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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水利局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20-09-29 10:11  市水利局 [字号: ] 打印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2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2

二、机构设置11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1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1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1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7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20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31

第四部分附件37

第五部分附表5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53

二、收入决算表53

三、支出决算表5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53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5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53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53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53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53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53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53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53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53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利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水利行政管理的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

3、负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拟定全市水资源保护与规划。

4、负责编制全市水利行业建设项目资金计划。

5、负责全市水利基建项目前期工作。

6、负责全市农村水利工作。

7、负责全市河道、水库、湖泊、河口滩涂的行政管理及管护范围内砂石资源等的开发、利用和保护。

8、负责统一管理全市防汛抗旱工作。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坚持将河湖长制作为水利系统“一号工程”来抓,着力强化“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突出抓好水利工程建设、水资源管理、防汛减灾、水土保持、水行政执法等重点工作。17条市级河流12月优良水体达到14条,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水质创河长制实施以来最好成绩。全力争取晋凤水库纳入“长征渠”引水工程规划取得明显成效,穆家沟水库大坝填筑至安全度汛高程441米。完成882个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工作进度居全省前列。成功应对9次区域性强降雨和10次江河超警保水位洪水,连续实现全市防汛减灾“零死亡”。长江经济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得到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肯定性批示,水利厅在全省推广我市经验。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水电站生态流量下泄问题整改按期销号。

1.实施系统治理,全面推进河长制湖长制。高位推进,每月向市政府常务会议汇报一次小流域污染治理工作情况,采取“发点球”方式,抓问题整改;完善河湖长制考核问责与激励制度,出台《眉山市小流域污染防治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眉山市水库水质保护与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坚持常态化、长期化巡河护河,市级河长累计巡河143次,县级河长累计巡河2051次,乡级河长累计巡河19241次;开展2次清河行动,投入资金3690余万元,清运垃圾1.7万余吨,清除淤泥3.8万余吨;建立农村河湖治理问题台账,对日常巡查中的农村河湖“脏、乱、差”问题,实行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强力推进河湖管护,落实河湖划界经费1335.11万元,完成河湖划界430.158公里,居全省前列;严格涉河建设项目管理、采砂年度方案审批,全市55个涉河“四乱”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组织开展“美丽河湖”系列竞赛活动,印发《关于开展河湖管理保护示范县建设的指导意见》,着力打造一批河湖管理保护示范县。大力开展水生态修复,新增和恢复水域面积16.61平方公里,占年度任务10平方公里的166.1%;完成60个“水美新村”、1个省级河湖公园试点建设任务;新建绿色生态廊道180公里、河岸绿化5377亩,栽植垂柳、海棠等绿植共计30余万株。构建生态补水网络,进一步推进“引水入城”,通过通济堰、岷江、黑龙滩水库、蟆颐堰、鸿化堰、东风渠综合调度水资源,实施生态补水,以源头活水稳定改善东坡湖、醴泉河、通惠河、毛河、彭溪河、梓桐河、粤江河、球溪河等重点小流域水环境。全市河湖水质持续改善,17条市级河(湖、渠系)水质达到优良水体河流9条,同比增长2条;达到Ⅳ类水体6条,同比增长2条;达到Ⅴ类水体2条,全面消除劣Ⅴ类。省委副书记邓小刚、副省长杨洪波莅眉督导调研时对我市河湖长制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东坡区万胜镇在全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2.立足空间均衡,不断补齐水利工程短板。全市争取到位中央及省级投资3.3亿元,水利工程建设投入10.79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30.37%;中小河流综合治理10.5公里,完成目标任务的131%;新建和整治加固江河堤防2.61公里,完成目标任务的130%。立足眉山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长远需求,结合国家和省水利政策动向,狠抓项目储备,完成岷江东坡区东坡大堤松江段、永寿段、石佛段防洪治理工程,东坡区岷江太和段和崇礼段、彭山区青龙大堤三角井段、顺河坝段防洪治理、洪雅县青衣江江河坝段防洪治理工程初设报告等13个水利基建项目可研、初设审查及批复等前期工作。强力推进“三个一批”(开工一批、推进一批、竣工一批)水利工程建设。狠抓项目开工,总投资约1.364亿元,开工建设东坡区思蒙河范盆堰段、彭山区锦江乡府河永权段、丹棱县双桥镇安溪河防洪治理工程,洪雅县花溪电厂、高庙车间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等项目。加快推进在建项目,总投资约4.1亿元,穆家沟水库溢洪道完成90%,左岸取水放空洞完成,灌区工程已完成形象进度完成40%;丹棱县观音崖水库大坝已经填筑到530米高程;彭山区岷江黄金滩汇口段堤防工程全部完工,仁寿县文宫镇龙水河段,鲫江河龙正、复盛段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已完工;丹棱县安溪河张场镇段、思蒙河丹棱镇段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全面进入主体施工阶段。狠抓项目竣工验收,总投资约4.77亿元,完成穆家沟水库导(截)流阶段验收,彭山区龚家堰水库扩建工程水库下闸蓄水预验收(工程部分);东坡区、彭山区、洪雅县共计9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包括主要支流),洪雅县花溪渠病险水闸整治工程、总岗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完成竣工验收;仁寿县龙池寺水库成为全省28座小型抗旱水源工程中第一个通过竣工验收的工程。全面加强水利工程监管,2019年全市水利系统在建的水库、中小河流及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等中省投资项目37个,地方自筹资金项目21个,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实现新开工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100%。

3.坚持节水优先,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编制完成《眉山市岷沱江流域水资源调度控制断面流量保障实施方案》《青衣江流域水资源调度方案》,建立岷沱江、青衣江流域水资源调度信息共享机制,强化调度部门间沟通协调,确保我市水资源的有效配置。强化用水总量控制,完成全市重点、样点取用水户调查对象451户用水总量统计,以县级为单元完成对大型灌区的水量核定工作,开展我市取水许可清理和整改工作,查明全市449个取用水户中无证取水户75户,目前完成整改54户。推进节水机关和节水型社会建设,明确市、县两级水利行业节水机关建设工作任务和目标,联合发改、住建等部门出台《眉山市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实施方案》,完成彭山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验收工作,大力开展以岷江农业示范园区西南智慧农业应用等为典型的先进节水技术推广和宣传,有力促进全市节约用水管理,增强节约用水意识。加强饮用水源地监测保护,出台《眉山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划》《眉山市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办法》《眉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定期对境内岷江、青衣江水功能区断面及主要支流思蒙河、安溪河、毛河、醴泉河布设固定断面,对境内13座大中型及重点小型水库水质进行监测;建设黑龙滩水库、龚家堰水库水源地水质自动在线监测站,实时监控库区水质;建立水源地保护常态化巡查小组,及时查处危害水源地水质安全的违法行为,确保饮用水源水质安全。全市国控能力建设监控系统运行指标综合合格率达85.4%,居全省前列。

4.筑牢防汛减灾防线,圆满实现“三不”目标。理顺机制落实责任,制定《眉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规则(试行)》《眉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规则(试行)》,明确了机改后全市防汛工作体制机制,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抗旱责任制,组织开展业务培训160余场5500余人次,投入资金1428万元完成44处水毁工程修复。防微杜渐筑牢防线,组织开展各类防汛演练1012场5.83余万人次,发现并及时整治46处隐患;全市水利系统累计投入排查队伍571支7300余人次,派出专家组237组次2321人次,确保了水利工程防汛安全。科学调度积极应对,全市132个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站点报汛率连续4个月保持100%,多次被水利厅通报表扬;组织开展防汛会商24次,报请市防指发布防汛蓝色预警3次、黄色预警1次,启动防汛Ⅳ级响应3次,累计组织群众提前转移4800余人次,营救洪水围困群众947人次,成功应对了 “7.21” 安溪河近100年一遇洪水、“8.6”龙水河近50年一遇洪水、“8.22”建市以来青衣江第一大洪水,胜利实现了“不死人、不垮坝、不决堤”全市安全度汛的目标。未雨绸缪打牢基础,向上争取到位2019年中央、省级资金300万元用于水毁工程修复,积极争取市级财政资金用于中小河流水文站点基础设施设备水毁修复,完成全市山洪灾害防治相关项目竣工验收,复核与调整山洪灾害危险区,健全全市水旱灾害防御抢险专家库,补充更新防汛物资,打牢2020年度防汛减灾基础。

5.坚持多措并举,持续加强水土保持监管。完成仁寿县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球溪河小流域(始建镇)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洪雅县安溪河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东坡区白堰河、丹棱县龙鹄溪、青神县筒车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项目。以约谈一批、曝光一批、挂牌一批、查处一批、表扬一批、宣传一批“六个一批”为抓手,扎实开展长江经济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全市共梳理排查出涉嫌违法项目379个,前后约谈488次,网络曝光39个,重点挂牌12个,依法立案查处13个、给予行政罚款10个共计72.01万元,通报表扬23个,媒体宣传6个。积极引导生产建设项目主动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全市共接受水保设施自主验收报备262个。2018年度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建设试点工作成果通过验收,2019年度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动态更新工作全面启动。全年审查审批水土保持方案490个,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1857.42万元,未出现一起违规和超期办结的批复。全市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4.7平方千米,完成目标任务的141.17%。

6.助力乡村振兴,强化农村水利建设管理。立足于优质服务灌区,落实供水计划、调配水方案、抗旱保栽等具体措施开展春灌工作,实现了172.36万亩水稻在“芒种”前满栽满插的工作目标。持续夯实水利设施,完成东坡区两河口水库灌区、仁寿县劳武水库灌区、洪雅县花溪渠灌区、青神县官厅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渠道整治127.68公里,渠系建筑物1214处;完成洪雅县3座小(2)型、丹棱县4座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蓄水和竣工验收;完成丹棱县6座、仁寿县4座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主体工程,占目标任务166.67%;向上争取资金960万元,完成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进度80%;开工建设通济堰干支渠、黑龙滩渠道防渗衬砌及建筑物配套改造,醴泉堰节水配套改造项目。积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成农业水价改革任务11.03万亩。压紧压实两个“三个责任人”责任,强化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小型水库报汛工作被省厅通报表扬,全市无一座水库被水利部、水利厅通报,无一人被追责。

7.坚持民生为要,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能力。抓民生,完成工程投资8240.77万元,巩固提升5.65万人饮水安全保障能力,完成民生工程任务的131.39%。抓建设,对上争取到位三批次投资960万元,对现有农村饮水工程进行配套、改造、升级、联网,全市集中供水率达到87%,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5%。抓整改,通过安装自来水、加深井深、安装净水设施等措施,9月底全部完成“两不愁三保障”大排查发现的296户贫困户饮水安全问题整改工作。抓监管,印发《眉山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实施办法》,全面落实千人以上农村供水工程饮水安全“三个责任”,委托眉山水文局对环保系统监测不达标及未监测的20处千人以上供水站水源地开展水质监测。抓保障,开展东坡区“引青入东”项目设计评审、审批和验收工作,帮助解决东坡区西山片区30多万农村群众安全饮水问题;落实10万元帮扶资金,帮助解决青神县天池村7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安全饮水问题。抓帮扶,选派了3位饮水安全技术骨干脱产长驻阿坝州负责饮水安全脱贫攻坚工作,赴阿坝州开展技术帮扶工作累计18人4批次,赴金川开展全域结对帮扶工作累计17人3批次;落实6万元金川县水务局帮扶资金,5万元援金川工作组工作经费。

8.坚持重拳出击,强力推进扫黑除恶治乱。全面加强水利行业执法监管,进一步建立完善执法监管制度,出台《眉山市水利局执法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眉山市水利局行政执法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关于加强水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巡查49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1400余人次,及时发现并制止水事违法行为80余起;联合公安、林业等部门开展了河湖专项联合执法,排查整治河湖乱占乱建、破坏水利设施等问题15个;整改违法行为55个,开展约谈活动13次,约谈当事人(单位)200余个;查处水事违法案件17件,办理行政强制案件1件,罚款92万余元。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治乱,印发了《眉山市水利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开展涉水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分工方案》等文件,对全市水利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市本级核查办理市扫黑办交办的涉黑涉恶线索2条;彭山区、洪雅县水利局共排查出涉黑涉恶线索4条,县(区)扫黑办已核查排除黑恶情况,由县(区)水利局自行查处;全市水利系统共计排查出乱点乱象101个,已全部整治完成。

9.发挥党建引领,持续加强自身建设。抓机关党建,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为检验政治觉悟和工作能力的首要任务抓紧抓实,进一步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迅速传达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在推进河湖长制、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水生态保护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开展积极探索。以支部标准化建设为载体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大力开展“四比四赛”活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着力解决党建与业务两张皮、机关党建“灯下黑”等问题,机关党建水平进一步提升。抓廉政建设,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研究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督促检查,先后召开“蒲波、付庆一、李俊案”以案促改、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以及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年压缩文件和会议30%以上,及时废止3份目标考核相关文件。抓人才培养,强化政治思想素质教育,开设科长讲坛,实施“师徒结对”人才培养计划,干部职工专业素质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机构设置

眉山市水利局行政单位1个,下设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市水务综合执法监察支队),其他事业单位4个(水土保持监督站、市水利管理处、农村供水管理建设总站、河道管理总站)。全部纳入市水利局统一核算,决算编制单位市水利局。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收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眉山市水利局2019年度收、支总计2542.37万元。2019年较2018年收、支总计4165.86万元减少1623.49万元,下降38.97%。下降原因是项目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2209.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85.36万元,占89.8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3.92万元,占10.1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2372.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8.75万元,占62.32%;项目支出893.92万元,占37.6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542.37万元。与2018年收、支总计4165.86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1623.49万元,下降38.97%。下降原因是项目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68.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4%。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313.19万元,下降37.7%。主要原因是2019年项目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68.9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农林水支出1919.56万元,占8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15万元,占6.6%;卫生健康支出49.58万元,占2.3%;住房保障支出56.67万元,占2.6%。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168.96,完成预算100%。其中:

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决算数为1229.36万元,完成预算100%。

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决算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费(项):2019年决算数为10.71万元,完成预算100%。

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2019年决算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100%。

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前期工作(项):2019年决算数为31.17万元,完成预算100%。

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2019年决算数为230.32万元,完成预算100%。

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2019年决算数为74.79万元,完成预算100%。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2019年决算数为210万元,完成预算100%。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文测报(项):2019年决算数为3.67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019年决算数为94.54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退休(项):2019年决算数为0.84万元,完成预算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决算数为2.05万元,完成预算100%。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和保障就业(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项):2019年决算数94.45万元,完成预算数100%。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和保障就业(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项):2019年决算数45.81万元,完成预算数100%。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决算数为31.26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决算数为18.32万元,完成预算100%。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决算数为56.6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78.7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09.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日常公用经费169.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0.13万元,完成预算91.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7.96万元,完成预算9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7万元,完成预算54%。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公车运行管理;公务接待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公务接待费的有关规定,加强“三公”经费管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7.96万元,占8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17万元,占10.8%。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 因公出国(境)

    2019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8年决算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96万元,完成预算99.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3.09万元,增长20.8%。主要原因是2019年六辆车(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项目建设购车一辆),2018年五辆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止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7.96万元。主要用于水土保持工作、水资源保护和管理、重大水利项目建设、防汛抢险及抗旱、河湖长制、农村安全饮水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9年公务接待费2.17万元。完成预算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0.47万元,增长27.6%;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督查河湖长工作等批次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费支出2.1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水土保持工作、水资源保护和管理、河湖长制工作、重大水利项目建设、防汛抗旱、农村安全饮水等所发生的餐费等。其中:上级有关部门来眉开展项目检查调研1.89万元、其他兄弟市州水务部门(或单位)来眉考察学习0.28万元等接待支出。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接待人数149人,共计支出2.1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餐费2.05万元,接待会议场租费0.12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外事接待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3.72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眉山市水利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9.57万元,比2018年减少28.7万元,下降14.5%。主要原因是2018年采购专用设备电梯32.6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眉山市水利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建设监管项目30万元,电脑设备3.5万元,平板电脑5.4万元,车辆加油9万元,正版软件2.1万元,车辆保险2万元,车辆保养维修4.2万元,传真打印设备1万元,投影仪2.99万元,扫描仪0.6万元,相机及器材1.4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2.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7%。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眉山市水利局共有车辆6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19年市水利局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水利工程安全及资金监管、防汛专项经费、东坡湖进水闸年运行管理维修养护、后勤物管服务费、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运行维护费、双创工作经费、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建设监管、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水土保持执法检查、水资源管理和保护10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0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对1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眉山市水利局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总体上看,2019年市水利局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取得了较好的成绩,部门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得分87分,主要表现在:及时、准确、优质地完成预算编制;支出管理规范,资金管理制度较为完善,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规范,会计资料完整;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资金合理使用。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1个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从绩效情况来看,各个项目决策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完善、实施结果、资金拨付及项目管理等情况好,年底各项预算绩效目标值基本完成。所有项目绩效评平均得分为91.50分,。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眉山市水利局在2019年度本部门决算反映“东坡湖进水闸年运行管理维修养护”、“防汛专项经费”、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建设监管系统建设”、“河长制专项经费”、“水资源管理与保护”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东坡湖进水闸运行管理维护预算绩效情况

“东坡湖进水闸运行管理维护”项目2019年全年预算数为25万元,执行数为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的实施,一方面确保了东坡湖进水总量(全年引岷江来水补充东坡湖水体约1.3亿立方米),有效地交换了水体,东坡湖水质得到明显改善(2018年全年水质达到Ⅲ类),为市民提供了优质的水环境;另一方面,市水利局与住建局密切配合,合理调配,汛期及时启闭闸门,全年未发生内涝安全事故。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东坡湖进水闸运行管理维修养护

预算单位

眉山市水利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5万元

执行数:

25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5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5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1.完成闸前拦污柵设置、清淤及河道疏浚,保持进水闸周边环境卫生整洁

2.全年引水入湖1.1亿立方米,水质达到Ⅲ类指标

3.机械设备日常维修养护

4.开展员工安全知识培训,落实临聘管护人员工资

1.已完成拦污、清淤及河道疏浚工作;进水闸周边环境卫生良好

2.全年引水入湖约1.3亿立方米,水质达到Ⅲ类指标

3.机械设备日常维修养护正常进行

4.定期开展员工安全知识培训讲座,临聘管护人员工资已落实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拦污、清淤、河道疏浚,周边环境卫生管理

完成闸前拦污柵设置、清淤及河道疏浚,保持进水闸周边环境卫生整洁

已完成拦污、清淤及河道疏浚工作;进水闸周边环境卫生良好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水质得到改善

全年引水入湖1.1亿立方米,水质达到Ⅲ类指标

全年引水入湖约1.3亿立方米,水质达到Ⅲ类指标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机械设备维修养护

定期养护机械设备,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已购置所需物资并定期维修养护机械设备,实行24小时监控工作制度,保障运行安全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开展员工安全知识培训

定期开展员工培训

已定期开展员工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安全意识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增加进水调节

管控力

根据需求及时启闭闸门,保证东坡湖进水量

已根据用水需求和天气变化,及时调节水量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0%

≥90%

(2)防汛专项经费补助预算绩效情况

“防汛专项经费补助”项目2019年全年预算数为70万元,执行数为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的实施,保障了我市防汛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全市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站网及时、准确上传水文数据信息;二是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正常,保障全市防汛会商和指挥调度,发挥效益;三是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防汛值班和带班制度,确保防汛信息传递畅通,及时准确发布防汛调度指令信息;四是充实防汛物资,保障防汛应急抢险救灾需要。胜利实现了“不死人、不垮坝、不决堤”、全市安全度汛的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防汛专项经费补助

预算单位

眉山市水利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70万元

执行数:

7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7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70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1.防汛值班领导带班;

2.防汛信息:汛情、水情、雨情预警发布;

3.信息化网络系统日常运行维修养护;

4.开展员工安全知识培训,落实临聘管护人员工资。

1.已完成防汛值班,领导带班工作;

2.完成全年防汛信息:汛情、水情、雨情预警发布;

3.信息化网络系统日常运行维修养护正常进行;

4.定期开展员工安全知识培训,临聘管护人员工资已落实。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防汛值班带班管理

完成防汛期间24小时值班带班

从5月1日-9月30日,共153天,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应急值守,确保信息及时传达到各区县、各乡镇、各村组、基层第一线。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防汛信息:汛情、水情、雨情预警发布

每天发布青衣江、岷江汛情,有重要天气信息及时预警发布

从5月1日-9月30日每天发布青衣江、岷江汛情。9次区域性强降雨过程和10次江河超警超保洪水及时预警。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信息化网络系统日常运行维修养护

信息化网络系统日常运行维修养护

信息化网络系统日常运行维修养护,实行24小时监控工作制度,保障运行安全

项目完成指标

社会效益

开展员工安全知识培训,落实临聘管护人员工资。

定期开展员工培训

已定期开展员工知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安全意识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最大程度减轻洪涝灾害损失

成功应对了9次区域性强降雨过程和10次江河超警超保洪水

胜利实现了“不死人、不垮坝、不决堤”、全市安全度汛的目标。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0%

≥90%

(3)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建设监管系统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建设监管系统建设项目全年预算数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实现了对眉山市2011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所有的部、省、市的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管全覆盖,掌握眉山市生产建设项目空间分布、建设状态和整体扰动状况,实现生产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的空间化管理;以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系统为数据管理平台,进行监管示范数据的管理分析,实现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信息的即时交换与共享。提高了眉山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信息化水平,促进了眉山市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执行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建设监管系统建设项目

预算单位

眉山市水利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30万元

执行数:

3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3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30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为推进落实《四川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实施方案》(川水保函[2017]616号)要求,继续提高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水平,结合强化水土保持生产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需求,开展眉山市域内2011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所有的省、市级批复生产建设项目的项目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

完成了眉山市域内2011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所有的省、市级批复生产建设项目的项目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工作,顺利通过水利厅验收。完成眉山市2019年度水土保持公报编制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眉山市域内2011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所有的省、市级批复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全覆盖。

实现眉山市域内2011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所有的省、市级批复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全覆盖,顺利通过水利厅验收。

实现眉山市域内2011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所有的省、市级批复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全覆盖,顺利通过水利厅验收。完成眉山市2019年度水土保持公报编制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编制眉山市2019年度水土保持公报

年底完成眉山市2019年度水土保持公报编制

完成眉山市2019年度水土保持公报编制作。

(4)河长制专项经费项目

河长制专项经费项目全年预算数100万元,执行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全市水生态环境质量大幅度改善,全市17条市级河(湖、渠系)水质比2018年实现大幅度改善。达到优良水体河流9条,同比增长2条;达到Ⅳ类水体6条,同比增长2条;达到Ⅴ类水体2条,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河长制专项经费项目

预算单位

眉山市水利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00万元

执行数:

10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0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00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全市集中开展两次清河行动,清运垃圾1.5万余吨,清除淤泥3.0万余吨;完成55个河湖“四乱”问题清理整治;完成河湖划界700公里,新建绿色生态廊道150公里,绿化河岸5000亩;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70平方公里。

全市集中开展两次清河行动,清运垃圾1.7万余吨,清除淤泥3.8万余吨。全部完成55个河湖“四乱”问题清理整治;完成河湖划界806公里,新建绿色生态廊道180公里,绿化河岸5377亩,栽植垂柳、海棠等绿植约30万株;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78平方公里。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清河行动

全市集中开展两次清河行动,清运垃圾1.5万余吨,清除淤泥3.0万余吨;

全市集中开展两次清河行动,清运垃圾1.7万余吨,清除淤泥3.8万余吨。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四乱治理

完成55个河湖“四乱”问题清理整治。

完成55个河湖“四乱”问题清理整治。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河湖划界

计划完成河湖划界700公里。

完成河湖划界806公里。


项目完成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绿化工程

新建绿色生态廊道150公里,绿化河岸5000亩;

新建绿色生态廊道180公里,绿化河岸5377亩,栽植垂柳、海棠等绿植约30万株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水土治理

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70平方公里。

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78平方公里。

(5)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目

项目全年预算数210万元,执行数为2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提升了水资源管理水平和效率,规范了取用水行为,促进了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有效配置,保障了我市饮用水源的水质安全,改善了全市水环境质量。发现的主要问题:我市重点河流水质情况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强化水资源管理和调度,制定我市重点河流水量分配和调度方案,进一步改善河流水质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水资源管理和保护

预算单位

眉山市水利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10万元

执行数:

21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1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10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及时有效地处置水资源突发事件及突发水污染事件,保证黑龙滩饮用水源地水质在线监测站正常运行,实时掌握库区水质状况,保障市民的饮水安全;利用“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法制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深入水法律知识宣传;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准确掌握辖区内的水质、水量情况,满足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要求;规范取用水行为,严厉查处涉水违法行为;科学合理地进行水功能区划,掌握全市重要水功能区水质状况,不断提高全市水环境质量;加强水资源管理,合理配置水资源,不断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生产用水;了解掌握全市水资源现状,摸清家底,编制水资源规划和水资源公报,为节约保护水资源提供可实施的依据。

及时有效地处置水资源突发事件及突发水污染事件;采购黑龙滩饮用水源地水质在线监测站运行和维护第三方服务,全年系统运行正常,监控数据质量排全省前列;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广泛地开展了水法律知识宣传活动;委托眉山水文局对重点河流(湖泊)、水库开展了水质监测工作,定期通报水质状况;加强水资源利用和管理,完成了省政府对市政府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考核;严格取用许可审批事项,联合执法部门对违反水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了坚决的查处,保障水资源合理利用;完成了眉山市市级水功能区划定工作,并委托眉山水文局定期对我市重点水功能区水质进行监测和评价;加强水资源管理,印发《眉山市岷沱江流域水资源调度控制断面流量保障实施方案》,推进东坡区、彭山区、洪雅县、青神县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合理配置水资源,不断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编制印发了《眉山市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和《2019年眉山市水资源公报》。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水质监测工作

黑龙滩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站正常运行,监测数据质量满足要求。

2019年黑龙滩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站运行情况良好,监控数据质量排全省前列。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监测水质状况

监测全市12座大中型水库、15个水功能区、13条主要河流(湖泊)水质状况。

委托水文部门定期检测(12座水库共设22个监测点位,全年122个样品;主要河流13个断面,全年水质监测68次,水量监测12次)。每季度印发监测通报。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满足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要求。

达到了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的各项指标。

项目完成指标

经济效益

掌握水资源现状,合理规划利用水资源

《眉山市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2019年眉山市水资源公报》

编制印发了《眉山市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和《2019年眉山市水资源公报》。

项目完成指标

社会效益

强化用水管理,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有效配置

建立全市重点取用水户监控体系,严格用水总量控制。

我市36个重点取用水户纳入了国家水资源监控系统,对我市取用水户实行用水计划和定额管理。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重要水功能区

水质达标

达标率30%

2019年全因子评价达标率为66.6%,双因子评价达标率为100%。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用水总量控制

省定目标:全年≤14.4亿立方米

全年全市取用水量13.6亿立方米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0%

≥90%

 

2.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市水利局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眉山市水利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市水利局组织对“东坡湖进水闸年运行管理维修养护”、“防汛专项经费”、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建设监管系统建设”、“河长制专项经费”、“水资源管理与保护”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东坡湖进水闸年运行管理维修养护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防汛专项经费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建设监管系统建设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河长制专项经费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水资源管理与保护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农林水支出(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农林水支出(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费(项):反映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有关业务包括制定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进行水利宣传、审计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农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等。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农林水支出(款)水利工程运行于维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农林水支出(款)水水土保持(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规划制定和实施,治理、生态修复、预防监测、调查协调、综合治理、开发技术的示范、监督执法等支出以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农林水支出(款)水资源节约管理和保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资源管理与保护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业单位包括进行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规划,水量分配方案、节水以及相关标准的制定及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流域或跨流域水资源调度,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取水许可、江河湖库及水源地保护监管,水资源公报发布,基础资料整编,水量调度,节约用水,设备仪器运行运行维护,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审定水域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控制,水资源论证,地下水资源管理,超采区治理和保护,用于定额管理,水务管理和各项保护管理等。

14.一般公共服务(类)农林水支出(款)防汛(项):

反映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保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讯、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环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

  1. 一般公共服务(类)农林水支出(款)其他水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于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17.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各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眉山市水利局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市水利局1个一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水利局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市水务综合执法监察支队),其他事业单位4个(市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站、市水利管理处、市农村供水建设管理总站、市河道管理总站)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利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水利行政管理的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2、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3、负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拟定全市水资源保护与规划。4、负责编制全市水利行业建设项目资金计划。5、负责全市水利基建项目前期工作。6、负责全市农村水利工作。7、负责全市河道、水库、湖泊、河口滩涂的行政管理及管护范围内砂石资源等的开发、利用和保护。8、负责统一管理全市防汛抗旱工作。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截止2019年末共有在职职工77人。其中:行政人员20人,事业人员38人,控制人员和临聘人员19人。退休人员1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市水利局决算财政拨款总收入2542.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85.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3.92万元,上年结转333.09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市水利局决算财政拨款总支出数为2542.3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02.24万元,占总支出的51.2%;商品和服务支出1040.79万元,占总支出的4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95万元,占总支出的0.3%;资本性支出22.69万元,占总支出的0.9%,结转下年169.7万元,占0.67%。

  1. 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2. 目标任务明确,资源配置合理。2019年,市水利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实施“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着力构建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现代水安全保障体系。在预算保障上,将部门目标和工作任务紧紧联系在一起。在《2019-2021三年滚动规划》内合理安排资金,达到部门职责与预算项目实施内容匹配,财政资源搭配合理的要求。

  3. 测算依据充分,预算编报规范。按照财政局统一部署,水利局从2018年9月开始着手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工作,针对预算编制口径的变化和新要求,结合上年部门预算与决算对比情况,综合考虑预算年度水利各项工作重点和难点,全面编制了项目资金的绩效目标,细化了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的具体要求。力求准确、科学、合理,既保证部门高效的运转,又保证水利事业发展的全面统筹。

    3、绩效目标管理情况。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和财政局的整体部署,水利局在2019年对10个项目预算绩效运行进行监控抽查,截止年底,项目基本完成,绩效评价指标自评87分。

    (二)结果应用情况。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9年市水利局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取得了较好的成绩,部门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得分87分。主要表现在:及时、准确、优质地完成预算编制;支出管理规范,资金管理制度较为完善,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规范,会计资料完整;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资金合理使用。(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绩效评价体系还待进一步完善;二是预算项目支出大部分作为补助公共经费不足,绩效难以评价;三是财务精细化管理水平还有较大提升空间;四是财务人员综合素质需大力提升。

    (三)建议。无。

附件2

“东坡湖进水闸年运行管理维护”

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东坡湖岷江引水工程位于岷江二桥上游约3公里处,取水口位于东坡区蟆颐堰导水堰上游约30米岷江大堤右岸,通过新建110米箱涵穿越岷江大堤和下穿在建的滨江大道接入已成的滨江大道雨水箱涵,将岷江水引入东坡湖,出水口位于东坡湖上游水车附近。进水闸为两孔潜孔式进水闸,布置两道钢结构闸门和闸前拦污栅,启闭设备为手动电动两用螺杆启闭机操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2019年全年预算数为25万元,执行数为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管理人员工资10.8万元;水闸及机电设备维修养护4.2万元;年度岁修8万元;闸前垃圾、动物畜禽死尸无害化处理2万元。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市水利局委托东坡区水利局蟆颐堰管理处负责对引水工程进水闸进行运行管理维护,经年度考核,该项目实施情况良好。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东坡湖进水闸运行管理维护”项目的实施,一方面确保了东坡湖进水总量(全年引岷江来水补充东坡湖水体约1.2亿立方米),有效地交换了水体,东坡湖水质得到明显改善(2019年全年水质达到Ⅲ类),为市民提供了优质的水环境;另一方面,市水利局与住建局(原城管执法局)密切配合,合理调配,汛期及时启闭闸门,全年未发生内涝安全事故。具体完成项目如下:

1.进水闸周边环境卫生整洁,无垃圾堆放物,清理较干净;

2.闸前清理疏浚正常,全年引水入湖约1.2亿立方米,水质达到Ⅲ类指标;

3.机械设备日常维修养护正常进行;

4.定期开展员工安全知识培训讲座。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及时启闭闸门调节进水量,东坡湖水质得到优化,全年水质达到Ⅲ类指标,满足了居民用水需求,群众满意达到90%以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的实施,确保了东坡湖进水总量(全年引岷江来水补充东坡湖水体约1.2亿立方米),有效地交换了水体,东坡湖水质得到明显改善(2019年全年水质达到Ⅲ类),为市民提供了优质的水环境。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防汛专项经费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防汛专项经费项目是2019年眉山市水利局财政预算内项目,预算资金70万元。防汛工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基本要求,也是省政府对市政府防汛目标责任制年度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防汛专项经费补助项目主要用于全市中小河流水文监测、保障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正常指挥调度、保障执行汛期24小时防汛值班和及时准确发布防汛调度指令信息、购买防汛物资,保障防汛应急抢险救灾需要。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资金计划及到位。该项目是2019年预算数70万元,执行数70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该项目由水旱灾害防御科牵头,局属相关科室协同配合,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防汛值班和带班制度,确保防汛信息传递畅通,及时准确发布防汛调度指令信息。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全市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站网及时、准确上传水文数据信息;2、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正常,保障全市防汛会商和指挥调度,发挥效益;3、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防汛值班和带班制度,确保防汛信息传递畅通,及时准确发布防汛调度指令信息;4、充实防汛物资,保障防汛应急抢险救灾需要。

(二)项目效益情况。

2019年防汛抗旱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防汛减灾部署,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救灾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始终绷紧防汛减灾这根弦,层层压实责任,突出重点防范,加强应急值守,强化监测预警,科学实施调度,坚持隐患排查,务实开展督导,奋力投入抢险救灾,成功应对了9次区域性强降雨过程和10次江河超警超保洪水,最大程度减轻了洪涝灾害损失,胜利实现了“不死人、不垮坝、不决堤”、全市安全度汛的目标,连续8年确保了全市防汛减灾“零伤亡”。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的实施,强化监测预警,实施科学调度,成功应对了9次区域性强降雨过程和10次江河超警超保洪水,最大程度减轻了洪涝灾害损失,胜利实现了“不死人、不垮坝、不决堤”、全市安全度汛的目标,连续8年确保了全市防汛减灾“零伤亡”。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建设监管系统建设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建设监管系统建设项目是2019年眉山市水利局财政预算内项目,项目主要内容为开展眉山市2019年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并完成眉山市2019年度水土保持公报编制。目前项目已经确定“北京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技术支撑单位,正在开展工作,预计2020年6月份完成并通过验收。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资金计划及到位。该项目是2019年预算数30万元,执行数30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本项目于2019年6月经市财政局备案,确定采购形式为分散采购,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2019年7月19日局党组确定了四川正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招投标事宜;2019年8月19日招标确定了北京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技术支撑单位。目前技术支撑单位正在开展相关工作。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目前项目已基本完成内外业工作,正在编制验收报告,预计2020年6月完成所有任务并通过验收。

五、问题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的实施,对全市2019年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开展胃监督检测,开展生产建设项目遥感调查,了解生产建设项目扰动地表和防治责任范围变化情况,掌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动态-以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系统为数据管理平台,进行监管示范数据的管理分析,实现生产建设项目扰动范围及监督。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河长制工作经费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为确保2019年全市河长制工作顺利推进,根据《眉山市总河长办公室会议纪要》(眉总河长办阅〔2017〕1号)精神,2019年3月5日,市水利局以眉水函〔2019〕43号向市财政局申请落实市水利局(含市河长办)2019年度河长制工作经费110万元。

  1. 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一年的河长制工作,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17条市级河流消除劣Ⅴ类,力争达到Ⅳ类。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河长制工作经费到位100万元。

    2.资金使用。全市河长制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宣传教育、人员培训、《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编制、河长制信息化平台建设、日常办公开支、污染源排查下乡补助等。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严格按财务制度,据实报销。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1.坚持高位推动,2019年,市委市政府始终把河湖长制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河湖长制工作,每月向市政府常务会报告小流域污染治理工作情况。

    2.健全工作体系,全市共设立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1960名,配备保洁员2755名,实现全市渠道、水库、农村沟渠塘坝等全覆盖。

    3.打好河湖管理保护攻坚战。切实抓好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和管理范围划定工作,严格涉河建设项目和采砂年度方案的审批,强力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组织开展了眉山市2019年“美丽河湖”系列竞赛活动。建立河湖长制信息化平台,正式启用巡河APP。

    4.强力推进流域污染治理。实施小流域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行动、农药化肥减量行动、水产、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行动、工业污染治理行动,全市城镇居民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工业企业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小流域水质持续改善。

    5.实施环境治理。全面启动农村水环境治理,指导各县(区)出台《农村水环境治理工作方案(2019—2022年)》。积极开展垃圾分类“百村示范行动”,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6%,乡镇(含农村)90%。大力开展水生态修复,积极推进河湖渠系岸线绿化和节点绿化,成功创建东坡湖河湖公园(试点)。

    6.严格执法监督。认真开展“利剑斩污”“环境执法大练兵”、河湖专项联合执法和长江经济带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等专项行动。2019年,全市下达处罚决定书264份,处罚金额1524万元,执法案件总数24件。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全市集中开展两次清河行动,清运垃圾1.7万余吨,清除淤泥3.8万余吨。全部完成55个河湖“四乱”问题清理整治;截至目前,落实河湖划界经费1602万元,完成河湖划界806公里,新建绿色生态廊道180公里,绿化河岸5377亩,栽植垂柳、海棠等绿植约30万株;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78平方公里。

    (二)项目效益情况。

    2019年,全市水生态环境质量大幅度改善,全市17条市级河(湖、渠系)水质比2018年实现大幅度改善。达到优良水体河流9条,同比增长2条;达到Ⅳ类水体6条,同比增长2条;达到Ⅴ类水体2条,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的实施,全市水生态环境质量大幅度改善,全市17条市级河(湖、渠系)水质比2018年实现大幅度改善。达到优良水体河流9条,同比增长2条;达到Ⅳ类水体6条,同比增长2条;达到Ⅴ类水体2条,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水资源管理和保护项目2019年绩效

    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水资源管理和保护项目是2019年眉山市水利局财政预算内项目,预算资金210万元。主要包括国家级饮用水源地监测运行维护费、全市重点大中型灌区灌面用水水质监测、水法规宣传、水资源公报编制等内容。通过一系列措施,强化我市水资源的管理和保护,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不断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该项目预算数210万,执行数210万,完成预算的100%。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水资源管理和保护项目具体由眉山市水利局水资源管理科负责,眉山水文局、局属各科室、各县(区)水利局水资源股等相关部门协同配合。通过加强重点水库(湖泊)和河流水质监测、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水资源监控系统运行维护、水法宣传等方式,强化水资源管理和保护。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采购黑龙滩饮用水源地水质在线监测站运行和维护第三方服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为运维方,经公示后签订运维合同,合同金额14.95万元/年。2019年黑龙滩饮用水源地水质在线监测站监控数据质量排全省前列。

    2.采购眉山市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一期取用水户水量监测系统维保服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成都万江港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运维方,经公示后签订运维合同,合同金额16.8万元/年。2019年我市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一期取用水户水量监测系统运行质量稳步提升。

    3.开展水法规宣传和相关人员业务培训。一是利用“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集中宣传、《节水护水宣传手册》等各类宣传资料发放、宣传短信发送等宣传活动。2019年我局共开展送法上门200余次,志愿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答疑解惑服务5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件,营造了良好氛围和水法治环境。二是多次参加部、省举办的水资源管理培训,并对县(区)水务工作者进行了业务工作培训。

    4.开展水质监测和水事执法。一是委托眉山水文局开展重点河流(湖泊)、水库、水功能区水质监测工作,定期通报水质状况。二是联合眉山市水利局水务综合执法支队开展水事执法,督促县(区)相关部门加强执法巡查,2019年全市全年共开展水行政执法巡查694次,出动执法人员2158人次,及时发现并制止水事违法行为80余起。

    5.编制水资源公报。委托眉山水文局编制印发了《2019年眉山市水资源公报》。

    6.加强水资源节约和管理。一是推进彭山区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加强水资源节约和有效利用。二是编制并印发《眉山市岷沱江流域水资源调度控制断面流量保障实施方案》,保障我市岷沱江流域枯水期生态流量。

    (二)项目效益情况。

    水资源管理和保护项目的实施,提升了水资源管理水平和效率,规范了取用水行为,促进了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有效配置,保证了我市饮用水源的水质安全,改善了全市水环境质量,保障了城市居民的用水需求和用水安全,群众满意度到达90%以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的实施,提升了水资源管理水平和效率,规范了取用水行为,促进了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有效配置,保证了我市饮用水源的水质安全,改善了全市水环境质量,保障了城市居民的用水需求和用水安全,群众满意度到达90%以上 。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四川省眉山市水利局(本级).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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