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预决算公开 >> 正文

眉山市金融工作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20-05-25 16:15  原市金融工作局 [字号: ] 打印

 目录:

1. 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单位基本职能和2020年主要工作等)

2. 部门概况(部门主要情况,在职人员数等)

3. 收支预算情况(2020年部门收支总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变化原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明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4.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三公”经费情况

5. 其他重要事项

6. 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2-2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政府采购预算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眉山市金融工作局是负责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地方金融秩序维护、主管地方金融政策、央地金融协调服务等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基本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督促市内金融机构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金融工作的安排部署。

  2.调查分析全市金融宏观形势,提出政策建议,制定全市金融业发展规划。

  3.负责联系国家驻眉金融管理机构、各类金融机构以及行业自律组织;协调解决金融业发展应由地方解决的矛盾和问题。

4.负责地方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机构的行业管理和服务,配合协调国家金融管理机构对市内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的监管。

5.协助做好全市金融风险的防范化解工作,推进地方信用体系建设,维护我市金融秩序。

6.参与策划、指导、规范我市重大建设项目、重大资产整合的融资工作,协调金融机构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金融支持和服务。

7.组织推进我市资本市场建设,负责我市企业上市指导、推荐工作,指导推进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和再融资工作。

8.负责督促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地方金融组织的工作部署;负责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等地方金融组织的审批和监管;维护地方金融组织行业秩序等。

9.负责全市金融风险应急机制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处置地方金融稳定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协调有关部门依法监测查处非法集资、非法证券活动;负责市处非办日常工作等。

10.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0年主要工作

1.推动完善金融工作领导体系。充分发挥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职能职责,统筹各方、服务全局,融合弥补部门条块分割的缺陷,着力构建大金融格局。完善金融系统激励约束机制,出台《眉山市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激励评价办法》,申请将金融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表彰表扬项目。

2.推动完善现代金融综合服务体系。探索搭建政务信息、金融要素等有机融合的线上+线下现代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推动规划建设以金融业为龙头的城市中央商务区,筹建眉山市金融行业协会和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引领全市金融业全行业、一体化融合发展。

3.构建地方金融监管体系。加强省市县三级联动,按照《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四川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条例制度,强化对“7+4”类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督管理。

4.做好间接融资、直接融资、保险惠民、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四项重点工作2020年,全力冲刺存贷款增速18%、保费收入增速20%市下目标;确保实现直接融资100亿元以上,非法集资存案化解完成率35%;全力培育10家重点企业,助推12家企业三年内上市。

5.实成眉金融同城行动深化金融要素同城、金融监管同城、金融资本同城、金融队伍同城、金融培训同城五大平台建设。

6.实施金融助企惠民行动深化政融保项目合作,助推农业产业项目扶贫。推行一县(区、园)一单金融综合服务,对各园区、各县区开展现场调研,提供清单式服务;联合发改、经信、经合,建立“3135”产业重点项目金融服务机制,靠前服务招商引资项目。

7.实施重点企业上市培育行动推进规上企业改制工作,更新调整眉山市挂牌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严格落实市领导一对一包企服务,为后备企业量身定制挂牌上市对策计划。

8.实施地方金融组织高质量发展行动严格按照减量提质、规范发展要求,引导“7+4”类地方金融组织合规稳健经营。发挥好融资担保、小额贷款、典当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作用。

9.实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行动出台《眉山市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实施方案》,抓实非法集资案件存案化解、新案侦办、宣传防范,切实防控银行业信用风险,加大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处置力度,努力将各项风险指标降低至监管红线以内。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金融工作局有下属事业单位1个,为眉山市金融服务中心,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019年末在职职工21人,其中:行政人员6人,事业人员11人,控制数人员和临聘人员4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

(一)2020年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眉山市金融工作局2020年收入预算为382.90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支出预算为382.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0.90万元,项目支出152.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金融工作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2.9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2.90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8.4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70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2.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30万元。市金融工作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比2019年增加151.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9.50万元,原因为:一是2019年度机构改革调入人员6人,增加了相应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二是2019年职级并行后正常增资。项目支出增加101.8万元,原因是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项目2020年统一由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情况为:

一般公共服务(类)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62.6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类)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15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中心开展办公设备购置、后勤物管、处置非法集资、企业上市辅导培训等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13.72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金融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9.0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8.6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3.5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8.92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金融服务中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14.3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市金融工作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万元,较2019年减少15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市金融工作局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金融工作局2020年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日常公用支出)54.31万元,其中:办公费2.5万元,印刷费2.5万元,邮电费2.5万元,差旅费23.12万元,培训费2.5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工会经费2.38万元,福利费2.4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23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13万元。

五、三公经费情况

市金融工作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9年预算持平。

公务接待费与2019年持平。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监管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19年减少3万元,主要因为2019年单位唯一一辆公车报废。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眉山市金融工作局2020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2

 

 

 

 

2

市金融工作局

2

 

 

 

 

2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项目绩效目标

1.办公设备购置:保障单位日常办公需要,及时更新部分办公设备;

2.便利融资行动经费:新增融资、融资成本、改制转型、金融创新、服务质量各方面水平均优于2019年;

3.处非大案要案督办经费:督促协调天府新区、各区县、公检法部门有序开展处非大案要案处置化解工作;

4.处非宣传工作经费:通过各种形式推动处非宣传常态化,促进社会风险意识和法治意识明显增强;

5.后勤物管服务专项经费:按规定提供后勤服务,保障日常办公需要;

6.企业上市、新三板、四板辅导培训经费:有序推动年度企业挂牌上市辅导培训,增强企业直接融资观念,提高企业挂牌上市的意愿和能力;

7.全市投融资对接会、保险工作推进会、地方金融组织监管会、处非工作会经费:按照局、中心职能职责正常开办投融资对接会、保险工作推进会、地方金融组织监管会、处非工作会;

8.双创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双创期间对接社区的项目推进费用,促进全市双创工作顺利推行;

9.引进异地金融机构:引进实力较强的金融机构到眉山设立分支机构,不断丰富眉山金融市场要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眉山市金融工作局截止201912月共占用国有资产52.18万元。包括通用设备36.37万元,办公家具15.39万元等。价值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无,公务用车0辆。眉山市金融工作局2020年无100万以上专用设备购买计划,无新购车辆计划。

(三)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金融工作局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10.2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0.2万元。

七、  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金融工作局

2020525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_(210)眉山市金融工作局(1).xls
眉山市金融工作局项目绩效目标表.xls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