级扶贫开发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后期扶持的法律、法规、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和指导社会扶贫工作。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开展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全市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负责全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全市农业全产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组织移民安置规划、库区开发规划;负责扶贫、移民项目资金管理;负责全市农业投资管理;负责全市农田建设管理。制定全市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制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开展全市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参与拟订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市农业综合执法。组织开展全市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全市农业农村人才工作。依法依规负责农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三)人员概况 2019年度单位在职人员204人,其中:行政人员6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48人,非参公事业人员87人。年末其他人员27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5人。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眉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财政绩效评价的通知》(眉财预〔2020〕11号)要求,眉山市农业局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实施了绩效评价。按照项目自评的要求,除行政运转类以外,部门预算项目50万元以上(含),专项预算项目100万元以上(含)的共计9个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对农业农村局进行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三、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10852.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28.28万元,占65.6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06.55万元,占33.23%;其他收入117.98万元,占1.09%。 (二)支出情况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10826.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56.22万元,占49.47%;项目支出5407.1万元,占50.53%。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 根据眉山市农业局提供的决算报表,2019年眉山市农业局年初结转结余金额1457.5万元,年末结转结余金额为1484万元。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编制 1.绩效目标。 (1)目标制定。 2019年,眉山市农业农村局深入贯彻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意见,将预算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到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改进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编制、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等工作。 局属各科(站)以实现基本职能职责为导向,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统筹考虑资产和业务活动,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益、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设定绩效目标,衡量部门项目预算执行效果。绩效目标编制与相应的资金使用内容、范围、方向紧密相关,指向明确。目标填写要素完整、指标体系细化量化程度较好。编制部门项目绩效目标后,经局计财科审核,确保预算金额和绩效目标相匹配。 (2)目标完成。 在2019年预算执行完毕后开展了绩效目标自评工作,填报了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根据现场评价情况,预算50万元(含)以上的4个项目,100万元(含)以上的6个项目进行评价,具体情况如下: 第十七届中国食品安全年会暨第十一届中国泡菜食品 国际博览会项目:成功举办中国食品安全高峰论坛、泡菜食品国际合作高峰对话等各类活动20项,7个国家级行业协会、14个国际商协会出席活动,参会嘉宾总人数达1600余人,共吸引397家国内外泡菜食品企业参展。共吸引各地46万人次现场观展,现场销售1960万元;联合京东商城举办线上线下“中国泡菜食品国际博览会”,八城互动销售收入达4500万元;签约投资项目47个,总金额192.32亿元。 市政府与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中国食品安全报社两个战 略合作协议项目:主要用于“味在眉山”专刊及常态化宣传、中国泡菜食品国际博览会宣传报道及广告、资源开发、招商引资及产业信息咨询费。合作两年多来,双方在泡菜博览会提档升级、“味在眉山”产业宣传、食品产业招商引资等方面深度合作,促进了我市食品行业发展。有力提升了会节会展档次,2019年邀请到9个国家部委参与联合举办。本届大会汇集了来自政府部门、企业代表、行业专家、新闻媒体等嘉宾1600余人,参展企业397家,参展参会规模屡创新高,吸引广泛目光聚焦眉山、关注四川。有力宣传了眉山食品产业,有力促进了产业经贸合作,有力推动了食品安全共治。 第十七届中国食品安全年会合作协议项目:举办中国食品安全高峰论坛、泡菜食品国际合作高峰对话等各类活动20项,参会嘉宾总人数达1600余人,共吸引397家国内外泡菜食品企业参展。与加中四川总商会、德国中华总商会、马来西亚国际商会达成合作意向;与荷兰、意大利、埃及、墨西哥等国际商会在中小企业服务、展会服务、工程机械等领域加强合作;与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就引进国内外大型食品企业和知名采购商达成合作共识。 2019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项目:用于升级完善市疫控中心兽医实验室非洲猪瘟检测设备等,购买的荧光定量PCR仪等监测诊断设备能正常运转,提高了动物疫病检测诊断效率,实验室检测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为科学指导非洲猪瘟防控、促进生猪产能恢复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持。 非洲猪瘟防控项目:严格执行生猪调运规定,设置非洲猪瘟临时检查点136个并24小时值守,严查违法调运;2019年,全市所有生猪规模养殖场执行“封场”管理,新改扩建项目159个,其中新建项目139个,改扩建项目20个,指导规模养殖场和代养户按照“封闭饲养、环境可控、制度严密、措施到位”的要求提升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做到科学复养,健康养殖;全市“政府收储+商业储备”冻猪肉4000吨,其中政府收储2775吨,根据市场动态,适时投放。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项目:2019年,全市共免疫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4207.44万头份/羽份,各重大动物疫病应免密度达100%;根据市交叉检查与实验室检测评估,全市各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抗体平均合格率达93.75%,高出部、省规定23.75个百分点,完成目标任务133.93%,全市全年未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经费:涉及眉山和南充全域,检测1700余个,其中省级例行监测样品590个,省级专项监测样品192个,省级监督抽检151个,省级农资市场监督抽查农药抽检56个,种子专项监测样品110个,市级风险监测抽检蔬果茶畜禽水产品530个,市级水稻重金属专项监测,监测样品48个。“爱媛38”果王品鉴会农药残留和重金属专项检测,监测样品26个。 第七届四川农业博览会项目:通过参加四川农业合作发展大会(农业投资推介会)暨农博会开幕式、四川省2019年农产品品牌推介等配套活动,以发展都市现代绿色农业为主题,组织省、市级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报道开,整合主流媒体、新兴媒体和行业媒体资源,推进了农业转型升级,促进了对外开放合作,打造了“味在眉山”千亿产业。 (二)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1.自评质量。 2019年眉山市农业农村局整体支出自评得分97.6分,与评价组评价得分差异在5%—10%之内。 2.信息公开。 按照市财政局的相关通知要求,眉山市农业农村局在财政局批复预算、决算后的二十日内,在统一时间及规定网站,除涉密信息外向社会公开了本部门的预算、决算信息(含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 3.整改反馈。 按照市财政局绩效管理工作相关要求,眉山市农业农村局完成了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日常动态监控、绩效评价和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工作,按时向市财政局报送相关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 (一)项目绩效目标细化、量化不够。通过绩效评价发现,眉山市农业局填制的项目绩效目标较笼统,不够细化,有些数量指标未明确量化。 (二)相关建议 1.加强绩效管理。 应进一步转变绩效管理理念,夯实基础工作,加强前期调研与论证,结合项目业务特点或借鉴学习先进可行的绩效目标管理方法,提升绩效目标填报水平,做好细化量化工作,增强绩效管理意识。 2.均衡项目预算支出进度。 单位应以6、9、11月为时间节点,统计项目推进动态和预算执行情况。加快预算资金执行进度,避免资金闲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附件2 第十七届中国食品安全年会暨第十一届中国泡菜食品国际博览会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2019年11月13日—11月17日,第十七届中国食品安全年会暨第十一届中国泡菜食品国际博览会在我市召开。本届盛会由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四川省人民政府、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联合举办,中国食品安全报社、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眉山市人民政府共同承办。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昌智出席开幕式并作重要指示,副省长尧斯丹等8位部级领导以及韩国、以色列驻华领事莅会。7个国家级行业协会、14个国际商协会出席活动,举办中国食品安全高峰论坛、泡菜食品国际合作高峰对话等各类活动20项,参会嘉宾总人数达1600余人,共吸引397家国内外泡菜食品企业参展。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第十七届中国食品安全年会暨第十一届中国泡菜食品国际博览会总体方案》先后经市第四届人民政府83次常务会议(2019年9月24日)、市委四届常务委员会104次会议(2019年9月29日)审议通过,2019年10月14日正式印发《总体方案》。 按照《总体方案》市农业农村局作为会节具体执行单位,牵头承担开幕式、年会高峰论坛等20余项筹备任务。市财政预算会节项目资金636.55万元,2019年度共计支付会节经费636.53万元。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市农业农村局计财科对项目设立了专账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财务制度十分规范。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再上新台阶 一是规格规模创新高。联合举办的国家部委数量达到9个,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昌智出席开幕式,副省长尧斯丹等8位部级领导以及韩国、以色列驻华领事莅会,7个国家级行业协会、14个国际商协会出席活动,参会嘉宾总人数达1600余人。二是数量质量创新高。397家国内外泡菜食品企业参展;63家境外企业参加展会,国际企业达到16%;首农集团、美团、老干妈等国内名企积极参展,种类丰富多元。三是销售签约创新高。共吸引各地46万人次现场观展,现场销售1960万元;联合京东商城举办线上线下“中国泡菜食品国际博览会”,八城互动销售收入达4500万元;签约投资项目47个,总金额192.32亿元。 (二)再展新形象 一是借助本届盛会,进一步扩大了眉山在国家部委、国内外嘉宾、国内外企业中的影响力。二是场馆搭建、展陈设计既了突出大会主题,展现了产品特色和各地风情。三是与加中四川总商会、德国中华总商会、马来西亚国际商会达成合作意向;与荷兰、意大利、埃及、墨西哥等国际商会在中小企业服务、展会服务、工程机械等领域加强合作;与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就引进国内外大型食品企业和知名采购商达成合作共识。 (三)再掀新影响 一是蜚声海外新传播。东坡泡菜宣传视频在纽约时报广场轮播7天,宣传文章在10国200家以上的主流媒体集中发布。二是聚焦关注新热点。新华社推出2篇重磅报道,浏览量超150万;《中国食品安全报》刊发《味在眉山》8连版专版;各级主流媒体推出原创稿件300余篇。三是强势宣传新媒介。10位网络红人全程网络直播,超过5600万人次观看;20位世界环保志愿者进行现场推广,36个国家社交平台直播转载;抖音“东坡泡菜” 播放166.5万次,新浪微博话题超1000万次;开通公众号,吸引1.5万人关注,数十万人通过微信朋友圈共享盛会。 第十七届中国食品安全年会合作协议项目 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继2018年11月第十六届中国食品安全年会在眉山市与第十届中国泡菜食品国际博览会联袂成功举办,为进一步促进眉山乃至四川食品产业发展,眉山市与中国食品安全报社商定继续在眉山共同举办第十七届中国食品安全年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眉山市人民政府 中国食品安全报社第十七届中国食品安全年会合作框架协议书》。 2019年11月13日—11月17日,第十七届中国食品安全年会在我市召开与第十一届中国泡菜食品国际博览会联袂举办。本届盛会由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四川省人民政府、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联合举办,中国食品安全报社、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眉山市人民政府共同承办。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昌智出席开幕式并作重要指示,副省长尧斯丹等8位部级领导以及韩国、以色列驻华领事莅会。7个国家级行业协会、14个国际商协会出席活动,举办中国食品安全高峰论坛、泡菜食品国际合作高峰对话等各类活动20项,参会嘉宾总人数达1600余人,共吸引397家国内外泡菜食品企业参展。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市农业农村局起草了《眉山市人民政府 中国食品安全报社第十七届中国食品安全年会合作框架协议书(初稿)》,并与中国食品安全报社磋商达成一致;征求了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市级相关部门意见,各部门均同意此协议。同时,向市人大、市政协主要领导汇报,获得同意。最终形成送审稿上报市政府。 2019年7月22日,《眉山市人民政府 中国食品安全报社第十七届中国食品安全年会合作框架协议书》经市第四届人民政府79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并报经市委主要领导同意;8月7日,市政府与中国食品安全报社签订协议。 按照协议,由市政府定额补贴中国食品安全报社通联费用100万元,主要用于年会申报审批、邀请国家部委领导和知名专家学者出席、组织企业参加等方面工作,由市农业农村局具体执行。2019年度支付协议经费100万元。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市农业农村局计财科对项目设立了专账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财务制度十分规范。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再上新台阶 一是规格规模创新高。联合举办的国家部委数量达到9个,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昌智出席开幕式,副省长尧斯丹等8位部级领导以及韩国、以色列驻华领事莅会,7个国家级行业协会、14个国际商协会出席活动,参会嘉宾总人数达1600余人。二是数量质量创新高。397家国内外泡菜食品企业参展;63家境外企业参加展会,国际企业达到16%;首农集团、美团、老干妈等国内名企积极参展,种类丰富多元。三是销售签约创新高。共吸引各地46万人次现场观展,现场销售1960万元;联合京东商城举办线上线下“中国泡菜食品国际博览会”,八城互动销售收入达4500万元;签约投资项目47个,总金额192.32亿元。 (二)再展新形象 一是借助本届盛会,进一步扩大了眉山在国家部委、国内外嘉宾、国内外企业中的影响力。二是场馆搭建、展陈设计既了突出大会主题,展现了产品特色和各地风情。三是与加中四川总商会、德国中华总商会、马来西亚国际商会达成合作意向;与荷兰、意大利、埃及、墨西哥等国际商会在中小企业服务、展会服务、工程机械等领域加强合作;与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就引进国内外大型食品企业和知名采购商达成合作共识。 (三)再掀新影响 一是蜚声海外新传播。东坡泡菜宣传视频在纽约时报广场轮播7天,宣传文章在10国200家以上的主流媒体集中发布。二是聚焦关注新热点。新华社推出2篇重磅报道,浏览量超150万;《中国食品安全报》刊发《味在眉山》8连版专版;各级主流媒体推出原创稿件300余篇。三是强势宣传新媒介。10位网络红人全程网络直播,超过5600万人次观看;20位世界环保志愿者进行现场推广,36个国家社交平台直播转载;抖音“东坡泡菜”播放166.5万次,新浪微博话题超1000万次;开通公众号,吸引1.5万人关注,数十万人通过微信朋友圈共享盛会。 战略合作协议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2017年11月,市委主要领导率眉山代表团赴北京参加第十五届中国食品安全年会。以此为契机,市政府分别与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中国食品安全报社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有效期4年。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中国食品工业协会 2017年11月,市政府与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签订《眉山市人民政府中国食品工业协会战略合作协议》,有效期4年。按照协议,由市政府定额补贴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费用80万元,主要用于申报中国泡菜食品国际博览会、冠名主办、宣传推广、政策支持等定额费用,由市农业农村局具体执行。2019年度,支付协议经费80万元。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市农业农村局计财科对项目设立了专账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财务制度十分规范。 (二)中国食品安全报社 2017年12月,眉山市政府与中国食品安全报社签订《眉山市人民政府 中国食品安全报社战略合作协议》,有效期4年。按照协议,由市政府定额补贴中国食品安全报社费用300万元,主要用于“味在眉山”专刊及常态化宣传、中国泡菜食品国际博览会宣传报道及广告、资源开发、招商引资及产业信息咨询费。2019年度,支付协议经费300万元。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市农业农村局计财科对项目设立了专账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财务制度十分规范。 三、2019年度项目执行情况 (一)中国食品工业协会 1.负责泡菜博览会申报工作。2019年,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与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继续向商务部申报“中国泡菜食品国际博览会”,7月成功备案。在第十一届中国泡菜食品国际泡博会结束后,按时向商务部办理展后备案。 2.提升泡菜博览会品牌形象。2019年11月13日—17日,9个国家部委、省政府与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在我市联合举办第十七届中国食品安全年会暨第十一届中国泡菜食品国际博览会。通过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影响,更多的商协会、食品行业企业莅眉参加泡菜博览会。2019年大会期间,397家国内外食品企业参展,参会嘉宾达到1600余人,参展参会规模屡创新高,吸引广泛目光聚焦眉山,有力提升了展会档次和影响力。 3.壮大眉山食品产业。海霸王集团受中国食品工业协会邀请参加2018年5月在眉山举办的“2018年中国糖果食品论坛暨第25届中国糖果专业委员会年会”,后期通过协会的不断推介,于2019年11月与东坡区正式签约。拟投资10亿元,建设占地510亩的日产1000吨速冻产品生产线以及火锅产业配套体验区,对我市做大做强食品产业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4.宣传推广。在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主办的杂志《中国食品工业》2019年12月刊发《中国食品安全年会高唱食品产业大戏》文章,宣传第十七届中国食品安全年会暨第十一届中国泡菜食品国际博览会盛况,扩大眉山在国内食品行业中的影响。 5.招商咨询。自2018年以来,协会企业发展部负责人多次到中国泡菜城管委会与相关同志进行对接交流,通过多种形式为泡菜城提供定点招商信息,并协助联系对接福建漳州、广东、山东、江苏等地区企业。 (二)中国食品安全报社 1.第十七届中国食品安全年会。2019年与市人民政府在眉山共同承办第十七届中国食品安全年会暨第十一届中国泡菜食品国际博览会。通过报社邀请到9个国家部委参与联合举办,比2018年增加2个国家部委;邀请到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昌智出席开幕式;邀请蒲长城、金小桃、边振甲、刘兆彬等4名部级领导和中国科学院院士韩布兴等10余位专家莅眉参会。 2.中国泡菜食品国际博览会。报社在2019年食品安全年会暨泡博会展场设置“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中国食品产业智能制造暨智慧监管成果展示区”,组织六必居、王致和、北京顺鑫、福建圣农等60余家国内知名食品企业参展;组织中粮集团、北京首农、双汇集团、雨润集团、新希望、光明乳业、白羽肉鸡联盟、康师傅、美团等200余家食品企业参会。针对年会暨泡菜博览会刊发《味在眉山》八连版专刊、3期专题特刊(16个整版)和13次广告。上述任务均超额完成。 3.专刊及常态化宣传。2019年,在《中国食品安全报》刊发《味在眉山》专刊文章17期,超额完成任务。刊发眉山食品产业、食品安全等重要新闻18篇。 4.每年组织1-2次国内外企业到眉山考察,力争每年1-2家大型食品企业落户眉山。年会暨泡菜博览会期间,报社组织企业代表开展现场考察活动,先后参观了中法农业科技园、信利(仁寿)高端显示科技有限公司、联想叠云创新科技园、中国泡菜城博物馆、千禾味业等眉山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及重点食品企业,为企业代表展示了眉山宜业宜商、开放发展的良好投资环境,受到一致好评。 四、项目绩效情况 合作两年多来,双方在泡菜博览会提档升级、“味在眉山”产业宣传、食品产业招商引资等方面深度合作,促进了我市食品行业发展。 (一)有力提升了会节会展档次 2018年,在市人民政府和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的共同努力下,连续举办9年的“中国泡菜展销会”正式通过商务部批复,更名为“中国泡菜食品国际博览会”,实现了国家级、国际展会的升级。同时,在中国食品安全报社的支持下,第十七届中国食品安全年会与中国泡菜食品国际博览会联袂举办。2019年邀请到9个国家部委参与联合举办。本届大会汇集了来自政府部门、企业代表、行业专家、新闻媒体等嘉宾1600余人,参展企业397家,参展参会规模屡创新高,吸引广泛目光聚焦眉山、关注四川。 (二)有力宣传了眉山食品产业 为推动眉山食品产业发展,在《中国食品工业》杂志上多次刊发宣传眉山食品产业文章,刊登“眉山泡菜·味连世界”广告。在《中国食品安全报》开办《味在眉山》专刊,两年来刊发专版31期,刊发年会暨泡博会特刊、眉山食品产业新闻、眉山形象广告等,系统全面地展示“味在眉山”食品产业情况和重点企业风采,进一步扩大我市食品产业在国内同行业中的影响。 (三)有力促进了产业经贸合作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多次派人莅眉,为“中国泡菜城”管委会提供定点招商信息,协助联系对接福建漳州、广东、山东、江苏等地区企业。邀请福建省漳州市20家休闲食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赴眉山对接考察;先后多次派出专委会专家到眉山调研考察,对食品产业和泡菜产业发展进行指导。在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促进下,今麦郎集团总投资15亿元的凉白开、果汁、面品等生产线项目和海霸王总投资10亿元的速冻、熟制品、调理食品等生产线项目落户“中国泡菜城”。中国食品安全报社在年会暨泡博会期间,组织企业代表开展考察参观活动,成功展示了眉山宜业宜商、开放发展的良好投资环境。 (四)有力推动了食品安全共治 通过年会平台,邀请政府部门、企业代表、行业专家、新闻媒体代表共同对话、广泛探讨,倡导健全社会共治,充分发挥了媒体与政府和企业的融合作用,有力传播了全社会共同守护食品安全的好声音,进一步提升了眉山、乃至全省食品安全工作整体水平,有力推动了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经费项目 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精神,全面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排查风险隐患,更好地指导农业生产,保障农产品生产和消费安全。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19〕47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19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19〕167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19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测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19〕169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19年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19〕171号)和《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19年农药市场监督抽查的通知》(川农函〔2019〕170号)等文件精神,眉山市农业农村局承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总资金为104.4万元,监测样品数量为988个,项目内容包括:遂宁市蔬果菌畜禽产品例行监测(风险监测);东坡区、仁寿县水稻、小麦、种植业产品及产地协同专项监测和“四川扶贫”集体商标用标等专项监测任务;眉山市种植业和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眉山市农资市场监督抽查。 二、项目执行情况 (一)项目实施情况 1.完成省级监测任务。一是按时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任务。全年对遂宁市开展了4次例行监测,共计抽检样品590个,其中蔬菜280个、水果30个、食用菌40个、猪肉(肝)100个、牛(羊)肉40个和禽蛋(肉)100个,出具有效检测数据2万余个,检出不合格样品3个(种植业2个、畜禽产品1个)。协助农业农村部兽药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开展第一、二季度部级例行监测(风险监测)抽样工作,共抽取东坡、仁寿两地畜禽产品60个。协助攀西无公害农产品监测中心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4次,共抽取样品620个,其中蔬菜280个、水果60个、食用菌40个、茶叶40个、猪肉(肝)80个、牛(羊)肉40个和禽蛋(肉)80个,监测合格率达到99%以上,处于全省领先水平。二是按时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测任务。按时开展水稻质量安全专项监测(东坡区、仁寿县)、小麦质量安全专项监测(东坡区、仁寿县)、种植业产品及产地协同专项监测(东坡区、仁寿县)和“四川扶贫”集体商标用标等专项监测任务4项,共抽检样品192个,监测指标涵盖了重金属、农药残留、生物毒素等。三是按时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任务。全年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4次,抽取种植业产品、畜产品和水产品共计151个。 2.狠抓农资监测。严格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和市农业农村局下达的检测任务要求,开展我市农资市场监督抽查工作。全年抽取农药样品56个,主要监测农药产品中标明的有效成分,监测合格率100%;抽检我市水稻、玉米、小麦及蔬菜种子等种子样品110个,监测指标涵盖净度、水分、发芽率和转基因(试纸)等。 3.开展市级风险监测。全面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制度,一是年初制发了眉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19年眉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通知》(眉农函〔2019〕15号),对全市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和水产品风险监测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全年已开展市级风险监测4次,共抽取粮菜果茶畜禽样品530个,监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二是开展“一优两高”水稻重金属专项监测,监测样品48个,出具检测数据240个。三是开展“爱媛38”果王品鉴会农药残留和重金属检测,监测样品26个,出具检测数据1000余个。四是开展池塘渔稻种养模式下稻米重金属、鱼兽药残留检测以及其它政府指令性检验检测任务。 4.提升检测技术能力。一是积极参加省农业农村厅及相关机构举办的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操作与学习讨论。2019年共参加仪器设备与检测技术培训3期,实验室管理培训2期。二是组织参加农业农村部种子水分和发芽率能力验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的农药残留检测、省农业农村厅开展的兽药残留和重金属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均一次性通过。三是积极参加四川省技能大赛——2019年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技能竞赛总决赛,其中,一名同志荣获“四川省农业技术能手”,其余参赛选手均“优秀选手”称号,中心专业技术人员检验检测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5.规范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要求,加强实验室质量体系管理工作。2019年按照《内部管理体系审核程序》、《管理评审程序》开展了内审及管理评审,及时纠正管理错误,弥补管理漏洞,并记录相关内容,形成评审报告,确保了中心运作符合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 6. 顺利通过“双认证”。2019年8月,中心顺利完成复查换证及扩项评审工作,新增种植业产品检测参数23项,新增畜产品检测参数46项。至此,中心认证的检验检测项目已覆盖产地环境(农田灌溉水、土壤)、农产品(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及其它)和农业投入品(农药、种子)等。 (二)资金使用情况 为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市农业农村局成立了项目管理领导小组,项目资金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项目会计核算规范有序。 三、项目绩效情况 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监测涉及眉山和南充全域,检测1700余个,其中省级例行监测样品590个,省级专项监测样品192个,省级监督抽检151个,省级农资市场监督抽查农药抽检56个,种子专项监测样品110个,市级风险监测抽检蔬果茶畜禽水产品530个,市级水稻重金属专项监测,监测样品48个。“爱媛38”果王品鉴会农药残留和重金属专项检测,监测样品26个。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9年中心承担省、市级监测任务19项,共定量分析样品1700余个,累计检测参数50000余个,上报结果分析报告18期,圆满完成各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任务。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起到了有效地监控作用,有利于农业主管部门全面掌握当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和存在的风险隐患,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决策依据,从而促进农业产业健康发展和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 (二)存在的问题。 随着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工作要求不断提高,还存在短板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饲料和种子资质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检测中心刚与市饲料质量安全监测站整合,现存在一套人马三个体系、四个资质证书、两个场所,且原饲料质量安全监测站搬迁,仪器设备需重新计量检定等问题,检测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和巩固。二是按照新版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需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相关体系文件的运作。三是对区县农产品检测机构的技术指导力度不够。 (三)相关建议。 一是抓好监测突出联动。以农产品企业、大型基地、种养植大户为重点对象,加大农畜水产品抽检力度,要突出节假日、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增加抽检频次;全力配合执法部门开展农产品、农业投入品监督抽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送执法部门进行查处,发挥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技术支撑作用。 二是扩展资质提升能力。一是中心根据原市饲料安全监测站的实际情况,对仪器设备功能核查/检定/校准,试运行一段时间后,在中心“双认证”的基础上开展饲料检测参数的多场所扩项评审筹备工作,将饲料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纳入中心质量管理体系统一管理。二是依托新颁布《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编写新的种子质量管理体系,并力争在2020年完成种子复评审换证工作。 三是开展培训强化练兵。一是加强自身建设,开展理论学习和技术练兵,进一步提升我中心人员的检测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争取更多的机会派人前往省水产局、省农科院分析测试中心、省饲料工作总站、省农药检定所等上级业务部门学习药物残留、重金属检测、农药执法抽检等技术;计划参加Thermo Fisher公司组织的TSQ 8000、TSQ Quantum、LCQ Fleet、iCAP Q等精密仪器操作培训,熟练使用仪器,创新检测方法。二是对区县农产品检测机构开展检测技术培训和质量管理体系培训,指导各区县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站在2020年全部完成的“双认证”工作,提升全市检测系统整体势力。 第七届四川农业博览会项目 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参加第七届四川农业博览会。 2.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参加第七届四川农业博览会相关活动的通知》(川农博组〔2019〕2号)要求,组织实施眉山特色产业展。 3.市农业农村局委托四川恒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开采购第七届四川农博会眉山形象馆展馆策划设计搭建服务项目和第七届四川农博会眉山形象馆展位场地租赁项目。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一是实施眉山特色产业展。全方位多角度展示我市东坡文化的历史气质、环成都经济圈开放发展示范市的现代气息和都市现代绿色农业的独有特色。二是组织参加四川农业合作发展大会(农业投资推介会)暨农博会开幕式、四川省2019年农产品品牌推介等配套活动。三是开展新闻宣传报道,整合主流媒体、新兴媒体和行业媒体资源,以推进农业转型升级,促进对外开放合作,打造“味在眉山”千亿产业,发展都市现代绿色农业为主题,组织省、市级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报道。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眉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参加第七届四川农业博览会的工作方案》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之后,报请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同意。 按照《关于参加第七届四川农业博览会的工作方案》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落实。市财政预算资金179.76万元,2019年度共计支付费用173.33 万元。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市农业农村局计财科对项目设立了专账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财务制度十分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是组织领导科学有力。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筹备工作协调会和推进会,精心部署并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二是沟通协调及时充分。多次与省农业农村厅、四川农业博览会组委会进行沟通对接,共同研讨场馆建设、食宿交通、筹备工作的各项细节;认真动员组织区县和参展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参与,全市六区县农业农村局和32家新型经营主体全程参加了农博会。三是展会筹备周到细致。积极组织参展单位,认真开展展品筛选,确保所有参展产品都是来自眉山的名特优农产品;精心策划展馆,确保整体展现眉山发展都市现代绿色农业,推动乡村振兴的成果 四、项目绩效情况 9月26日至29日,第七届四川农业博览会(以下简称“农博会”)在中国西部国际博览城举办。 一是各级领导亲临指导。9月26日,四川省委常委、省委农工委主任、省直机关工委书记曲木史哈、四川省副省长尧斯丹及参加农博会的各厅局领导在肖忠良副市长陪同下,莅临眉山馆现场考察了农业开放合作、东坡泡菜、眉山春橘、现代畜牧业、竹产业和特色农产品等展区,对我市运用图形、图片、文字、多媒体视频、实物等多元化载体,全方位展示眉山农业紧抓开放发展机遇,大力实施转型升级的新形象给予了肯定。 二是交流合作内容丰富。在四川2019农产品品牌推介活动上,我市组织专业表演团队表演了以“眉山春橘”为主题的文艺节目,市政府副市长肖忠良上台参与节目表演并致辞推介“眉山春橘”,系统展示了我市特色区域公用品牌“眉山春橘”的产品品质、产业规模、文化内涵。在发展现代农业返乡农民工项目推介会上,仁寿县县委副书记侯明对仁寿现代农业项目橙色田园进行了推介。系统展示了我市采取政府引导,国企打造,返乡农民工参与的建设模式,全力搭建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孵化园平台。在现代农机装备助推乡村振兴高峰论坛上,东坡区德心农机合作社理事长李相德以《提升农机服务 助力乡村振兴》为引,向全省分享了农机合作社的运营模式。 三是达成一批合作协议。在第七届农博会期间,共引进农业投资项目14个,资金达28亿元,涉及畜牧、柑橘和加工类。其中在第七届四川农业合作发展大会暨农博会开幕式上投资5亿元的山东天合堂项目现场签约。在四川2019农产品品牌推介活动上,现场签订柑橘购买协议1亿元;在现代农机装备助推乡村振兴高峰论坛上与西华大学、郫都区人民政府、四川省农业机械研究设计院、安岳现代农业成员园、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川龙农业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等签订了农机智能装备运用和技术推广服务合作协议。 四是积极参加评选活动。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农业大省这块金字招牌不能丢”等重要指示精神,叫响一批真正有影响力的优质农产品品牌,我市认真动员组织,向省农博会组委会推荐茂华糖果、建群猕猴桃、张三芝麻糕、雅妹子牌风酱肉、丹橙桔橙、神果环球椪柑等6个产品参加全省最受欢迎农产品评选,其中茂华糖果、建群猕猴桃参加最受欢迎“四川扶贫”产品评选,“眉山春橘”参加最受欢迎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评选。 五是销售签约效益明显。农博会期间现场销售火爆,吸引20万人次现场游览、购物;现场销售“味在眉山”产品达120万元,通过电商平台(包括自建、第三方、抖音等新媒体、社交媒体)宣传营销159万元,场下签订购销合同1200万元,意向协议达5000万元。 六是各路媒体争相关注。新兴媒体强势聚焦。精心挑选今日头条、中国农网、搜狐、新华社、封面视频、上游新闻、界面新闻、一点咨讯、法治兴川、四川新闻网等新兴媒体刊发《太燃了!眉山市把薰衣草田搬进了农博会》、《“味在眉山”精彩亮相第七届四川农业博览会》等稿件、话题和短视频,网络报道点击量超过10万。传统媒体重磅报道。在四川农村日报、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四川发布、四川科技网、四川农村日报等媒体上重点刊登了《第七届四川农博会:眉山春橘、东坡泡菜纷纷亮相》《“味在眉山”香飘第七届农博会》《网红打卡地薰衣草教堂首次亮相农博会 32家参展企业尽显“味在眉山”千亿产业》等重点稿件20余篇。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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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眉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xl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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