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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 眉山市公安局园区分局 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20-09-30 09:38  市公安局 [字号: ] 打印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本局无此表收支项目)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本局无此表收支项目)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预防、制止和侦查辖区内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维护辖区内的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组织、实施辖区内的消防监督工作;管理辖区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对辖区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辖区内的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辖区内的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对辖区内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指导和监督辖区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市公安局和园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9年,园区分局党委聚焦省厅“一三五七”、市局“11445”发展战略,以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全市公安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引,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维稳工作为主线,扎实深入开展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举全警之力、集全警之智,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市局党委的决策和部署,毫不放松地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顺利完成了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维稳工作;分局象耳派出所在全省创建工作取得了“创枫”评比成绩排名第五和“五个最强派出所”的优异成绩;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设立服务群众“网上窗口”,将跨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权下放至派出所;在象耳派出所全面铺开第七次人口普查户口整顿省级试点工作;加强了辖区的社会面管控,全年共出动了警车3000余台次,警力10000余人次,发动社会各类治安力量2000余人次;进一步加强对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为眉山公安的发展大计努力贡献园区公安力量。

二、机构设置

市公安局园区分局为一级预算单位,内设机构10个,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2734.47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2.17万元,增长2.71%主要变动原因是2019年度增加了铝城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资金预算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2661.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31.13万元,占80.0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4.63万元,占9.9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




他收入265.67万元,占9.98%


三、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2682.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61.59万元,占73.13%;项目支出720.81万元,占26.8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468.80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4.76万元,增长3.12%。主要变动原因是2019年度增加了铝城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




设项目资金预算支出。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52.1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19%。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68.9万元,减少7.27%。主要变动原因是部分人员调出以及按财政压缩支出的要求,减少了支出,降低了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52.1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830.41万元,占8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3.88万元,占8.54%;医疗卫生支出69.29万元,占3.22%;住房保障支出68.52万元,占3.1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152.10万元完成预算97.64%。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数1830.41万元,完成预算97.2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支出中未执行的预算,结转下年。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数108.7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支出决算数21.7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为:会计核算处理时调整了该科目支出到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支出决算数19.7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为:会计核算处理时调整了该科目支出到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支出决算数86.80万元,完成预算100 %。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3.60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0.2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为:人员调整工资基数后增加了养老保险费用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65.1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为:人员调整工资基数后增加了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15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数68.5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15.0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02.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支出等。

公用经费212.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6.90万元,完成预算275.8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内追加申请购置运警车一辆,因此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6.90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8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6.90万元,完成预算275.8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15.92万元,上升51.3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申请购置运警车1辆,增加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5.48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1辆、金额25.48万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2辆,其中:轿车10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1.42万元。主要用于接处警、值勤巡逻、办案、抢险救灾、维稳处突等工作所需的执法执勤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停车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5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2019年未开展对外接待,未产生接待费支出。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264.63万元。用于铝城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支付工程款项。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市公安局园区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2万元,比2018年增加16.19万元,上升8.27%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采购办公设备金额比2018年增多,相应增加了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市公安局园区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分局基层一线实战部门购置办公家具、空调设备、办公电脑设备等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31日,市公安局园区分局共有车辆2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8辆(电瓶巡逻车),用于执法执勤。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铝城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一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该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五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五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园区分局年初编制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基本达到了年初的既定工作目标,较好地保障了分局正常履行职责、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本部门无专项预算项目,故未能开展项目绩效评价。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对反映 “办公办案业务用房租赁费“上级补助办案业务费“上级补助业务装备费”、“网络通信及维护费” 、“铝城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进行了目标绩效自评。

1)办公、办案业务用房租赁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7.3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42.28%。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分局机关6个部门在2019年度全年的办公及办案业务用房需求,确保了分局正常运,正常履行职责。全年预算数与执行数未达100%的原因:因分局涉及机构改革,未执行完部分可能不需执行。

2)上级补助办案业务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6万元,执行数为5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该项目专项用于分局行政案件及刑事案件的侦办以及与办案有关的支出,保障了分局对违法犯罪案件的有效打击,基本达成了年初预定目标。

3)上级补助业务装备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1万元,执行数为3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分局一线民警执法勤务装备、设备及时更新和配备,提高了一线民警自身安全防范水平和执法规范化水平。

4)网络通信及维护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0.80万元,执行数为22万元,完成预算的71.43%。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全局通信网络畅通,各级指令上传下达及时顺畅,各业务系统正常运行,提高了办案、工作效率,确保了分局各项业务正常开展。预算数与执行数未达100%的原因:分局为压缩支出,于年内优化了网络运行维护,减少了与该项目相关的支出,该项目实施依然的达到了年初预期目标。

5)铝城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30万元,执行数为 264.63万元,完成预算的42.00%。通过实施该项目,解决铝城派出所无业务办公用房的问题,建成后有利于更好服务辖区居民,创造平安稳定的辖区社会环境,当年项目实际工程完量90%,达到了年初预定目标。预算数与执行数未达100%的原因:该项目建设当年实际工程完工量达到了90%,但不符合施工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所以预算执行数未达100%。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如下: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一)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办公、办案业务技术用房租赁费

预算单位

眉山市公安局园区分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40.7万元

执行数

2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40.7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0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租赁局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办公用房及相关设施,保障全局正常运转,保障分局履行各项法定职责,保障分局各项工作任务完成

完成了预期目标,确保了分局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预算执行率

100%

42.28%

项目完成指标

保障数量

保障人员数、保障部门数

保障部门数6个,保障人员55人

保障部门数6个,保障人员数60人

效益指标

保障正常运转

分局可持续发展性

持续发展

持续发展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二)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上级补助办案业务费

预算单位

眉山市公安局园区分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56万元

执行数

56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56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56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防范打击辖区内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及财产安全,确保辖区社会秩序稳定,群众满意率90%

预期目标完成,确保了辖区社会秩序稳定,群众满意率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预算执行率

100%

100%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出警、处警率

100%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辖区社会秩序

社会秩序稳定

社会秩序稳定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群众满意度

大于90%

96.04%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三)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上级补助业务装备费

预算单位

眉山市公安局园区分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31万元

执行数

31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31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31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专项用于购置各类警用装备,提高分局警用装备配备率,保障执法执勤各项业务装备数量、质量达到公安部标准,确保民警执勤执法安全和实战能力得到提高

完成预期目标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警用设备、装备购置金额占比

100%

100%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一线警力装备配备率

100%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执法规范化

提高民警自身防护能力,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

民警自身防护能力得到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得到提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四)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

预算单位

眉山市公安局园区分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30.8万元

执行数

22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30.8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2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保障公安金盾网、无线通信网等信息网络不间断运行,确保支撑分局业务工作正常开展

完成预期目标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预算执行率

100%

71.43%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通信保障联通率

100%

100%

效益指标

内部发展效益

可持续性

各业务系统高效运,不间断运行,支撑公安各项业务正常开展

全部完成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五)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后勤物管服务经费

预算单位

眉山市公安局园区分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33.94万元

执行数

33.94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33.94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33.94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提供全局物业管理服务、后勤保障服务,确保机关日常正常运行,保障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完成预期目标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项目完成率

90%

100%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工程质量

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项目效益

社会效益

指标

社会效果

见警率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增强

见警率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增强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市公安局园区分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本单位主要是甘眉工业园区和金象化工产业园区管委会拨付的辅警人员经费及工作经费等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各级公安机关用于非涉密的信息网络建设和运行维护相关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反映公安机关从事行政执行、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的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市公安局园区分局2019年部门

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本部门为一级预算单位,内设机构10个,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机构职能

眉山市公安局园区分局是眉山市公安局的派出机构,履行县级公安机关职能。预防、制止和侦查辖区内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维护辖区内的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组织、实施辖区内的消防监督工作;管理辖区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对辖区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辖区内的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辖区内的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对辖区内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指导和监督辖区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市公安局和园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概况

2019年末,市公安局园区分局在编在职人员82人,其中行政人员(民警)68人,临时用工控制数人员14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2661.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31.13万元,占80.0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4.63万元,占9.9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65.67万元,占9.98%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2682.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61.59万元,占73.13%;项目支出720.81万元,占26.8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52.1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830.41万元,占8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3.88万元,占8.54%;医疗卫生支出69.29万元,占3.22%;住房保障支出68.52万元,占3.18%。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目标制定情况

本局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目标的编制、填报和分析评估,年初按预算要求,设置了五个重点项目的绩效目标,量化了绩效目标要求和内容,确保了重点业务工作有效开展,财政资源配置合理,年末对该五个项目进行了自评。

2、目标完成情况

2019年,园区分局按照省公安厅“一三五七”、市局“11445”发展战略,以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全市公安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引,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维稳工作为主线,扎实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党委以及辖区管委会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职,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3、预算编制情况

本局高度重视预算编制工作,在年初预算编制工作中,严格实行“二上二下”的编制要求,遵循“合理安排、量入为出”的原则编制预算,做到了预算编制收支平衡。

4、预算执行情况

本局一直贯彻“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按财经法规要求和本局内控制度开展采购管理、经费收支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预算执行活动,严格按批复的预算执行,确保预算执行严格规范。

(二)专项预算管理。

本局专项预算严格按单位内控制度要求的决策程序,实施集体决策,根据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预算资金的额度进行科学评估,按照上级对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进行科学分配和使用。严格按时限执行预算,并注重实效,全年按时完成专项预算目标。

本年度,我局执行专项预算资金87万元,均按专项资金的用途严格规范使用,办案业务费专项用于保障重点案件及与办案直接相关的支出。业务装备费专项用于购置警用专用设备、装备,确保了资金的投向符合各项规定,并发挥最大效益。

(三)结果应用情况。

为逐步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我局按要求在眉山市政府公众网上向社会公开了2019年度预算、2019年度决算以及分局整体绩效自评报告以接受社会监督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本次自评,我局整体绩效完成较好,基本按预算要求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财政资金使用合理、合规、及时,产出和整体效益相匹配,有力保障了我局依法履行职责,维护了社会安全稳定,保障了辖区经济、民生发展。

(二)存在问题

1、年初预算编制时支出科目分类存在不准确,支出数额测算偏差量大。

2、预算执行过程中,预算指标调剂情况较频繁。

3、专业财务人才缺乏,难以有效的进行预算绩效评价。

(三)改进措施

1、加强对新的政府会计制度培训,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

2、加强对《预算法》的学习培训,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加强预算绩效目标评价知识培训,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评价和管理。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本局无此表收支项目)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本局无此表收支项目)


四川省眉山市公安局园区分局(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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