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网站标识码:5114000002 蜀ICP备:1202591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001
本页面执行时间为0.05秒 ,推荐使用1366*768分辨率以上显示器及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进行浏览
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
2020-05-25 14:51
[字号:大 中 小]
打印
| |||||||||||||||||||||
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 1. 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单位基本职能和2020年主要工作等) 2. 部门概况(部门主要情况,在职、退休人员数等) 3. 收支预算情况(2020年部门收支总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变化原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明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4.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三公”经费情况 5. 其他重要事项 6. 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2-2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政府采购预算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公安交警部门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组织、指导维护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机动车辆(含农用运输车)安全检验、驾驶员考试考核及其牌证发放和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等工作;指导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负责交警支队机关及交警直属大队经费装备的管理和全市公安交警部门的科技工作指导;负责全市交通警察队伍的教育、培训和管理等工作。 (二)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以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促和谐为重点,狠抓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切实为眉山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1.严格车驾管源头管理,抓好重点车辆管控。 2.强化路面管控,推进交通秩序治理。 3.加强事故预防研判,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4.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文明意识。 5.深入推进公安交警职业化、规范化、现代化建设。 6.健全应急指挥体系,做好应急服务管理。 7.强化执法装备配备。 8.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进一步完善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 二、部门概况 交警支队现有内设机构17个,为市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支队下属三个二级预算单位(直属一大队、直属二大队、直属三大队),均为行政单位。 交警支队2019年末在职职工232人,其中:行政人员216人、事业人员16人,控制数人员和临聘人员25人。退休人员40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 (一)2020年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眉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0年收入预算为5762.68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支出预算为5762.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22.48万元,项目支出1740.2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762.6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62.68万元,包括:公共安全支出4856.3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4.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6.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5.73万元。眉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比2019年增加1148.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48.46万元,原因为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对应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1000.2万元,比2019年增加1000.2万元,原因为上级补助收入(省级公安交警业务经费)1000万元列入预算,用于项目支出。具体情况为: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3295.34万元,主要用于:交警支队本级(如车辆管理所、驾驶人管理所等内设机构)以及直属一大队、直属二大队、直属三大队等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业务运行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2020年预算数为1561万元,主要用于:完成特定的道路交通管理任务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如车管业务成本、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护、道路交通事故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检验鉴定、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314.3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150.0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185.4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20.8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235.7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交警支队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比2019年减少2000万元,主要原因为2020年“双创”项目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部分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0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0年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847.2万元,其中:办公费215万元,水费5万元,电费20万元,邮电费10万元,差旅费290万元,会议费8万元,培训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3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64.2万元。 五、“三公”经费情况 眉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5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6万元。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9年预算持平。 公务接待费比2019年预算减少4万,降低66.7%。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支队严格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相关规定,进一步强化经费支出管理,对公务接待支出实行总额压缩控制,预计今年公务接待批次较上年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19年预算减少12万元,降低7.1%,主要原因是2020年单位车辆较2019年减少,以及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公车制度改革相关规定加强车辆管理,切实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18万元,购置公务用车1台;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8万元,用于43台公务用车以及警用摩托车的车辆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眉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表(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项目绩效目标 1.后勤物管服务专项经费:办公楼和营区安全保卫、环境卫生维护较好水平,后勤保障有力,各项水电维修响应及时。 2.设备购置经费:预算与资产管理结合紧密,资产使用效率较高。 3.车管业务成本:保障支队车管所、驾管所、非机动车管理所、指导中心、直属一大队车管分所、直属二大队车管分所等车管驾管业务部门正常开展业务。 4.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护费:保障眉山中心城区红绿灯信号设施、监控卡口、隔离护栏、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功能持续正常运转,维护响应及时。 5.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费:宣传工作开展经常,形式多样,效果明显,交通参与者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法规意识不断增强。 6.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经费: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机制运转良好,事故预防成效明显,民众出行安全感增加。 7.道路交通事故检验鉴定费:道路交通事故检验鉴定保障有力,响应及时,价格合理。 8.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处理费:保障道路交通事故预防与处理工作有效开展,事故处理行政成本下降。 9.道路交通信号设施、监控卡口设施等网络通信系统租用费:保障中心城区、国省道及市区县主要道路交通信号设施、监控卡口设施等安全设施设备信息通信的网络租用费用,设备与信号运行稳定,维修维护响应及时。 10.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经费:国省干道、中心城区、农村道路交通秩序良好,全年不发生大面积和长时间拥堵。 11.“三化”建设专项经费:保障公安交警部门职业化、规范化、信息化等建设,促进提高服务效率,创新社会管理,公正廉洁执法等建设,内外部管理更加规范。 12.移动警务平台运行与维护费用:移动警务平台运行稳定,终端使用正常,维保响应及时。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眉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截止2019年12月共占用国有资产5665.91万元,包括房屋2516.73万元,车辆962.29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850.99万元,无形资产(业务软件)1.73万元,公共基础设施(智能交通设施、交通信号设施、隔离护栏等)334.17万元。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2020年无100万以上专用设备购买计划,计划新购车辆1台。 (三)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167.5万元,其中:车辆维修保养服务35万元、车辆加油服务55万元、车辆保险服务2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6.5万元、计算机软件购置2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18万元。 七、 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5月22日 | |||||||||||||||||||||
【2.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_[200]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xls】 【3.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xls】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