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网站标识码:5114000002 蜀ICP备:1202591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001
本页面执行时间为0.03秒 ,推荐使用1366*768分辨率以上显示器及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进行浏览
2019年度中共眉山市委政法委部门决算 | ||||||||||||||||||||||||||||||||||||||||||||||||||||||||||||||||||||||||||||||||||||||||||||||||||||||||||||||||||||||||||||||||||||||||||||||||||||||||||||||||||||||||||||||||||||||||||||||||||||||||||||||||||||||||||||||||||||||||||||||||||||||||||||||||||||||||||||||||||||||||||||||||||||||||||||||||||||||||||||||||||||||||||||||||||||||||||||||||||||||||||||||||||||||||||||||||||||||||||||||||||||||||
2020-09-30 11:34
[字号:大 中 小]
打印
| ||||||||||||||||||||||||||||||||||||||||||||||||||||||||||||||||||||||||||||||||||||||||||||||||||||||||||||||||||||||||||||||||||||||||||||||||||||||||||||||||||||||||||||||||||||||||||||||||||||||||||||||||||||||||||||||||||||||||||||||||||||||||||||||||||||||||||||||||||||||||||||||||||||||||||||||||||||||||||||||||||||||||||||||||||||||||||||||||||||||||||||||||||||||||||||||||||||||||||||||||||||||||
目录 公开时间:2020年9月30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二、机构设置……………………………………………………………………6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7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5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25 第四部分 附件………………………………………………………………………28 附件1……………………………………………………………………………28 第五部分 附表………………………………………………………………………3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决策,统一政法系统的思想和行动;负责组织领导、统筹管理、安排部署全市政法工作。 二是加强全市政法队伍建设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工作;定期分析全市政法队伍思想状况,研究提出政法队伍建设的建议措施;做好政法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的协管工作;推动、督促政法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 三是支持、指导、监督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协调政法各部门建立密切配合、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及时发现、督促整改执法司法中的突出问题;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协调政法部门依法办理重大、敏感、疑难案件。 四是负责协调、推动政法系统依法治市、社会治理和全面深化改革工作。 五是组织、指导、协调全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了解掌握全市维护稳定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对策及建议措施,负责工作考核和责任查究。 六是组织、指导、协调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定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规划和实施方案,负责工作考核和责任查究;负责监督、指导、协调全市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各项措施的落实工作。 七是组织、指导、协调全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负责工作考核和责任查究。 八是加强政法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九是代管市委防范处理邪教办、市法学会工作。 十是完成市委和省委政法委、省委维稳办、省综治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当年的重点工作 一是着力深化反渗透反邪教反恐怖斗争,政治安全防线进一步筑牢。 二是主动防范化解各类风险,社会稳定局面进一步巩固。强化预测预警预防,化解涉稳涉访突出问题,抓好重要敏感时段信访维稳安保工作,有效维护全市社会大局稳定。 三是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根治成效进一步突显。持续高位推动,依法打击严惩,强化“打伞”“破网”,整治乱点乱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突显。 四是创新完善社会治理,平安眉山建设进一步深化。整治突出治安问题,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创新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加强中央政法委联系点建设,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有力提升。 五是全面推进政法领域改革,政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完善政法机关职能体系。完善司法权运行体系,完善政法公共服务体系,完善法治保障体系,执法司法质效和公信力切实提升。 六是大力实施“四项工程”,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进一步强化。实施“忠诚铸魂”工程,实施“优干提能”工程,实施“清风塑警”工程,实施“网宣铁军”工程,政法队伍建设呈现新气象。 二、机构设置 眉山市委政法委无纳入眉山市委政法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2019年度收、支总计1696.04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3.90万元,增长2.04%。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科室增加,人员增加,业务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1511.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95.35万元,占98.96%;其他收入16万元,占1.06%。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1624.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4.85万元,占74.19%;项目支出419.2万元,占25.81%。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80.7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9.76万元,增长1.19%。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科室增加、人员增加、业务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8.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01%。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32.77万元,增长9.00%。主要变动原因是新增政治安全和反邪教等业务。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8.3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2.42万元,占8.86%;公共安全支出(类)1300.66万元,占80.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91.11万元,占5.66%;卫生健康支出34.61万元,占2.16%;住房保障支出(类)39.55万元,占2.46%。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608.35,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42.42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914.66万元,完成预算100%。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336万元,完成预算100%。 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项):支出决算为50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5.92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5.18万元,完成预算100%。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4.61万元,完成预算100%。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06万元,完成预算100%。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9.55万元,完成预算100%。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04.8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67.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236.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76万元,完成预算4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减少支出,公务接待减少。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39万元,占58.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37万元,占41.15%。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9万元,完成预算56.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2.61万元,下降43.5%。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公务出车减少。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3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研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37万元,完成预算47.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减少0.1万元,下降4.05%。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3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兄弟市州考察学习,上级机关调研检查工作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252人次,共计支出2.3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云南省0.08万元,自贡市委政法委0.16万元,“四项任务”专项调研组0.1万元,广安市委政法委0.1万元,接待省委政法委老干部0.27万元,接待省委政法委关工委调研组0.06万元,接待广安市委政法委0.1万元,接待省维稳指导组0.06万元,接待省委政法委调研组0.12万元,雅安市委政法委0.09万元,重庆市荣昌区委政法委0.09万元,接待遂宁市委政法委考察组0.3万元,接待甘肃省张掖市委政法委0.13万元,成都市委政法委考察组0.07万元,接待西昌铁路公安处来眉协调国庆70周年大庆安保维稳工作0.09万元,接待内江市委政法委考察组0.12万元,接待《长安》杂志社编辑部0.05万元,接待金川县委政法委0.17万元,接待巴中市委政法委0.08万元,全国扫黑办特派第10督导组莅眉督导接待0.13万元。 。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2019年,眉山市委政法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3.92万元,比2018年增加13.28万元,增长6.3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科室增加,人员增加。 2019年,眉山市委政法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7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2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桌椅、办公电脑和网络服务等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0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0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眉山市委政法委共有车辆2辆,其中:普通公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政法宣传和法治文化建设经费、政法调研工作经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法学会工作经费、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经费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度市委政法委部门预算具有明确的用途和目标,制定了较详细的执行计划,预算决策、管理、执行等日渐规范,能够较好地满足工作需要,取得了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5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各项目绩效目标在数量、质量、成本、时效、效益方面对绩效目标作了量化,基本合理配置,符合客观实际,在规定期限内如期完成。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政法宣传和法治文化建设经费、政法调研工作经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法学会工作经费、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经费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政法宣传和法治文化建设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0万元,执行数为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广泛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主题宣传活动,加大眉山政法亮点工作宣传力度,办好法治眉山电视专题节目、“平安眉山”微信公众号和“眉山政法”官方微博,眉山政法影响力不断提升。 (2)政法调研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0万元,执行数为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加强中央政法委联系点建设,召开中央政法委联系点建设工作专题会,建立15个基层政法工作联系点,完成2项中央政法委联系点重点课题和8项全市政法工作重点课题研究,形成了一批实践成果、制度成果,为中央政法委提供了眉山经验。 (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5万元,执行数为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持续高位推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动完成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回头看”反馈2个问题整改和省扫黑除恶第6督导组7个方面22个反馈问题整改。推动依法打击严惩,强化“打伞”“破网”和乱点乱象整治。 (4)法学会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推动加强法治理论研究,完成省、市级法治调研课题8个,确定法学立项课题30个,编发《眉山法学》杂志4期,编辑出版《2018年法学研究立项成果选编》《眉山法学会文集(第十辑)》,举办“三苏”法治思想与眉山传统法治文化研讨会。市法学会在坡区创客孵化园、彭山区产业新城设立法律服务室试点,指导园区民营企业建立健全法务部门,协助解决法律难题,有力助推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5)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万元,执行数为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深化了网格化服务管理,印发《2019年眉山市区县、园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基础工作考核细则》,加强网格员队伍建设,完成3600余名网格员业务培训,深入开展“网格服务能力提升”主题活动,表彰100名市级优秀网格员,发放奖金8万元。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中共眉山市委政法委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4.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项目支出中涉及公共安全的行政运行基本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项目支出中涉及公共安全的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务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 中共眉山市委政法委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我委作为市级财政预算主管部门,无纳入眉山市委政法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二)机构职能 市委政法委是市委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和重要组织形式。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统筹协调维护政治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指导推动大案要案查处,加强执法监督,组织开展政法宣传和舆论引导,深化政法改革,推进平安眉山、法治眉山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协同市级有关职能部门管理监督政法领导干部,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 (三)人员概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委机关实有人数45人,其中:行政人员2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8人、工勤3人、事业人员1人,人员控制数1人、聘用人员4人。离休人员4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市委政法委收入预算总额为1696.4万元,均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支出1624.05万元,项目支出结余72.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2.42万元,占总支出的8.77%;公共安全支出1316.36万元,占总支出的81.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11万元,占总支出的5.6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61万元,占总支出的2.13%;住房保障支出39.55万元,占总支出的2.44%。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按照“统筹兼顾、厉行节约、保障重点、注重绩效”的原则,根据当年重点工作需要,规范编制部门预算。预算编制前,明确预算绩效管理职能并有专人负责,组织机关各部门结合业务工作实际,研究确定保障重点和投向,初步测算提出预算需求方案;根据下年度政法工作重点、各部门提出的预算需求,在认真分析近年部门财务收支状况及预算执行情况的基础上,测算相关事项的支出范围、规模和标准,做好预算编制准备。预算编制中,在财政局下达的预算控制数内,对预算指标、费用、定额等进行细化分解,确定2019年申报的预算项目,以及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需求,并根据项目的重要性、可行性和预期效益分配资金。预算编制完成后,按照财政局规定的时间节点逐级送审,确保预算编制质量,杜绝工作疏漏。 2.预算执行。坚持厉行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认真执行监控调度,认真落实机关部门经费管理制度,加强内设各部门预算执行,实时监督预算项目经费执行进度,增强了预算支出的时效性和均衡性,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绩效目标管理。从时间要求、质量、规模等方面加强目标绩效管理,绩效目标指向明确,符合国家政策法规职能要求,从数量、质量、成本、时效、效益等方面细化量化绩效目标,确保在一定期限内如期实现。 (二)结果应用情况 1.专项资金分配及中期评估情况。按照经费管理制度,加强对委机关各部门预算执行管理,及时跟进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每季度向项目在部门通报资金执行进度。对于执行进度缓慢或无法执行的项目预算按规定程序及时进行调整。完善项目资金使用审批手续,坚持先审批,后使用,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市政法系统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深化政法领域改革,着力化解信访稳定突出问题,全面打赢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鑫圆系特大网络传销案审判等重大活动、敏感节点信访安保维稳硬仗,为建设开放发展示范市创造了良好社会环境。 我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经验在第五届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司法高层论坛交流,公安机关科学收集研判预警情报信息获国务委员、公安部长赵克志肯定性批示,法治文化建设经验被《中国司法》刊发全国推广;防范“民转刑”命案、搭建企业法律服务平台、诉源治理、家事审判改革、职务犯罪检察、创建“枫桥式派出所”、网约犯罪精准预警、创建“人民满意接访窗口”、创新化解不动产权证办理难问题、社情民意“三个直达”分析转化工作和区县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网格化服务管理、“三治”融合推进乡村治理等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 (三)结果应用情况 1.积极落实信息公开。根据市财政局统一安排,我们在规定时间按照统一格式、内容、口径分别在市政府网站和单位门户网站公开了2018年部门决算、2019年部门预算信息,做到基础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2.积极落实绩效自评及绩效监控制度。我委高度重视绩效考评工作,制定了绩效总目标,依照国家政策法规规定和本部门实际情况,健全财务基础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依法、有效地使用财政资金。通过采取询问和集中评议的方法,对各处室项目资金的分配、拨付、使用、核算都严格把关。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9年度市委政法委部门预算具有明确的用途和目标,制定了较详细的执行计划,资金到位及时。严格按照财政有关规定使用,绩效目标指向明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绩效目标在数量、质量、成本、时效、效益方面进行了量化,基本合理配置,符合客观实际,在一定期限内如期完成。预算决策、管理、执行等日渐规范,能够较好地满足工作需要,取得了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 (二)存在问题 我委受工作性质影响,临时性、应急性和突发性任务多,在预算绩效管理方面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部门预算编报时间大多在九、十月份,机关工作计划的确定一般在年末,二者不能同步匹配。二是根据部门工作特性,结合全市政法形势任务需要,部门临时性、新增工作多,导致部分支出较为集中,资金使用“前松后紧”的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预算执行进度。 (三)改进建议。 1.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继续深入实施预算管理绩效评价工作,结合绩效监督结果安排预算,变简单追求支出进度为追求预算绩效质量。 2.加强工作指导,提高预算管理业务水平。希望能对预算部门开展多层次的业务培训,促使财务人员理解掌握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程序、方法和技巧以及可能涉及到的政策法规、工作制度,以规范预算管理、规避财务风险、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四川省眉山市委政法委员会(本级).xls】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