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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关押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20-05-25 11:57  市公安局 [字号: ] 打印

眉山市关押中心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

1. 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单位基本职能和2020年主要工作等)

2. 部门概况(部门主要情况,在职、退休人员数等)

3. 收支预算情况(2020年部门收支总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变化原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明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4.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三公经费情况

5. 其他重要事项

6. 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2-2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政府采购预算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依法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留所服刑罪犯、强制戒毒人员、治安拘留人员;

2、依法对被羁押的人员实行武装警戒看守,挽救教育转化管理;

3、确保监管场所安全,保障刑事诉讼活动和行政执法活动顺利开展;

4、推进公安“五化”建设,深入开展“智慧监所”建设;

5、缜密侦察,充分发挥监管场所优势,大力抓好狱侦深挖犯罪工作。

6、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好留置看守工作。

7、扎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任务。

(二)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全市公安监管工作重点是围绕改革求创新,围绕安全抓管理,着重在提高“四种能力”,抓好“两个落实”上下功夫提高“四种能力”即提高监管场所保障能力、监管民警管理能力应急处置能力、执行能力;抓好“两个落实”即落实好全市监所基础设施建设和智慧监所建设。

1、守好监管安全工作底线。防控监管安全风险,强化各专项工作,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考核评价和奖惩工作机制,推动全市监所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确保监所安全稳定。

2、提升监管民警队伍素质。畅通监所队伍进出口,定期进行交流,促进队伍流动性提高确保队伍的活力;加强监所民警执法技能培训、交流培训、参观见学等工作,促进队伍素质的提升,确保队伍的动力。

3、加强监所警力和医护人员的配备2020年,继续争取通过市局和各分县局统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充实到监控巡逻、网上巡查、收押提审等岗位。积极协调各区县局,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督导监所完善医疗工作、配备医护人员并24小时在所值班。

4、继续推进重点项目工程建设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基建办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协调市发改委、国土局、规划局、财政局等职能部,确保新建工作按期顺利推进。

5、稳妥展开监所后勤保障改革以市关押中心为试点,整合后勤资源,提高综合保障能力以达到节约警カ,更好的服务监管中心工作的作用。一是对三所食堂副食和在押人员日常生活用品供应采用集中供应的方式。通过社会化招标,质优、价优、服务优者获得经营权。二是对营区绿化和门卫采取公开社会化购买服务。三是强制隔离戒毒所通过组织康复劳动,改善在押人员伙食。强化工作人员和新收关押人员的集中隔离,确保监管场所安全。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关押中心为市公安局下属一级预算单位1个。2019年末在职职工现有公务员70人,全额事业人员12人、临聘人员58人。退休人员13人、遗属4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

(一)2020年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财政综合预算的要求,市关押中心2020年收入预算为3106.66万元,全部为经费拨款。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支出预算为3106.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52.86万元,项目支出758.8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9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关押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06.6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11.6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230.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9.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8.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1.32万元关押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比2019年增加了529.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76.04万元,原因为是2020年度调入行政人员10人,正式辅警13人。具体情况为:

一般公共服务(501)财政事务(01)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422.8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302)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1152.1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开展公安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如后勤物管、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30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082020年预算数为135.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30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092020年预算数54.2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卫生健康(30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102020年预算数为62.0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30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122020年预算数为26.6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住房保障(30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132020年预算数为101.3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32020年预算数为11.6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支出。

资本性支出(3102020年预算数为2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构建等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关押中心2020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495万元,主要用于:铁桶工程和智慧磐石项目建设。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关押中心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关押中心2020年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371.76万元,其中:办公费50万元,印刷费0万元,水费60万元,电费60万元,邮电费15万元,物管费0万元,差旅费40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劳务费60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16.89万,福利费17.32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1.55万元。

五、三公经费情况

关押中心2020三公经费预算数3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万元。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9年预算持平。

公务接待费与2019年预算持平。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19年预算减少,降低55%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6辆。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用于16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工作调研、脱贫攻坚、协破案、押解、监委留置保障和省厅专案组等工作开展。

眉山市关押中心2020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31


30


30

1

市关押中心

31


30


30

1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项目绩效目标

1、后勤物管服务绩效目标:按规定提供后勤服务,保障日常办公需要;

2、“扫黑除恶”专项经费: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活动开展;

3、设备采购经费:保障外围监控设备的维护等支出;

4、“双创”工作经费:保障双创工作的开展,促进全市双创工作顺利推行;

5、监控设备维护经费:保障对关押区域监控的维护开支;

6、特殊人员收治(艾滋病)经费:主要保障艾滋病关押人员的生活和医疗开支;

7、武警中队生活补助费:用于武警官兵生活补助;

8、在押人员大病医疗费:用于关押人员的医疗支出,特别是扫黑除恶专项活动以来,要求做到应收尽收;

9在押人员羁养费:主要用于保障在押人员生活费、衣被费、水电等杂项支出;

10、铁桶工程和智慧磐石项目经费:专款专用于铁桶工程和智慧磐石项目建设。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眉山市关押中心截止201912月共占用国有资产449.41万元,包括土地33300平方米,房屋面积1.4万平方米,办公家具1410件,通用设备854件,价值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无,公务用车16辆等。眉山市关押中心2020年无100万以上专用设备购买计划,无新购车辆计划。

(三)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关押中心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505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0万元,铁桶工程和智慧磐石项目建设495万元。

七、 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关押中心

2020521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_[192]眉山市关押中心.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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