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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
2020-05-22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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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 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2. 部门概况 3. 收支预算情况 4.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三公”经费情况 5. 其他重要事项 6. 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2-2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政府采购预算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眉山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是主管眉山在京的对外交流、宣传和群众信访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负责与所在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联系,宣传介绍眉山的政治、经济情况,促进相互了解和友好往来。 2、参与我市与北京之间有关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或参与经济技术合作,积极为经济技术交往牵线搭桥,协助眉山市企业拓展市场,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技术引进工作。 3、加强信息沟通工作,负责收集、整理所在地有关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科学技术及市场动态等各类重要信息,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4、负责眉山籍群众到京上访解释、分流和劝返工作,协助当地有关部门调解眉山籍群众在京劳务纠纷,积极维护我市群众的合法权益。 5、搞好政务服务工作,尽力为市级各部门在京开展业务活动提供咨询服务和工作方便。承办市委、市政府、省厅和市级有关部门来京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主要工作 1、强机制,多渠道抓好信访维稳 继续深化完善京眉两地“对话”和市、县、乡、村四级联动机制,保持24小时值班和重要节会值守制度,常态化开展矛盾排查化解工作,提前部署,精心谋划。将关口前移,加强信息收集研判和预知预警预防,进一步健全完善情报信息研判、定期会商、沟通协调、加强合作、依法处置等联动协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做到预警、稳控、劝返紧密衔接和环扣推进,将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谋划在前、延伸在外。对上访人接得出、稳得住、劝得回。确保不发生恶性事件和负面舆情炒作,确保上访人和信访干部“双安全”,最终实现眉山进京非访量全省靠后的目标。 2、强服务,主动作为抓好政务服务。 积极与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各区县委县政府,市级各部门对接,主动争取为各级各部门赴京工作开展公务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并将服务范围更进一步拓展到部分省级部门。继续推行首接负责制,对每一批客人尽量落实专人负责,实现无缝对接。坚持细化方案,提前踩点,力争做到服务精准化、热情化、温馨化。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和岗位职责分工,加强聘用人员培训和考核,强化安全意识,提升政务服务软环境。 3、强宣传,服务眉山经济发展。 积极发挥在京的桥梁作用,坚持在日常政务活动中宣传介绍眉山经济发展、文化底蕴、招商引资政策等信息。整合北京眉山企业商会和北京四川企业商会努力资源推介眉山。依托全国市长协会这个平台服务眉山经济社会发展。积极服务市委、市政府在京重大项目招商工作,充分发挥在京的窗口优势做好宣传,推广眉山“三大名片”,当好眉山“大使”,为眉山经济建设牵好线、搭好桥,积极收集整理政策、项目、经济信息传递回眉山。 4、强落实,多措并举促党建发展。 健全机制增添措施,进一步提升中国共产党眉山市农民工服务管理(北京)综合党委服务管理水平,为在京眉山籍农民工党员创造“有组织关怀、有智力支撑、有创新思路、有工作活力”的“四有”党建服务中心。通过开展重要理论学习,宣传党的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积极探讨剖析社会热点,辨识社会发展动态,帮助流动党员进一步了解与自己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宣传介绍眉山发展现状,畅通返乡创业信息渠道。开展回引服务创业、维权服务、走访慰问等服务活动,组织参加反向创业示范培训等,切实解决流动党员遇到的困难,尽力做好协调帮助工作。做到流动党员离乡不离党、流动不流失。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2019年末在职职工15人,其中:行政人员7人、临聘人员8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 (一)2020年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眉山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2020年收入预算为546.59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支出预算为546.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39万元,项目支出450.2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6.59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6.5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5.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1万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比2019增加9.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77万元,原因是2019年职务与职级并行后正常增资;项目支出增加6万元,原因是进一步深化信访维稳工作机制有关经费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情况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75.05万元,主要用于:联络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工会经费、福利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后勤物管服务专项经费2020年预算数为4.2万元,主要用于:加强后勤安保工作,定期开展保洁、绿化工作,创造整洁、有序的行政办公环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驻京办维稳经费2020年预算数为46.00万元,主要用于:做好眉山籍群众在京合法权益的维护,及时防止眉山籍群众在京出现恶性群体性事件或过激行为,维护首都稳定。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驻京办信访工作经费2020年预算数为200.00万元,主要用于:做好眉山籍群众到京上访解释、分流和劝返工作。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驻京办正常运行工作经费2020年预算数为200.00万元,主要用于:做好我市市级各部门、省级相关部门来京公务服务保障工作;积极加强对外联系、宣传眉山,促进我市招商引资、引智工作;做好农民工综合党委的服务管理工作。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7.3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3.6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4.82万元,主要用于:联络处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5.51万元,主要用于:联络处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联络处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联络处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2020年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日常公用支出)21万元,其中:办公费3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2.8万元,差旅费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2万元。 五、“三公”经费情况 眉山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8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5万元。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9年预算持平。 2020年安排公务接待费1.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公务接待费比2019年预算降低0.1万,下降6.25%,主要原因是我处加强内部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制度,压减公务接待支出。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我处的正常行政运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19年预算降低0.05万,下降2.08%,原因是我处加强内部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眉山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项目绩效目标 1、后勤物管服务专项经费:用于保洁、绿化、维修等后勤保障服务,创造安全、整洁、舒适的工作环境,保障日常行政运行、政务服务、信访维稳工作。 2、维稳经费:做好眉山籍群众在北京合法权益的维护工作,努力确保眉山籍群众在京不出现群体恶性事件或过激行为,为首都稳定做贡献。 3、信访工作经费:做好眉山籍群众到京上访解释、分流和劝返工作,我市被通报的进京上访人员数量在全省排名靠后。 4、正常运行工作经费:做好我市市级各部门、各区县、省级相关部门来京公务服务保障工作,积极加强对外联系、宣传眉山,促进我市招商引资、引智工作,做好眉山籍在京农民工和流动党员服务管理工作。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眉山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截止2019年12月共占用国有资产1797.93万元。包括土地463.9平方米,房屋面积1317.2平方米,通用设备145件,专用设备13件等,无价值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2020年无100万以上专用设备购买计划,无车辆购置计划。 (三)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68.15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6万元,普通电视设备购置1万元,专用设备2万元,印刷服务4.2万,车辆维修保养、加油、保险、租赁等59.35万元。 七、 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眉山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 2020年5月19日 | ||||||||||||||||||||||||||||||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35103(定).xls】 【项目绩效目标表(200519) (定).xl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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