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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审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2020-09-29 14:37  市审计局 [字号: ] 打印

 

 

 

 

2019年度

眉山市审计局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09月29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7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7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5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5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5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7

第四部分 附表.......................................... 2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

三、支出决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市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省、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审计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参与起草财政经济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市政府和省审计厅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级有关部门、县(区)党委和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省、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各部门(含所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县(区)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含所属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市级政府投资和以市级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市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市属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以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市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市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与县(区)党委、政府共同领导县(区)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下级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县(区)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县(区)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县(区)审计机关负责人。

    10.组织开展审计领域内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指导和组织开展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市审计工作统筹,明晰各级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9年,眉山市审计局共完成审计项目39个,查出违规金额1.81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84.98亿元;移送司法、纪检等机关线索8件,涉及人员14人;被采纳审计建议118条,促进财政增收节支8585.22万元;26项工作受到审计厅或市委、市政府表扬,1个项目被审计厅表彰为全省优秀审计项目。

   二、机构设置

眉山市审计局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纳入眉山市审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眉山市审计中心,眉山市电子数据审计中心。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2539.19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5.03万元,增长0.60%主要变动原因是2019年审计业务及审计人员较2018年有所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2268.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96.11万元,占96.82%;其他收入72.02万元,占3.18%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2031.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9.69万元,占71.35%;项目支出582.10万元,占28.65%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467.17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4.88万元,增长1.85%。主要变动原因是2019年审计业务等工作及审计人员较2017年有所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31.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23.43万元,下降5.73%。主要变动原因是厉行节约,费用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31.7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24.34万元,占89.7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4.45万元,占5.63%卫生健康支出43.4万元,占2.14%;住房保障支出49.6万元,占2.44%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031.7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079.9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4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支出决算71.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支出决算408.7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5.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审计管理(项):支出决算138.0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6. 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支出决算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7.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34.6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8. 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其他审计事物支出(项):支出决算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82.6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31.7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38.0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5.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3.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4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49.6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34.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114.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82万元,完成预算30.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9万元,占65.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63万元,占34.62%。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决算与2018年支出决算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9万元,完成预算39.6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11万元,下降8.4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未更新购置公务用车。截至2019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9万元。主要用于因审计工作外出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63万元,完成预算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0.6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接待上级部门领导进行调研学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6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领导进行调研学习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3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63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眉山市审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5万元,比2018年增加55.63万元,增长93.7%。主要原因是2019年审计人员参加审计项目产生的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列入了本年度基本支出,导致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相较于2018年出现了大幅度增加,若两个年度口径一致,则不存在明显差别。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眉山市审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眉山市审计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审计外出工作。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指各级审计机构的审计、专项审计调查、聘请社会审计组织人员及技术专家等方面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审计管理(项):指审计部门法制建设、审计质量控制、审计结果公告、宣传、教育、职称考试等方面的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出决算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四川省眉山市审计局(本级).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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