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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国资委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20-05-25 14:59  市国资委 [字号: ] 打印

目录:

1. 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单位基本职能和2020年主要工作等)

2. 部门概况(部门主要情况,在职、退休人员数等)

3. 收支预算情况(2020年部门收支总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变化原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明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4.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三公”经费情况

5. 其他重要事项

6. 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2-2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政府采购预算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资产运营机构和地方金融企业的国有资产。

2.承担所监管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管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等措施,加强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监管。

3.强化市本级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县(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指导。负责所监管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购置、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

4.研究制定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办法,制定相关制度。

5.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提出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年度预算建议草案,组织和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执行,编报所监管企业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决算草案,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

6.指导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7.负责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考核管理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负责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人事任免和薪酬待遇管理。负责职能主管部门下属的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人事任免工作。

8.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市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董事、监事、财务总监,并执行和落实相关管理制度。

9.负责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收入分配工作,及调控市属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的工作。

10.负责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及中央、省在眉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和廉政建设工作。

11.负责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以及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负责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清产核资、调剂、处置等工作。

12.在市政府授权范围内,负责市本级政府性融资工作。

13.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主要工作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市委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改革发展主线,持续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

(一)组织编制国有资本十四五发展规划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强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和管理,力争市本级国有企业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年均保持10%以上增速,力争5年内培养实现上市企业12家。

(二)推进市属国企转型发展行动计划。鼓励企业扩大经营性投资,突出主业,参与市场竞争,力争2020年眉山发展公司营业收入突破25亿元,眉山资产公司营业收入突破5亿元。

(三)下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着力增强放大效应。围绕城市优势资源办产业,选准突破口,做大做强国有投资公司,壮大城市国有资本。按照同业整合、同业归并,推进市属国有企业专业化整合重组。推进供排水公司、展通公交公司改制。注销一批空壳僵尸企业。

(四)持之以恒推进开放发展。依托“中外知名企业四川行”、“省属国企市州行”、西博会、科博会等平台推动眉山市属国企对外合作交流,积极争取省国资委支持,开展“国有企业眉山行”活动,力争签约落地一批项目。

(五)持续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按照事前规范制度、事中加强监控、事后强化问责的要求,修改完善《出资人监管权力清单2020版》,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管,特别是加强重大项目建设跟踪监督、国有资本运作全程监督,建立实时在线监管系统,防范金融风险,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六)加强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市场化选聘一批懂经营、善管理的职业经理人和专兼职企业外部董事。深入实施能力提升计划,开展校地合作、校企合作,在高校举办12期企业家创新能力提升班,着力递进培养一批企业家队伍。

(七)坚定不移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深入推进市属国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强基固本提升工程,全面推进阳光国企建设,切实抓好巡察反馈问题集中整治,督促企业完善内控制度,组织对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国有企业干部干成事、不出事。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国资委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为眉山市开发性金融合作中心。2019年末在职职工24人,其中:行政人员14人,事业人员6人,控制数人员和临聘人员4人。退休人员3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

(一)2020年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眉山市国资委2020年收入预算为4760.38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支出预算为4760.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7.67万元,项目支出4442.7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国资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4.3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4.3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2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82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61.3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22万元眉山市国资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比2019增加13.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53万元,原因为:一是2019年度调出人员2人,调入人员3人,增加了相应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二是2019职级并行后正常增资。项目支出增加10万元,原因一是国有企业进行混改、撤并需要对相应的企业开展评估、审计工作;二是加大国有企业监管,对部分企业开展专业的年度审计工作。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情况为: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0.2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17.67万元,主要用于:我委下属事业单位开展“三创”、项目贷款工作及办公设备购置项目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71.35万元,主要用于:我委事业人员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5.6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2.1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10.98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5.8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事业人员及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72.27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89.03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开展“三创”、信访维稳、国有企业管理和评估审计、国有资本收益收缴、招商引资工作及聘请法律顾问、办公设备购置项目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19.2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市国资委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4336万元,与2019相年比增加了336万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建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市国资委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国资委2020年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日常公用支出)60万元,其中:办公费6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费2.5万元,电费2.5万元,邮电费6.5万元,差旅费6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劳务费3万元,工会经费0,福利费0,其他交通费用6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1.5万元。

五、三公经费情况

市国资委2020三公经费预算数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未保留公务用车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9年预算持平。

公务接待费2019相比基本持平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持平,没有变化。

眉山市国资委2020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4

 

 

 

 

4

市国资委

2.5

 

 

 

 

2.5

市开发性金融合作中心

1.5

 

 

 

 

1.5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项目绩效目标

1、后勤物管服务绩效目标:按规定提供后勤服务,保障日常办公需要;

2、办公设备购置:保障单位日常办公需要,及时更新部分办公设备;

3工作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创期间对接社区的项目推进费用,促进全市工作顺利推行;

4、市属国企和中央在眉企业党组织管理经费:确保市属国有企业和中央在眉企业党组织工作循序规范发展;

5、征地拆迁项目经费:主要用于青神709厂破产清算后新华社区棚改项目,厂区土地及其附属物进行拆除;

6、国有企业信访维稳突出问题专项经费:市国资委管辖企业涉及破产清算问题,从2018年开始还涉及破产企业原有职工住房棚户区改造工作,信访维稳压力非常大,开展此项工作确保无人进省进京上访;

7、国有资本收益收缴专项经费:完成每年国有企业利润30%的收益收缴工作,并按国有企业经济发展需求,将收益收缴部分经费用于支持企业项目建设;

8、市属国有企业资产评估、专项审计经费:对市属国有企业的资产进行科学评审,确保市属国有企业混改、撤并工作顺利开展,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不流失,促进国有资产良性健康发展;

9、招商引资专项经费:市国资委每年都承担了招商引资任务和结合本部门招商引资工作撰写调研报告等;

10、机关法律顾问聘用:我委承担了国有企业改制破产清算后大量的遗留问题,每年均可能收到法院传票,聘请专业法律顾问以减少法律纠纷案的发生;

11、我市与省开行高层联席会议及项目合作座谈会:加强与省开行的联系,保障我市棚户区改造等民生项目贷款资金的落实;

12、项目贷款及指导区县金融工作经费:用于开展项目贷款及指导区县金融工作。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眉山市国资委及其下属单位截止201912办公家具102件,通用设备44件,价值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无,公务用车眉山市国资委2020年无100万以上专用设备购买计划,无新购车辆计划。

(三)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国资委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4382.5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5.9万元,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7.6万元审计服务33万元,政府购买服务4336万元。

七、 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519

 

项目绩效目标上会表-国资委.xls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国资委.xls
2020年初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市国资委).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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