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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眉山市科学技术局部门决算 |
2020-09-28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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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公开时间:2020年9月28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1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1 二、机构设置..........................................4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5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1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13 第四部分附件...........................................16 附件1................................................... 21 附件2............................................... 21 第五部分附表...........................................28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8 二、收入决算表.......................................28 三、支出决算表.......................................2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8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2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28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28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28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28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28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28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全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全市有关科技发展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统筹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全市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3.牵头建立统一的全市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实施、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市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并监督和实施。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4.拟订全市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市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拟订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监督实施。协调在眉国家、省重点实验室的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5.编制全市重大科技专项方案并组织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6.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 7.牵头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的发展。 8.统筹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对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基地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实施行业监督管理。 9.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全市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市科技保密相关工作。 10.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协调国际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和地方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11.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全市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顶尖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办理相关外国人工作许可。 12.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1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创新驱动,促进高新产业快速发展。一是科技部已将眉山高新区纳入国家高新区培育计划,按程序推进。二是新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126家,四川省瞪羚企业3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4家,全市有效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85家。三是实施高新技术及战略新兴产品项目90余项,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373亿。 2.夯实创新平台,提升创新能力。一是“四川省电解铝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成功创建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二是新组建了6个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级科技创新联盟3家。三是推进与北京大学共建天府研究院,与电子科技大学合作共建四川数字经济产业研究院、四川信仁光电显示技术研究院。四是2019年全市有效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达到7家。 3.加强科技攻关,优化技术供给。组织实施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64项:其中市级项目15项,共安排市级科技资金550万元;省级项目49项,争取项目资金2773万元。 4.强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一是我市5项科技成果荣获2018年度四川省科技进步奖,其中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2项。二是实施市级以上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30项,项目总投资3.36亿元。三是全力打造天府新区20平方公里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13家科技企业创建为省级科技成果转化示范企业。 眉山市科学技术局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眉山市科学技术局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为:眉山市科学培训和信息中心。未纳入单独编报部门决算,纳入局机关统一编报。 2019年度收、支总计777.47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4.78万元,下降4.28%。主要变动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支出。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单位: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777.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77.47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736.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9.58万元,占82.81%;项目支出126.55万元,占17.1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四舍五入有尾数差异)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单位: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77.47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4.78万元,下降4.28%。主要变动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支出。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单位: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6.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7%。主要原因是组织部划拨85万元的科研企业补助到我单位,由我单位划转到企业,计算在我单位的支出中(我单位自身支出651.13万元,比去年709.73万元减少8.26%)。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单位: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6.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0万元,占0%;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638.01万元,占86.67%;文化旅游体育和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4万元,占7.33%;卫生健康支出20.59万元,占2.8%;住房保障支出23.53万元,占3.2%。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736.13万元,完成预算94.68%。其中: 1.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511.46万元,完成预算100%。 2.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26.55万元,完成预算75.3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9.22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4.78万元,完成预算100%。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5.51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08万元,完成预算100%。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3.53万元,完成预算100%。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9.5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51.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58.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93万元,完成预算73.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加强“三公”经费管理。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93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8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局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加强“三公”经费管理。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3万元,完成预算97.6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2.86万元,下降49.4%。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用车1辆。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无新购置公务用车。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9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开展全市科技工作,开展科技项目检查、开展科技政策调研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2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全年厉行节约。 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共计支出0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2019年,眉山市科技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54万元,比2018年增加18.89万元,增长47.6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等相关费用增加。 2019年,眉山市科技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81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设备。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3.0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1.7%。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眉山市科技局共有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眉山市科技局分别把握7月、12月监控节点,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1-7月支出463.64万元,完成预算60%,实现了时间过半,支出过半。2019年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736.13万元,完成预算94.68%。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眉山市科技局未开展本部门项目绩效评价。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眉山市科技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对市级专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市级科技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科学技术(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4.科学技术(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用于科学技术管理事务的其他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与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 眉山市科技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眉山市科学技术局是负责科技管理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下属二级单位1个(眉山市科技培训和信息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机构职能。 1.拟订全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全市有关科技发展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统筹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全市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3.牵头建立统一的全市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实施、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市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并监督和实施。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4.拟订全市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市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拟订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监督实施。协调在眉国家、省重点实验室的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5.编制全市重大科技专项方案并组织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6.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 7.牵头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的发展。 8.统筹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对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基地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实施行业监督管理。 9.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全市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市科技保密相关工作。 10.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协调国际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和地方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11.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全市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顶尖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办理相关外国人工作许可。 12.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1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2019年末职工31人,其中:行政人员16名,事业人员6名,其他人员4名,退休人员5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度收入总计777.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77.47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736.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9.58万元,项目支出126.5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1.34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部门绩效目标保障机关运行和科技工作的开展。部门预算收入777.47万元。2019年1-7月支出463.64万元,完成预算60%,实现了时间过半,支出过半。2019年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736.13万元,完成预算94.68%。其中: 1.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511.46万元,完成预算100%。 2.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26.55万元,完成预算75.37%。主要原因是:项目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9.22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4.78万元,完成预算100%。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5.51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08万元,完成预算100%。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3.53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结果应用情况。 严格按照绩效支出评价标准,量化、细化目标绩效编制,并在年度预算决算公开、巡察工作中反映我局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情况。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9年,市科技局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主动作为,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以问题促改进,以改进促进步,不断提升部门绩效支出评价。 1.进一步强化制度。我局不断进行完善和修订《财务管理制度》、《车辆、驾驶员管理制度》《物资采购管理制度》、《接待管理制度》等机关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2.进一步严格执行。严格按照会计核算相关规定、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进行财务报销,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制度进行采购,严控“三公”经费预算与使用,严格接待费用审核审批程序,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 (二)存在问题。 部门项目绩效编制细化程度需进一步加强。 (三)改进建议。 进一步加强学习,科学编制部门财政预算支出,准确制定项目绩效目标。 附件2 市级科技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部门职能。市科技局负责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计划设置、项目组织、专项资金分配和项目实施管理工作。 2.立项依据。依照市财政年度科技经费预算安排,市科技局根据科技创新规划、年度科技工作计划重点任务以及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编制项目申报指南,发布项目申报通知。经单位申报、归口部门推荐、专家评审、部门会商后,市科技局和市财政局提出项目立项和科技预算经费分配方案建议,报市政府审批后下达实施。 3.制度建设。为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创造更为优良的创新环境,市科技局起草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了《眉山市深化市级财政科技计划和资金管理改革方案》,进一步优化科技计划体系,改进和完善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建立对企业研发活动后补助资助机制,为科技人员创造更为宽松的科研环境。为保障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更科学、更规范,制定了《眉山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眉山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等项目管理办法。为保障科技资金使用的公平、公开、公正,制定了《眉山市市级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眉山市市级科技创业投资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项目资金管理文件。 市级科技项目资金主要支持东坡区、彭山区、天府新区眉山区域区划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其他具备科研开发或科技服务能力的单位。支持的项目符合全市产业发展政策,项目围绕全市“3135”重点产业开展,项目主要内容包括行业关键共性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平台建设、创新产品研制等。对重点研发项目、创新平台建设项目采取事前补助支持方式,对创新产品、创新平台运行项目采取事后补助支持方式,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采取贷款贴息支持方式。 4.资金分配原则。2019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及资金安排原则是以专家评审意见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充分考虑区域、行业和重点领域,突出全市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对不同类别项目分别采取不同定额进行支持,同时兼顾市委市政府专项工作及市领导明确批示、指示要求,原则上一个项目单位只支持1个项目,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备案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企业。 (二)项目绩效目标。 1.2019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出口几内亚铝土矿运输专用敞车”、“生香技术在四川泡菜中的集成与示范应用”等机械、农产品加工、新材料、生物医药领域的关键技术研究与开发;“眉山市信息安全攻防与应急演练平台”等创新服务平台建设;“窖醋酿造及其自动化装备技术的研究与应用”等科技成果转化等,共15个项目,其中重点研发8项、创新平台2项、创新产品1项、成果转化2项、贷款贴息2项。 2.科技计划项目实施主要目标是引导企业投入科技创新,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的开发和新产品研制,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项目实施周期一般是2年至3年。 3.项目单位根据市科技局发布的申报指南申报项目,申报内容真实且符合指南要求,与实施内容一致,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按照市财政局开展绩效评价的通知要求,市科技局及时对区县科技管理部门和项目单位通知到位,并进行工作部署。项目单位按照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要求,结合签订的项目计划任务合同书内容,对项目实施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撰写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东坡区、彭山区科技主管部门对项目单位自评报告进行复审,对重点项目开展了现场核查,将复审结果报市科技局。市科技局根据区县主管部门复查结果和项目单位自评报告,汇总形成主管部门自评报告。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19年市科技局围绕全市重点发展产业、市政府重点工作和全市科技发展需求编制下发了项目申报指南,项目征集范围为市属园区、东坡区和彭山区,共征集项目51项。按照项目管理流程,结合项目涉及领域,抽取了技术、经济、财务等方面的专家对项目的研究方案、技术水平、经济技术指标、完成能力、市场应用前景及经费预算等方面进行评价打分并提出立项建议意见。市科技局参考专家评审意见,研究并与市财政局会商提出项目立项和资金分配方案建议。项目立项和资金分配方案建议已报市政府审批同意后,于2019年4月22日以眉财教〔2019〕31号文下达。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019年度共安排市级科技项目经费550万元,共支持15个项目。其中支持重点研发项目8项,安排资金360万元;支持成果转化示范项目2项,安排资金80万元;支持科技创业投资补助项目2项,安排资金60万元;支持创新平台项目2项,安排资金50万元;支持创新产品项目1项,安排资金20万元。15个项目总投资2525万元,其中项目单位自筹1975万元。 2.资金到位。截止评价时点15个项目财政专项资金全部到位有8项,到位资金200万元。有1个项目部分到账20.32万元。其余项目正在报账程序中。财政资金到账率40.06%,分析原因:一是资金于2019年4月下达,很多项目单位实施项目才几个月时间。二是财政报帐过程偏长,特别是东坡区报账严格,要求项目实施完成验收后报账,大部分项目尚在执行期,项目资金投入也没有全部完成,故项目单位报账延后。 3.资金使用。15个项目中除4个后补助项目外,其余11个前补助项目均按任务进度实施项目并投入资金。目前11个后补助项目中已完成总投入2326万元,完成项目总投资的92.12%。各项目单位资金使用符合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各项目单位都建立了较为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规范,资金支出范围合理,与预算相符,支出依据合规合法。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单位均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均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明确支出审批权限,完备支出审批的程序和手续,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制定财务管理办法的审批流程执行,做到及时准确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项目立项和资金下达后,市科技局及时与各项目承担单位签订了项目任务合同书,约定了项目单位、归口管理部门和市科技局的责任和义务。市科技局负责项目全程管理,归口部门配合项目监管,项目实施单位按照任务合同书约定的内容按项目计划实施项目。 (二)项目管理情况。各项目实施单位大都建立了项目内管制度,均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项目和资金管理制度实施项目。 (三)项目监管情况。眉山市实行专项资金报账制,由项目单位先行垫付资金开支后,再按项目实施进度到财政部门报账。市科技局通过项目单位报账情况及时掌握和了解各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市科技局通过电话询问、实地走访及时掌握各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及时解决项目执行过程中的问题。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期为2-3年,目前各项目都还在实施期,项目基本按计划任务书进度实施,各项技术和经济指标达到了项目阶段目标。15个项目中除4个后补助项目外,其余11个前补助项目均按任务进度实施项目并投入资金。目前11个项目完成总投入2326万元,完成项目总投资的92.12%。其中有7个项目已全部完成投入。 (二)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各项技术目标基本达到计划任务期效果,目前共申请专利21件,授权专利6件,申请著作权7件,发表科技论文5篇,制定标准5个,新建成生产线1条,开发新工艺和技术7个。经济目标由于科技项目所处的阶段性,除4个后补助项目外,绝大部分项目还在研发实施阶段,大部分项目尚未产生经济效益。11个前补助项目中,有3个项目已产生经济效益,共实现销售收入30168万元。4个后补助项目在项目期累计实现销售收入32360.19万元。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均符合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符合眉山市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项目均按实施进度支出,项目单位财务处理和会计核算规范,支付与预算基本相符,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规定。项目按计划进度实施,达到了预期要求,投资额和任务量的完成较好,后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前景好。 (二)存在的问题。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眉山实行专项经费报账制,财政审批环节较多,项目承担单位需要资金垫支,专项资金难以及时到位。特别是高校和科研院所的项目不要求有自筹资金且自有研发资金有限,项目开支垫支存在困难,导致项目按计划推进困难。项目企业先垫支实施再报账,存在项目科目预算实际支出及实施时间安排与计划任务有偏差的情况。 (三)相关建议。 建议对前补助的研发项目采取资金预拨制,避免经费到账迟导致项目不能严格执行预算甚至延期。 (具体见后面附表1) |
【2019年眉山市科学技术局决算公开.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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