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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眉山市统计局部门决算公开 | |||||||||||||||||||||||||||||||||||||||||||||||||||||||||||||||||||||||||||||||||||||||||||||||||||||||||||||||||||||||||||||||||||||||||||||||||||||||||||||||||||||||||||||||||||||||||||||||||||||||||||||||||||||||||||||||||||||||||||||||||||||||||||||||||||||||||||||||||||||||||||||||||||||||||||
2020-09-29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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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0年9月29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标准;建立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健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组织实施各项统计调查;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为党委、政府调控、管理经济和社会事业以及科学决策提供统计数据依据,为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对区县、部门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等。 具体承担了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及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等国民经济行业的“一套表”统计调查;承担了综合、核算、工业、投资、商贸、农经、人口、科技、社会等18项国家、省市专项统计工作。承担了国民经济核算、“三新”统计、服务业统计等专项统计改革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评价指标、天府新区眉山区域统计监测等重点工作;承担了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和农业普查等普查工作任务的组织实施。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抓好监测分析,服务经济发展。切实加强经济运行分析,全年召开经济运行分析会、经济普查专题会近20次,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搞好服务。针对当月、当季、全年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及时编印《统计月报》《统计专报》,组织力量撰写《统计分析》《统计年鉴》等统计刊物,为县域经济、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提供深度分析,做好预警预判。2019年,共有25篇信息分析受到市领导肯定性批示。 2.加强企业培育,狠抓申规入统。大力推进“小微企业倍增、规上企业培育、重点企业壮大”三大培育计划,加大统计调查单位培育力度。按照“应统尽统”的原则,加强对各区县、园区(新区)申规入统工作的培训指导。2019年,全市净增规模(限额)以上企业103户,为近三年来最多,其中:工业企业净增入库22户,建筑业企业净增入库48户,房地产企业净增入库22户,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净增入库8户。 3.做好经济普查,荣获全国先进。市委、市政府多次专题研究推进全市经济普查工作,并由六位副市长带队分别到6区县开展督查推进工作,将普查工作单独纳入市委市政府目标绩效考核,对普查工作进行专项奖励,有力推动了全市普查工作高质量完成。2019年12月,眉山市统计局被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评为国家级先进集体,并作为全省唯一市州先进集体代表参加全国经济普查表彰大会。 4.加强向上汇报,促进开放统计。主动加强向上沟通汇报,争取省局工作支持。一方面,主动“走上去”沟通汇报。每月由局长、分管领导带队到省局汇报我市经济工作、统计工作的举措、亮点和特色,全年40余批次赴省局对接汇报工作。另一方面,积极“请下来”调研指导。2019年,国家局有关司局,省统计局范毅局长等领导亲临眉山调研指导25批次。 二、机构设置眉山市统计局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纳入眉山市统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眉山市社会经济调查队。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810.78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0.36万元,增长11%。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810.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10.78万元,占100%。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810.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3.59万元,占85.5%;项目支出117.19万元,占14.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10.78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0.36万元,增长11%。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0.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80.36万元,增长11%。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0.7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02.28万元,占86.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9.66万元,占7.4%;卫生健康支出22.79万元,占2.8%;住房保障支出26.05万元,占3.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810.78,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支出决算为702.2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行政运行(项)2019年决算数为585.09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决算数为22.2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专项普查活动(项)2019年决算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专项统计业务(项)2019年决算数为35万元,完成预算100%。 (5)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项)2019年决算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9年决算数为59.6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决算数为43.42万元,完成预算100%。 (2)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9年决算数为16.24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2019年决算数为22.7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决算数为21.31万元,完成预算100%。 (2)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决算数为1.48万元,完成预算100%。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决算数为26.0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93.5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90.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103.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95万元,占8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5万元,占10.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2.4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经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减少0.58万元,下降18.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车开支减少。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用车3量。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95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调查、统计调研、统计执法、四经普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3.31万元,下降9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开支少。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3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市相关统计调研工作餐饮开支。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1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3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甘孜州统计局协商甘眉园区经济指标支出626元,接待巴中市统计局网络安全检查支出840元,接待省政府研究室调研支出1120元,接待省统计局机关党委书记调研960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眉山市统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3.41万元,比2018年增加2.38万元,增长2.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长。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眉山市统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经济普查办公电脑、打印机等设备购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3.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3.5%。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眉山市统计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机关运行用车保障。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4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从评价情况看,预、决算编制合理,支出高效规范,财政支出既确保了机关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又保证了重点项目开支,财政支出绩效良好。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眉山市统计局部门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眉山市统计局机关及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眉山市统计局及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统计工作等未单独设置项目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信息事务(项):四川省统计局为开展统计工作实施的平台建设等采购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眉山市统计局在日常业务之外开展专项统计工作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眉山市统计局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眉山市统计局开展各类统计调查工作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项):眉山市统计局开展的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开支;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和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 眉山市统计局部门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整体支出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机构组成 眉山市统计局下属参公单位1个,为眉山市社会经济调查队。 2、人员概况 市统计局2019年末在职职工40人,其中行政人员18人,事业人员13人,控制数人员和临聘人员7人,退休人2人。 3、机构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标准;建立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健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组织实施各项统计调查;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为党委、政府调控、管理经济和社会事业以及科学决策提供统计数据依据,为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对区县、部门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等。 具体承担了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及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等国民经济行业的“一套表”统计调查;承担了综合、核算、工业、投资、商贸、农经、人口、科技、社会等18项国家、省市专项统计工作。承担了国民经济核算、“三新”统计等专项统计改革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评价指标、天府新区眉山区域统计监测等重点工作;承担了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和农业普查等普查工作任务的组织实施。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1、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市统计局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入810.78万元。资金构成为:基本支出经费693.6万元,专项经费117.2万元。 2、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1)基本经费 本年支出693.6万元,主要为:基本工资310.27万元,津贴补贴62.42万元,奖金108.97万元,社会保障缴费82.45万元,住房公积金26.05万元,办公费1.16万元,电费4.8万元,会议费3.18万元,培训费0.57万元,劳务费2.78万元,差旅费23.1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2.91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8.89万元等。 (2)专项经费 本年支出117.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开展各类专项统计监测调查发生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管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维修维护费、委托业务费等支出。 (3)关于2019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眉山市统计局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为2.9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为0.35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主要包括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预期主要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效益等) 绩效总目标主要包括开展统计工作和加强资金管理这两方面的绩效目标。 1、开展统计工作绩效目标: (1)深入推进统计体制改革 按照国家统计局统一部署,制定《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和《实施方案》,深化统计创新,强化职能服务,加强构建新型统计服务体系、健全新经济统计体系、探索创新统计调查方式等;深入推进GDP、投资、服务业、自然资源、绿色发展、电子商务和新经济统计等创新工作;完成各项统计调查任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做好人口变动调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和人口普查试点工作。 ①统计业务专项经费预期经济、政治、社会效益: 局机关各科室分专业开展统计监测工作,2019年按时发布眉山统计公报,及时编制和报送各类专业统计月报和年报。针对减税降费、县域经济考核、外来企业分流眉山经济数据等问题,第一时间开展调研形成专题报告供市领导参考,精准服务宏观经济决策。定期编印统计专刊,组织力量撰写统计分析60多篇,做好经济运行预警预判,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组织编撰《眉山经济社会70年》做好眉山宣传。 项目完成及时率100%;质量达标率95%;服务对象满意度90%;影响年限≥1年。 ②大型普查专项经费预期经济、政治、社会效益: 圆满完成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摸底、登记、复查、审核汇总、数据发布等经济普查各项工作任务。2018年GDP总量由常规数1256.02亿元查增为1269.90亿元,查增13.9亿元;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为14.4:38.2:47.4。眉山市统计局被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国家级先进集体。市统计局主要负责人作为全省市(州)唯一代表参加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总结表彰大会。 高质量完成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省级专项试点工作。主动承担全省人口普查试点任务,在全省创新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召集公安、人社等部门共同参与试点工作,圆满完成试点任务。省统计局领导高度肯定眉山试点工作,相关工作经验被国家统计局刊载。 项目完成及时率100%;质量达标率95%;服务对象满意度90%;影响年限≥5年。 (2)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管理体系建设 健全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以贯彻落实《意见》为抓手,建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政绩考核机制,深化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年活动。建立统计机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专业岗位的统计数据质量责任体系,完善统计数据质量齐抓共管、上下联动、部门互动的责任机制和评审机制。落实政府统计工作巡查制度,扎实开展统计法治专项检查,严厉查处在统计上的弄虚作假行为。 预期经济、政治、社会效益: 综合运用抽样调查、统计模型等方法,实现对“四上”企业数据和重要统计数据的核实和控制,筑牢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建设的理论支撑和科学评判,为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提供真实可信的统计数据。 2、加强资金管理绩效目标: (1)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制机制 以内控建设为抓手,着力完善内部控制机制体制。加强宣传培训,召开全市统计系统内控建设培训会。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内控体系制度体系。 预期经济、政治、社会效益: 构建覆盖单位经济活动全过程,包含决策、人事、财务、资产和数据等方面的内部控制体系。 管理制度健全性95%;管理制度合法性100%;管理制度有效执行性100%;项目完成及时率100%;影响年限≥5年。 (2)提升统计重点工作经费保障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统计财务工作会议精神,以全面深化统计改革为引领,突出重点,统筹协调,切实保障统计改革、农业普查、经济普查等重点工作资金需求。着力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提升统计工作信息化水平。 预期经济、政治、社会效益: 在经费安排上坚持“强基固本、突出重点”的工作思路,着力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提升统计工作信息化水平。 在规定时限内报送“一上”(即第一次上报预算)、“二上”和结余资金预算所要求报送的所有材料和数据,严格按照控制数编制,基础信息准确;人员经费支出符合标准、公用经费支出编制合理准确、项目支出预算申报内容合规,在规定时间内制定提前分配方案,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重点项目支出保障率达标;预算调整率≤10%;“三公”经费费实际支出数≤预算安排数;政府采购实际支出数≤预算安排数。 三、整体支出绩效管理下一步工作措施和改进建议 2020年,我市统计局系统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工作要主动适应和把握新形势,以内控建设为抓手,以信息系统建设为载体,围绕统计中心工作,加快推进统计改革,积极转变工作思路,创新管理制度、管理机制和管理手段,不断提升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 1、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强化执行管理 在2020年的财务工作中,按照市财政局的统一部署,坚持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科学编制预算,在全面反映各项统计工作经费需求的基础上,重点突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乡村振兴统计监测、脱贫攻坚普查等重点工作,以预算编制科学化、预算执行规范化、预算考核绩效化为着力点,全面加强和改进预算管理工作,切实做好2020-2022年滚动预算编制工作。加强与业务部门沟通协调,将可能发生的收入支出预计充分,考虑周全,尽可能的缩小预、决算差异。 2、积极推进预算绩效评价。 全面落实绩效评价工作部署,积极有序推进全市统计系统绩效评价工作。一是进一步优化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形成充分反映统计工作特点,可量化、可操作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二是加强对基层统计部门绩效评价工作的指导监督,加大培训力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绩效评价工作落地落实;三是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建立绩效评价问责机制。 3、进一步完善内控体系建设。 在进一步推进市局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基础上,全面深化全市统计系统内控体系建设,落实监督检查,结合内部审计和绩效评价等相关工作,对各县(区)内控体系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内控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4、抓好干部队伍建设。 组织开展全市统计系统财务知识培训,深入学习新政府会计制度准则,强化财经法规制度培训,及时更新会计知识,了解改革动态,全面掌握会计核算新原则和新方法。进一步提高各级财务负责人和财务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努力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廉洁勤政的财务队伍。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决算表三、支出决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 |||||||||||||||||||||||||||||||||||||||||||||||||||||||||||||||||||||||||||||||||||||||||||||||||||||||||||||||||||||||||||||||||||||||||||||||||||||||||||||||||||||||||||||||||||||||||||||||||||||||||||||||||||||||||||||||||||||||||||||||||||||||||||||||||||||||||||||||||||||||||||||||||||||||||||
【四川省眉山市统计局(本级).xl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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