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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眉山市民政部门决算 | |||||||||||||||||||||||||||||||||||||||||||||||||||||||||||||||||||||||||||||||||||||||||||||||||||||||||||||||||||||||||||||||||||||||||||||||||||||||||||||||||||||||||||||||||||||||||||||||||||||||||||||||||||||||||||||||||||||||||||||||||||||||||||||||||||||||||||||||||||||||||||||||||||||||||||||||||||||||||||||||||||||||||||||||||||||||||||||||||||||||||||||||||||||||||||||
2020-09-30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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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二、机构设置9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10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0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1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7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20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28 第四部分附件32 第五部分附表3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37 二、收入决算表37 三、支出决算表3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37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3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37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37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37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37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37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37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37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37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眉山市民政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主要职能职责: 1.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2.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3.牵头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订全市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市乡镇(街道)、县(区)行政区划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申报工作,组织并指导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6.拟订全市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7.拟订全市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8.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统筹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9.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城乡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10.拟订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收养登记工作,负责办理涉港澳台及华侨收养儿童登记工作。 11.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协助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依法依规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救助管理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4.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二)2019年重点工作及特色工作。 1.市民政局获得全国表彰。2019年4月,在国务院召开的全国第十四次民政会议上,眉山市民政局被表彰为“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 2.乡镇行政区划调整重塑地理格局。乡镇区划调整改革方案获省政府正式批复,全市乡镇(街道)数量由原131个调减至80个,所有涉改乡镇均已挂牌正常运行,区划调整改革“前半篇文章”圆满完成。 3.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示范引领。省政府于2019年12月在眉山召开全省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现场推进会,参会人员现场参观考察我市养老服务改革发展工作,并予以高度肯定。全市深化推广眉山农村养老“四个三”经验模式,在全国养老服务工作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2019年8月,眉山市从全省7个申请市州中脱颖而出,被确定为第四批中央财政支持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目前已争取到位项目资金1958万元。 4.殡葬改革成效显著。作为全省唯一开展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市,率先推行全域绿色殡葬。我市殡葬改革“五突出五到位”工作方法被民政部评为“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优秀案例”。2019年,全市大力推进38个公益性公墓建设,治理零散墓2600余座,免除1.35万元人基本丧葬费1060万元。东坡区完成金顶山节地生态安葬示范公墓一期工程(总投资7000万元)建设,洪雅县完成全域火化区调整。 5.对上争取资金再创佳绩。持续主动到民政部、省民政厅、省慈善总会等中央、省级部门对接工作40余次。2019年,对上争取到位项目资金达到4.52亿元,通过积极主动争取到位的非普惠性资金达到8467万元。 6.重大民生项目加快推进。总投资4990万元的市精神病人社会福利院建设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并将于今年投入使用。总投资5957万元的市老年大学建设项目,于2019年10月动工建设,计划于2021年建成投入使用。省、市下达民政特困人员供养、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惠民殡葬等12项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均全面完成。 7.基本民生保障兜底有力。充分发挥民政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将全市2.31万名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群众纳入低保兜底保障范围。2019年,全市纳入城乡低保对象79040人,累计支出低保资金20362万元;特困人员供养20374人,累计支出供养金11975万元;为28375名生活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3111万元,为42850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3484万元。 8.福彩销售再创新高。全年实现福彩总销量3.66亿元,销售额较2018年净增长6554万元,同比增幅达21.8%,超额完成省定目标任务17.91%,目标任务完成率位列全省第一名。眉山福彩分中心被省福彩中心评选为2019年度先进集体,被命名为四川福彩的“奔跑者”。 9.主题教育获充分肯定。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检视、边整改,将“改”字贯穿始终。组织集中理论学习12次,前往泸定桥等地开展红色教育,组织开展12场主题宣讲,深入调研形成13个调研报告,纵深推进软弱涣散基层组织、低保、殡葬服务三个领域问题整治,高质量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民主生活会,形成固化一批制度成果,主题教育获得市委第三巡回指导组高度肯定。 10.做实最底线的民生保障,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以城乡低保制度为主体,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高龄津贴、困难失能老人护理补贴、慈善救助等制度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不断深化完善。 11.做优最基本的社会服务,民政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质增效。以深入推进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全力推进全域绿色殡葬改革两项重大改革任务为重点,协同推进婚姻登记、儿童保障、福利慈善社工等民政社会服务工作。 12.做好最基础的社会治理和专项行政管理,加快推进民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全市民政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充分履行基层社会治理职能,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健全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 二、机构设置 民政局及下属单位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民政局机关),其他事业单位7个(眉山市殡葬管理处、眉山市慈善服务事业中心、眉山市救助站、眉山市社会福利院、眉山市儿童福利院、眉山市殡仪馆、眉山市老年大学)。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均为10996.7万元,比2018年收、支的9333.03万元,增加1663.67万元,增长17.83%。主要变动原因是老年大学基建项目建设支出。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总收入10996.7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为2483.99万元,本年拨款收入合计8512.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67.16万元,占72.4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45.55万元,占27.5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总支出10996.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79.66万元,本年支出合计10617.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96.14万元,占28.22%;项目支出7620.9万元,占71.7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996.7万元。一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45.55万元。二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651.15万元,其中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67.16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83.99万元。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0996.7万元。一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45.55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76.53万元(均为项目支出),结转下年269.02万元。二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51.15万元,其中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40.51万元(基本支出2996.14万元,项目支出5544.37万元),结转下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0.64万元。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40.51万元(基本支出2996.14万元,项目支出5544.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7.66%。与2018年的6816.36万元相比,增加1724.15万元,增长25.29%。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市老年大学从市老龄办转隶为市民政下属单位。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支出8540.5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功能方面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26万元,占0.9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78.56万元,占96.93%;卫生健康支出103.84万元,占1.2%;住房保障支出75.86万元,占0.91%。(本报告以“万元”为金额单位,因保留两位小数,在四舍五入时可能产生误差)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8540.51万元,完成预算98.7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82.2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174.9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635.9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民间组织管理(项)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民政管理事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支出决算为2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465.9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数为0.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数为2.0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134.5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38.7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支出决算数为54.8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 殡葬(项)支出决算数为3052.6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支出决算数为2208.84万元,完成预算95.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项目进度未达资金支付节点,资金支付滞后。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 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155.7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40.0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 拥军优属(项):支出决算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职能划转,资金的功能分类进行调剂。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247.39万元,完成预算47.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项目推进缓慢,资金支付滞后。 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数为26.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数为43.8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支出决算数为33.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数75.8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96.1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46.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449.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1.15万元,比2018年的47.95万元,降低14.18%。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4.97万元,占72.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18万元,占27.07%。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2018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97万元,完成预算84.1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的38.42万元减少3.45万元,下降8.98%。主要原因是加强公车管理,整合资源提高公车使用效率。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公务用车管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4.97万元。主要用于殡葬、救助、基层政权、养老、优抚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6.18万元,完成预算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的9.53万元降低3.35万元,降低35%。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0余批次,500余人次。 其中: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6.18万元,主要用于养老、社会事务、殡葬、救助等民政事务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2076.5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69.02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1844.55万元,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31.98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民政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7.72万元,比2018年的182.25万元减少24.53万元,减少13.46%。主要是机构改革,人员转隶等原因减少了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民政系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98.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2.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64.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51.4万元。主要用于救助站流浪人员服务工作、社会福利院养老护理、儿童福利院孤残儿童护理。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0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6.8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61.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3.47%。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民政系统共有车辆1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特种专业业务用车5辆、其他用车7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农村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集中关爱”“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建设”“礼乐服务”“孤残儿童养教治康安”“孤儿养育购买服务”)开展了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符合年初绩效目标的设定,基本达到既定成效。 1.眉山市农村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集中关爱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4.72万元,执行数为14.7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为全市100余名农村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提供了体能训练、爱国教育、安全教育等方面的集中关爱活动,对于丰富农村困境留守儿童暑期生活,积极营造关心、关爱、关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氛围,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主要问题:资金投入不足、专职力量不强、设施配置不平衡,关爱纵深覆盖不够等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积极对上争取项目、资金、政策对眉山支持;采取以会代训和岗位自训的方式开展基层儿童工作人员能力提升行动,夯实一线工作力量;持续开展“无留守儿童乡镇”活动,树立眉山关爱保障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品牌。
2.眉山市社会福利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20万元,执行数为5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全院330名及以上老人的生活所需。发现的主要问题:适老化项目不够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完善适老化项目,完成无障碍防滑地面改造、卫生间改造、呼叫器安装、增设护理床等项目。
3.礼乐服务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80万元,执行数为1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8%。通过项目实施,提升了殡仪服务质量,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个性化需求,体现专业、快捷、便利、贴心的人性化服务标准,群众满意度达到99.6%。发现的主要问题:该项目具有动态性,因群众需求量增大后,导致支出预算估计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不断提升殡仪服务质量,合理测算殡仪服务项目的支出预算额度,在满足群众个性化需求和不断提升满意度的前提下,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
4.“孤残儿童养教治康安”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8万元,执行数为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集中供养孤残儿童,通过“养、教、治、康、安”等方向,以亲情护养的模式全方面关注孤残儿童成长,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发现的主要问题:由于院内床位原因以及筛查的条件限制,覆盖面不够广。下一步改进措施:积极争取上级项目支持,扩大覆盖面。
5.“孤儿养育购买服务”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为集中供养的56名孤残儿童进行亲情护养,通过家庭式养育,弥补孤残儿童亲情缺憾,纠正行为偏差,使孤残儿童更好地融入社会。发现的主要问题:建院初期,未成年人亲情护养暂无标准化模式仍处于探索阶段,特护特教水平需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积极开展学习以及交流,全面提升孤儿养育水平。
(五)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评价结果为良好,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项):指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反映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项):反映老龄事务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民间组织管理(项):反映民间组织管理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反映行政区划界限勘定、维护以及行政区划、地名管理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反映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反映接待来访、法制、政策宣传等支出以及婚姻登记、社会事务、社会福利、救灾减灾、优抚安置等专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反映退役士兵的安置,以及军队交给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以及管理机构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反映社会事务中对老年福利方面支出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项):反映城乡困难群众的临时救助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项):反映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反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中除以上项目外的保障和就业支出。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款)医疗支出(项):反映单位医疗保险以及公务员补助医疗保险支出。 1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项):反映用于资源信息勘探方面以及中小企业发展的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住房改革后住房公积金支出。 2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的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2019年眉山市民政局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民政局及下属单位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民政局机关),其他事业单位7个(眉山市殡葬管理处、眉山市慈善服务事业中心、眉山市救助站、眉山市社会福利院、眉山市儿童福利院、眉山市殡仪馆、眉山市老年大学)。 (二)机构职能。 眉山市民政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主要职能职责: 1.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2.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3.牵头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订全市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市乡镇(街道)、县(区)行政区划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申报工作,组织并指导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6.拟订全市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7.拟订全市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8.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统筹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9.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城乡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10.拟订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收养登记工作,负责办理涉港澳台及华侨收养儿童登记工作。 11.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协助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依法依规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救助管理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4.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收入总计10996.7万元。一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45.55万元。二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651.15万元,其中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67.16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83.99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0996.7万元。一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45.55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76.53万元(均为项目支出),结转下年269.02万元。二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51.15万元,其中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40.51万元(基本支出2996.14万元,项目支出5544.37万元),结转下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0.64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一)部门预算管理。 部门绩效目标严格按照政府划分的职责职能制定,全年基本完成部门绩效目标。年初按照财政要求准确编制预算,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根据执行情况在正常允许范围内动态调整预算,项目及部门预算执行率基本达到90%以上全年无违规情况发生。 (二)预算执行管理情况。 我部门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控制一般性行政经费支出。行政经费支出严格按照部门预算执行进度进行,项目经费支出严格按照项目进度拨付款项。 (三)专项预算管理。 我部门专项预算项目程序严密、规划合理、结果符合广大群众期许;资金分配科学、及时;专项预算绩效目标仅除年大学基建项目因拆迁问题以及勘察设计方未及时交付设计报告,导致工期延后,其余项目均已完成年初规划,实施绩效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许;全年无违规记录。 (四)结果应用情况。 民政部门自评绩效完成质量为良好,全面提升老、弱、病、残、幼等特殊群体的生活质量。在部门基本预算与项目执行过程中,做到了年初绩效计划公开,全年过程与质量双控制,年底绩效自评且公开。 四、评价结论及改进措施 (一)评价结论。 2019年民政部门整体支出评价结果为良好。 (二)存在问题。 一是项目实施进度慢,资金支付率不高。因疫情原因,项目实施滞后,不能及时有效地推进项目实施,不能及时达到资金支付节点。 二是部分基础设施建设不达标,居民多样化的服务需求得不到有效满足。 三是民政体系财务专班人员力量不足。 (三)改进措施。 一是做好长期规划,有序开展项目工作。做好民政规划财务工作,全面合理安排项目申报,及时推进项目进程,有序开展项目工作。 二是做好项目论证工作。民政系统项目申报及实施时广泛征求意见,做好项目论证工作,加强工程质量监督,保证工程项目有序稳定推进,根据合同约定合理控制工程成本支出,确保资金使用效率。 三是分类区分群众需求,建立普惠体系,有效满足大部分服务期许。 四是积极培养人才队伍,建设财务队伍,提高资金分配使用效率。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 |||||||||||||||||||||||||||||||||||||||||||||||||||||||||||||||||||||||||||||||||||||||||||||||||||||||||||||||||||||||||||||||||||||||||||||||||||||||||||||||||||||||||||||||||||||||||||||||||||||||||||||||||||||||||||||||||||||||||||||||||||||||||||||||||||||||||||||||||||||||||||||||||||||||||||||||||||||||||||||||||||||||||||||||||||||||||||||||||||||||||||||||||||||||||||||
【四川省眉山市民政局(汇总).xl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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