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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林业局2019年度决算编制说明 | |||||||||||||||||||||||||||||||||||||||||||||||||||||||||||||||||||||||||||||||||||||||||||||||||||||||||||||||||||||||||||||||||||||||||||||||||||||||||||||||||||||||||||||||||||||||||||||||||||||||||||||||||||||||||||||||||||||||||||||||||||||||||||||||||||||||||||||||||||||||||||||||||||||||||||||||||||||||||||||||||||||||||||||||||||||||||||||||||||||||||||||||||||||||||||||||||||||||||||||||||||||||||||||||||||||||||||||||||||||||||||||||||||||||||||||||||||||||||||||||||||||||||||||||||||||||||
2020-09-28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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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 眉山市林业局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0年9月29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12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2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8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1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1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1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32 第四部分 附件....................................... 36 附件1............................................. 36 附件2............................................. 36 第五部分 附表....................................... 4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44 二、收入决算表.................................... 44 三、支出决算表.................................... 4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44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4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44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44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44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44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4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44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44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4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眉山市林业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林业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职责为: 1、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市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推进全市林业数字化建设。 2、组织全市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市石漠化防治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全市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市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全市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5、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负责国家公园申报设立、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负责市级政府直接行使和代理行使全民所有权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6、负责推进全市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还林,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7、拟订全市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指导林业现代园区建设、花卉、特色经济林、森林林下经济、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产业发展。 8、指导全市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9、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0、负责落实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送森林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11、监督管理全市林业市级以上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核报、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全市林业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12、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指导全市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 13、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荣获五个“国字号”牌子。 一是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坚持“大地植绿,心中播绿”同步推进,围绕“四大体系”,深入实施“十大工程”,广泛开展“四大活动”,新造林14.8万亩,新增城区公园绿地3257亩,新增道路绿化164.27公里、水系绿化166.2公里,新建成森林小镇、森林村庄、森林人家1705个,城乡绿化覆盖率增长到58.04%,森林覆盖率增长到49.77%。2019年11月15日,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正式授予我市“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实现“三城”联创、首战告捷。 二是丹棱县成功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全市以“创模”为抓手,加快推进城乡绿化,丹棱县成功创建为“全国绿化模范县”,目前,我市六区县都是省级以上绿化模范县,其中洪雅县、丹棱县、青神县是全国绿化模范县。 三是仁寿黑龙滩成功创建“国家湿地公园”。12月25日,仁寿黑龙滩国家湿地公园正式通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命名。在2月2日“世界湿地日”时,国家林草局将在北京举办授牌仪式,黑龙滩将作为四川的代表上台领牌。 四是柳江镇成功创建“全国最美森林小镇”。2019年4月,我市洪雅县柳江镇被授予“全国最美森林小镇”称号。目前,全国共有25个全国最美森林小镇,我市占据其中3席。 五是我市14个村成功创建“国家森林乡村”。2019年12月25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授予我市青神县白果乡甘家沟村等14个村国家森林乡村称号。 2、成功举办四个重大会节。 一是成功举办2019年竹博会。9月26日至28日,2019国际(眉山)竹产业交易博览会成功举办。本届竹博会交易成果再创新高,15个国家和地区38家国际展商、国内367家参展商、537家采购商参会参展,成交5890万元(较上届增加624万元),意向成交额近2.5亿元(较上届增加6000余万元)。签定投资项目20个,其中产业投资类项目12个,经贸类合作项目8个,总金额183亿元,较上届增加19亿元。 二是成功举办世园会国际竹藤园活动。加强与国际竹藤组织战略合作,共建世园会国际竹藤园,在园内隆重举行“四川日”暨“眉山周”启动仪式,尧斯丹副省长以及国际竹藤中心、国际竹藤组织及成员国使节等200余人参加活动。国际竹藤园被誉为世园会“竹之眼”,展出的竹产品近70%来自眉山,充分展示了眉山竹文化特色和竹产业发展成效。整个会期接待国内外游客100万余人次,180多家中外主流媒体跟踪报道。 三是成功筹办全省竹林风景线建设现场推进会。2020年1月6日至7日,全省竹林风景线建设现场推进会在我市成功召开。会上通报表扬了全省13个竹林风景线建设先进单位,市林业局、青神县人民政府、洪雅县人民政府在列。市委副书记、代理市长胡元坤在会上作交流发言。会议组织参观了我市竹林风景线及竹博馆、竹艺中心等。我市竹林风景线建设、竹产业发展和办会水平受到省委邓小刚副书记、曲木史哈常委、省林草局局长及参会代表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四是成功举办第三届眉山樱花节。本届樱花节作为2019四川花卉(果类)生态旅游节主会场,由省林业和草原局与眉山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我局与岷东新区管委会承办,3月18日盛大开幕、4月8日精彩落幕。期间高水准策划实施了生态之夜晚会、开幕式、高峰论坛等一系列主题鲜明、内涵丰富的活动,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有力带动花卉经济和乡村旅游发展。 3、重点推进“四大特色产业”发展。 一是重点推进竹产业发展。着力培育“竹编、竹纸、竹钢、竹桶”四大竹产业品牌,规划落实竹产业发展项目52个,加快推进青神“斑布”竹纸产业园,洪雅竹元科技“竹钢”二期生产线等一批竹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青神县、洪雅县列入全省竹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培育县。建成苏堤公园翠竹长廊、岷江东岸翠竹长廊等竹林风景线6条,总长80公里;建成青神县竹里桃花公园、竹里海棠公园等竹林公园5个,总面积5800亩。全年完成投入5.8亿元,竹产业综合产值达到65.8亿元。 二是重点推进森林康养产业发展。坚持以国际化、高端化、产业化为标准推进森林康养产业发展。第三届中国森林康养与乡村振兴大会在洪雅县成功召开。洪雅县被评为全国唯一一个“全国森林康养标准化建设县”,七里坪森林康养基地被评为“全国森林康养基地标准化建设单位”,洪雅县雅女湖有机农庄被评为“中国森林康养人家”,丹棱老峨山被评为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建设单位。全市成功创建省级森林康养基地4个、森林康养人家4家,市级森林康养基地6个、森林康养人家13家。 三是重点推进林下经济发展。林下经济总面积达到18.1万亩,其中:林下种植面积9.4万亩,林下养殖面积5.2万亩,林下采集面积3.5万亩。 四是重点推进花卉产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1月29日全省花卉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会精神,规划花卉产业基地3个,其中明都花卉科技示范园区被认定为第一批省级花卉产业园区。组织举办了“兰韵眉山”2019年春节兰花展和2019年樱花博览园春季花展,推动花卉进城,进入市民生活。2019年全市花卉苗木总产值达到4.8亿元。 4、全面守住“五道防线”。 一是守住森林火灾防线。深刻汲取“3.30”木里县特大森林火灾教训,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林区火源管控、隐患排查整治、队伍培训演练、应急值班值守、暗访督促检查,防火期内特别是“清明”“五一”“中秋”“国庆”等重点时段,全天候处于战备状态,严防死守,实现建区设市22年无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发生的目标。 二是守住林业生态红线。坚持限额管理和凭证采伐制度,全市采伐林木48.49万立方米,仅占年度限额指标的56%。严格林地用途管制,审核征收占用林地538公顷,为重点项目使用林地做好了服务保障。排查清理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建设行为3宗,已全部整改到位。 三是守住涉林违法犯罪防线。全市森林公安先后组织开展“绿卫2019”“火案查处”和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专项行动,破获涉林刑事案件147件,其中重特大案件17件。办理各类涉林行政案件271件。在“打野”专项行动中,共侦破野生动物刑事案件78件,完成了省公安厅下达任务数的420%。我市在全省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专项行动视频调度会议上作经验交流,“打野”成效在全省排名第六。 四是守住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线。积极开展外来松木尤其是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及其制品的检疫工作,对全市13.12万亩松林进行全覆盖监测调查,未发现松材线虫病。加强对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全市共发生各类林业有害生物12.25万亩,开展防治面积11.24万亩,无公害防治11.02万亩,无成灾情况发生。 五是守住廉政防线。认真抓好了机关党的建设,扎实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了初心和使命担当。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抓好经常性的廉政教育,建立完善了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全局全年风清气正。 二、机构设置 眉山市林业局是市政府行政机构,下属事业单位3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局本级与下属事业单位合并预算、核算、决算,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下属事业单位为:1、眉山市森林病虫害防治站(参公事业)。2、眉山市护林防火站。3、眉山市林业科技推广中心。 2019年末,在职职工44人,与上年持平。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4419.87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573.91万元,增长139.43%。主要变动原因是承办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竹藤馆建设,“眉山周”活动、2019年竹产品交易博览会、创国家森林城市、滨江大道竹林风景线建设等专项项目实施增加了本年支出。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4419.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55.76万元,占44.2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64.1万元,占55.7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4419.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0.66万元,占26.26%;项目支出3259.21万元,占73.7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419.87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573.91万元,增长139.43%。主要变动原因是承办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竹藤馆建设,“眉山周”活动、2019年竹产品交易博览会、创国家森林城市、滨江大道竹林风景线建设等专项项目实施增加了本年支出。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55.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4.25%。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22.58万元,增长12.55%。主要变动原因是创国家森林城市建设、2019年竹产品交易博览会承办等专项经费支出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55.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92.77万元,占4.74%;卫生健康支出(类)35.01万元,占1.79%;节能环保支出(类)85.55万元,占4.38%;农林水支出(类)1702.42万元,占87.05%;住房保障支出(类)40.01万元,占2.04%。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955.7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0.52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0.93万元,完成预算100%。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6.68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4.64万元,完成预算100%。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1.81万元,完成预算100%。 6.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3.2万元,完成预算100%。 7.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与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85.55万元,完成预算100%。 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762.08万元,完成预算100%。 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事业机构(项):支出决算为145.23万元,完成预算100%。 10.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培育(项):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产业化管理(项):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防灾减灾(项):支出决算为80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业业务管理(项):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26.11万元,完成预算100%。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40.0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60.6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72.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4.6万元,完成预算78.2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人次、合理安排公务用车、严格控制接待人次和标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4.65万元,占7.2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9.18万元,占91.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7万元,占1.2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4.65万元,完成预算29.81%。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次,出国(境)1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1.43万元,下降23.52%。主要原因是出国时间减少。 开支内容包括:参加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赴南美林业合作交流团,开支内容包括食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国际旅费及其他费用。取得成效主要是学习南美国家先进的林业生产、保护及管理水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9.18万元,完成预算95.4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38.64万元,增长188.12%。主要原因是新购置公务用车一辆。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39.76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1辆、金额39.76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3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9.42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森林资源管理、森林病虫害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世界园艺博览会展园建设、2019国际(眉山)竹产业交易博览会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7万元,完成预算1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17万元,下降18.09%。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批次和接待标准。其中: 0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7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7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国际竹藤组织、省林业宣传中心、省森林公安局、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研究所上级部门来眉指导、督导、检查、调研支出0.38万元,广安市、贵港市、福建省林业部门等来眉学习考察森林防火、森林康养、创森林城市支出0.39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2464.1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眉山市林业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81万元,比2018年增加61.98万元,增长239.95%。主要原因是牵头承办世园会建设、创国家森林城市、2019年竹产品交易博览会等重点工作增加了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眉山市林业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9万元。主要用于创国家森林城市、2019国际(眉山)竹产品交易博览会、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眉山竹藤馆建设及“荣誉日”“眉山周”活动、森林防火物资储备采购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7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78%。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眉山市林业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创森林城市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8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眉山市林业局严格按照预算批复要求安排预算资金支出,未发生违规违纪支出资金现象。认真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实现机关行政运行费用降低、三公经费稳中有降、机关节能降耗成效明显的目标。保障了全市森林资源保有量稳中有升,推进了现代林业加快发展,林业经济指标持续增长,森林防火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成交明显,通过两个会节的举办,大大提升了眉山在国家及国际的影响力。完成全市森林资源管理的监督、检查,森林覆盖率提升0.02%;向上争取项目资金1亿元,全市林业项目建设平稳实施;创国家森林城市成功;按期完成世界园艺博览会竹藤馆建设项目建设及“荣誉日”“眉山周”举办,提高眉山林业影响力;成功举办2019国际(眉山)竹产品交易博览会,获得国际、国内一致好评,提高眉山国际影响力;成功与国际竹藤组织签定合作条约,提高眉山林业在全国的地位;建设完成滨江大道竹林风景线;全市未发生一起较大森林火灾,进一步加强防火物资储备。本部门无专项预算项目,因此未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林业产业化发展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全面完成全市森林康养基地、森林人家创建,花卉基地建设、林业产值目标任务。发现的主要问题:我市林业产业化水平与林业发达地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下一步的改进措施:加强对现有林业产业指导和支持,积极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引进先进林业产业科学与技术,提升林业产业化水平。 (2)森林防火物资储备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购入森林防火物资50万元,进一步加强防火物资储备,提高了森林防灭火能力。发现的主要问题:储备物资未达到国家规定的市级储备标准。下一步的改进措施:加强沟通,争取财政支持,增加森林防火物资储备,提高森林火灾防灭火能力。 (3)创国家森林城市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92万元,执行数为19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以全国唯一免检城市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极大提高了眉山生态品质和城市名片。 (4)2019年竹产品交易博览会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62万元,执行数为36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成功牵头筹办好2019国际(眉山)竹产业交易博览会,博览会高端论坛、展会展览圆满完成。 (5)世园会竹藤馆合作建设、布展搭建设及“眉山周”活动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295万元,执行数为12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成功牵头筹办好2019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竹藤园合作建设及展览活动,竹藤馆建设完成、展园搭建完成,眉山周、荣誉日等活动顺利开展。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眉山市林业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其他单位转入的奖励收入等。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退休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退休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按规定比例为职工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指按规定比例为职工交纳的职工年金经费。 8、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9.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0.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与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事业机构(项):指用于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培育(项):指用于育苗(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等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指森林经营、利用、森林资源资产、林地保护及权属调处等森林资源管理方面的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产业化管理(项):指由林业产业化方面的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防灾减灾(项): 指为预防和扑救、救治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自然水旱灾害等发生的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业业务管理(项):指为评审评估、绩效评价、检查验收、资金资产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林业林业方面的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21.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4.“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眉山市林业局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眉财政绩〔2020〕11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成立绩效评价小组,对照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全覆盖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市林业局属市政府组成部门,有内设机构8个,分别为:办公室、生态保护修复科(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科、林业产业科、安全生产管理科(政策法规科)、规划财务科、行政审批科、机关党委。 下属事业站(中心)3个,分别为:市森林病虫害防治站(参公单位)、市护林防火野生动物保护站(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市林业科技推广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机构职能。 1、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2、组织全市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3、负责全市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4、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 5、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 6、负责推进全市林业改革相关工作。 7、拟订全市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8、指导全市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 9、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0、负责落实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11、监督管理全市林业市级以上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核报、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 12、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指导全市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 13、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2019年末在职职工55人,其中:行政人员23人、事业人员23人、控制数人员4人、临聘人员5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总收入4419.8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与就业支92.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0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85.5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464.10万元,农林水支出1702.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01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总支出4419.8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与就业支92.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0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85.5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464.10万元,农林水支出1702.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01万元。无结余资金。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情况。 1、绩效目标制定 按照市财政局编制2019年市本级部门预算通知口径,结合市林业局的工作职能和绩效目标,认真编制市林业局部门预算,在市财政信息平台财政预算管理系统中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支出目标。整体支出目标编制了年度总体目标、年度主要任务、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生态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做到了绩效指标要素完整、细化量化,比较准确的反映了年度整体支出应达到的预期效果情况。 2、目标实现 2019年度市财政局批复我局预算及绩效目标项目13个,经自评全面完成了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实现了年度绩效目标,达到了年度预期目标。主要体现在: 1、森林资源管理项目。完成全市森林资源管理的监督、检查,森林覆盖率提升0.02%。2、绿化造林及义务植树项目,完成全市绿化造林任务,实施市级春季义务植树一次,参与干部500多人。3、林业产业化发展项目。全面完成全市森林康养基地、森林人家创建,花卉基地建设、林业产值目标任务。4、林业防灾减灾项目,完成全市未发生一起较大以上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成灾率、无公害防治率达到目标任务。5、林业行业业务管理项目。向上争取项目资金1亿元,全市林业项目建设平稳实施。6、森林防火物资储备项目,购入森林防火物资50万元,进一步加强防火物资储备。7、林业重点工作经费项目,保障了世园会、竹博会、创国家森林城市、竹林风景建设等重点工作顺序开展。8、2018年竹产品交易博览会项目。兑现了对国际竹藤组织的承诺,为以后加强与国际竹藤组织合作打下坚实基础。9、创国家森林城市项目。以全国唯一免检城市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极大提高了眉山生态品质和城市名片。10、2019年竹产品交易博览会项目。成功牵头筹办好2019国际(眉山)竹产业交易博览会,博览会高端论坛、展会展览圆满完成。11、世园会竹藤馆合作建设、布展搭建设及“眉山周”活动项目。成功牵头筹办好2019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竹藤园合作建设及展览活动,竹藤馆建设完成、展园搭建完成,眉山周、荣誉日等活动顺利开展。12、滨江大道竹林风景线建设项目。完成滨江大道眉山段竹林风景线建设,作为全省竹林风景线建设样板基地,全省竹林风景线建设现场会在眉山召开。13、河长制工作项目。实现全年对安溪河等本局监管河流的监管,河流水质明显改善。 3、预算编制准确 2019年度总预算额为4419.87万元,其中年中追加预算3579.73万元,全年支出4419.87万元,无结余。 4、支出控制 部门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中办公费、印刷费等科目预算金额为3297.65万元,年终决算支出3297.65万元,无偏差。 5、预算动态调整 我局年中对项目进行了了全面绩效目标监控分析,不存在不能按年初预算实施的项目,无部门绩效监控调整额,受市财政局大平台核算系统监控,我局无部门全年结余注销额。 6、执行进度 至6月底预算执行2194.99万元,进度为49.66%,超过绩效评价量化指标要求的40%,9月底预算执行2797.71万元,进度为63.29%,未达到绩效评价量化指标要求的67.5%, 11月底预算执行3141.38万元,进度为71.07%,未达到绩效评价量化指标要求的82.5%。 7、预算完成情况 市林业局2018年全年部门预算4419.87万元,实际执行4419.87万元,进度为100%,全面完成了年度支出预算执行。 (二)专项预算管理。 2019年我局无专项预算。 (三)结果应用情况 1、自评质量 我局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眉财政绩〔2020〕11号)文件要求,对照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实事求是进行自评,自评结果客观公正,质量较高。 2、绩效目标公开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目标随部门预算在市政府网站公开。 3、自评公开情况 自评报告随部门决算在市政府网站公开。 4、评价结果整改 自评结果存在问题及审计发现问题在2020年预算执行过程中已全面进行整改,整改结果已函报市审计局。 5、应用结果反馈 评价结果在局党组和全局职工会议上进行了反馈,可作为下一年度编制预算的依据。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自评结论。 按照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经自评议,眉山市林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绩效得分94分。 (二)存在问题。 年初预算结构不合理,预算执行过程中为实现绩效目标和完成上级新交办的重大任务追加财政资金调整过大。 (三)改进建议。 根据预算资金支出实际情况,加强调研,科学编制部门财政预算支出,准确制定项目绩效目标。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 |||||||||||||||||||||||||||||||||||||||||||||||||||||||||||||||||||||||||||||||||||||||||||||||||||||||||||||||||||||||||||||||||||||||||||||||||||||||||||||||||||||||||||||||||||||||||||||||||||||||||||||||||||||||||||||||||||||||||||||||||||||||||||||||||||||||||||||||||||||||||||||||||||||||||||||||||||||||||||||||||||||||||||||||||||||||||||||||||||||||||||||||||||||||||||||||||||||||||||||||||||||||||||||||||||||||||||||||||||||||||||||||||||||||||||||||||||||||||||||||||||||||||||||||||||||||||
【四川省眉山市林业局(本级).xl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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