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预决算公开 >> 正文

眉山市经济合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2020-09-28 10:45  市经济合作局 [字号: ] 打印

目录

公开时间:2020928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眉山市经济合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经济合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经济合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推进投资促进、博览等有关领域的经济合作。拟订全市经济合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统筹指导全市投资促进工作。拟订全市投资促进政策、投资促进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投资环境推介工作。统筹组织市级重大投资促进活动,参与省级重大投资促进活动。牵头全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促进和落实。推进投资促进和管理服务网络体系建设。

3)负责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工作。拟订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统计分析全市外商投资情况。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4)推进我市与国(境)内外相关区域合作。承担我市与国(境)内外相关区域经济合作活动的有关具体工作。

5)承担推动我市与港澳台地区经贸合作有关工作。

6)推动全市博览发展促进工作。负责涉及投资促进的专业展会及经济合作推介会。

7)负责管理市政府各驻外经济合作局(简称驻外局)。

8)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10)职能转变。按照眉山建设环成都经济圈开放发展示范市的发展定位,加强对全市经济合作的统筹,推进内资和外资有机融合发展;进一步优化对外经济合作体制机制,积极搭建对外开放合作平台;围绕眉山“3135”产业发展重点,不断招大引强、招强引优;提升与发达地区经济合作层次,加快构建三区协同、竞相发展区域发展新格局,加快形成融入成都、全域开放经济合作新态势。

 

二、构设置

眉山市经济合作局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524.58万元。与20181319.41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05.17万元,增长15.5%。主要变动原因是:2019年,我局完成机构编制改革,单位职能增加,职工增加,财政收支增加。

 

二、  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眉山市经济合作局本年收入合计为1484.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79.19万元,占比99.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9万元,占比0.4;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三、  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眉山市经济合作局本年支出合计1524.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6.66万元,占68.7%;项目支出477.92万元,占31.3%;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24.58万元。比2018年度1319.41万元增加205.17万元,同比增加15.5%。原因是:2019年,我局完成机构编制改革,单位职能增加,职工增加,财政收支增加。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9.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与20181319.41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99.78万元,增长15%。主要变动原因是:2019年,我局完成机构编制改革,单位职能增加,职工增加,财政收支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9.1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20万元,占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39万元,占6%卫生健康支出34.94万元,占2%农林水支出32.92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39.94万元,占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519.1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支出决算为1320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支出决算为91.39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支出: 支出决算为34.94万元,完成预算100%

4.农林水支出: 支出决算为32.92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支出:支出决算为39.94万元,完成预算100%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46.6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02.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143.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96万元,完成预算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财务规定,节约开支“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4万元,占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6万元,占9%;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4万元,完成预算2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6.4万元减少1万元,下降15.6%。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用车运行使用规定,节约开支。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办理、商务接待、外出促进项目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6万元,完成预算1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180.5万元基本持平,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5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60人次。无外事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5.39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市经合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3.75万元,比2018169.14万元减少25.39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财务规定,节约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眉山市经济合作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眉山市经济合作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2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眉山市经济合作局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市政府驻外经合局专项经费、招商引资专项经费、双创工作经费3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市政府驻外经合局专项经费、招商引资专项经费、双创工作经费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市政府驻外经合局专项经费、招商引资专项经费、双创工作经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均完成既定目标。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附表:四川省眉山市经济合作局(本级).xls
附表:四川省眉山市经济合作局(本级).xls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