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网站标识码:5114000002 蜀ICP备:1202591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001
本页面执行时间为0.03秒 ,推荐使用1366*768分辨率以上显示器及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进行浏览
2019年度 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部门决算 |
2020-09-30 09:27
[字号:大 中 小]
打印
|
目录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6 二、收入决算表 21 三、支出决算表 21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一)主要职能。 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公安交警部门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组织、指导维护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机动车辆安全检验监管、驾驶员考试考核及其牌证发放和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等工作;指导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负责交警支队机关及交警直属大队经费装备的管理和全市公安交警部门的科技工作指导;负责全市交通警察队伍的教育、培训和管理等工作。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9以来,交警支队在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党委和厅交管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这一主线,认真贯彻落实省厅“135”、市局“11445”发展战略,牢牢盯住“六个坚决防止,三个确保”大庆安保工作目标,以“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为主题,组织带领全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勠力同心、共同奋战,全面抓实抓好各项工作措施,全市道路交通秩序保持良好。 1.深入开展隐患排查、车辆和驾驶人等源头管理。积极会同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各乡镇政府等部门,对事故多发、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开展排查,并报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整治安全隐患。狠抓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源头隐患“清零”工作,全市“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检验率100%、报废率100%、违法处理率99.66%,重点驾驶人审验率98.89%、换证率99.88%,全部达标。先后组织120余家客货运企业、物流、建筑行业等负责人召开行业例会、集体约谈会51次,落实重点隐患车辆清理工作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及时对企业未报废、未年检车辆进行清理,严禁“带病车”上路行驶。 2.强化道路交通路面秩序管控。城市交通,以“治乱缓堵”和“双创”工作为抓手,以“网格化”勤务管控机制为依托,充分利用城区违停抓拍系统、缉查布控系统等智能化交通管控设备,全力整治城市交通秩序,对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非机动车交通违法、不礼让斑马线、行人不文明交通行为、酒驾、货车违法入城、无证驾驶、涉牌涉证、非机动车安装遮阳伞、遮阳棚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建立国省干道固定执法服务站8个,设置车辆检查区域,布建交通卡口、电子警察15套,配套勤务管理机制,完成了全市4条国省干道车辆的管控体系建设,并开展了“逢十”、“降速”等集中整治行动,对“两客一危一货面包车”5类重点车辆和三超一疲劳”、酒驾、毒驾等7类严重违法行为进行整治,有效压降交通事故发生。依托农村“两站两员”、农村道安办平台、农村交管信息平台,不断健全完善农村道路交通管控机制,整合农村交管办68个,劝导站1320个,配备交管员314名,劝导员1540余名,有效降低了农村地区交通事故数量。 3.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依托LED屏幕播放、手机短信、自身“双微”平台等宣传方式,提醒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平安出行,及时发布安全教育提示及路况公告。组织民警深入客货运企业和校车单位等开展安全大检查,开展交通安全集中教育培训。利用乡镇赶集日、入户走访、学校家长会等契机,通过摆放交通安全宣传展板、张贴挂图标语、散发宣传资料、法制授课等形式全方位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2019年,悬挂各类宣传标语80余幅,发放各类宣传材料60000余份,发送交通安全提示短信80000余条,开展各类交通安全讲座18次。 4.全面落实公安交管便民新举措。通过筹划协作,实现了档案电子化异地转籍,全面落实“一证办、一窗办、网上办”,最大限度减少群众往返,减轻群众负担;对银行(信用社)、汽车金融公司等进行了备案登记,简化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相关程序和事项;同一人名下号牌互换业务受理;15家汽车销售4S店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推行小型汽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摩托车全国通检;开展周六便民服务工作,安排人员每周六全天上班,有效解决我市双职工家庭、在校学生及外出务工人员在工作、学习时间办事不便问题。 5.大力推行互联网+公安交管服务。全面开通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25项服务项目,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实行驾驶人考试预约、机动车选号、补换领驾驶证、申领免检标志等交管业务网上办理。加强网办中心建设,做好业务审核、办理及系统维护工作,确保按规定时限及时办结业务,提高网上服务质量。通过宣传、考核等方式,加大互联网注册和窗口注册力度,利用多种渠道大力宣传面签及互联网办理业务的便捷性,使更多群众、单位可以网上办结车驾管业务。网办中心自动受理个人用户注册量70772笔、单位用户注册164笔、机动车选号10547笔、机动车检验预约433笔、驾驶证体检/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业务117048笔、电子监控处理业务91781笔、变更联系方式32672笔、机动车转籍申请业务115笔。 6.严抓理想信念教育,警务技能培训,队伍管理严格正规。坚持政治建警、党建引领,支队党委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常态化、制度化推进“最强支部”建设,落实“三会一课”,坚持定期召开党委会,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统筹推动;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全市公安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集中学习、专题辅导、集中演讲、知识竞赛、讲党课、红色基地教育等多种方式开展教育整顿,全市公安民警、辅警、职工凝聚力和向心力明显提升。严抓警务技能培训,组织开展党的十九大理论学习、领导干部理念更新、中层干部能力提升、业务骨干技能提升全面培训计划、方案,组织执法记录仪培训、数字证书安全使用培训、交警网校培训、常用法律文书的规范填写、规范执勤执法、酒驾专项整治、单警勤务执法终端应用、辅警执法规范、“强实战、保大庆”警务实战技能比武等主题培训10余期,培训人次达到76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民警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 2019年,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分别荣立集体二等功一次,直属三大队荣立集体三等功1次,直属二大队巡逻一中队荣立集体三等功1次,直属二大队事故预防与处理中队荣立集体三等功1次;民警个人三等功12人,嘉奖7人,受省市级以上部门表彰先进个人24人;直属二大队事故预防与处理中队被眉山市团委列为全国创建全国青年文明号集体;全省优秀人民警察1人;眉山市十佳优秀青年1人。 二、机构设置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现有办公室、政工科、财务装备科等14个科室,直属一大队、直属二大队、直属三大队等3个交警大队,共17个内设机构。 支队开展财务核算的二级单位有4个,全为行政单位。纳入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核算单位包括: 1. 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关 2. 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 3. 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 4. 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三大队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9081.36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61.06万元,增长0.7%。主要变动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单位:万元)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8896.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892.26万元,占88.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3.89万元,占11.3%。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7890.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25.24万元,占77.6%;项目支出1765.36万元,占22.4%。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081.36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1.06万元,增长0.7%。主要变动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单位: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52.7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2%。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301.36万元,降幅15.0%。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减少以及项目支出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单位: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52.7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类)6421.74万元,占87.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13.46万元,占7.0%;卫生健康支出(类)194.83万元,占2.7%;住房保障支出(类)222.67万元,占3.0%。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7352.70万元,完成预算93.2%。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决算数为5194.27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决算数为35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2019年决算数为230.20万元,完成预算100%。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2019年决算数为647.26万元,完成预算5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机动车号牌证照费用不满足支付条件未进行支付,以及老旧交通信号设备更换与交通违法智能审核系统项目实施未完成,相关资金结转至2019年进行支付。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决算数为371.11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9年决算数为142.35万元,完成预算100%。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决算数为176.35万元,完成预算100%。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决算数为18.48万元,完成预算100%。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19年决算数为222.6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25.2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310.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814.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8.30万元,完成预算62.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相关规定,强化经费支出管理,对公务接待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实行严格控制。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8.14万元,占9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6万元,占0.1%。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8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8.14万元,完成预算64.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31.54万元,下降22.6%。主要原因是2019年公务用车调拨、拍卖、报废等减少了8台,以及严格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厉行节约,控制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2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8.14万元。主要用于42辆公务用车等所需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保障交警支队本级、直属一大队、直属二大队、直属三大队等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巡逻、秩序管理、事故处理、特勤勤务、工作暗访督导、交通安全专项行动、综合整治等工作出行。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6万元,完成预算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0.02万元,增加14.3%。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接待管理,厉行节约,控制支出。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23人次,共计支出0.16万元,具体内容为接待来队学习考察。 2019年无外事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537.90万元,较2018年增加356.87万元,主要用于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标线、护栏、智能交通设施等建设。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交警支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4.81万元,比2018年减少125.62万元,下降13.4%。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财政控制一般性支出要求,厉行节约,强化机关运行管理,费用支出下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交警支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56.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56.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苏洵中学”等9所新建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设施建设、眉州大道市政府转盘改建工程等项目,办公设备与家具购置,公务车辆保险、燃油、维修保养等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11.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3.3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65.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99%。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交警支队共有车辆42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交警支队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对列入预算的项目开展了事前绩效评估,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加强项目推进,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经费支出。从整体支出绩效情况来看,运转类项目执行情况基本与各项业务运转需求及时间进度匹配,政府投资项目与项目实施进度基本一致,执行情况良好,总体上各项目支出预算执行较好,有力保障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业务的顺利开展,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 指行政单位基本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 指公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的支出。 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 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指地方人民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决算表三、支出决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
【2.四川省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本级)2019年决算公开表.xls】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