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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眉山市医疗保障局部门决算
2020-09-28 14:05  市医疗保障局 [字号: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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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0年9月28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眉山市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市医保局)主要承担医保基金、医疗保障政策、医疗服务价格、实施药械招采等12项职能。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管理运行体系持续完善

一是全面落实机改,无缝对接新职能。建立完善“一个机关两个下属中心”的机构格局,承接药品及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和医疗救助工作,工作无缝对接。二是调整完善政策,提升保障水平,印发《眉山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办法》,提请审议《眉山市职工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管理办法》《眉山市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管理办法》,完善城乡居民医保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调整将国家谈判药品和高值药品实行单行支付管理,创新精神病按床日付费相关制度,新增垂体瘤、耐多药肺结核纳入门诊特殊疾病管理。三是规范经办业务,提升标准化服务水平。拟定《眉山市职工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业务经办规程》等,指导医保经办服务规范开展。

2.保障资金运行平稳

一是参保扩面总体向好。我市基本医保参保人数301.93万人,参保率99%以上,基本实现全民参保。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4.34万人,同比增加2.64万人,增幅8.33%,增长幅度创近3年新高,供养比2.95:1,同比提升9.7%;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67.6万人,同比减少1.94万人,降幅0.35%,与我市常住人口降低幅度基本持平。二是基金运行平稳高效。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30.74亿元,同比增加1.82亿元,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累计结余31.92亿元,预计可支撑15月稳。其中,职工基本医保基金累计结余14.47亿元,可支撑18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累计结余17.44亿元,可支撑14月。三是保障水平稳中略升。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实际报销比例66%,较去年同期持平;次均费用6400元,同比下降5.88%;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实际报销比例47%,较去年基本持平;次均费用5500元,同比增长3.77%。

3.支付方式改革稳步推进

一是强力推进DRG改革扩面,试点医疗机构扩面至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37家;试点付费病组扩大覆盖住院病例84%,按DRG结算比例覆盖住院医疗总费用的82%,多次受邀到国家局、省局交流。二是统筹推进其他支付改革,基本建成以付费总额控制为基础,特殊疾病门诊按人头、常规住院按DRG、复杂住院按项目、精神疾病按床日、日间手术按所在DRG组定额90%付费的多元复合付费方式。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三是全力支持青神县探索建立县域医共体,总控指标预算增加1%,支持省人民医院托管彭山区人民医院,总控指标预算增加3%。

4.基金综合监管持续深化

一是保持监管高压态势,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全年共处理违规定点医药机构548家,追回违规费用并收取罚金1000余万元;暂停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155家,终止服务协议4家,引导医药机构规范行为。二是完善内控内审机制,持续整治行业作风,取消乡镇卫生院异地费用代报业务,全面落实行风建设工作任务事项。

5.参保人员权益全面提升

一是推行便民措施,率先实现省内异地联网全覆盖,制定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双享受”制度,充分运用QQ群、微信公众号开展异地就医备案工作,39项公共服务实现网上办理,实现100%网办,开通职工个人账户家庭共享,开展医保窗口周六便民延时服务。二是提高保障待遇,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普遍提高5%;提高精神疾病患者按床日付费标准,报销比例提高近1倍。三是扩展报销范围,将垂体瘤、耐多药肺结核纳入门诊特殊疾病管理。39种药品及诊疗项目通过专家论证,拟新增入门特目录。将高血压患者全部纳入门诊特殊疾病管理,保障特殊用药,实行抗癌药“双通道”供药和单行支付,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70%、60%。

6.信息化建设快速推进

作为全省唯一全面完成参保人员信息核实工作的市,共收集330.3万参保人员准确信息,占全市户籍人口的96.1%,为城乡居民参保扩面打下基础。开通“眉山智慧医保”微信公众号,实现医保在线缴费、政策法规、投诉举报、医保动态等系列功能。截至目前,公众号粉丝数已逾63万人,累计阅读量400余万次。

7.价格药械招采强力改革

开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工作,出台系列框架文件,创造市、县分级管理,12月底全面启动,25种药品采购将为百姓减负约1500万元。

8.其他重点工作统筹推进

首倡成都经济区八市医疗保障局签订协同发展战略协议,深化区域合作,构建成都平原经济区八市医疗保障事业一体化发展新格局。深入开展医疗脱贫,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大病保险起付线减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对县域外个人承担医疗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70%比例给予救助。

二、机构设置

眉山市医疗保障局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均未实行单独预算。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1247.89万元、支出总计1178.78万元。由于机构于2019年1月组建成立,无2019年预算和2018年决算,因此无法对决算收支情况进行上年度比对。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1247.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97.89万元,占95.99%;其他收入50万元,占4.01%。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1178.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7.1万元,占57.44%;项目支出501.68万元,占42.56%。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47.89万元、支出总计1178.78万元。由于机构于2019年1月组建成立,无2019年预算和2018年决算,因此无法对决算收支情况进行上年度比对。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8.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由于机构于2019年1月组建成立,无2019年预算和2018年决算,因此无法对决算收支情况进行上年度比对。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8.7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51.01万元,占72.19%;卫生健康支出310.84万元,占26.37%;住房保障支出16.93万元,占1.44%。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178.78万元完成预算98.4%。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支出决算为812.6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8.2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1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3.2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5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99.3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82.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4.0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6.9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7.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8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130.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6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37万元,占72.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6万元,占27.22%。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7万元,完成预算100%。因2018年无预决算,因此无法进行比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37万元。主要用于基金监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脱贫攻坚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1.26万元,完成预算100%。因2018年无预决算,因此无法进行比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26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接待上级调研和接待外省市来眉学习参观、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100人次,共计支出1.26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眉山市医疗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0.97万元,因2018年无预决算,因此无法进行比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眉山市医疗保障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2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7.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眉山市医疗保障局共有车辆1辆,是一般公务用车,主要用于业务工作开展。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本部门于2019年1月机构改革新组建成立,未对2019年资金使用进行预算无预算绩效目标,2019年所需经费皆为年中逐一追加,因此无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4.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

15.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6.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项):指反映基本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2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眉山市医疗保障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因机构改革,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1月新组建成立,未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因此无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附件2

眉山市医疗保障局项目

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

因机构改革,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1月新组建成立,未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因此无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眉山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决算公开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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