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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眉山市国资委部门决算
2020-09-30 08:54  市国资委 [字号: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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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0年9月30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二、机构设置…………………………………………………………………10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1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2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1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7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2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24

第四部分 附件……………………………………………………………………28

附件1…………………………………………………………………………28

第五部分 附表……………………………………………………………………3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34

二、收入决算表………………………………………………………………34

三、支出决算表………………………………………………………………3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34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3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34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34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34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34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3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34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34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3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根据《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眉府办发〔2012〕45号)和《中共眉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国资委机构编制有关事项的批复》(眉市编发〔2012〕69号)精神,市国资委的主要职能是: 

1)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资产运营机构和地方金融企业的国有资产。

2)承担所监管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管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等措施,加强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监管。

3)强化市本级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县(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指导。负责所监管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购置、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

4)研究制定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办法,制定相关制度。

5)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提出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年度预算建议草案,组织和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执行,编报所监管企业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决算草案,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

6)指导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7)负责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考核管理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负责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人事任免和薪酬待遇管理。负责职能主管部门下属的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人事任免工作。

8)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市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董事、监事、财务总监,并执行和落实相关管理制度。   

9)负责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收入分配工作,及调控市属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的工作。    

10)负责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及中央、省在眉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和廉政建设工作。

11)负责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以及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产权界定、清产核资、调剂、处置等工作。

12)在市政府授权范围内,负责市本级政府性融资工作。

13)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进行结构调整;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审核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等。

14)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市投促委统筹协调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市国资委主要负责央企和国有企业的招商和引进。

15)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截止2019年底,全市(区)两级国有企业资产总额达1907亿元、同比增长15.7%,净资产达975.2亿元、同比增长13.1%,实现利润1.73亿元、同比增长98.9%;其中,市属国企资产总额达748.6亿元、同比增长6.9%,净资产363.3亿元、同比增长11.6%,实现利润1.70亿元、同比增长95.3%。

1.抓改革,激发国企发展活力

一是深入推进市属国企“2+N”战略重组。按照“2+N”市属国企重组方案,分别突出市场竞争类和公益事业类的功能定位,以眉山发展公司和眉山资产公司为主体组建集团公司,根据行业整合、业务相似等原则,将现有市属国有企业打捆重组、优势合并到两大公司,企业产权关系已全部划转到位,党组织管理体系已基本理顺,企业实体化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二是大力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按照成熟一家推进一家的原则,市宏大公司与眉山领地集团公司战略合作,联合开发眉山蘭台府、遵义蘭台府等房地产项目3个。眉山发展公司与西南联交所、成都农交所合作设立眉山分所,促进本地要素资源优化配置,实现两所合一,为我省首创。三是深化市场化改革方向。指导市粮食储备库、市居安房地产公司等3个全民所有制企业和经营性事业单位完成公司制改制。推进企业薪酬体制和工资总额改革,制定了《市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新增10户企业纳入2019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范畴,初步建立企业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形成员工薪酬与企业效益正向挂钩机制。四是拓展优质经营性项目。围绕市委“3135”产业和城市优势资源加快企业布局,推进低温污泥干化项目、瓦屋山旅游开发等经营项目19个,总投资约17亿元。其中,如市工投公司与中财融商(北京)资本管理公司合作,组建规模为50亿元的眉山创新产业发展基金;瓦投公司竞拍取得昌蒲湾、石岗湾400亩土地用于旅游综合开发。

2.抓监管,突出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一是理清监管权力边界。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原则,制定出台《出资人监管权力清单(2019版)》,将审批事项缩减到15项,下放涉及企业投资、薪酬分配等方面的权力10余项,增强了企业自主经营权。二是建立完善监管制度。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按照管资本为主改革方向,制定《市属国有企业投融资及对外借款和担保管理办法》、《市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文件,进一步规范监管行为。三是完善国企法人治理结构。以构建有效制衡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为出发点,调整充实市工投公司、四川启明星铝业公司等10户企业董监高人员24人次。规范企业董事会建设,制发《关于建立市属国有企业专职外部董事队伍的实施意见》,循序渐进配备企业外部独立董事。

3.抓防控,确保国企稳定发展

一是明确工作思路。制定《市属国有企业债务化解和转型升级方案》,确定“政府匹配经营性土地资源赋能化解一批,企业自主筹集资金偿还缓解一批,市财政统筹安排偿付一批”工作方式,稳步推进企业存量债务化解工作。11月29日,眉发展成功发行了低利率公司债15亿元。全年重点投融资企业实现融资56亿元,偿还债务76.5亿元,市属国企资产负债率下降到51.6%,同比下降5个百分点。二是强化动态实时监督。每季度召开全市国有企业经济运行分析,认真排查风险点,严控债务、法律、金融风险。建立市属重点国企债务风险预警线,对资产负债率超过行业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的跟踪关注。坚决遏制增量,积极化解存量,国企安全可控。三是坚守债务风险底线。规范企业财务管理,聘请中介机构对43户企业进行2018年度财务审计。召开全市债务化解专题会议,进一步增强企业债务风险防控意识。指导眉山发展公司妥善化解首例金融产品“黑天鹅”事件,有力稳定地方金融生态。

4.抓党建,为国企转型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是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始终突出主题主线,突出一体推进,突出问题整改,突出“两手抓”,扎实有序推进市国资系统主题教育,规定动作扎扎实实,创新动作结合实际,较好地解决了国有企业学习贯彻新发展理念有差距、转型升级动力不足、风险防范意识不强等6个方面问题。二是强化党组织在企业治理中的政治领导作用。联合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印发《眉山市市属国有企业党委会议事规则(试行)》,完善党委会参与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程序要求,建立完善企业党委会与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等治理主体之间协调运转机制。修订市城投公司等9户国企公司章程,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三是加强国企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企业人才工作宏观指导,草拟《市属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积极引进优秀人才,面向社会招聘专业人才9名、外部董事1名。加强干部梯次培养,选派9名国资国企干部到省国资委和成都市业务对口企业挂职锻炼。四是深化基层党的建设。实施“强基固本”提升工程,以落实基本责任等7个基本为共性指标,结合国有企业生产竞争类等分类特点设立个性指标,指导10个基层党支部示范建设取得实效,四川启明星铝业公司党委被评为“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眉山发展公司党委被评为“全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五是扎实有序推动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配合市委巡察组完成了对市国资委及下属市属企业的巡察。组建督导组深入市属企业对改革发展、党建工作、廉政建设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导,及时发现并整改企业存在的问题64个,督促企业完善了内控制度建设。扎实开展红包礼金、清油整治等专项行动,清退资金15.5万元,纪律处分4人,解除劳动合同1人。全年,国企领导人员没有发生一件违法违纪事件。

二、构设置

市国资委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市国资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眉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 眉山市开发性金融合作中心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57765.66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142457.76万元,下降71.1%主要原因是对国有企业注册资本金的注入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 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57748.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589.24万元,占35.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159.13万元,占64.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 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57721.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4.72万元,占0.8%;项目支出57246.7万元,占99.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7765.66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42457.76万元,下降71.1%主要原因是对国有企业注册资本金的注入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562.2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5.6%。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9643.92万元,增长2139%主要原因是对国有企业注册资本金的注入。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562.2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3.32万元,占0.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85万元,占0.2%卫生健康(类)支出15.1万元,占0.1%节能环保(类)支出2万元,占0.0%;资源勘探信息(类)支出20339.78万元,占98.9%金融支出11.62万元,占0.1%住房保障支出18.62万元,占0.1%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0562.2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1.82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1.96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2.94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45.13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7.71万元,完成预算100%

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53.76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1.03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0.82万元,完成预算100%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1.57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53万元,完成预算100%

11.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

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14.67万元,完成预算100%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57.9万元,完成预算1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67.21万元,完成预算100%

1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0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6.金融支出(类)金融部门行政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17.金融支出(类)其他金融支出(款)其他金融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62万元,完成预算100%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8.62万元,完成预算100%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4.7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04.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69.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91万元,完成预算25.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经费开支、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9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我委未保留车辆,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2.91万元,完成预算2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62万元,下降17.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经费开支、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9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91批次,36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9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岷东新区文旅项目、产业基金新能源项目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37159.13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市国资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85万元,比2018年减少5.15万元,下降7.8%。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减少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市国资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31日,市国资委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双创工作开展市属国有企业和中央省在眉企业党组织管理国有企业信访维稳突出问题、市属国有企业资产评估、专项审计、招商引资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2019年年末,5个项目均完成既定目标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国有资产监管扎实有效,未发生国有资产流失;国有企业、中央省在眉企业党建工作得到有效开展,党组织建设稳步推进;完成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工作;创文创卫工作持续推行,包保社区环境有效改善;千山村、磨响村两个贫困联系村基本脱贫,未出现返贫情况。

本部门所有项目均为运转类项目无专项预算项目,因此未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双创工作开展市属国有企业和中央省在眉企业党组织管理“国有企业信访维稳突出问题”“市属国有企业资产评估、专项审计”“招商引资”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双创工作开展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万元,执行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双创工作顺利开展,促进眉山市创文创卫工作建设,积极配合眉山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申报工作

2)市属国有企业和中央省在眉企业党组织管理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万元,执行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建设,确保市属国企和中央在眉央企党组织良性发展

3)国有企业信访维稳突出问题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国有企业改革顺利开展,持续推进企业改制等相关工作,做好信访维稳,确保无人进省进京上访。

4市属国有企业资产评估、专项审计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国有资产处置事前监管,逐步建立拟报废国有资产统一处置机制,推进资产评估审计中介机构库规范化建设

5招商引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3万元,执行数为2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招商引资工作顺利开展,引进优质项目,全年招商引资8亿元以上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详见市国资委部门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附件1)。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市国资委下属事业单位市开发性金融合作中心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市国资委下属事业单位市开发性金融合作中心项目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市国资委下属事业单位市开发性金融合作中心办公费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市国资委下属事业单位市开发性金融合作中心办公经费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市国资委下属事业单位市开发性金融合作中心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市国资委下属事业单位市开发性金融合作中心事业人员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市国资委下属事业单位市开发性金融合作中心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指市国资委下属事业单位市开发性金融合作中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市国资委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指市国资委下属事业单位市开发性金融合作中心和市国有资产服务中心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 指市国资委下属事业单位市开发性金融合作中心开展双创工作差旅费支出

1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 指市国资委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市国资委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项目支出

1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项): 指市国资委下属事业单位市开发性金融合作中心人员经费支出

1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项): 指市国资委下属国企的注册资本金支出

20.金融支出(类)金融部门行政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市国资委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项目支出

21.金融支出(类)其他金融支出(款)其他金融支出(项): 指市国资委下属事业单位市开发性金融合作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项目支出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市国资委部门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市国资委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眉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眉山市开发性金融合作办公室。

纳入市国资委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全覆盖自评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眉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眉山市开发性金融合作中心

(二)机构职能。

根据《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眉府办发〔2012〕45号)和《中共眉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国资委机构编制有关事项的批复》(眉市编发〔2012〕69号)精神,市国资委的主要职能是: 

1)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资产运营机构和地方金融企业的国有资产。

2)承担所监管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管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等措施,加强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监管。

3)强化市本级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县(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指导。负责所监管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购置、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

4)研究制定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办法,制定相关制度。

5)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提出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年度预算建议草案,组织和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执行,编报所监管企业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决算草案,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

6)指导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7)负责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考核管理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负责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人事任免和薪酬待遇管理。负责职能主管部门下属的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人事任免工作。

8)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市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董事、监事、财务总监,并执行和落实相关管理制度。   

9)负责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收入分配工作,及调控市属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的工作。    

10)负责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及中央、省在眉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和廉政建设工作。

11)负责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以及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产权界定、清产核资、调剂、处置等工作。

12)在市政府授权范围内,负责市本级政府性融资工作。

13)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进行结构调整;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审核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等。

14)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市投促委统筹协调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市国资委主要负责央企和国有企业的招商和引进。

15)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市国资委2019年度编制人数19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0人,事业编制人数9人;年末实有人数20人,其中行政编制在职人数14人(包含3名军转干挂编干部),事业编制在职人数6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57765.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589.24万元,占35.6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159.13万元,占64.33%

)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57721.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4.72万元,占0.82%;项目支出57246.70万元,占99.18%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情况

2019年度预算编制时将年度总体目标根据工作需要,细化为双创工作、企业党组织管理、招商引资、信访维稳等多个目标,并分别制定各个目标工作任务,把绩效指标按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量化。年末年度预算结转结余44.24万元。

2.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数与决算数有一定的偏差程度,但大多数保持一致。部门预算按各项目标任务进度持续有效开展。

3.部门预算完成结果

2019年底,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国有资产监管扎实有效,未发生国有资产流失;国有企业、中央省在眉企业党建工作得到有效开展,党组织建设稳步推进;完成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工作;创文创工作持续推行,包保社区环境有效改善;千山村、磨响村两个贫困联系村基本脱贫,未出现返贫情况;未发生进省进京上访事件。

(二)专项预算管理。

本部门无专项预算情况。

(三)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绩效目标及自评情况按预决算要求,随同预决算一并公开。本次自评通过部门预算管理、绩效结果运用2个一级指标逐一展开自评,并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佐证材料得出自评明细分值和总分值。通过明细指标自查找出预算管理薄弱环节,以查促改,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绩效指标

指标分值

自评分值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部门预算管理(80分)

预算编制(30分)

目标制定

10

9

目标完成

10

9

编制准确

10

8

预算执行(30分)

支出控制

10

9

动态调整

10

9

执行进度

10

9

完成结果(20分)

预算完成

10

9

违规记录

10

9

绩效结果应用(20分)

自评质量(4分)

自评准确

4

3

信息公开(8分)

目标公开

4

4

自评公开

4

4

整改反馈(8分)

结果整改

4

4

应用反馈

4

4

合计

100

90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存在问题。

1.财务制度执行力有待加强,资金使用计划有待细化。

2.部门整体支出预算控制有待进一步加强。

3.内控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

)改进建议。

1.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2.加强财务人员队伍建设,抓好绩效评价管理部门的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建立绩效评价长效机制;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全面有效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3.完善制度建设,加快推进内控制度、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出决算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四川省眉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汇总).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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