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网站标识码:5114000002 蜀ICP备:1202591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001
本页面执行时间为0.03秒 ,推荐使用1366*768分辨率以上显示器及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进行浏览
眉山市档案馆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
2020-05-25 14:15
[字号:大 中 小]
打印
| |||||||||||||||||||||||||||||||||||||
眉山市档案馆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 1. 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单位基本职能和2020年主要工作等) 2. 部门概况(部门主要情况,在职、退休人员数等) 3. 收支预算情况(2020年部门收支总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变化原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明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4.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三公”经费情况 5. 其他重要事项 6. 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2-2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政府采购预算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一)基本职能 眉山市档案馆是为档案工作提供服务。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科学管理档案资料。负责馆藏档案的安全保密和信息化工作;承担市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重要档案资料的接收、管理工作,承担馆藏档案的鉴定工作。汇编档案史料,依法向社会提供档案利用服务和政府公开信息相关工作;承担市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举办展览;负责档案馆标准化建设,承担数字档案馆建设工作;完成市委、市档案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主要工作 1.抓好馆库建设。全力推进市综合档案馆项目建设,落实市档案馆项目业主责任,按照政府投资计划分期、分阶段逐步落实,专班专职、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年内开工建设。 2.推进规范化管理。持续推进《市级立档单位规范化管理“三年行动”计划》,对今年拟达标单位开展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认定。指导市级立档单位完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并及时审查,逐步实施机关档案分类方案、归档范围、保管期限表“三合一”制度。加大对在眉高校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贯彻落实好《四川省〈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3.深化档案收集。围绕开放发展示范市建设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大重点项目、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档案资料收集监督指导力度,督促项目业主、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规范做好档案管理登记和档案专项验收工作。落实“双套制”移交与接收工作。加大面向社会档案资料的征集、收集力度,进一步丰富馆藏档案资源,优化馆藏档案结构。 4.抓好信息化建设。贯彻实施《数字档案馆建设指南》《数字档案室建设指南》和《数字档案馆系统测试办法》《数字档案室建设评价办法》,有序推进数字档案馆(室)建设。依托眉山协同办公平台,新建眉山市档案资源管理模块,构建档案资源管理共享共建平台。抓好信息存储管理和安全检查,完善电子档案数据备份机制。继续实施“存量数字化、增量电子化”。 5.服务民生事业发展。紧紧围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宣传贯彻《村级档案管理办法》,规范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档案管理工作,配合涉农业务部门做好相关档案管理工作。宣传贯彻国家档案局《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加强档案工作的意见》,指导做好“僵尸企业”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工作,继续开展企业档案工作管理创新优秀案例评选。加强民生档案“收、管、用”,继续做好电话查档、信函查档等工作,优化档案利用服务。 6.确保档案安全。切实履行档案安全工作监督管理职责,强化人防、物防、技防,重点做好汛期等重要节点档案安全检查,全面排查档案安全隐患,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绝对安全。 7.加强资源开发与利用。积极开展馆藏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项目申报、实施工作,做好项目指导和验收。做好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以“非遗建档”和市、区县馆藏特色资源为重点,充分挖掘档案价值,做好档案编研,做好异地查档跨馆服务和政府公开信息相关工作,开展馆藏档案开放鉴定和馆藏不规范档案整理工作。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档案馆是市委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末在职职工23人,其中:参公人员9人,事业人员6人,控制数人员和临聘人员8人。退休人员3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 (一)2020年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眉山市档案馆2020年收入预算为820.51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支出预算为820.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0.11万元,项目支出70.4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5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财政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0.5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0.5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1.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49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3.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76万元。档案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比2019增加14.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96万元,原因为本单位干部职工工资福利支出正常增资。项目支出增加5.4万元,原因是新进馆档案数量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情况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档案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91.07万元,主要用于市档案馆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档案事务(款)档案馆(项)2020年预算数为70.4万元,主要用于:档案保管保护、档案查阅利用、档案文件产品开发、重大活动档案收集、后勤物管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0年预算数为21.0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2020年预算数为8.4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7.47万元,主要用于: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6.3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15.7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档案馆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500万元,用于市综合档案馆建设前期费用。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档案馆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档案馆2020年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日常公用支出)119.84万元,其中:办公经费109.36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2万,专用材料购置费1.6万元,委托业务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91万元。 五、“三公”经费情况 档案馆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 2020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0。 公务接待费与2019年预算持平。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 眉山市档案馆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一)项目绩效目标 1、档案保管保护费绩效目标:主要用于规范、科学保管和统计馆藏档案资料,做好库房“八防”工作,抢救馆藏重点档案、资料; 2、档案查阅利用绩效目标:主要用于依法对社会开放档案,对外提供档案查阅利用; 3、文件产品开发绩效目标:主要用于档案编研、宣传、展览工作; 4、重大活动档案收集绩效目标:主要用于做好重大活动档案收集、移交整理、开放工作; 5、后勤物管服务绩效目标:后勤物管服务绩效目标:按规定提供后勤服务,保障日常办公需要; 6、市综合档案馆建设:国家综合档案馆功能包括档案库房、对外服务用房、档案业务技术用房、办公用房以及其他附属用房。根据国家《档案馆建设标准》(建标103——2008),馆藏档案数量超过40万卷的设区市,应按一类馆标准修建,建筑面积为1.08~1.28万平方米;市城建档案馆按照三类馆建设要求,建筑面积为6600~8800平方米;市干部人事档案业务用房所需面积为2000平方米。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眉山市档案馆截至2019年12月共占用国有资产818.11万元。包括业务用房2590平方米413.16万元,无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无公务用车。 (三)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档案馆2020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 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 |||||||||||||||||||||||||||||||||||||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眉山市档案馆.xls】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