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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水利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20-05-25 11:20  市水利局 [字号: ] 打印

 

目录:

1.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单位基本职能和2020年主要工作等)

2.部门概况(部门主要情况,在职、退休人员数等)

3.收支预算情况(2020年部门收支总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变化原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明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4.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情况

5.其他重要事项

6.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2-2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政府采购预算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利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水利行政管理的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

3、负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拟定全市水资源保护与规划。

4、负责编制全市水利行业建设项目资金计划。

5、负责全市水利基建项目前期工作。

6、负责全市农村水利工作。

7、负责全市河道、水库、湖泊、河口滩涂的行政管理及管护范围内砂石资源等的开发、利用和保护。

8、负责统一管理全市防汛抗旱工作。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全市水利工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方针,紧紧围绕市委“135”发展战略,兴水利、除水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水资源、优美水生态、良好水环境的需要,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眉山建设环成都经济圈开放发展示范市提供坚强的水安全保障。

1、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纵深推进河湖长制。继续完善河湖长制责任体系和制度体系,细化流域断面水质量化考核指标,加大问题排查整改力度,持续用力抓好小流域污染治理,落实小流域污染防治奖补机制,开展美丽河湖示范县建设,持续推进重点小流域生态修复,治理农村水环境,完成8个“水美新村”建设,新增和恢复水域面积6平方公里,修复水生态、治理水环境,纵深推进河湖长制,促进小流域水质持续改善。

2、着力补齐短板,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编制完成“十四五”水利规划,开工建设岷江东坡区东坡大堤太和段和崇礼段堤防整治工程,岷江右岸彭山区青龙大堤三角井段、岷江左岸彭山区青龙大堤顺河坝段、仁寿县清水河宝飞镇段、青衣江文塘大堤江河坝段防洪治理工程;完成重点工程穆家沟水库新建工程蓄水验收,完成堤防工程建设任务4公里、重点中小河流综合治理项目建设任务8公里、11座新增病险水库整治,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0平方公里。全面完成大型灌区和总岗山、鸿化堰2个重点中型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

3、构建人水和谐,管好用好水资源。加快推进《眉山市球溪河、通济堰区域(含通惠河、思蒙河、毛河、醴泉河)水资源调度方案》编制工作,建立青衣江流域水资源联合调度机制,构建和完善补水网络,不断提高我市水资源调配能力。强化对全市重点取用水户取水量监管,进一步做好全市取水工程(设施)登记完善工作,健全我市水资源管理长效机制。以市水利局节水机关建设为牵引推动全市节水型机关建设,创建一批市级节水型公共机构、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学校和节水型小区,营造全民创建节水型社会的良好氛围,加快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全面提升节水能力。积极推进应急备用水源地建设,强化水质监测,完善保护区规范化设施建设,提高水安全保障能力。

4、聚力服务保障,办好民生实事。全力抓好水毁工程修复、防汛隐患排查整治、防汛应急演练、防汛抢险技术支撑等防汛各项准备工作,力争胜利实现全市连续9年安全度汛工作目标。通过新建、改造、扩建、联网等措施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构建比较完善的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基本形成工程良性运行机制,巩固提升全市2.15万人的饮水安全保障能力。

5、发挥利剑作用,加强水行政执法。牢固树立强监管意识,把执法关口前移到日常业务监管环节,充分发挥日常监管在水行政执法中的预防作用、执法巡查在水行政执法中的前沿哨兵作用、综合执法机构在水行政执法办案中的拳头作用、专项执法在水行政执法中的突击效能作用、联合执法在水行政执法中的攻坚作用,全面加强水行政执法;持续抓好水利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行业乱点乱象专项整治不放松,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

6、树牢政治机关意识,深化干部队伍建设。狠抓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把准政治方向,经常校准偏差,做到上有决策,下有回声。坚持以支部标准化建设为载体,筹划开展“支部走基层活动”“支部攻坚克难行动”“党员带头行动”等活动,促进机关党建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持续强化监督执纪,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的顽疾固症,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人心思进的工作环境。结合水利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意识形态工作思路和制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抓出实效。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水利局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眉山市水利局一级预算单位1个,2019年末共有在职职工77人。其中:行政人员20人,事业人员38人,控制人员和临聘人员19人。退休人员12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

(一)2020年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眉山市水利局2020年收入预算为1552.35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支出预算为1552.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9.35万元,项目支出60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水利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91.3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91.3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67.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91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51.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40万元。市水利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比2019增加4.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23万元,原因为:2019年职级并行后正常增资。项目支出与上年持平。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情况为: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768.3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退休(项)2020年预算数为1.0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交通住房补贴等。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事业单位退休(项)2020年预算数为0.3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退休交通住房补贴等。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2020年预算数为6.6万元,主要用于:水利项目资金安全使用监管发生的差旅费等。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2020年预算数为25万元,主要用于:东坡湖进水闸年运行管理维修养护费。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2020年预算数为115万元,主要用于: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建设监管,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水土保持执法检查等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2020年预算数为210万元,主要用于:水资源应急处置,国家级饮用水源地监测站运行维护工作,水法规宣传培训业务工作,水资源管理基础设施及设备采购,水事执法工作,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编制水资源规划和水资源公报工作,国控取水户监测运行维护工作。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2020年预算数为70万元,主要用于:防汛抗旱指挥中心运行维护费,防汛物资采购等。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73万元,主要用于: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站运行维护费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0年预算数为77.8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2020年预算数34.6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30.2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20.8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58.4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市水利局2020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1万元。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比2019增加61万元:具体情况为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61万元,主要用于眉山市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编制尾款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市水利局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水利局2020年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日常公用支出)171万元,其中:办公费23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20万元,邮电费6万元,差旅费20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会议费8万元,培训费7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劳务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59万元。

五、“三公”经费情况

眉山市水利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万元。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9年预算持平。

公务接待费与2019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19年减少3万元预算。主要是2019年底报废公务用车一辆。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5辆。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用于5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水利工作调研、河长工作、脱贫攻坚、水利工程检查、水利项目绩效评价等工作开展。

眉山市水利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19


15

0

15

4

市水利局

19


15

0

15

4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项目绩效目标

1、后勤物管服务绩效目标:抓好市水利局机关保安、保洁、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园林管理、食堂管理等工作,为局机关运行提供有力的后勤保障;

2、眉山市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运行维护费:完成眉山市境内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运行维护,负责眉山市境内水文监测数据的收集,为防汛抗旱减灾、水资源管理、水环境保护决策所需水文信息提供支撑;

3、眉山市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编制:根据水资源调查评价相关规定、规程和技术规范,结合眉山市水利工程现状及《眉山市“十三五”水利改革与发展规划》完成全市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基准年为2015年,近期规划水平年为2020年,远期规划水平年为2030年。通过划定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益控制、排污总量控制,以满足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和 “河长制”工作的要求,提出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布局的水资源开发利用总体布局,具体为到202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14.7亿立方米,万元工业用水定额比2015年下降26%,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6,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30%,COD限制排污总量为23120T/A、氨氮限制排污总量为1963A/T;到2030年全面用水总量控制在15.5亿立方米,万元工业用水定额比2015年下降29%,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66,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0%,COD限制排污量为22615T/A\氨氮限制排污量为1895T/A;

4、防汛专项经费:保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正常开展;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信息化系统稳定发挥作用;市级防汛物资储备得到充实;保障全市防汛减灾工作安排部署;全市防汛减灾责任人全面培训、全员培训;保障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和信息及时准确上传下达;市级防汛抗旱指挥部会商、调度、指挥高效运转,确保全市安全度汛,实现零伤亡、零工程失事、零指挥失误、零责任事故;

5、水利工程安全及资金监管:指导四县二区重点水利工程施工事故零发生和强化重大水利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6、水土保持监测执法检查等:对水土流失状况进行监测,对生产建设项目开展例行的执法检查,发现未批先建、超范围扰动地表面积、未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未验收先投产等水保违法行为,为打击水保违法行为奠定基础;

7、“十三五”期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通过“天地一体化”遥感监管“十三五"期间眉山市生产建设项目扰动变化情况;

8、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通过“3.22”世界水日、“12.4”法制宣传日、制作宣传日、制作宣传牌、宣传标语等契机,大力宣传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全社会水土保持法律素质,创造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

9、“双创”工作专项经费:按照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安排部署,抓好水利行业相关工作落实,深入推进“包保”工作,确保完成“双创”年度各项任务;

10、水资源节约管理和保护:水资源应急处置、国家级饮用水源地监测站运行维护、水法规宣传及培训业务、水资源管理基础设施及设备、水事执法工作、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编制水资源规划和水资源公报、国控取水户监测运行维护等;

11、东坡湖进水闸运行管理维护:实行运行管理24小时工作制度,及时启闭闸门,合理调节入湖水位,保证运行安全;根据进水闸前河道淤积情况,及时对河道进行清理疏浚,同时做好闸前拦污、淘淤、垃圾清理及畜禽死尸处理工作,确保引水入湖;全年需引岷江来水1亿立方米用于补充交换东坡湖水体,水质达到111类以上;做好机电设备维修养护工作,确保设备工作正常;群众满意度90%以上。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眉山市水利局截止2019年12月共占用国有资产769.61万元。办公家具678件,通用设备218件,价值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无,公务用车5辆等。眉山市水利局2019年无100万以上专用设备购买计划,无新购车辆计划。

(三)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水利局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81.9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61.9万元,办公家具购置5万元,车辆运行费采购15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水利局

                                             2020年5月20日

市水利局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市水利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_[151]眉山市水利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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