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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商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
2020-05-25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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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商务局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 一、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概况(部门主要情况,在职、退休人员数等) 三、收支预算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三公”经费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 六、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2-2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政府采购预算表 6.绩效目标公开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一、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市商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商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商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市商务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全市服务业发展工作中组织实施的协调职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第三方物流发展,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促进城乡市场一体化发展。 (四)牵头协调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拟订规范市场运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除食糖外的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六)拟订促进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政策措施,指导对外贸易行业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等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和出口加工区的业务工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牵头负责发展服务贸易的相关工作,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七)拟订应对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的对策措施,加强与自由贸易区、港澳台地区的商贸合作,推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负责外国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常设驻眉商务代表机构的管理。 (八)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九)参与拟订外商投资规范性文件草案、政策措施、中长期规划和改革方案。参与指导外资并购工作。指导协调市内国家级经开区和国(境)别产业园区工作。 (十)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出境就业等,承担境外投资管理的责任,牵头负责外派劳务和赴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组织管理我市承担的国家对外援助任务,管理多双边对我市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目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我市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十一)负责全市会展业促进、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商务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十二)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主要工作 高质量发展现代服务业。1.抓规划。抓好服务业“4+6”重点产业培育,加快发展高端现代服务业。启动《 “十四五”服务业发展规划》《服务业集聚区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继续深入实施消费升级行动计划,制定“活力城”三年行动方案,全面开展“活力城”建设,因地制宜发展“夜市、夜食、夜展、夜节”等“夜经济”,激发消费潜力。2.抓体系。完善服务业指标体系、统计体系、考核体系,完善全市第三产业发展联席会议机制。加强服务业14个行业指标运行监测,确保平稳运行。强化运行分析,落实部门责任分工,加强重点工作督促检查。强化目标考核机制,将服务业14个门类指标列入市委市政府对部门和区县的目标考核,齐抓共责,强力推进。强化部门协作,与相关部门搞好配合,协调服务。定期收集各区县、各行业服务业发展情况数据,定期分析研判,总结成绩,发现问题掌握趋势,为市委市政府当好参谋助手。3.抓项目。以项目投资为拉动,不断夯实服务业发展基础。统筹推进高端现代服务业“一区三带四基地”建设,重点围绕“文化旅游、康养服务、科教服务”等高端现代服务业,依托中英、中瑞、中法、中日、中美以及港台合作的一系列重大项目,加快打造具有国际水准的旅游度假、医疗康养、文化创意、高端教育“四个基地”。以建设川港合作示范园为载体,共建现代服务业先行示范区。推进实施乐高乐园、恒大童世界等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完成投资180亿元以上。4.抓品牌。充分用好“中国菜—川菜产业研发基地”“中国川厨之乡”“中国东坡美食文化名城”金字招牌,发挥眉山川菜联盟作用,研究出台、完善鼓励我市促进川菜联盟的措施,鼓励眉山川菜联盟与成都餐饮行业协会开展合作,协助联盟应对行业发展壁垒问题,推动形成部门协同合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5.抓企业。用好服务业发展资金和我市新出台的扶持政策,对优质、创新的服务业企业进行奖励,调动企业发展积极性,壮大服务业经济总量。推进一批工业企业主辅分离,建立独立的法人实体;引进一批企业总部、地区总部、采购中心、研发中心、结算中心,发展总部经济;培育一批业态新颖、成长空间较大的成长型企业;扶持一批中小企业,成长壮大;鼓励企业创建服务业品牌,增强核心竞争力。抓好新业态、新经济体入统工作。力争新入统服务业商贸企业40家以上,带动全市服务业发展。6.抓会节。筹备召开好全市服务业发展大会,办好第三届世界川菜大会等大型活动,组织参加好广交会、进博会等市场拓展“三大活动”,协助办好中国泡菜食品国际博览会、国际竹产业交易博览会等特色品牌展会,开展好马拉松、龙舟赛等各类赛事活动,吸引成都、重庆及周边城市居民来眉消费、体验、休闲、旅游。 高质量建设协同改革先行区。7.做牢基础体系。建立“清单制+责任制”推进机制,构建分工合理、责任明确、运转高效的运行机制。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以及眉山天府新区的实际,构建科学合理指标评价体系,全面反映建设的质量和效益。将协同改革先行区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目标考核,调动全市上下参与协同改革先行区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积极承接和使用比照四川自贸区下放的省级管理权限,根据眉山开放发展需要争取更多中央省管理权限下放或改革试点。8.做好创新突破。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发展瓶颈,谋划创新突破举措。重点放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场所争创、蓉欧班列与眉山的互联互通、高端服务业集聚与延伸、境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等方面,通过借鉴他山之石、争取上级赋权、打破行政藩篱等方式解决难点和堵点。9.做大开放平台。充分发挥内地香港“一带一路”工商专业委员会西部经贸研究中心作用,搭建川港及“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商会交流平台,依托在港以色列、日本、韩国等国际商会,积极推动眉山企业参与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川渝自贸试验区协同开放示范区,争取申创进口贸易推进创新示范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等开放平台。10.做深协同配套。按照先行区实施方案,扎实推进税收、人力资源培训等方面的创新试点,把先行区打造成为成都平原经济圈研发创新、人力资源转化等领域的新高地。11.做实区域合作。紧扣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两心两地”战略定位,推进成眉共建产业园区,探索“眉山供地、成都管理”“眉山建基础、成都引项目”“总部研发在成都、配套转化在眉山”的飞地模式。加强物流产业合作,充分利用眉山与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和双流机场的区位优势,发挥眉山与机场连接线物流通道和蓉欧班列辐射作用,鼓励眉山企业开展国际贸易、国际货运业务。推动更多眉山农产品进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供应链,吸引成渝优质供应链企业来眉投资或开展业务。 高质量推进外贸转型升级。12.围绕外贸任务建清单。强化目标导向,制定外贸工作清单,明确全年工作目标、重点、措施和时间节点,将目标及时分解下达区(县)、园区,通过外贸每月监测工作进展,确保工作稳步推进。13.做强外向型经济。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外贸转动力、调结构。做强一般贸易,鼓励更多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通过“买全球”“卖全球”配置要素资源,提升加工经营能力。推进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加快发展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外贸综合服务等新业态新模式。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推动服务外包转型升级。逐步建立贸易摩擦预警体系,妥善应对各类经贸摩擦。14.优化营商环境树形象。全面完成海关驻点,提升我市对外开放形象,优化投资环境,扩大外贸进出口,推动加工贸易发展壮大。为外贸企业提供便利,让海关对企业的服务更加直接,企业办理进出口通关业务更加方便,助推我市外贸企业借力“一带一路”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实施清单管理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商务经济改革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建立企业服务联系机制,更好服务市场主体。15.建立外贸人才激励机制。建立外贸人才培训机制,创新人才培养引进机制,加大人才柔性引进力度。整合就业、农业农村、扶贫等各方面项目资金,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问题,帮助群众解决就业问题,使企业降低人工成本,群众找到就业平台。 高质量谋划商务供销管理工作。16.做好市场体系建设。做好全市商贸流通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力争规划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天府新区(眉山)城市供应链中心等项目,促进全市市场体系合理布局。深化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工作,着力建设物流配送基础设施,打造物流配送网络,建立公共服务平台,完善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创新农村物流配送服务模式。鼓励电商经营者参与各大电商平台开展的网络促销活动,促进电商产业发展。推动农村电商体系建设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完成有关项目绩效评价与验收工作。抓好2019年度全市农商互联暨农产品供应链项目实施工作及2020年度项目申报工作。17.深化供销改革。继续做好构建供销合作社双线运行体制机制工作,巩固改革成果。指导区县做好机关自身建设,充实调整供销社职能职责,适应新时期供销社改革需要。指导区县加强“三会制度”建设,发挥监事会对理事会决策、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督作用。进一步推广“四川扶贫”商标,依托社有企业带动,积极推动消费扶贫,提升“四川扶贫”产品销量,实现直接增加贫困户收入,间接解决贫困户困难。18.强化行业监管。加强直销、汽车(含报废汽车、二手车)流通行业监管工作。统筹运用进口、储备、跨区域调运等方式保障猪肉等生活必需品市场稳定。健全商贸流通领域安全责任体系,全面落实“三清三防三严”要求,在商贸流通领域持续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抓好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汛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确保商务领域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19.统筹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网络信息安全、人事、档案、保密、宣传、工会、妇委会、维稳、信访、内审等工作,确保商务系统各项工作健康运行。 高质量开展商务示范创建活动。20.对外开放法治示范区。在全市范围全域创建对外开放法治示范区,为推动我市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基础。到2020年底,全市对外开放政策更加符合国际规则,贸易投资环境更加稳定透明,对外开放法律执行更加规范高效,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保护更加快捷有力。21.深入推进法治商务工作。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严格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项程序。提升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相关规定,加强公平竞争审查,配齐配强审核工作力量,确保与审核工作任务相适应,杜绝未经公平竞争审查的相关政策措施。 高质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2.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省、市各项部署在商务系统令行禁止、一贯到底。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巡察整改成果,全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向心力。23.将从严治党扛在肩上。坚持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好“三会一课”等党建工作制度,提高党建工作水平。用心培育党员干部,落实好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工作举措,创新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组织生活和工会活动,进一步提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全力营造人人担当作为的工作氛围。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积极向各类政务刊物和新媒体报送商务工作动态,用好“眉山商务”微信公众号,及时传递商务正能量,把牢商务领域意识形态主动权,确保不发生负面舆情和网上炒作。24.将作风建设抓在手上。坚持“严”的基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六个坚持”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严防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生。厉行勤俭节约,加强资金监管。严格监督执纪问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25.将脱贫攻坚放在心上。全力实施商务扶贫工作,深化产业扶贫,推进消费扶贫,用好“四川扶贫”集体商标,助推眉山优质农特产品“走出去”。推动电商扶贫,用好电商示范项目。完善家政服务信用体系,提高供给质量、优化供给结构,优先发展针对“一老一小”等群众急需的家政服务。进一步建好家政劳务输出基地,加大扶贫技能培训。综合施策推动联系村(社区)结对帮扶工作,全力支持凉山州综合帮扶队开展工作,树立商务扶贫攻坚的标杆典范,讲好商务扶贫故事。 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26.做好商贸流通企业疫情防控。坚决落实市疫情指挥部的安排部署,督促大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宾馆酒店做好消杀,工作人员佩戴口罩,做好体温监测,做好疫情防控宣传知识宣传。27.强化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多方组织货源,发挥市级应急保供骨干企业作用,组织动员企业与市内外专合社、原产地对接,签订蔬菜、水果、肉类产品等购销协议,确保货源充足;畅通供应渠道,支持超市、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开通线上蔬菜、肉类等生鲜网上订购平台,提供无接触式配送服务,降低感染风险。28.组织商贸流通企业复工营业。视疫情发展情况,在保证疫情防控安全的情况下,逐步引导商贸流通企业开展复工复产准备,争取尽快营业。积极采取措施,推动协调解决商贸企业复工营业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鼓励商贸流通企业转变思路,创新经营方式,积极应对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商务局内设7个科室:办公室、综合调研科、服务业发展科、市场体系建设科、流通业发展科、外贸发展科、国际合作产业推进科,下属事业单位2个(市现代服务业促进中心和市商务发展事务中心),合署办公单位1个(市供销社)。2019年末,局公务员14人,参公人员10人,事业人员13人,机关工勤2人,临时辅助用工1人,人员控制数3人,自聘人员1人。退休人员13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 (一)2020年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眉山市商务局2020年收入预算为780.4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支出预算为78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5.4万元,项目支出18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商务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0.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80.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3.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36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31.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63万元。商务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比2019增加108.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8.74万元,原因为:一是2019年度因机构改革,市现代服务业促进中心(原市政府三产办)划入,划入人员10人,增加了相应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二是2019年职级并行后正常增资。项目支出增加50万元,原因是市现代服务业促进中心(原市政府三产办)划入,增加了现代服务业发展工作职能,增加了相应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情况为: 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369.3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10.3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后勤物业管理费用。 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国内贸易管理(项)2020年预算数为85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商贸流通、市场调节运行、市场秩序维护、服务业发展等工作。如开展电商项目验收评价、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展会活动等。 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93.85万元,主要用于:商务局下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84.7万元,主要用于:商务局2020年“双创”工作专项经费,供销为农服务,完成对外贸易、自贸区眉山改革先行区等任务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47.5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22.8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21.9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9.2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35.6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商务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商务局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商务局2020年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日常公用支出)150.45万元,其中:办公费12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2万元,邮电费10万元,差旅费7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3.6万元,劳务费31万元,工会经费5.94万,福利费6.03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2.47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1.41万元。 五、“三公”经费情况 商务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2.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3.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万元。 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9年预算增加5万元,主要原因为近年商务承担的经贸交流活动增加。 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增加1.6万元,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市现代服务业促进中心(原三产办)划入,增加了相关职能,上级部门调研、兄弟市州考察学习人次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19年预算减少3万元。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用于3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国内贸易管理、对外开放发展、供销系统等工作调研,脱贫攻坚等工作开展。 眉山市商务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项目绩效目标 1、后勤物管服务绩效目标:按规定提供后勤服务,保障日常办公需要。 2、国内贸易管理工作经费:完成商贸流通、市场调节运行、市场秩序维护、服务业发展等工作。 3、对外开放发展工作经费:确保完成对外贸易、自贸区眉山改革先行区等正常推进。 4、创文创卫工作经费:开展示范点位打造、创卫硬件设施整改完善、双创宣传资料印发。 5、供销系统为农服务工作经费:推进供销为农服务,新增和使用“四川扶贫集体商标,助力脱贫攻坚;监督管理服务专合社、基层社;指导市县两级社有企业发展。 6、设备购置经费:为确保正常办公或按上级要求而进行了办公设备购置。 7、因公出国(境)经费: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因公出访任务。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眉山市商务局及其下属单位截止2019年12月共占用国有资产151.24万元。包括办公家具32件,通用设备110件,价值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无,公务用车3辆等。 眉山市商务局2020年无100万以上专用设备购买计划,无新购车辆计划。 (三)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商务局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含合署办公单位、下属事业单位)27万元,其中:车辆加油服务5万元,车辆维修保养服务2万元,车辆保险服务1万元,车辆租赁19万元。 七、 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商务局 2020年5月25日 | |||||||||||||||||||||||||||||||||||||||||||||||||||
【商务局绩效目标表.xlsx】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_[133]眉山市商务局.xl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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