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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直机关工委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
2020-05-22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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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 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单位基本职能和2020年主要工作等) 2. 部门概况(部门主要情况,在职、退休人员数等) 3. 收支预算情况(2020年部门收支总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变化原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明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4. 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情况 5. 其他重要事项 6. 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2-2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政府采购预算表 一、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基本职能 中共眉山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是市委的工作机构,负责领导市直机关党的工作。主要职责是: 1.规划市直机关党的建设,分类指导市直机关及有关单位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 2.负责实施市直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和作风建设。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定期了解市直机关各部门党员和群众对部门领导干部的意见。 3.综合指导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有关工作,承担市直机关思想、道德、文化建设工作。 4.负责审批市直各机关党委、直属党总支(支部)和机关纪委的建立、领导班子的组成,负责书记、副书记的考核、任免、培训和管理工作。 5.领导市直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审理市直机关科级及以下党员违纪案件。 6.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抓好党员和干部的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科学文化业务知识的学习,组织市直机关科级干部短期小集中理论学习和轮训,负责市直机关党务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的短期集中培训。 7.指导市直机关各部门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以及社会稳定和老龄工作。 8. 归口指导行业协会等市直机关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9. 领导市直机关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 10.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主要工作 1.开展党员轮训。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四大体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市直机关党的建设暨“为民服务解难题”工作会精神,进一步推进机关党建标准化建设,实现机关党建工作有声有色、有形有效开展。开展党务干部培训全覆盖、基层党员轮训,开展党建知识竞赛,引导市直机关党员开展示范行动。 2.开展学习型机关建设和宣讲工作。组织机关各基层党组织创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党组织,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活动,拍摄党建微电影,做好宣讲工作,统一机关党员的思想和行动,不断提高党员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 3.开展机关文体活动。全面贯彻落实市直机关党的建设暨“为民服务解难题”工作会精神,开展丰富多彩的机关文体活动,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激发党员潜力、活力,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着力打造创建活动的特色亮点,开展督促指导,进一步提高“法律进机关”的传播力和影响力,营造浓厚的尊法守法学法用法氛围。 5.开展“驻村帮扶”联系服务群众工作。突出党建引领脱贫奔康,深化联系服务群众工作,统筹开展干部驻村帮扶、“绿色基地”创建等工作,集中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一批问题,办一批实事、好事,助推脱贫攻坚,推动干部作风持续好转。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直机关工委是市委的工作机构,负责领导市直机关党的工作。2019年末在职职工17人,其中:行政人员16人、控制数人员1人。退休人员2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 (一)2020年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眉山市直机关工委2020年收入预算为317.0604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支出预算为317.06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7.0604万元,项目支出5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6.13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33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80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7802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无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无纳入预算管理的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直机关工委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运行、 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开展党员轮训、开展“驻村帮扶”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开展机关文体活动、开展学习型机关建设和宣讲工作等。 基本支出267.0604万元,是用于保障眉山市直机关工委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开展党员轮训、开展“驻村帮扶”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开展机关文体活动、开展学习型机关建设和宣讲工作等项目。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256.1379万元,主要用于眉山市直机关工委干部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用项目支出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31.3347万元,主要用于眉山市直机关工委干部职工社会保险缴费。 3.医疗卫生13.8076万元,主要用于眉山市直机关工委干部职工医疗保障缴费。 4.住房保障支出15.7802万元,用于眉山市直机关工委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二)“三公”经费情况 眉山市直机关工委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公务接待费比2019年预算减少1.35万,降低35%。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减少原因是我委中央八项规定深入人心,严格按标准进行公务接待。 眉山市直机关工委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无事业收入 3、其他收入:无其他收入 4、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工委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 |||||||||||||||||||||||||||||||||||||||||||||||||||||||||||||||
【眉山市直机关工委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doc】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_[120]眉山市市直机关工委.xls】 【附件1绩效目标表(市直机关工委2020年).xls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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