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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眉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部门决算
2020-09-28 09:15  市文化旅游局 [字号: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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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0年9月28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一)主要职能。.4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6

二、机构设置.12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1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3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1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1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3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3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23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34

第四部分附件.39

附件139

第五部分附表.4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47

二、收入决算表.47

三、支出决算表.4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47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4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47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47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47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47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47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47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47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47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按照《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眉山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眉委发〔2019〕1号)及眉《关于印发<眉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眉委办〔2019〕40号),市文广旅局(市文物局)主管全市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市文广旅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 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能为:

1.参与起草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旅游发展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政策措施和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2.组织推动全市文化事业、广播电视事业、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文物和博物馆事业、文化产业、广播电视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科技创新、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3.指导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广播电视、旅游活动和文物保护与考古工作,指导全市重点文化、广播电视、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广播电视产业、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推动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东坡文化传承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广播电视阵地和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和旅游富民工程,统筹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负责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

7.指导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市场秩序。统筹推进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8.负责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与宣传推广工作,代表眉山市签订对外文化和旅游合作协定,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眉山优秀传统文化和优质旅游产品走出去。

9.指导、协调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负责对市、县(区)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行业技术标准,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10.负责文化、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旅游系统及市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对文化旅游园区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牢牢扭住“融合发展”,找准文旅融合关键处和着力点,实现机构整合、战略明确和行动统一的“大融合”

(1)明确发展战略,实现方向目标融合。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文广旅工作,科学谋划具有眉山特色的文广旅发展战略。4月,新海书记调研机构改革运行,首站选择市文广旅局,确立了“国际化、高端化、差异化”的发展思路。7月,全市文旅发展大会召开,明确了“建设环成都文旅经济带新兴增长极”的定位、“一区三带四基地”的发展格局和打造“眉山新八景”的工作重点。9月,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大力发展文化旅游经济加快建设文化强市旅游强市的实施意见》,标志着眉山文旅发展战略定型。11月,新海书记带队赴省文旅厅汇报文化旅游工作,我市文旅发展战略得到省文旅厅高度认可。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文旅发展战略,我们大力实施“1234+N”工程,文旅融合“1+1﹥2”的发展新优势初步显现,全年实现旅游总收入476.42亿元,增长17.84%,高于全省平均水平3.8个百分点。

(2)完成机改任务,实现机构职能融合。一是迅速高效组建机构。1月11日,局班子成员在全市机改动员会当天赓即到岗;1月20日,市文广旅局正式揭牌。二是按时完成人员划转。2月14日,将新闻出版、电影管理职责和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划入市委宣传部,完成人员划转7人。三是科学编制三定职责。3月29日,我局“三定”方案正式印发,比改革前减少内设机构2个、行政编制6名、县级领导职数4名、科级职数3名。四是人岗相适调配干部。4月4日,完成局领导班子分工调整,中层干部任免调整到位。各区县文广旅局纷纷挂牌成立、正常运转。至此,全系统全面实现机构顺利整合、职能科学设定、工作稳步推进。

(3)狠抓队伍管理,实现干部职工行动融合。以党的建设为引领,狠抓干部职工思想理念融合和能力提升,增强干部队伍向心力、凝聚力和执行力,确保思想统一、步调一致。一是抓实党建促思想统一。落实党建三级责任制,全年研究部署党建工作50余次,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巩固联系村116户贫困户脱贫攻坚成果。二是带好队伍促能力提升。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根本,围绕“三个跟上”“三个超常”,狠抓干部教育培训、提振精气神,组织干部职工培训11场、308人次,选送干部参加市以上培训27人次,引进优秀人才11人。三是完善制度促步调一致。狠抓作风建设,确保令行禁止;从8个方面对28项工作制度进行规范;开展廉政风险管控,排查风险点34个,开展警示教育3批次。

2.牢牢扭住“开放发展”,提升眉山对外知名度和美誉度,奏响眉山文旅开放和美“最强音”

(1)当好“代言人”,展示眉山开放发展良好形象。围绕东坡文化、绿色生态、天府新区三张“烫金名片”,精心策划文旅营销,讲好眉山故事。与央视、中国旅游报等10余家媒体合作,开设眉山文广旅专栏,发布宣传稿件2000余条;搭建眉山文旅资讯网、眉山文旅微信公众号等,首开“好耍在眉山”抖音蓝V账号,提升眉山影响力。组织参加15个省外大型文旅展会活动、25场次专题文旅推介会,参与境外营销5次、开展境外文化交流活动2次、境外组织入眉文化交流演出3次,组织参与在我市举办的大型文旅节会活动140余个,整合推出70余条特色文旅线路。其中,东坡文化伴年味走向全国,眉山文旅走进俄罗斯等活动等获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表扬。

(2)推进“大联合”,搭建眉山文旅区域合作开放架构。围绕四川文旅产业“一核五带”发展布局,狠抓成眉文旅同城发展,启动与四川文旅十大品牌单位区域合作。形成成眉文旅同城3张清单,落实22项任务。共同召开区域合作座谈会等7次,专题赴成都学习交流10余次,邀请域上和美等10批次成都重点文旅企业来眉考察,共同在广州等3大重点客源城市开展专场推介,推出精品旅游线路5条,引进成都高水平演出16场次2万余人观演,共同举办书法美术展会活动4次,开展了文旅市场联合执法。签订《“大峨眉”文化旅游区域合作协议》;彭山区入围“大遗址”联盟发起单位,东坡区、青神县为联盟成员单位;洪雅县入围“大熊猫”文旅发展联盟发起单位。

(3)着力“七个一”,夯实眉山在东坡文化领域的“总部”地位。一是加快三苏祠精品博物馆建设,新增藏品300余件,文物库房及展厅改造工程顺利推进,完成清代《苏文忠公诗集》再造和馆藏书画精品高清扫描数字化管理。二是成功举办第三届东坡文化国际学术高峰论坛暨四川音乐周,国际国内知名苏学专家、苏体书法家和画家等100余人参加研讨,在业界掀起了苏轼书法与绘画、苏体书苏词、五彩东坡绘画的热潮。三是打磨提升话剧《苏东坡》,中宣部常务副部长王晓晖赞为“精品”,入选省第十五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四是持续推进《苏东坡》电视连续剧开发。五是成立市文学艺术中心(市东坡文学艺术院),加紧策划东坡书院。六是CCTV-1播出“小春晚”《我们的中国梦——2019东西南北贺新春》眉山分会场节目,完成北京世园会国际竹藤组织荣誉日“绿竹神气”文艺演出,创作歌曲《竹藤携手你和我》被确定为国际竹藤组织会歌。七是推出“东坡故里•遗迹遗址”精品旅游线路。

(4)营造“好环境”,筑牢眉山文广旅开放发展的基础保障。一是加强文明旅游和诚信建设。与旅游企业签订诚信经营承诺,建立旅游不文明信息通报机制,设立旅游志愿者服务点20余个,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提供咨询5000余次。二是狠抓广播电视监督管理。完成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重要保障期广电安全播出任务,扎实开展IPTV清理检查等专项治理,捣毁黑广播3个。三是持续规范和净化文广旅市场环境。开展文旅市场体检式暗访等专项整治27次;开展执法检查2171次、检查企事业单位1718家次,直接立案查处18件;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7次,检查企事业单位973家次,发现并整改隐患212个;妥善处理旅游投诉79件。

3.牢牢扭住“高质量发展”,聚焦大品牌、大项目、大保护和大民生,奋力打造眉山文广旅“升级版”

(1)聚焦大项目,文旅产业核心竞争力持续提升。举全局之力服务项目推进,建立重大文旅项目局领导分片包干工作机制。编制《眉山市文旅资源投资指南暨项目手册》,包装储备文旅项目45个。全市累计落户高端优质文旅项目32个,总投资3018亿元,项目数量、投资总量居全省前列。乐高乐园等5个项目入选省级重点推进项目,占100个省级重点推进项目计划投资总额的24.6%,项目个数、投资金额仅次于成都。柳江古镇入选2019年度全国优选文旅投融资项目,三苏祠式苏轩文物库房和展厅改造提升工程被评为全省文旅融合示范项目。2019年全市完成文旅项目投入106.75亿元,超目标任务6.75%。

(2)聚焦大品牌,文旅产品供给不断丰富。东坡区、洪雅县成功入围首批天府旅游名县候选县,仁寿县、青神县顺利通过第二批候选县初审。瓦屋山创建为国家4A级景区、荣获“四川十大文旅新地标”,3处景观入选“四川100网红打卡地”。柳江古镇入选“四川省特色文化旅游小镇”,丹棱县幸福古村入选第一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广电节目获省级优秀作品2件、“五个一工程”奖作品1件。开展文旅资源普查和A级旅游景区质量提升专项整治行动,完成7家星级饭店年度复核和评定性复核。三苏祠被命名为全省首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推出研学线路45条、培养研学导师41人、接待研学旅行团队10余万人次,研学旅游成为文旅新爆点。

(3)聚焦大保护,文化遗产传承利用取得实效。组织218项次非遗项目参加集中展演。成功举办第七届中国成都国际非遗节眉山分会场、纪念苏东坡诞辰982周年寿苏会暨眉山市第二届民间文化技艺广场汇等活动。开展全市非遗资源调查,完成5名省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举办“碑说眉山”——眉山古代石刻拓片精品展。启动江口沉银博物馆和遗址公园建设,启动江口沉银遗址第三期考古发掘。完成《眉山市三苏遗址遗迹保护条例》立法工作和三苏祠等12个施工工地考古调查。公布第七批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和第三、四、五、六批市级非遗扩展项目。成功申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1处,5个基地被命名为全省首批非遗项目体验基地,青神竹编列入《第一批国家传统工艺振兴目录》。

(4)聚焦大民生,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普遍增强。在全省率先完成旅游厕所百度地图上线。全年共举办群众文化活动2300余场,惠及300万人次。完成300户广电“户户通”民生工程建设,推进“智慧广电”建设,仁寿县被确定为省级试点县,中宣部副部长、国家广电总局局长聂辰席莅眉调研给予充分肯定,眉山融媒体经验全省交流,市文广旅局等被评为全省广电系统先进集体。启动市文化馆和市图书馆新馆筹建,推进眉山歌舞剧院有限公司、眉山艺术中心筹建,实施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错时延时免费开放,东坡区、仁寿县图书馆获评国家一级馆。《芦苇花开》等作品获四川群众文化领域最高奖“群星奖”,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人事工作研讨会暨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支持项目现场会在眉山召开,向全国推广眉山经验。

二、机构设置

眉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独立核算下属二级预算单位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

纳入市文广旅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独立核算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眉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眉山市文化馆

3.眉山市图书馆

4.眉山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5.眉山市文物保护研究所

6.眉山市美术馆

7.眉山市广电公共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决算总计7,498.6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899.5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99.12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总计7,498.6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6,244.6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253.99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6,899.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22.73万元,占87.2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3.74万元,占5.85%;其他收入473.09万元,占6.86%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6,244.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45.02万元,占43.96%;项目支出3,499.67万元,占56.04%。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6,826.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6,022.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403.74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00.52万元。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计6,826.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5,391.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320.4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114.73万元。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91.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3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91.8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646.96万元,占86.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7.56万元,占4.22%;卫生健康(类)支出87.16万元,占1.62%;农林水(类)支出330.57万元,占6.13%;住房保障(类)支出99.61万元,占1.85%。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391.86完成预算100%。其中: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528.23万元,完成预算100%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306.13万元,完成预算100%。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机关服务(项):支出决算为6.7万元,完成预算100%。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支出决算为296.06万元,完成预算100%。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支出决算为437.13万元,完成预算100%。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支出决算为184.12万元,完成预算1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交流与合作(项):支出决算为0.76万元,完成预算100%。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支出决算为62.5万元,完成预算100%。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支出决算为21.28万元,完成预算100%。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旅游宣传(项):支出决算为458.46万元,完成预算100%。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旅游行业业务管理(项):支出决算为12.9万元,完成预算100%。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88.36万元,完成预算100%。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1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1.08万元,完成预算100%。

1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电影(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0%。

1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81.37万元,完成预算100%。

1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广播(项):支出决算为1.1万元,完成预算100%。

1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电视(项):支出决算为6.12万元,完成预算100%。

2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其他广播电视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76万元,完成预算100%。

2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万元,完成预算100%。

2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6.4万元,完成预算100%。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66.01万元,完成预算100%。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1.55万元,完成预算100%。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3.32万元,完成预算100%。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3.83万元,完成预算100%。

2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2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25.57万元,完成预算100%。

2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99.61万元,完成预算100%。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45.0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74.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470.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3.9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11.21万元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接待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4.4万元,占18.3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39万元,占64.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2万元,占17.51%。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4.4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次,出国(境)1人。

开支内容包括:我单位1人参与出访俄罗斯的所有费用。2017年11月我市与俄罗斯联邦鞑靼斯坦共和国下卡姆斯克市签订友好合作备忘录,双方交流交往发展良好,2019年7月,经全国友协批准,两市可正式缔结友城。2019年4月11-15日由曹辉副市长带队出访俄罗斯,我单位参与人次为1人,此次出访主要为参加“第一节下卡姆斯克国际投资论坛”,作眉山市城市推介,与俄罗斯联邦鞑靼斯坦共和国正式签订友好协议,通过出访在教育体育、卫生健康、文化广电旅游等领域和俄罗斯联邦鞑靼斯坦共和国进行了进一步深度沟通,为眉山推进文化项目建设、开发文创产品、建设文创园区提供了宝贵借鉴,在很多方面与俄罗斯联邦鞑靼斯坦共和国进行国际交流与合同奠定了坚实基础。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39万元,完成预算85.5%。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7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 特种专业用车4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39万元。主要用于文化、旅游、文物、广播电视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4.2万元,完成预算32.81%。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2万元,主要用于文化、旅游、文物、广播电视等(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8批次,31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4.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文化旅游活动接待、市级文化旅游交流与合作项目、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工作,推进公共文旅服务体系建设、品牌创建、旅游规划、文物保护等相关单位考察交流,接待上级部门来人检查、接待兄弟市州来人考察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320.4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眉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3.81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眉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7.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7.66万元。主要用于眉山市东坡文化旅游景区发展“夜间经济”策划方案采购项目、眉山市地面数字电视运行代维代管服务、2019世界园艺博览会国际竹藤园主题馆日文艺演出、图书馆总分馆业务自动化系统建设、图书采购、峨眉象城眉山特色旅游商品展示展销活动展场租赁合同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74.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1.6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8.1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6.32%。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眉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共有车辆7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特种专业用车4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部门整体专项项目(项目名称)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0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4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等方面指标完成情况较好。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5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预期绩效目标基本完成,群众满意度相对较高,但还存在绩效指标设置不够科学,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不够等问题。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第七届中国成都国际非遗节展演及主题分会场和社区实践活动项目”、“第五届中国(四川)国际旅游投资大会暨第六届四川国际旅游交易博览会项目”、“文旅微信公众号和文旅咨询网建设项目”、“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示范项目”、“ 第三届眉山东坡文化国际高峰论坛暨四川音乐周专项项目”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第七届中国成都国际非遗节展演及主题分会场和社区实践活动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00万元,执行数为3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全市共有108个非遗项目、85个参展单位和600余人参与展示展演,在全市范围内共计举办了各类非遗项目展演19场次,开展非遗社区实践31场次(其中东坡区开展8场、仁寿县开展7场,彭山区、洪雅县、丹棱县、青神县分别开展4场)。通过此项项目集中宣传、展示、传播我市非遗保护成果,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扩大我市知名度和影响力。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第七届中国成都国际非遗节展演及主题分会场和社区实践活动项目

预算单位

眉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300

执行数:

300

其中-财政拨款:

300

其中-财政拨款:

300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通过组织第七届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分会场和社区实践活动,集中宣传、展示、传播我市非遗保护成果,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扩大我市知名度和影响力。

通过项目实施,全市共有108个非遗项目、85个参展单位和600余人参与展示展演,在全市范围内共计举办了各类非遗项目展演19场次,开展非遗社区实践31场次(其中东坡区开展8场、仁寿县开展7场,彭山区、洪雅县、丹棱县、青神县分别开展4场)。通过此项项目集中宣传、展示、传播我市非遗保护成果,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扩大我市知名度和影响力。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产出

开展非遗项目展示展演19场

完成非遗项目展示展演及非遗之旅展演19场

项目完成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产出

开展非遗社区实践活动28场

完成非遗社区实践活动31场

项目完成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展览展演、互动体验等活动,全面展现全市非遗保护事业在新时代的新作为。

通过开展相关非遗展示展演和互动体验活动,全面生动地展现了眉山丰富多彩的文化旅游资源,充分彰显了我市非遗保护的生动实践和优秀成果,突出展现了全市文旅融合发展的新气象。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社会效益

通过深入群众的活动,让群众认识非遗,提高非遗保护意识,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

非遗节为全市群众提供了一次亲近非遗的平台,通过各项目传承人精湛的技艺展演使各界群众深入地认识了非遗,提高了社会对非遗保护的参与意识。

满意度指标

数量指标

传承人及群众满意度

90%

96%

(2)第五届中国(四川)国际旅游投资大会暨第六届四川国际旅游交易博览会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79.68万元,执行数为79.6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眉山市成功组团参展并开展眉山文旅宣推活动,确保了“安逸走四川好耍在眉山”为主题的眉山馆的设计制作搭建布展,组织我市56家涉旅企事业单位参展,开展了竹服饰展演、青羌服饰展演、洪雅茶艺表演、青神竹编、钦斋泥塑非遗展示、“味在眉山”美食品鉴、购在眉山商品展销等十大精彩互动活动、眉山特色旅游商品展、眉山文旅形象宣推获得与会嘉宾游客及参展商的一致好评,全方位多形式展示了眉山文旅新形象,取得圆满成功。现场派发各类精美宣传品近100种15万余份,接待各类咨询游客达10万余人次。现场集中展示眉山特色文创产品和旅游商品50余种上万件,实现销售额60多万元,达成了长期供销合作意向订单35个,意向订单金额达100多万元。9月6日,在第五届旅投会、第六届旅博会期间举办的文旅重点项目发布会上,眉山市东坡区永遇乐文旅项目、江口文旅精品小镇项目、汉王湖休闲旅游开发项目等10大精品文旅项目被纳入全省优选文旅项目,并在大会上进行整体发布推荐。我市文旅企业参加“一对一”买/卖家交易洽谈,与来自境外印度、尼泊尔、斯里兰卡、新马泰、日韩等8个国家和地区的20家旅行商进行了共20场“一对一”交易洽谈,达成多项共识。助推了眉山文旅企业、特色旅游商品企业更好的发展。眉山文旅受到中新社、中国改革报、国际在线、川报、川台等10余家中央、省市媒体重点关注,发布信息50余篇,并获得各类媒体广泛转发。通过本次展会宣传,吸引了众多国内外游客国庆黄金周入眉旅游,进一步提高了眉山文化旅游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年度)

目名称

第五届中国(四川)国际旅游投资大会暨第六届四川国际旅游交易博览会

预算单位

眉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79.68

执行数:

79.68

其中-财政拨款:

79.68

其中-财政拨款:

79.68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保障眉山市成功组团参加第五届中国(四川)国际旅游投资大会暨第六届四川国际旅游交易博览会,并组团参展开展眉山文旅宣推活动,确保了“安逸走四川好耍在眉山”为主题的眉山馆的设计制作搭建布展,组织我市56家涉旅企事业单位参展,开展十大精彩互动活动、眉山旅游商品展、眉山文旅形象宣推,全方位多形式宣传展示了眉山文旅新形象、新产品,进一步提高眉山文化旅游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通过项目实施,保障眉山市成功组团参加第五届中国(四川)国际旅游投资大会暨第六届四川国际旅游交易博览会,并成功组团参展开展眉山文旅宣推活动,确保了“安逸走四川好耍在眉山”为主题的眉山馆的设计制作搭建布展,组织我市56家涉旅企事业单位参展,开展十大精彩互动活动、眉山旅游商品展、眉山文旅形象宣推,全方位多形式宣传展示了眉山文旅新形象、新产品,现场派发各类精美宣传品近100种15万余份,接待各类咨询游客达10万余人次。现场集中展示展销眉山特色文创产品和旅游商品50余种上万件,实现销售额60多万元,达成了长期供销合作意向订单35个,意向订单金额达100多万元。在第五届旅投会、第六届旅博会期间举办的文旅重点项目发布会上,我市东坡区永遇乐文旅项目、江口文旅精品小镇项目等10大精品文旅项目被纳入全省优选文旅项目,并在大会上进行整体发布推荐。进一步提高眉山文化旅游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取得圆满成功。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参加第五届中国(四川)国际旅游投资大会参会工作

参加第五届中国(四川)国际旅游投资大会参会工作:9月6日,在第五届旅投会、第六届旅博会期间举办的文旅重点项目发布会上,我市整合包装东坡区永遇乐文旅项目、江口文旅精品小镇项目、汉王湖休闲旅游开发项目等10大精品文旅项目,纳入全省优选文旅项目,并在大会上进行整体发布推荐。旅投会期间,开展了2019年全省重大文化和旅游重大项目集中开工仪式,眉山市东坡区坛罐山陶瓷艺术文化旅游项目地成功举办眉山分会场活动。

项目完成指标



开展第六届四川国际旅游交易博览会眉山馆特装展馆布展工作

开展第六届四川国际旅游交易博览会眉山馆特装展馆布展工作:认购288㎡空地展位,以“安逸走四川 好耍在眉山”为主题设计搭建布展了眉山馆,动静结合方式全方位宣传展示了眉山文化资源、美景美食、旅游商品、文创产品、眉山非遗、文旅线路、文旅项目、文旅节会活动等。

项目完成指标



开展展馆活动宣传、广告宣传、媒体宣传、发放宣传资料、东坡文化旅游展示等眉山市宣传活动

开展展馆活动宣传、广告宣传、媒体宣传、发放宣传资料、东坡文化旅游展示等眉山市宣传活动:组织我市56家文旅企业参展宣传眉山文旅资源和产品,开展了青神竹服饰展演、瓦屋山青羌服饰展演、洪雅茶艺表演、青神竹编非遗技艺展示、钦斋泥塑非遗技艺展示、眉山文旅知识有奖问答、“味在眉山”美食品鉴、购在眉山商品展销、微信打印照片、东坡打卡拍照等十大互动体验活动,吸引众多国内外嘉宾游客朋友走进眉山馆,参与了解眉山文旅。市委宣传部会同市文广旅局认真做好第五届旅投会、第六届旅博会的新闻宣传工作,制定专题宣传方案,在会前、会中及会后动态宣传报道眉山文化旅游。眉山文旅参展受到中新社、中国改革报、国际在线、川报、川台、川报观察、四川在线等10余家中央、省市媒体重点关注,直接发布信息50余篇,并获得各类媒体广泛转发。川台《四川新闻》栏目、搜狐网、恒旅网等媒体现场报道眉山文旅,眉山馆还吸引到众多知名网红现场直播报道。同时,我市还充分利用本届旅博会会刊、官网、官方微信、开幕式视频等宣传平台优势,加强眉山文化旅游宣推。通过本届旅博会会刊宣传我市56家参展文旅企事业单位资源信息。组织各县(区)重点景区在成乐高速、乐雅等高速路旁设置10余个大型户外广告宣传眉山文旅资源和产品形象。通过宣传吸引到众多国内外游客国庆黄金周入眉旅游,进一步提高了眉山文化旅游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项目完成指标



“味在眉山”旅游商品展

组织开展“味在眉山”旅游商品展:认购标展6个,组织6家眉山名优特旅游商品企业参展,集中展示展销旅游商品50余种上千件,实现销售收入60多万元,达成了长期供销合作意向订单35个,意向订单金额达100多万元。

项目完成指标



参加各项会务活动

参加各项会务活动:市政府组团参加了本届旅博会开幕式、峨眉高峰论坛等第六届旅博会主体活动和第五届旅投会主体活动。

项目完成指标



“一对一”买卖家交易洽谈

“一对一”买卖家交易洽谈:组织瓦屋山、江湾神木园、老峨山等景区作为卖家,参加了“一对一”交易洽谈。与来自境外印度、新加坡、马来西亚、尼泊尔、斯里兰卡、日本、韩国、越南等国家和地区的20家旅行商进行了共20场“一对一”交易洽谈,并达成了初步共识。其中,现场与来自日本的乡村旅行社、斯里兰卡天堂旅行社、泰国清迈旅行社、阿利亚丝绸之路旅行社等10家旅行社达成意向性合作。

效益指标



现场销售眉山文创产品、旅游商品

现场集中展示展销眉山特色文创产品和旅游商品50余种上万件,实现销售额60多万元,达成了长期供销合作意向订单35个,意向订单金额达100多万元。

满意度指标



100%

100%

(3)文旅微信公众号和文旅咨询网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3.4万元,执行数为33.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拓宽了我市文旅网络宣传渠道,提高了我市文旅网络宣传水平,为广大公众了解眉山文旅提供了更为便捷的方式。文旅微信公众号和文旅咨询网基本完成了信息发布量、粉丝数和点击量等相关要求,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粉丝受众面较窄,主要集中在本市;二是文章质量还有提升空间。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发展市外的粉丝群体,二是提高文章的质量水平。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文旅微信公众号和文旅咨询网建设项目

预算单位

眉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33.4

执行数:

33.4

其中-财政拨款:

33.4

其中-财政拨款:

33.4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拓宽了我市文旅网络宣传渠道,提高了我市文旅网络宣传水平,为广大公众了解眉山文旅提供了更为便捷的方式。

通过项目的实施,增强了我市文旅网络宣传的影响力,满足了广大游客满足游客对眉山文旅资讯了解的需求。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粉丝数和点击数

微信公众号粉丝数10000人;文旅资讯网点击量12000次。

微信公众号粉丝数10427人;文旅资讯网点击量13851次。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发布文章数

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数300篇;文旅资讯网发布文章400条。

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数302篇;文旅资讯网发布文章545条。

项目完成指标

产出指标

项目完成时效指标

1年

2020年已完成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眉山文旅网络宣传社会效益

为游客提供便捷的获取信息的手段

扩大眉山文旅影响力,为游客提供便捷的信息化服务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持续性影响

持续提供眉山文旅最新资讯

让游客了解了眉山文旅现状,满足游客对眉山文旅资讯的需求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粉丝满意度

95%以上

96%

(4)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示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努力让东坡文化影响更多的眉山人,让东坡文化在民间真正的“火”起来,将讲堂打造成川内最具影响力的东坡文化品牌栏目。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示范项目

预算单位

眉山图书馆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30

执行数:

30

其中-财政拨款:

30

其中-财政拨款:

30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全年服务时间300天以上,开展70场以上培训讲座,直接服务1.5万人次,受益群众达4.5万人次。通过实施项目,努力让东坡文化影响更多的眉山人,将讲堂打造成川内最具影响力的东坡文化品牌栏目。

全年服务时间达355天,开展培训讲座77场,直接服务超过1.5万人次,受益群众超过4.5万人次。东坡文化影响力得到提升,讲堂的品牌影响力也得到提升。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服务时间

300天以上

355天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培训讲座场次

70场以上

77场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受益群众数量

4.5万人次

4.5万人次

项目完成指标

实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限

2019年1-12月

按期完成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财政补助资金投入

30万元

30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东坡文化影响力

得到提升

通过开展讲座,让东坡文化影响更多的眉山人。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服务对象满意率

90%以上

95%

(5)第三届眉山东坡文化国际高峰论坛暨四川音乐周专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0.79万元,执行数为50.7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举办以苏东坡为主题的书画展览活动,传承和弘扬东坡文化,深入研究苏轼书画理论在新时代的价值、描绘“我心中的苏东坡”,推进东坡书画文化走出书斋、走进生活、走向世界,推动眉山书法事业进一步繁荣发展,为眉山“文化名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第三届眉山东坡文化国际高峰论坛暨四川音乐周专项项目

预算单位

眉山市美术馆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50.79

执行数:

50.79

其中-财政拨款:

50.79

其中-财政拨款:

50.79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举办“东坡风”书法篆刻展和“我心中的苏东坡”人物绘画展,进一步传承和弘扬东坡文化,扩大眉山书画艺术的影响力。

共收到海内外稿件1200余件,特邀创作书法35件、绘画46件,经专家评审,共评选出优秀作品18件、入选作品84件。展出的书法作品以东坡诗词文赋为主要内容,部分作品以苏体进行创作;绘画作品全是以东坡像为创作对象,艺术家充分发挥想象,描绘出了“五彩东坡”。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产出

展出作品共183件,特邀书法35件、特邀绘画46件,评选优秀作品18件、入展作品84件

展出作品共183件,特邀书法35件、特邀绘画46件,评选优秀作品18件、入展作品84件

项目完成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展出内容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品高水准,围绕苏东坡进行创作

推进东坡文化走出书斋、走进生活、走向世界,实现东坡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带动文旅产业发展,实现社会价值与经济价值的有机统一,让东坡文化“活”起来。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社会效益

产生积极良好的社会影响,宣传东坡文化

让广大人民群众走进美术馆,近距离接触高水准书画作品,感受苏东坡文化的魅力。

满意度指标

数量指标

观众满意度调查

95%

97%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眉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局部门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非上级部门活动拨款收入等。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反映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机关服务(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后勤管理等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指图书馆的支出。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旅游活动(项):指举办大型文化旅游活动等支出。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含基层文化馆等支出。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文化和旅游交流与合作(项):指对外文化旅游交流活动的支出。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指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支出。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旅游市场管理(项):指文化旅游执法检查等文化旅游市场管理方面的支出。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旅游宣传(项):指旅游宣传方面的支出。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旅游行业业务管理(项):指旅游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1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指上述支出外的其他文化和旅游方面支出。

1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一般行政管理支出(项):指开展文物保护方面行政管理方面支出。

1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指开展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1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指除上述文物保护的其他支出。

1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新闻出版电影(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广播电视(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广播电视(款)广播(项):指广播管理类支出。

2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广播电视(款)电视(项):指电视类含发射台等方面支出。

2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广播电视(款)其他广播电视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方面的支出。

2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项):指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

2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2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3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指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指用于其他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3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你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眉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部门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按照《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眉山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眉委发〔2019〕1号)组建眉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按照《关于印发<眉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眉委办〔2019〕40号),市文广旅局(市文物局)是主管全市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

(二)机构职能。

1.参与起草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旅游发展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政策措施和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2.组织推动全市文化事业、广播电视事业、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文物和博物馆事业、文化产业、广播电视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科技创新、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3.指导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广播电视、旅游活动和文物保护与考古工作,指导全市重点文化、广播电视、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广播电视产业、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推动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东坡文化传承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广播电视阵地和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和旅游富民工程,统筹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负责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

7.指导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市场秩序。统筹推进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8.负责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与宣传推广工作,代表眉山市签订对外文化和旅游合作协定,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眉山优秀传统文化和优质旅游产品走出去。

9.指导、协调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负责对市、县(区)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行业技术标准,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10.负责文化、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旅游系统及市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对文化旅游园区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眉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19年年末总编制148名,其中行政编制30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23名,其他事业编制67名,其他辅助性岗位编制28人。在职人员总数132人,其中行政人员4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16人,其他事业人员52人,其他辅助性岗位人员24人;退休人员2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眉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财政拨款总收入7,498.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当年收入6,022.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3.74万元、其他收入473.09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眉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财政拨款总支出7,498.68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179.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7.5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7.1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20.40万元、农林水支出330.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9.61万元、项目支出年末结转结余1,253.99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目标制定。眉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19年预算绩效目标编制要素完整,填报规范;绩效指标做到了细化量化,符合客观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2)目标完成。2019年是我市文旅融合的开局之年,全市文化、旅游、文物、广播、电视工作在改革中前进、在融合中提升、在转型中成长,基本完成设定目标,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3)部门预算编制准确。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行业发展规划,按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精神,目标任务制定明确,调整优化了部门支出结构,强化了部门本级支出项目的精准管理,全面反映部门目标任务完成和预期效益情况,任务合理可行,财政资源配置合理。

(二)专项预算管理。

1.项目决策。

(1)程序严密。眉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每个专项资金的设立都依据相关政策、规划和工作计划进行申报,依据充分,标准适当,集体研究决策,并通过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示。

(2)规划合理。眉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结合我市文化、旅游、文物、广播电视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坚持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重点支持促进群众文化、旅游、文物保护、广播电视和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工作,符合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宏观政策规划,同时结合我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相关政策和规划,进行了中长期规划,项目按要求编制了三年滚动预算。

(3)结果符合。2019年眉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专项资金所有项目实施完成与规划计划一致,资金分配方向与规划计划支持方向一致,各项目实际完成任务量和效果达到了规划计划预期。

2.项目实施。

(1)分配科学。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需要我单位分配的,我单位结合下达专项资金要求,均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公开透明、科学规范”的原则进行分配。

(2)分配及时。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市本级及非扩权县)分配方案经市财政审批后及时下达,部分专项资金下达及时性还有待提高。

3.完成结果。

(1)预算完成。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市级专项项目资金均按照相关规定及要求编制了项目预算。

(2)实施绩效。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市级专项项目资金均按照相关规定及要求设置了项目绩效,所有项目均按绩效进行实施。

(3)违规记录。在2019年的各项审计检查中,本部门未出现专项预算管理方面违纪违规问题。

(三)结果应用情况。

认真组织开展部门绩效评价工作,强化绩效结果应用。严格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客观公正反映了部门的实际情况;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和财政厅统一安排部署,按时在部门门户网站上公开了年度预算决算报告和相关绩效评价等信息。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9年,眉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追责,按照财政厅统一安排部署,建立绩效目标事前评估机制,实施绩效目标全流程监控,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推进绩效评价结果公开,建立预算挂钩和绩效问责机制,促进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有机融合,有效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二)存在问题。

一是编制绩效目标的能力不足。预算编制需要全员参与,绩效目标编制的水平直接影响了绩效目标的编报质量。我部门财务人员、项目实施人员都是绩效目标编制的参与者,但大多数人没有接受过预算绩效管理方面的系统培训,对预算绩效的认识不足,缺乏编制预算绩效目标的主动性和责任感,较多关注资金的额度和编制的规范性,很难将绩效管理和资金使用效率与实际工作结合在一起,直接影响了绩效目标的编报质量。

二是缺乏内部绩效评价机制。现阶段的绩效评价是财政厅组织实施,主要选择反映单位履职特点、重大民生和重大支出的项目开展绩效评价,我部门内部每年进行绩效自评,但评价体系没有统一标准,评价结果比较主观,不足以指导来年预算安排,也没有作为对项目执行者的奖惩依据,在很大程度上没有激发项目执行者绩效管理的意识和积极性。

(三)改进建议。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对预算编制人员的培训,学习预算编制、项目绩效管理及最新政策制度,从源头上把控绩效目标编制质量,重点关注目标依据的充分性、目标设置的合理性、目标编制的完整性以及目标实现的保障度,使预算编制人员能够将绩效管理和资金使用效率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保证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的科学准确。

二是建立健全内部绩效评价机制。创新评价方法,提高绩效评价的客观性和准确性。建立内部的评价成果激励制度和问责机制,推进内部评价成果的运用,做到真正的奖优罚劣,强化项目执行者的责任意识,真正意识到加强项目绩效管理的重要性,真正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市文广旅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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